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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裸奔 买衣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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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乞猛的反应过来,俩人还在外面,衣冠不整。
成何体统!?
便连忙拽着钟拾遗往家里狂赶。
再不回去,天就要大亮了。到时候,几百年的脸都要丢光了。
这时,矜持和端庄,全都被丢弃了。
林乞深觉自己像在裸奔。
可钟拾遗不懂林乞的慌乱,西方文化带来的不只是开明,更多的是对不相干所有的漠视。
……
一阵裸奔后,林乞缓过来了自己的端庄。给钟拾遗拿出了一套衣服。
林乞终于穿上了自己的端庄,连带着钟拾遗的。
“你知道你是我的另一半神魂吗?”林乞掐上了自己的指骨。
“不知道。”这次轮到拾遗诚实了,“那要融合吗?”
“试试。”林乞从床下的暗格里取出来一沓黄纸,咬破指尖,逼出精血。
然后,看起来很成功。
林乞花枝招展的照着镜子,看着那张终于有了一点锋芒,有棱有角的好脸,笑出了声。
很失败,像是一个癫狂的病人。
林乞随口就吐出了一口血。
粉红色的,却开出来了一朵白色的花,昙花一现。
林乞向后倒去,昏迷。
很巧的,拾遗拾起破败的小龙和小花。推开了被床压下的棺材。
安静的躺了进去,抱着死寂的身体。
林乞好像是终于再也无法忍受这种死一般的寂静,还没融合的灵魂又被撕裂了。
被分开过的不能再被完全融合。哪怕,是如此的契合。
失败,很常态的失败。
林乞又闭上了眼,想彻底沉睡在失败里。手却很从心的摸上了小龙的小角。
舒适,温暖,不再孤寂。
“要我陪你一起生活吗?”林乞看着面前没有用的小龙,随手掰开了那份棺材。
“要。”小龙使劲凑了凑将龙角更好的契合林乞的手。
林乞,有些好笑的抱着没用的小龙。去了一个闹市。
买衣服。
很重要。
端庄,不癫狂,很重要。
林乞有些放弃了自己对于凌厉棱角的追求,想着将拾遗变成一个风情女子,是不是也很好。
直到,林乞看着描过眉,涂唇后的钟拾遗。彻底笑不出来了。
嫉妒从心底往上长,树三秒开花结果。
林乞拍着钟拾遗的脸,“凭什么,珍珍这么林下风气。”
钟拾遗,很轻巧的才上了林乞的雷点。“你也很风姿卓越。”
林乞有了理由,很开心的想扇拾遗。
拾遗躲了过去,解释,“又又,这张脸打坏了,你就不喜欢了。”
最后,林乞还是扇到了钟拾遗的脸。
过后又是怜惜般的亲了亲被扇烂的嘴角。发表了感言,“打烂了,我也喜欢。珍珍还是很俊逸。”
“我们不是一个灵魂吗?怎么融合会这么失败。”林乞有些仇视的看向珍珍的帅脸。
“又又,我们不是同一个存在。”钟拾遗被扇了脸,也就歇下了不合时宜的心思。“我们经历不同。”
“那又如何?”林乞不爽的眯着眼,想威胁到钟拾遗。
结果,那张艳丽的脸。眯着眼,更美艳了。钟拾遗,直勾勾的看着眼前发脾气的人类。
“又又,我们融合不了。”钟拾遗想安抚又又,一声又一声“又又”的叫着,将脸往林乞手上凑。
林乞摸着自己打出来的印子,“你知道,我舍不得的。”想了想,林乞还是说了出来,“你也舍不得我,钟拾遗。”
“对,我舍不得林乞。”钟拾遗没有犹豫的承认了,脸还往林乞手上蹭。
林乞掐了一下,又笑了。
“我们珍珍真的是貌比潘安呢。”
哄好了,拾遗很确定。他抬手将林乞的手放到自己露出来的龙角上。
被摸了。
你舍不得,你毁不掉我,你最好一直拥抱我。
灵魂的不安与痛苦,很难受,又又公主。
124日记!
ber,步赫晚,你真的,自己这么设定了最后还生气了。
还有,下次别让我看见,我哄不到你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