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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摆在床头的老人机乍然在逼仄死寂的空间里响起,闹铃撕破了黑黢黢的长夜。季驰一把抓过诈尸的手机,顺手拍掉了上面经年累月的蜘蛛网。

      他面无表情地拖着躯体爬起来,趿着烂掉半边的拖鞋。踢踢踏踏的声响踩在积满油污和灰尘的瓷砖上,走到客厅,这里还是维持着前几天的模样,破旧的沙发被老鼠咬破了布料,里面的棉絮凄凄惨惨地掉出来。染着汗渍和其他各种□□的沙发上堆着一条发黄起球的毯子,和两条红得闪瞎眼的破洞内裤。

      因为无人洒扫,上面积了一层薄薄的灰,顶灯昏黄地照亮这个不足十平的空间,扑朔闪着,和油尽灯枯的耄耋老人一般,下一秒就会寿终正寝地撂挑子不干。

      季驰又转了一圈,视线落在沙发旁的一张折叠桌。折叠桌印着粗制滥造的卡通形象,闪着蓝光的Q版奥特曼怒目圆睁地和季驰来了个对视,这个拯救世界、打败怪兽的大人物似乎是很不满意被印在这么一张油油腻腻的桌子上,而且印得还这么丑。

      这是季驰和他那死鬼老爹平时吃饭的桌子,两个大老爷们屈着腿窝在小小的桌旁,各捧着一碗饭,就着一盘青菜,或是有时候他爸良心发现,拿到微薄的工资没去吃喝嫖赌,拿着几两肉,做成一盘炒肉,大发善心地给季驰吃点好的。

      问季驰老妈去哪了?哦,跟人跑了。

      女人遭不住他爸的毒打,生下季驰这个婚内□□得来的孽种,两人又掐架了两年,最后女人忍无可忍,一头扎进南下进城打工的大潮,再也没回来过。

      几天前的饭菜吃完了没收拾,还摆在桌上。两碗空了的、碗沿沾着饭粒的碗,一盘凉透了的炒菜。因为两人风卷残云吃了个干净,再加上过去几天,劣质油黑不拉几地挂在上面,叫人看不出原本的模样。焦黄的灯光投在上面,反射出晶莹剔透的油滴,叫人反胃恶心。苍蝇不厌其烦地在上面盘旋打转,等到时机成熟时就要俯冲停留,大快朵颐地品尝剩下的一点残渣。

      俯视完这个他已经看了快18年的房子,季驰实在找不到任何值钱的东西。几天来强撑着的一口浊气也在这一刻结结实实地吐出来,连带着他身上最后一点力气,他似乎是再也支撑不住,四肢一软倒在身后的沙发上。

      他个头还挺高,在那个年代,人人尚能吃饱但吃的东西和垃圾无异的年代,营养跟不上,季驰又被他半桶水的便宜爹拉扯到这么大,有一顿没一顿地过活,还将将长到一七八,实在是医学奇迹。

      这么高的身量压在苟延残喘的沙发上可不是什么小事,只听沙发发出刺耳的弹簧声,嘎吱嘎吱得叫唤个不停,像他爸常去的那家麻将馆,里面嘻嘻笑笑伏在男人身上的女人就是这么笑的,含娇带嗔,几分薄怒又几分羞涩。

      好死不死,他那张死了全家的脸正正好地压在他爸的内裤上,不偏不倚,刚刚好对在撒尿的地方上。他爸没那么多讲究,内裤换下来就丢在睡觉的沙发上,等着他奴才一样的儿子捡过去随便搓两下洗了。一股恶人的骚味扑鼻而来,颤颤悠悠地游到季驰鼻腔内。

      他面不改色,用力一扯,已经破了洞的裤子支撑不住他这么暴力的动作,嘶拉一声,破了。

      季驰不管,扯过来就往面前丢去,满是油污的地板上就多了两抹鲜红。

      反正男人也不会再回来,他爱怎么做就怎么做。

      其实季驰已记不清到底是几天前的事,他如行尸走肉一般浑浑噩噩地度过了这几天,感受不到时间的流逝也体会不到情感的流动。仿佛一具被掏空了棉花的提线木偶,软绵绵的,周围人让他说话他就说话,让他哭就哭。唯独让他撒泼打滚的时候,他才从出神的状态暂且魂归□□,冷着脸拒绝了。

