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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粉皮鸡 ...
察觉到其他人的目光,马文义才意识到自己刚刚的失态,拳头捂着嘴,假装咳嗽一声缓解尴尬。
但没用的,他自欺欺人,饭馆里人实在多,就连凌越都忍不住闻声望去,不过很快又被面前正在烹饪的菜勾回神。
粉皮鸡最独特的一味料是砂仁,它是药,也是菜。可以煲汤、炖肉、煮粥,甚至作为零食。
砂仁的加入,能够完美中和掉鸡肉自带的腥,还能为这道菜提升营养价值。
处理好的鸡肉加入葱花蒜等大料,大火炖半个小时左右。
趁这时间,凌越先炒蒜苔炒腊肉,蒜苔是今早刚买的,翠绿新鲜,本身就是一道很好吃的菜,甚至可以用“高级”来形容,鲜、嫩、趁口,囊括所有蔬菜的品质。
和腊肉一起入口,有反差感,也是最佳拍档。
蒸到七分熟的腊肉切成薄片,里头的油脂分泌出来,浓郁的香味侵袭厨房,有些腻,但很快厨房里的两位小帮手就不这么认为。
腊肉炒出香味后,直接加切好的蒜苔和辣椒,直到蒜香味传出,和腊肉独有的醇厚香气交缠,二者的气味互不退让,充分表现自己。再加入生抽、老抽、胡椒和盐翻炒,虽然腊肉本身带着咸味,但盐也是必要的,否则蒜苔单独吃时,没有味道,而加入胡椒,也是为激发出蒜苔的味。
蒜苔快炒脱水,如此一道蒜苔炒腊肉便完成,凌越一连炒了三份,让路仁端给食客们,这才开始做粉皮鸡。
已经蒸好的鸡要再炒过一遍,才能做到入味软烂脱骨的效果。
以前后厨流行一句话:炒鸡不炸姜,神仙也炒不香。
她很赞同。
姜入油,炸出刺鼻的姜气味,捞出姜片放鸡肉,大火翻炒到油清亮不浑浊的状态,此时的鸡肉呈现淡淡的黄色,加葱段、干辣椒、砂仁、桂皮、八角和香叶大料,翻炒两分钟激出香味。
如果没有砂仁,也可以放白芷,同样有去腥的功效。
文火炖一会儿,期间凌越在橱柜里拿出碗,调个喷香十足的酱汁。
然后拿出今天的另一位重磅级嘉宾,粉皮。
邓一珩都看傻了,不是?这一块塑料一样透明圆形的东西是吃的?
察觉到他疑惑的眼神,凌越终于出声解释:“粉皮,你没见过啊?这样的粉皮很好吃。”
“真没见过,第一次见,我刚刚还以为是哪来的塑料袋呢。”
凌越一边调配酱汁,一边笑着回答说:“你真幽默,你才是杀死厨房。”
“啊?”老大说话莫名其妙的。
凌越没在搭理邓一珩,手里搅和着酱汁,这是一碗集甜面酱、黄豆酱、蚝油和生抽的绝味酱汁。
“切点青红椒,滚刀切。”凌越突然出声。
二人:who啊?
凌越视线落在邓一珩身上,虽然等级是杀死厨房,但刀工却有一点,或许是和他所学的专业有关。
毕竟学艺术设计的,也需要用刀不是?
刻刀切刀也是刀。
“得咧,俺老邓这就来。”邓一珩放下手中擦桌的活儿,屁颠屁颠跑来。
路仁:我也要学切菜!!
锅里滋啦滋啦地响,开盖倒入酱汁翻炒,鸡肉瞬间变色,甜面酱与黄豆酱的香气被充分的挥发,整个厨房都甜腻腻的,加热水稀释,锅一样大的粉皮加入,遇水后的粉皮慢慢软化,再加入香菇,鸡肉事先蒸过,再文火炖十分钟就可以,加入青红椒煮到断生出锅。
菜被端上桌,食客们便迫不及待夹起煮得透明的粉皮,软糯糯的,浸满了红色的汤汁。
又夹一块鸡肉入口,骨头便随着筷子的移开而脱出,鸡肉里头不似这道菜表面这般红润,而是些许的嫩白,但口感软嫩而且带着淡淡的咸味,如果你想吃重口味一点的?那就蘸上汤汁。
“要我说,这汤汁才是一绝。”热闹的饭馆传出一道兴奋的声音,“汤汁拌米饭,不吃肉都香!”
三种吃法,怎么吃,都好吃。
每周来真好吃就餐,简直是对牛马生活的慰藉。
张家钰转过头看向声音来源,一脸认同:“姐们儿,你说得对。”
在场都是老顾客,大家多多少少都认识。
不仅是食客们在吃,厨房内两大馋嘴也在吃。
凌越在做菜时稍微留了几块肉出来,给二人解馋,此时正虎视眈眈地盯着最后一块肉。
路仁看着凌越,问:“你不吃吗越越?”
