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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正文1 ...

  •   有一天清晨,刘默很认真地跟我说,他做了个梦,梦见我俩出名了。

      彼时天蒙蒙亮。我刚刚睡着可能还不到两个小时,被刘默连怼带嘟囔地叫起来的时候整个脑袋都是昏沉的。一扭头,先看见一头鸡窝似的头发,外加一张刚冒出胡茬的脸,上头缀着一堆毫无亮点但也没什么大毛病的五官,单边胳膊神采奕奕地撑着身子,一双三角眼探照灯似的在晨光中闪烁,仿佛毫无困意。

      我深吸一口气,好心提醒他,说:“你有眼屎,麻烦抠一下,谢谢。”

      刘默像没听见似的,自顾自地坐直了身子。夏凉被跟着滑下来,露出一身花里胡哨晃得人眼晕的睡衣来——时至今日我依旧简直不敢相信这种东西我也有一身。他转过来,继续以毫无睡意的声音问我:“你就不想听听,咱俩是怎么出名的吗?”

      我刚起床的脑子乱得像刘默几年前一时兴起烫的头,而刚起床的视力就像我们刚认识的那一年一起在雨中打着伞蹲在路边像两个神经病一样观察过的蚯蚓。那个时候我和刘默还没在一起——其实现在也没在一起,我脑子里忽然像天然气打火似的冒出一股小小的蓝色火焰。

      这是凌晨四点。

      “饭店出食品安全问题了,咱俩被抓成典型了?”

      “啧。”

      “那就是你打麻将被人抓了。”

      刘默似乎很不满意我的回答,因为他忽然不做声了,只是一骨碌爬起来,面对我坐着,很长一段时间里,连动作都没换。我听见他平稳而沉重的呼吸在房间中响起来,就像几年前我们认识的那个午后,两个人,就像世界上再烂俗不过的偶像剧里的某一对狗男女一样,相遇在某一家书店,在温暖到像故意在蛊人的灯光下相撞,然后相望,跟书店循环播放的钢琴曲一起响起来的就是刘默这样令人安心的呼吸声——那个时候,刘默三十八岁,我二十岁。

      这是凌晨四点零一分。

      我开始揉眼睛,而世界开始变成五颜六色的黑。我看见一个又一个光斑在黑色的眼帘上陆续出现又泡沫似的消失,连带着我的困意一起蒸发到九霄云外。嗅觉开始重新启动,我闻见一股刘默爱用的香水味,然后我再一次睁开眼——现在,我终于看得清刘默了。咫尺之远,他只是安静地看着我做这一切,头发依旧乱得像鸟窝,目光依旧明亮,花里胡哨的睡衣也依旧本本分分地在我面前静止着。这个时候我突然又开始憎恨他天然上翘着的嘴角,它们像是一对世界上配合最好的演员,能每时每刻将刘默的情绪藏得严严实实。我开始担心他是不是在生气,但刘默只是轻轻摇了摇头,然后放轻了声音,说:

      “还早呢,你再睡一会儿吧。”

      这是凌晨四点零二分。

      “你也是。”

      “嗯。”

      这是凌晨四点零三分。

      六点半的闹钟响起来的时候,我几乎是条件反射地从床上坐了起来,仿佛过去两个小时的睡眠根本不存在。潜意识里,似乎有个声音一直在告诉我,快起来,快起来,不然就要出大问题——然后闹钟在耳畔炸响,我有意让它多响一秒,因为这个时候,我应该听到刘默的一声叹息,就像听到第二个闹钟一样,它标志着我们糟烂的新一天的开始。从这一声叹息开始,我们的生活会从光怪陆离的梦境,重新回到忙碌的现实生活。

      但叹息声没有响起,我的身边没有刘默,那半边床上空空荡荡,除了刘默叠得整整齐齐的、花里胡哨的睡衣,没有什么征兆能够证明他来过这里。我忽然毫无征兆地想起刘默两个小时以前兴致冲冲地把我晃醒后,说的那一句:

      “我梦见我们出名了。”

      那一刻,我心跳忽然空了一拍。

      接着另一道闹钟声炸响。我毫无心理准备地被惊得一颤,连带着喉咙跟着一梗。颤颤巍巍地把手机摸过来,才发现是早忘了是什么时候定下的日程提醒,黑色的时间旁不容忽视的两个大字,竟然是:

      “扫墓”。

      匆匆关闭闹钟提醒,我才发现手机上不知何时多了一连串未读信息。它们融成一个炙热的火球,显眼又扎心地挂在提示栏,十几条,全来自刘默一个人,每条都很短,每条又都无关紧要,颠三倒四的语言表述像是语音输入的产物。主旨大意其实只有一句话,让我今天下午早点关门,然后去墓地找他。

      我差点就要问出一句:扫谁的墓?

