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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愤怒 ...

  •   九月二十七日辰时三刻。

      今天是个好天,并且肉眼可见之后的几日也都会是好天。

      似乎上天都知道这场折磨着每一个人的争斗即将结束,因此它慷慨地派出了羲和,让她驾着六龙车御日出行,清除掉每一处湿软的泥泞和恼人的水坑。

      这大概是因为它不对任何一方有所偏袒,但高悬于天看着俗人们明枪暗箭、冷眼热嘲,确实已然十分厌倦。所以干脆痛快给出一个最合适的决战场,开始无声催促。

      ——得胜的是谁都好,但快些吧。

      快些吧。

      这个期望出现在每一个人心里。

      红锦端着水盆,举在胸前,屏气敛息,脚步放得又稳又缓,十指扣着盆沿,微微地颤。

      他已经尽全力端稳这个木盆,可水实在蓄得太满了,仍是不住地晃,似乎随时都可能洒出去几滴,或者泼出去半盆。

      水纹每出现一道,他的心就颤巍巍抖一下。

      直抖了几百下,这盆清水才安稳稳走完了从河畔到草地这短短两百步。

      东岸这边的草地上只有郎君一人,空旷得紧,也无趣得紧。连风也不愿停留,后脚踩着前脚嗖嗖飞过,一头扎进西岸,那边全是活泼精干的年轻人。

      郎君孤身坐在这里,与往常倒没有什么区别,仍然穿着青衣,盘坐在苇草编成的席子上。她面前只有一张空荡荡的木案,被阳光水洗过,几乎成白色了,高树枝影一横,斜斜将案几截作两半,如茫茫雪地里一支枯木。

      白日祛除了湿热,顺便将人的倦意勾了出来。

      郎君似乎有点疲倦,虽然坐得还算端正,但身形的确有些放松。她上半身微微前倾,一只手肘压在木案上,支手抵额,阖着眼。

      直到他走到近前了也没发现。

      其实与之前有区别的……

      太危险了,红锦在那些念头冒出来之前就掐断了它们。

      他垂下头,细声细语说:“郎君,水打好了。”

      人声如雷,明见秋这才惊醒,睁眼间一霎腰背紧绷,瞳孔放大,眼神本能锁定面前人最脆弱的部位,右手同时青筋暴起。

      蓦然眼中一烫,白惨惨的日光刺穿眼皮,大脑瞬间灵醒。

      幸亏回神得快,她冲人歉意笑笑,放松着站起来,又自己用清水浸了布帕盥漱。

      知道这个人是家生子,跟在主子身边闲逛手不干事反而容易遭人轻视欺负,明见秋干脆派给他一点活计,都是类似打水洗衣的轻省活,她自己都干惯了的。

      ……所以不该觉得委屈吧?