“吃油烟味吃饱了,你们吃吧。”没有厨子刚做完饭会有很大胃口的。
凌越收拾着厨房,她每次做完饭习惯把灶台清理干净再重新下厨,很麻烦,但改不掉。
这该死的好习惯。
雨越下越大,她们早就已经将阵营转到饭馆一楼的厨房,饭馆里目前没有新的客人,倒比前几天清闲了些。
此时某大学宿舍内,刚收拾好行李的楚诗语,看着手机上的图片景惊呼出声。
宿舍其他三人好奇转头,“怎么了诗语?”
“还记得我之前发朋友圈那美女姐姐耍菜刀的视频么?我找着她了!”楚诗语激动地说,拿着手机走到室友身边,“你看,这个帖子里面,这图里拿菜刀的姿势和我之前见过的姐姐一模一样!”
当时她本想发在网络上,但又没经得美女姐姐的同意,就只发在了朋友圈,第二天她再去买炒饭,但怎么都等不到美女姐姐再出摊。
原来是开店了!
梁倩不以为然:“这……又看不见脸,你怎么就这么肯定呢。”
“就是她!这是咱们左撇子独有的心灵感应。”
楚诗语所说的确实是凌越本人,图片里的她正在切菜,是被马文宣抓拍的,她也不是左撇子,只不过十七年厨龄让她学会双手都能熟练切菜而已。
“一个学期不见你疯啦?太夸张了,不就是一份牛肉炒饭嘛,咱们食堂也有啊。”
楚诗语听到室友的话,立马跨起小脸:“stop!不准你侮辱我的厨神姐姐,咱们食堂的牛肉炒饭,不配。”
说完,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刷着底下的评论,独自呢喃,“真好吃饭馆,明天就去!”
凌越不知道这一个小插曲,如今正坐在饭馆门前,和食客们聊天。
“凌老板,你这是在哪买的这粉皮啊?太正宗咯!我买到的都个头小,还难煮。”
李婶时隔多天,终于又来到凌越的饭馆用餐,依旧是和家里一起来的,他们只是普通家庭,每天都要来饭馆吃饭的话,工资真吃不消,因此他们决定每周六全家一起来吃!
凌越闻言挑眉,这粉皮还真是她阴差阳错买到的。
“在青华菜市场尽头,有家新开的农产品店,店长北方人,是用红薯粉做的,我偶然发现多买了些,现在市面上很多粉皮都是用木薯粉做的,难煮肯定会有。”
“怪不得咧!改天我也去买一份回家煮!虽然没有凌老板这样的厨艺,但也不至于太差。”
“下厨嘛,自己满意就好了。”
“凌老板说得对!”
屋外的雨声淅沥,偶尔有风吹来带着寒意,饭馆里头却是热暖呼呼的,被饭菜的香味和食客们的聊天声覆盖,不仅有温度,还有人情味,感觉也没那么冷了。
晚上七点。
雨终于停下,路仁两人在知道凌越晚上要进行面试时,都决定留下。
用他们的话说:新员工要入职,是不是得让老员工也瞅一瞅?
凌越点头同意,毕竟整个偌大的饭馆就只有她的话,或许会给人一个饭馆即将倒闭的错觉。
陶庆英按照导航的提示,来到真好吃门外,她惊讶地张着嘴,好久才反应过来。
“我竟然能,来规模这么大的饭馆工作?”在这之前,她认为真好吃只是一间规模很小的饭馆。
有点不敢进了。
在她犹豫时,门被推开,一名年轻可爱的女孩子手里拿着垃圾袋,看到她,并不惊讶:“是来面试的?”
陶庆英紧握住自己的双肩包带子,有些吞吐:“是……嗯。”
“你是凌老板吗?”没想到这么年轻漂亮,看她回复消息的话语,还以为是中年人。
“我不是,我也是真好吃的一员,快进去吧,凌老板等着你呢。”路仁说完,带着垃圾袋走到马路对面扔掉。
而陶庆英则是松了一口气,原来不是老板,但她同时也有一丝遗憾,因为她还喜欢全员年轻化的工作氛围。
陶庆英抬脚进院,和其他人刚来时的人们一样,先是感叹院子的美丽。
如今院内有邓一珩打理,比刚开业时更规整,更有花园那味儿。
她看着指示牌来到真正的饭馆门前,只见一男一女正在笑着聊天。女生转过头来,看到陶庆英,随即起身。
“陶庆英?”
女子手上拿着一份简历,朝她走来。
“我是……是凌老板吗?”陶庆英惊讶,这个女生,看起来比刚刚的可爱姐姐更年轻。
甚至可能比她的年纪还小?
凌越在陶庆英错愕的眼神中点头,“不用紧张,就是一个简单的烹饪面试,跟我来厨房。”
凌越没有多说什么,直接进入主题,等清楚面试者的真正实力后,再深入了解。
毕竟她招的是帮厨,厨艺必须得过她这一关。
陶庆英:这个简历投对了!喜欢这个老板!
回过神,她赶紧跟随凌越的脚步走进厨房……
今天和同学一起吃饭,我做了粉蒸肉,不夸张,全场好评,得瑟,嘻嘻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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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粉皮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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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公告
hi~本文预计明天11.25入v,届时万字更新,v后日更至完结,有事会挂假条绝不鸽!谢谢读者宝宝们的支持~
……(全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