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扑佃:民田中还存在扑佃现象,即用租佃竞标的方式获得土地租佃权。(其实就是佃户竞标)
2. 包佃主:即所谓的“二地主”。(就跟我们现在的二房东似的,其实就是二田东)
3. 关于那张土地契约的格式:宋元流行的《典买田地契式》载有当时统一使用的买卖契约样式
1—3点注释均来自于——《中国土地制度史:全五卷.【卷五】.中国土地制度史研究文论》
此外,这本书里还记载扬名乡有一块四亩三角大的田,交租米“贰硕叁斗柒胜伍合"——相当于一亩地交租米五斗左右,考虑到南宋田贵米贵,所以减半为一亩地三斗,十七亩算五十一斗。
所以女主家十七亩地,交租五石一斗。
(如果我算错了,大家可以提醒我,因为我算术真的不好)
4. 宋代铜镜,以湖州所产最多。从湖州镜的铭文推知,当时湖州城内有石家(石×哥、石×郎等16家)和李家、徐家等制镜店铺——《宋代物价研究》
5. 文中例举的镜子(双鸾鸟折角……大镜)都出自《宋代铜镜纹饰研究》
6. 关于女主能不能花51文买了个小镜子:
《宋代铜镜纹饰研究》这篇论文里有一面宋代的花卉纹联壁形镜,长6.8厘米,宽3.4厘米,重31克。
也就是说,那个时代是可以做到重31克的铜镜的,并且大概是巴掌大小。
考虑到宋朝一两四十二克,女主最少只需要花四十四文就能买到这种小铜镜。
所以女主的54文是可以买到一面小镜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