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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想起来了 ...

  •   寒风凛冽,天刚蒙蒙亮。

      “滴、滴、滴……”闹钟声准时响起。

      沈知笑艰难地从裹得严严实实的被子里伸出一个膀子,在床头柜上摸索了一下,按掉了令人心烦的闹钟声。

      这闹钟是她从小学就开始用的,她从那个时候就开始自己起床上学了。闹钟是沈如山特地去百货大楼挑给她的,一个外形为夸张的hello Kitty大头的闹钟,不过小时候的她特别喜欢,天天晚上抱在怀里一起睡觉。

      现在还在用的原因一是这闹钟质量太好了,用这么多年,闹铃声音依旧洪亮。二是她有起床气,很大的那种,她害怕自己哪天早上气的又把手机摔了。所以为了防止不必要的开销,她回来之后就一直用这个闹钟。

      沈知笑难的的睡了个好觉,在温暖的被窝里又窝了一会儿,就起来了。

      冬天就是这样,被窝永远这么暖和舒服,而离开它又如此艰难,简直违背人的天性。

      刚踏出单元楼,沈知笑就被扑面而来一阵寒风冻的打了一个大大的喷嚏。她揉了揉鼻子,把围巾围的更紧了点,一抬眼就看到了不远处走来了个熟人。

      “笑笑早啊,现在去上班了啊。”来的不是别人,正是住她对门的林阿姨,以及她旁边站着的一个年轻男人。

      平时她和林阿姨家的作息都是不一样的,所以几乎很少碰到。

      “林阿姨早。”沈知笑礼貌地回了一句。

      林阿姨的一只手上领拎着早上刚买的菜,笑眯眯的走的沈知笑身边,另一只美拎菜的手自然而然拉着她的手,介绍道“笑笑啊,这就是我儿子林榆,我之前去你店里买东西的呐,还跟你提过他要回来小住一段时间的呢。”

      年轻男人手上也拎着一袋菜,看上去比林阿姨拎的重得多,微笑着和她打招呼“你好,我叫林榆。”声音温柔磁性,带着一丝热情。

      沈知笑不是很想聊天,有些心不在焉地半低着眼,但听到这声音又觉得之前好像在哪听过,她仔细想了一圈没想出来,就抛之脑后了,也配合的和他交换了一下姓名。

      林阿姨在旁边补充道“他回来好几天了,一直忙,昨天才捞到在家休息,今天早上带他去菜场买点东西,别的不说,今天大白菜很新鲜,猪肉也不错……”

      林阿姨又发挥了自己的健谈天赋,拉着她东扯西扯了一番。

      沈知笑没怎么认真听,倒是悄悄地把林榆从头到脚仔仔细细的观察了一遍,毕竟林阿姨没少当着她面夸她这个优秀的不行的儿子,她听多了也很好奇对方长什么样。

      不得不承认的是,林阿姨确实有自豪的资本,林榆生的很好看,是那种很细致的好看,每个五官都各有各个韵味。薄薄的眼皮配上丹凤眼,配合的笑着,看上去清冷又温柔,高挺且有一点点驼峰的鼻梁,淡粉色的嘴唇还有颗唇珠,清晨的寒冷把他白皙的脸颊冻的微微泛红。

      看上去很好亲的样子。

      沈知笑被自己脑子里突如其来的想法龌龊到了。

      不过她是第一次这么彻底的承认一个人的长相好看,很符合她审美的那种,不禁有看的些走神儿。

      “……方便的话你俩就加个好友吧,年轻人就是要多认识认识,多多交流,别一天到晚空了就宅在家里只跟自己玩。”林阿姨拉着沈知笑的手说。沈知笑虽然不想把联系方式给不熟的人,但也不好意思拂了长辈的面子,就把手机掏出来加了。

      林榆倒是很听话,母亲一提就乖乖把自己的二维码亮出来了。

      “滴”沈知笑用手机扫完,两人就这么加上好友了。

      去便利店的一路上,她脑子都有些乱。

      到店里之后,她像往常一样准备好了一切,然后坐到了自己的专属座位上,百无聊赖地看着手机,又似乎是在发呆的样子。

      最后努力收回乱跑的思绪,她承认,自己是名副其实的颜狗,刚看脸不看人。

      实话就是她有点馋林榆的颜。

      但也仅仅只是馋。

      毕竟欣赏美是人的天性,而她不过是个和普罗大众一样的俗人。

      但她并不会因为对方长得很符合她的喜好,就要去做什么了。

      她之前是谈过一段恋爱,真是感受是恋爱也就那么回事,她不喜欢自己的生活被别人强行闯入的感觉,所以唯一的一次恋爱也谈的很一般,最后感情耗尽,被男方封为“渣女”,然后提出分手。