      二十二岁大学毕业之后我的忘性越来越大了。最开始只是记不住手机验证码,到最近,连天天都需要坐的公交车站名字都开始出现了零零散散的忘却。刘默曾经开玩笑说,本来在一起的时候对未来的预想是黑发人送白发人,不过照这样下去,大概他到一把年纪了还得反过来照顾我。然后他咧着嘴笑起来,露出两颗天生不服管教的虎牙。我没敢笑,怕有一天会成真。

      ——如果成真了,那个时候的刘默会怎么样,会把我扔掉,还是真像他很多个显然是感性大于理性的瞬间曾经说过的那样,照顾我,直到我们中有一个人先死?

      我不知道。反正绝大多数时间我倾向于相信前者,所以我至今还在背着刘默攒钱,做好一切跑路的准备。偶尔悄悄把钱转进另一张银行卡里、听见短信提示音时我也会想,如果有一天,我发现刘默也在做和我一样的事呢?那个时候,我是会觉得理所应当,还是会觉得难过?

      我不知道。我只是觉得,刘默不会那么做。

      我就这样一边擦着灶台,一边开始在脑海中回溯这次扫墓究竟属于谁。不是我的亲人,不是刘默的亲人,那么只会是我们共同认识的人——但我们共同认识的人里究竟是谁先我们一步进入了另一个生命维度?我想不通,而且也毫无头绪。遗忘是一层沉重的雾,遮住我一切前行的路。锅里热油浮上的油星子像是张圆滚滚的人脸,我猜那或许就是正确答案,但我看不清,因为上头没有五官。

      浓郁的油香味飘出来,我随手在围裙上抹了把手汗,发觉前一天刚洗的围裙已经染上油气,只觉得心里有一块忽然空下来。我的思绪一路疾驰后悬崖勒马,站在那道突如其来的大裂谷前,忽然涌上一股英雄末路的悲壮感。饭馆里的音乐十分应景,随机播放到某首我记不住名字的英语歌,是金属乐,整个乐队的情绪激烈得听起来像是下一秒就要抱着电吉他架子鼓麦克架一起上战场。我莫名其妙地眼眶发酸,然而忽然有个看起来并不比我小几岁的姑娘凑过来,问我能不能把歌换了,做老板娘的本能是点头,然后腻得人想吐的华语流行小情歌就响起来。没掉下来的眼泪挂在眼眶边,像个再荒诞不过的笑话。

      爱吧,能爱的时候,就去爱。

      上午的生意很差,差到即使刘默不在,我一个人也应付得过来。外卖挂上打烊,线下客户少得简直令人发指,当然,更令人发指的应该是他们每个人点的面都不相同。我在牛肉面、油泼面、西红柿鸡蛋面、各式炒面和拌面间周旋,忽然很想笑。

      不知道在笑什么。可能是在笑刚才刚换出了小情歌的女孩子正在打电话同男朋友吵架,可能是在笑忙着看手机结果笑得面条从鼻子里喷出来的大小伙子,可能是在笑咿咿呀呀还只会用手抓面条、弄得一张小脸儿上油腻腻的小孩子,可能是在笑稀里糊涂就吃完了一整碗面的老人,也可能是在笑还不到三十岁就困死在这家连上厨房还不到三十平米的饭馆里的我自己。反正我是笑了,而且笑得很灿烂,笑得连看见我的客人都不由得跟着笑起来,年轻的同龄人们刻意在我侧过身去时举起手机,好像当我是瞎子。

      也许今晚刷手机时我就会在某个应用的当地推荐上看见我自己,然后下面缀着像是小学语文都没学扎实的互联网文案,错别字,意义不明的缩写,还有和内容八竿子打不到一块儿去的标签,可能是褒义,可能是贬义,全看发帖人心情,但是who care?反正互联网时代,大家上网只是为了看乐子,要么成为乐子,要么笑别人的乐子,反正就是在笑。要是换个思路,其实能当个乐子其实也不错,至少等哪天死了,万一找不到遗照,可以直接上网搜。

      刘默之前说我很乐观,我说废话,不乐观我也不等今天才哭了。

      关门时间甚至比预计的还要早半个小时,因为已经彻底没客人了。换完衣服洗完澡其实才下午三点,我站在饭馆门口犹豫一会儿,终于还是决定打车去墓地——倒不是在意钱不钱的,主要是怕这活儿没人接嫌晦气。

      好在是白天,去墓园的车虽说等待时间略长两分钟,终究还是来了。司机是个很安静的中年男人,看上去和刘默差不多年纪,但话比他少得多。不过联系情景想想,兴许也是怕说到什么话题不小心戳到我的痛处——这样也很好,虽然一直到车停下,我都没想起来今天是来扫谁的墓。

      “我身上有油味儿吗?”

      临下车时我问司机师傅。他摇了摇头,很认真地说没有。我也跟着点点头,然后道了声谢就下了车。

      “你在哪儿?”

      我给刘默打电话,对面传来某营业厅搞活动送的彩铃,是一连串怎么听都和我们两个都没关系的广告词。热情到让人反而提不起购买兴趣的声音在一个毫无逻辑可言的地方中断,刘默从鼻子里嗯了一声,连一句张嘴的“喂”都懒得说。

      “在你海哥墓前。你还记得他的墓在哪里吧?”