      常理自然不该,可明见秋不知道的是,像这种十几代人都在本家伺候主子的奴婢,简直称得上树大根深一词。

      就是自己不争气,凭着父母兄姊的脸面,也能混到主枝小主子身边,陪着小主子一起长大,情分不同寻常。

      偏偏红锦生得晚,命里没那个运道。

      这却怪不了他亲娘老子。

      那两人年轻时胆比天还大,给主子跑腿的功夫还有空春心萌动,到处瞅有没有英朗俊俏的小伙姑娘。

      一遭私下里对上了眼,暗中递个香囊授个锦帕都是不消多说的事,就是一起瞒着父母主子躲在假山后头干点什么,一月也总有那么两三回。

      血气方刚的年轻人,初尝情思,又听多见多了棒打鸳鸯的故事,每每亲热时都是手里握着炭、眼窝含着泪,生怕对方或者自己哪天就成了别人嘴里的消遣——被棒打鸳鸯里的鸳鸯。

      事实证明他们多虑了,人生的顺利远远超出他们想象。

      可能之前的砰然心动只是因为情人眼里出西施,他们中的确没有谁拥有惊人的美貌。当然,也可能单纯是因为他们碰上的都是好人。

      直到他们彻底成人,求了主子的恩典,在一起长大的同伴的贺喜声中入了洞房,也没有遇着哪个眼馋肚饱的主子非要掳了谁上榻。

      于是那些担心都成了爱情甜蜜的佐料,每个入睡前的夜晚,他们都可以一起枕在枕上,嬉笑着把那些傻乎乎的担忧一一翻出来调侃。青丝缠鹣鲽,红被卧鸳鸯。

      很幸运,很幸福,很顺利。

      太顺利了,把一辈子的好运气用光了。他们卡在子嗣这个问题上很久,久到喜容变愁眉、来归相怨怼。

      这样愁云惨淡的背景下,红锦的出生可以说是喜从天降,让两家的老人都坚定相信自己死后棺材前少不了摔盆的孝子,于是心里那块大石头才落了地,给主子办事都增了几分不怕死的冲劲。

      他父母都是各自家里的独儿,两家独苗苗结合生下的独苗苗,还是等了几十年才盼来的金孙,可想而知红锦有多受亲祖宠爱。

      不夸张地说,他从小到大,无论在家在外,吃穿用度小厮奶母都比外头新富人家里的小少爷还要威风十倍。

      至于什么没赶上小主子出生、青黄难接不得已来伺候这位新出头的郎君的事暂且不提,红锦在家里受的教导从来都是如何磨墨添香、束发捧帕。

      不管在他眼里,还是亲祖眼里,红锦就算去伺候主子,拿的最重的东西也就是吃饭那只碗罢了!连提剑背枪都轮不着他,那尽有粗实奴婢干呢!

      所以,对红锦来说,每日端三回盛满水的木盆可太委屈了。

      天地良心,这端由竟惹出了天大似的委屈来,就是日后红锦得了势自觉受辱转头逼明见秋跳幽冥海她也想不到啊!

      所以她觉得这个强塞来的侍人挺懂事,也挺听话,就是常常低头埋着脸,太怯弱。

      明见秋盥漱完毕,洗净布帕,再拧干擦了擦手上的水珠。可能是辰光太好,她难得把思绪从那人身上抽了出来,转而关心自己身边的人,“日子过得真是快,乘船渡海竟然已经是去年的事了。你可思家?”

      面前习惯性低着头的侍人似乎有些吃惊,因为他抬起眼看了她一下,可惜很快又慌张收了回去。

      “奴婢被家主赏给了郎君,就是郎君的人,日日夜夜跟在郎君身边,心里想的都是怎样伺候好郎君,因此不思家。”

      模板似的回答,配上木讷的蚊吟,明见秋刚生起的那点谈兴顿时熄成灰烬。

      心里无味,面上克制着没表露出来。人家好好地干着活,没偷奸没耍滑没掀了桌子指着她鼻子大骂豺狐心性,何苦惹得人心中惶惶辗转反侧。

      她神情和煦,温声道:“那便好。这几日过得是清苦了些,你若受不住就与我说,我嘱咐青蝉抽几个人手送你去定城小住。”

      这话是多么明显的客套,比吊在驴头前的胡萝卜还虚伪。

      红锦微微摇头,声音压得更小,越发显得谦卑怯弱,“小人不敢,在郎君身边侍候是小人上辈子求来的天大福分。”

      “也好。”明见秋唇角笑意微收,眉眼强撑着没沉下去,生生拗成和善模样,“你下去好好休息吧,今晚记得离远些,刀剑无眼,别被伤到了。”

      侍人又俯身答了个“是”,十分恭敬,十分卑谦。

      说实话,明见秋有点后悔。

      就算那人把应诺过的话转头当了耳旁风,就算陛下来信的言辞越来越严厉,因此她也决意用点强硬手段,那几乎是必然会闹得不愉快了,所以今日的确不该去找那人。可自己也该去跟青蝉他们待在一处,或者闲叙或者修炼,而不是在这里跟这种连话都说不清楚的人浪费时间。

      可能是阳光带来的一点错觉,让她觉得已经到了可以放松的时候了。

      明见秋一贯知错就改,所以她端起了水盆,打算自己拿去倒了,顺便去西岸那边走走。

      在她转身的瞬间,侍人喊住了她,以一种无礼而唐突的方式。

      “七郎君!”