      但她也很烦他,所以没解释什么,分了她也能自在些。

      朋友听了她的描述,说她有这种想法就是该孤寡一生的命,还是别谈了,容易伤人。

      她倒是无所谓,反正她对谈恋爱又没兴趣。

      收回了思绪后,她也该工作工作,该发呆发呆,该玩手机玩手机,没啥变化。

      而林榆这边,却是和沈知笑那完全不一样的情况。

      从早上和她匆匆见了一面后,林榆看上去一直很平静,坐在电脑前忙工作,没什么不同。

      恰恰是这过于平静的态度,让人感觉和平时很不一样。

      林阿姨在厨房里切菜,剁肉,和陷,忙活着要给儿子包饺子吃。

      她把馅和好后,小心地把馅,饺子皮从厨房的案板上端出来,放在餐桌上包,又时不时撇两眼坐在沙发上的看电脑工作的儿子。

      没过一会儿,她就察觉出儿子今天似乎有点不对劲,因为他看上去是在聚精会神的看电脑,但是右手握着的鼠标,已经停在原位半个小时了,动都不带动的。

      她假装性的咳了两下,但林榆毫无反应。

      又继续观察了一会儿,林阿姨终于是憋不住了,提高了声音冲林榆问道“在那想啥呢,一动不动的,看你对着电脑坐这么久,鼠标都不带扫一下的。”

      林榆听到母亲的问话,愣了一下抬头,终于回过神,转头看了一眼林阿姨,又低头继续盯着电脑看,有点心虚的回了一句“没什么。”

      林阿姨看儿子心不在焉的,就喊他过来帮她一起包饺子。

      林榆乖乖的坐到餐桌边和林母一起包饺子他很熟练的用筷子夹馅,沾水,然后一捏,仿佛已经做过上千次一样,一个标志的饺子就躺在了盘子里。

      他从小被妈妈要求一起学习做家务,并且林父不忙的时候也会帮忙干活,家里很有家务氛围。所以他很早就会干很多事情了。

      林母时常给他灌输“男孩子就是要会做家务,会做饭,会疼人才有人要,不然就会变成老光棍,以后老了都没人管”之类的思想,单纯天真的他真的很害怕以后没人要他,所以在他还背不齐九九乘法表的时候,就已经会最简单的扫地拖地了,再大一点家常菜也都会做了。

      虽然长大之后就明白了那种话不过是林母为了让儿子干家务,用来吓他的话术,但从小养成的做家务习惯已经刻在骨子里了。

      林母对于自己的这一套教子方法十分满意。

      只有这样,才能让她在年纪大了的时候早点抱上乖乖孙,成为姐妹团里被人羡慕的存在。

      但不知道自己哪一步算错了,明明是万无一失的方法,可林榆到现在连个女朋友都看不到,更别提什么乖乖孙了。

      真是白瞎了自己从小良苦用心的教育,根本无处施展。

      林母对此也是恨铁不成钢,儿子哪里都好,就是不肯找个女朋友。

      “你今年难得这么早回来过年,以前都是大年三十前一天才到家,所以今年过年的准备工作就交给你了。”林母说道“别和我说工作忙,这个借口没用。”见林榆想反驳,林母忙不迭的补上最后一句。

      林榆只好答应了。

      林榆回来是为了谈一个项目的合作,刚好老家这里有一个老同学就是做这个,他干脆连着过年这段时间一起回来了。

      但是林母又给他安排了任务,他只能加快速度,赶紧结束手上的工作,好好陪家人过个年,这样才能避免掉可能发生的一连串唠叨和嫌弃。

      不过那张陌生又熟悉的脸一直萦绕在他脑海中。

      她好像完全的把他忘记了。

      北方的冬天很漫长,也很冷。

      不下雪的日子里,外面路上的人还算多。

      前几天下的雪早已不见了踪迹,化成水,化成雾,以千万种方式找到了自己的归宿,或滋养着大地,或为下一次的出现蓄力。

      风一直都在,又不常在,时不时的刷一下存在感。

      沈父这家便利店开了快十年了,是他趁自己挣到钱了之后开的,留着老了有事干,能自己挣点钱不拖累女儿。

      店就开在住的小区楼下那条街,出门走5分钟就到了。

      街坊邻居之间都认识,因为便利店和之前一直开的一家小卖部比起来,东西更全,店面也更大气,大家都爱来这买。

      所以沈知笑一天工作下来并不算很轻松,特别是年关将至,要忙的就更多了。

      到晚上,她终于把刚进的东西都清点好,价格标好,该摆上的都摆好。看了看时间,可以关门下班了。

      这时候,门口的自动铃声又响了起来。

      这个点还有人买东西。

      沈知笑走回收银台,发现竟然是张熟悉的面孔。

      “我们早上见过,我是林榆。”林榆率先开口。

      沈知笑点点头,表示自己记得,然后问“你要买什么?”

      “麻烦给我拿一包软中华。”

      沈知笑的转过身,打开柜子拿。

      突然灵光一闪,她好像记起来在哪里听过这个声音了。

      是那天那个,围着围巾,声音好听的那个男人,还因为买香烟被她默默的在心里打了个叉。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章 想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