      我当然记得,我怎么可能记不得——虽然我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想起来今天是谁的忌日,但不妨碍我在知道是谁之后,就猛地回忆起了与他相关的一切记忆。

      恍若隔世。

      ——其实是已经隔世了,我后知后觉地想。

      海哥,虽然我和刘默都习惯叫他一声哥,但其实细算起来,他比刘默还小几个月。刘默管他叫海哥,纯属是顺了我的辈分,他自己倒是不怎么在意,反而是海哥却不太乐意。

      很显然,我认识海哥比认识刘默更早。

      细算起来,那时候我还只是个刚上大学的孩子,而海哥是我周末兼职做家教时遇上的第一个家长。孩子妈妈走得早,他做着修车一类卖体力的活计,独自把个瘦瘦小小的小姑娘拉扯大,养到小升初的年纪,听多了身边家长们半真半假的焦虑言语,总也踏实不下来,想给孩子找个家教,手头又实在不富裕,于是一眼相中费用最低的我。第一次见面,海哥起初死活不肯答应把试教地点约在家里,起因竟然是家里只有他一个大男人,怕给我引起不必要的误会,也怕我因此而害怕上门。我眼看着一个三十五岁、人高马大的北方汉子裹在一身显然是没穿过几次的纯白短袖和宽松短裤里,缩着双肩、搓着双手,外八脚型硬生生并起来,低沉着嗓子问需不需要他离开家避嫌时,人生中破天荒地头一次有了被人尊重的感觉。

      往后的日子顺理成章地过下去。海哥女儿其实聪明,比起补习似乎更需要心理疏导。为期两个月的家教结束,海哥女儿顺利拿到分班考第一名的成绩,海哥兴奋之余,第一次主动邀请我同他们一起吃饭,庆祝这两个月家教圆满成功。

      “当然。”

      作为一个人生中的第一次,我留了海哥的联系方式。实习经验一旦不再为零,家教价钱就跟着飙升,我开始奔波在各个家庭之间赚取生活所需。海哥理解,从来不主动再请我上门辅导。往后的那些经历里,毫无疑问,没有哪个家庭再如海哥家那般拮据,然而我也再没遇到过像海哥那样理智而善良的家长,也没遇到过像海哥女儿那样聪明伶俐而谦逊的孩子。有的家长会为了少给一点课时费故意刁难我,也有的孩子根本听不进课反而要来愚弄我以获取快乐。要到很久之后,我才会意识到,其实像海哥和他女儿那样的、我一直以为的“正常人”,在这世间才是少数。事实上,这个世界上的绝大多数人不懂得尊重,也不懂得换位思考,更不懂得全面考虑,并美其名曰为理所应当。我从来搞不懂,明明从小到大我听到的都是教人向善的教诲,怎么到最后恪守底线和道德的反而成了奇珍异宝。偶尔和海哥聊到这一切,他宽慰几句,最终的话题终点其实只有一句话:

      “这周末来我们家吃饭吧,我给你做好吃的。你想吃红烧肉,还是油焖虾?”

      我也只有一句话:

      “我想吃青椒炒面。”

      海哥女儿是乐于见到我的,因为见到我便意味着她终于有机会找个人倾诉一切学业上的问题和烦恼。许多次的约饭,其实也是她这个小家伙的手笔。她聪明,可是早熟且孤独,只能从年长者身上获得想要的陪伴和友情,而海哥只能握着扳手,给她以亲情上的关爱。偶尔同她谈起文艺电影和古典戏剧,我想,海哥女儿其实是幸运的,至少她还有我,而我作为长大了的她,什么都没有,只能一个人行走在陌生的城市,将唯一的牵挂,全寄托在这个萍水相逢的家庭上。

      可是忽然有一天,海哥给我打来了电话。

      “您……现在有时间吗?”

      我从海哥声音的颤抖中敏锐地捕捉到一丝不祥。果然,当我打车堵在路上、只能自己下车跑一公里多、连喉咙里都能咳出血来地踉踉跄跄来到医院时,她已经成为了另一种维度上的生命。瘦瘦小小的一点,躺在洁白的床上,浑身都是触目惊心的伤,那些伤口本来还有着血液的覆盖,然而此时此刻,鲜血已经被擦拭净了,显得那些本就恐怖的伤愈发惊人。海哥跪坐在床边,一身脏而浸透了汗水的工作服同洁白到像是幻觉的床铺相撞,一双粗糙而永远沾着机油的大手紧紧握着那瘦骨嶙峋的小手,似乎是要用自己掌心的热量重新使她获得血色。可是没有用,他自己的双眼却红得要滴下血来。医生说他方才哭吼过,声音比发了狂的野兽更加可怖,几乎没人敢上前去劝他。我小心翼翼地走过去,却看见海哥脸上只是缀着两行泪痕,连神情都跟着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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