      这是他们这片人解决问题的惯用套路,不是吵架对骂就是撒泼打滚,企图用大闹一场的方式为自己换取一丁点利益,哪怕这是个人血馒头。

      他爸是走在路上被撞死的,死法极其惨烈,被一辆重卡撞得几乎不成人样,一滩烂泥地涂在地上。这对于那个司机来说简直就是无妄之灾,飞来横祸地冒出一个人在驾驶死角。谁能想到一个普通的礼拜二,第二天还要上班的日子,凌晨三点多会有人不睡觉,烂醉如泥地、东倒西歪地走在大道上?

      那个年代,许多东西都还没日新月异地发展起来,最时髦的东西就是响声清脆的翻盖手机。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的概念根本不会出现在人们脑中,还是在这么一个落后、污水混着油水的城市里。那条大道被人们墨守成规地认为是货车开过的路,平时压根就没有人不要命地往路上晃。

      偏偏季驰他那酒囊子老爹,那天晚上去麻将馆搓了两把,又和麻友喝了不知多少的白酒,走在路上左脚踩右脚,脑袋里混着酒和浆糊。被碾在马路上时,模糊的血肉中还散发着阵阵酒味。

      硬要从司机上抠出点错处,那就是疲劳驾驶。不过疲劳驾驶在那个时候是常有的事,司机为了多揽活,赶时间,抽烟嚼槟榔喝红牛来提高精神,疲劳驾驶为的就是能多挣点时间,挣点养家糊口的钱。

      那撞死他爸的肇事者还是个老实人,上路没几年,头一回出事就死了人,哆哆嗦嗦地刹车查看。那是半夜三点多的天,鸡都没起的时间点,乌云掩着月色,黑得五指都瞧不清楚。他趴伏在地上,得亏是个大道,政府肯下狠心花钱修了个水泥路,让季驰他老爹能有个全乎尸体。要是土路,来来往往再来几辆车,准把他爸的一身肥肉和尘土碾在一起,抠都抠不出来。

      司机下了车看地上的人没了气,吓得直接报了警自首。警察不是没处理过这种事,但头一回遇到主动投案的。见男人全身上下就两张红票子,根本就没什么东西赔的起。这种事情谁遇上了就只能自认倒霉,飞来横祸的事儿在那个时候都会因为要钱没有、要命一条这个至理化解。

      要不是死的人是他爸,季驰都觉得这司机运气不太好,撞上他爸这种迟早有一天会把自己喝死的酒鬼。他爸那个人,无论放在哪个时代,都可以被评上绝对意义上的“死鬼”。吃喝嫖赌样样都沾,有时还像古时候的皇帝,翻牌子似的雨露均沾,今天宠幸这个明天又和另一个搞在一起,有时候更是双管齐下地玩起“多人运动”。

      打儿子更是不必说,哪天喝大了回到家,看见季驰不顺眼就会上手,抓着他短短的头发往墙上撞,拿起衣架往他身上抽或者直接一个拖鞋飞去,砸到他的背上。拖鞋是地摊上买的便宜货,底只有薄薄的一层,往人身上抽去的时候格外疼,火辣辣的仿佛被火烤一般。季驰一开始还会反抗,后面明白过来越反抗越会招致毒打。只会冷眼瞪着,眼神像是淬了毒,刀子般地往他爸身上刮去。他爸看他儿子用这样的眼神看着自己,觉得跌了面,嘴上骂着恶毒的话,手上的力道更重了。

      在那个落后的小城市中,老子打儿子天经地义,是人们的一贯认知,没有人会闲着没事管别人的家事。

      季驰不止一次地想杀了他爸。

      季驰他妈走的时候他还小,根本记不住女人的长相也不知道他妈是怎样的一个人,只能从男人喝醉后的胡言乱语中窥探一些“母亲”这个形象。无非就是婊子、贱货之类的字眼,季驰知道他爸是一个烂人,一个字都不信。