      这声音嘶哑又突兀,像是不合时宜飞过喜宴的黑鸦嘎嘎,听着便惊人一跳,又让听者心底生厌。

      明见秋惊奇地看过去,手里水盆端得稳稳的。

      侍人直视着她,气息微微急促,身子瑟缩,眼神孤勇,如同被逼到悬崖边上的羔羊,虽仍在瑟缩,但已决定好自己的命运——要么纵身一跃,要么葬身崖底。

      这种眼神不该出现在他这种人身上的,或者说,这种可以称之为骨气的英勇更适合出现在读书人身上。

      但这让她相信这个人鼓起了很大的勇气,可能是他前半生都没有拥有过的勇气。

      灰烬复燃。

      明见秋在心里笑了一下,她调整好自己的表情,让那股主子看奴婢的怜悯傲气淡下去,取而代之的是相对平等的疑问。

      “你是有什么想说的吗?”

      “红珠,红珠……”他的声音颤抖起来,不,不只是声音,他全身都在发抖,像是谁掐住他脖子把他提到半空似的。

      简直要哭出来了。

      多么怯弱。

      明见秋却收起了玩笑的心思,因为在哭腔之下,那些勇敢非但没有散去,反而聚作一团演变成了愤恨。

      “他死了,郎君要带着我们回去了。可现在,您对他,没有一个字要说的吗?”

      这句话简直忤逆,若七郎君尚年幼暗弱,他绝逃不掉一个刁奴欺主的恶名,那就算他亲祖外祖四张老脸捆一起也救不得他,说不定还要亲自动手“处置逆子”。

      红锦是怕的,他安安稳稳了半辈子,既无修仙的天赋也无苦熬的耐性。可谁叫他投胎投得好,背靠着明家这棵大树,难道还能没有一株小草的活路吗?

      “你想为他收尸?”郎君定定盯着他,眼神沉沉,“在我亲自处置了他之后?”

      “我已经为他收尸了。”

      红锦挺直了腰背,平视过去,声音去除掉颤意,又说得极缓,竟突然显出松柏的风骨。

      野草划烂,草汁乱溅,草地被刮出一宽泥痕。脚踝被铁烙似的疼,背上被剐去一层皮肉,身子像垃圾一样被拖拽。耳边是旁人的窃窃私语。

      他们一定在谈论一个傻子。

      红锦大笑起来,笑到胸腔都开始发痛,笑到脑子都开始昏沉,笑到喉咙都开始冒出血沫,笑到背上伤口的血渗进泥土。那苍蝇一样的嗡嗡私语彻底消失了。

      他们一定在默看一个疯子。

      安稳、富裕、风光,一一远去,它们飞起来去寻找下一个识趣的奴婢,并对地下的他投去怜悯的目光。

      红锦依然在大笑,他用战士应有的蔑视去回应那廉价的怜悯,他一点也不后悔,他为什么要后悔,他绝不会去后悔!

      第一次,他第一次把主子这种东西,拉下来,对视,质问,呵骂。

      郎君杀人真容易呀,拿起剑,刺进去,再拔出来,就好了。

      她不知道红珠的先祖服侍过老太爷,那是很了不得的资历,红珠常常拿出来夸耀,那时候他扬头站在日光下,比翠绿的小孔雀还漂亮。

      红珠喜欢穿绿色的衣服,但看到她连穿几天青衣,就知道避讳了。

      红珠半点吃不得苦,他才是该被关心要不要提前去城里小住几天的人,他被养得很精细的。

      红珠……红珠……

      这些事真不大,跟主子们常说的“大道”“陛下”“新政”比起来,更是连一粒尘埃都不如,可他就是记得很清楚。

      这位主家的郎君呢,她知道吗?

      阳光太烫了,他想抬手给自己挡挡,可是拖他的侍卫走得太快,太疼了,抬不起来。

      他闭上眼,结束吧,快些吧,红珠长斑了。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2章 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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