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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关于我人生的这本小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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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说我涉嫌经济犯罪。
直到被带走,我都没有搞清楚状况,犯罪,是离我多遥远的一个词啊。
他们向我出示了一系列的“证据”,有发票有合同,无一例外都是由我盖章签字的,是以前我在养父母公司里工作的事。这样就是犯罪了吗?可我并未获得任何好处。
我被审问了几天,但我可能真的太笨了吧,他们说的很多东西我都听不懂,这几天都是云里雾里的,也说不出什么有效信息,看他们的表情好像都很失望。
看到别人失望反而是一种对我自己的折磨,我很害怕看到别人失望,我希望所有人都能对我满意。我也想好好配合,我也想尽快水落石出,我也想做个守法好公民,但我什么都不知道,什么也做不到。
没过几天我养父母就把我保释出来了,出来的时候看到他们在外面等我,没有忍住哭了出来。我以为他们还是惦记我的,我以为我还是有家人的。
可他们问过我被审问的具体情形后,却让我干脆把这件事认下来,别折腾了。
认下来,我要怎么认,那么大的金额我见都没有见过,我要怎么拿出来。
我问他们,钱是不是在他们那里,他们会拿出来吗?
他们好像很为难,说资金出了困难,要不然也不会闹起来。
他们也没有在跟我商量,只是在通知我,也是,何必跟我废话,字是我签的章也是我盖的,我怎么可能逃得掉。
他们把我安顿在郊区的一个房子里,养母临走时对我说:“你一直都很让我省心,这次也会这样的,对不对?”
我也不是从小就那么省心,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是我还小的时候,养母把我从他们家挪到另一个家的时候,那个时候养母也不能每天来看我,她安排了一个保姆阿姨照顾我。
一开始的保姆阿姨还好,做饭打扫甚至接送我上下学都很尽职尽责,可是这个保姆阿姨家里面有事,做了一段时间就不做了,养母就给我换了一个新的阿姨。
这个阿姨不止不喜欢做家务,还总指使我做家务,她说如果我什么家务都不会做的话,以后是嫁不出去的。她是大人我不敢反驳她,她就更加得寸进尺,总是给我吃剩饭剩菜,后来甚至还把她老家的丈夫孩子都接到养母给我住的房子里面,他们一家人围着餐桌吃饭,我还要打扫完卫生才能吃。
我不喜欢他们这样,所以我就去找养母告状了,我问她可不可以让之前的那个保姆阿姨回来?
我不知道她那天是不是还有什么别的事情,还是说我的那个要求很过分?我只记得她那天的眼神很冷,就那么淡淡地审视着我,让我很不安。
她说:“不是你想怎么样就能怎么样的。”
“你不是我亲生的孩子,我为你做的已经足够多了,比你亲生父母做的还要多不是吗?所以,你让我省心一点好不好?”
后来她又把我送回到那个家里,也开除了这个阿姨,又换了一个新的过来。
可我还是很怕,我那段时间总是睡不好,我很怕她再用那样的眼神看我,和我说话。后来,我也终于学会省心。她需要我的时候,我随叫随到,她有任何要求,我全都答应。她不需要我的时候,我就要做一个合格的透明人。
这是我这十几年来的生存准则。
养母带我回来的第一天跟我说,“从今以后你就叫林沐了。”
这个名字是她特意请人给我起的,招财。
我的名字是用来招财的。
我的人是用来挡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