      在他妈跑了之后的第6年,对,就是季驰8岁的时候。他那时候太小了,身量还没楼道里油垢遍布的灶台高,更遑论自己做饭解决温饱问题。他下了学在家枯坐到晚上九点,一般他爸下班都要去鬼混,最晚也不过八点多,他就会在美人香中挖出那么一点良心,穿好半拉的裤子悠哉游哉地踱回家施舍丁点父爱,给季驰做顿热乎饭。

      只是那天晚上,季驰在家把作业写完,就坐在沙发上翘着脚一晃一晃的,看自己发黑的鞋面被钨丝灯的黄光照得反光。他们家穷,或者说住这一片就没有一家不穷的,再加上他爸拿到几个叮当响的工资就会拿出去喝酒□□,留下一点买菜钱和季驰家附近破破烂烂的小学学费。其余任何的消遣玩意,别指望他老子会来关心一个半大小子。

      毕竟消遣这东西,在他爸有限的认知中,几乎等同于女人和赌博。

      家中除了一张床、一个包浆的沙发和一把小桌板,捎上一些锅碗瓢盆,再没有其他任何多余的东西。那时候小偷横行,扒手扒包的本领简直和上天入地的孙悟空一般,无所不能。就连住在这一片筒子楼的穷鬼,都战战兢兢地加了几根铁丝充作防盗网,防止趴在窗沿上的小偷从外头跳进来将家里洗劫一空。

      但季驰他家没有,一来是他爸没那个心思,整天不着四六地鬼混,能记起家里还有一个张着嘴吃饭的兔崽子都算是父爱作祟。二来就是因为——

      他家实在是太穷了,别人家里好歹还有二手的电风扇、彩电可以偷,再不济也有摆在床头的一包烟、喝了一半的二锅头。可季驰他家啥都没有,恐怕小偷来家里,看着这家徒四壁,墙上的浑黄墙皮跟得了斑秃一样,有一半没一半地黏在上面,都不忍心再顺点什么,还会鄙夷地啐上一口,最后倒贴十块钱施舍这家比他还没出息的人家。

      那天他晃着脚在沙发上等到九点,见他爸还没回家。而自己瘪瘪的肚子早已叫了不知几遍,跟到点报时的网吧网管一样。最后实在是饿的前胸贴后背,趿着拖鞋出门找他爸去了。他知道男人去哪了,偶尔放学路上遇见他爸,见他不是在麻将馆烟雾缭绕地搓麻,就是搂着个浓妆艳抹的女人从麻将馆出来。女人身上味道极重,是那种劣质的、便宜的香水味,不好闻也很刺鼻,让他很想作呕。再混着他爸身上的汗味和烟味,季驰不免想到楼下臭水沟里汩汩黑水散发的阵阵恶臭。

      偏偏他爸不这样觉得,他似乎是很迷恋女人身上的香气,毫不客气地揽过肩膀把肥头大耳的脑袋埋在颈窝处,惹得女人咯咯笑。当着儿子的面也不觉得不好意思,有时候甚至迫不及待了,就在女人身上上下其手,一双粗粝厚实的手摸过女人不算细腻的卷发、颈窝、背沟和胸,最后还挑逗地在女人丰满的臀上重重拍上一两下,嘴上骂着下流的粗话。

      他踩着不合脚的拖鞋,一深一浅地跑在石路上,气喘吁吁地扶着麻将馆的门框。里面的大人叼着烟,灰白的烟灰簌簌地落在男人大腿上,可他们却丝毫没察觉,感受不到烫意。摔牌的声音在他耳边充斥着,还有女人叫唤着搓麻将的声音,桌上堆着瓜子花生,瓜子壳和花生皮横七八竖地挤在一起。印着红花的搪瓷杯雾气缭缭,旁边不知从哪拿出的不锈钢小碟上,里面的烟头堆积成山,高度堪比季驰从课本上认识的珠穆朗玛峰。

      没人注意到他这么一个和大葱一般高的小孩,那时已是十二月。虽说这个犄角旮旯的城市位处南方,但十二月的天气并不是开玩笑的。季驰从家里的旧衣物中翻箱倒柜出一件自己勉强能穿的棉外套,匆匆套上之后就跑出来找他老子。奔跑带来的热意逐渐在寒风中冷下来,他发着抖,鼓起勇气扎进吞云吐雾的室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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