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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觉醒来,我竟成了连环杀人案件的始作俑者。 糟糕的是 ...

  •   4月29日,我又被捕了。然而,我却对造成这一结果的原因一无所知。
      接连几次受审,没有让我弄清楚我自己的处境,反而使我更加摸不着头脑。几次审讯时间都不是很长,只是问了几个简单的问题。为了证明我自己的清白,在警官先生们刚一落座,我便大声道:“我可是大大滴良民!”
      可警官先生们就像没听到一样,对我的话没有任何反应。其中个头更大、蓄着胡须的那一位倦怠地半瞌着眼,斜倚在椅背上的身影好像下一秒便要睡去。另一位,则漫不经心地将手上的记录簿摊开在桌上。警官懒散地问着我的姓名和住址、我的职业、出生日期和出生地。
      “我叫阿提卡斯萨维斯(Atticus Savis),最近住在老城区林荫路的杰梅恩旅店。工作…呃…我做一些零碎的活计……”
      冰冷的空气在狭小的审讯室里好像停止了流通,只有粘稠的困意在这个空间内漫延。
      我瞪着一双眼睛,抵御着大脑传来的阵阵倦意,一五一十地回答了警官先生的问题。
      问话结束后,我注意到警官先生堪称轻柔地捏了捏“大胡子”的肩,起身要走。我嘴角抽了抽,一个大汉做出这样的动作确实让人感到一阵恶寒。
      绝对没有歧视大汉的意思,大汉为人处世的方式是ta的自由,我立刻叠甲。
      因此,我瞬间清醒了大半,赶忙问:“我什么时候可以走?”
      警官先生将手里的记录簿合上,摸着下巴说道:“你的案子很简单,但你大概得等些日子了——哥谭的光明骑士失踪了——人们都注意都被引开了。”
      蓄着棕色胡须的警官先生舒展自己的身体,却使得椅子嘎吱作响。“别磨蹭了,雷蒙。完事了去玛丽家吃晚饭。”说完便快步走出门。
      ---
      三天后,情况却大不相同了。
      一位陌生人,没穿警察制服,一头卷曲如泡面的金棕色短发包裹着头脸,下巴光洁,看起来不超过三十岁。这人打量着我,显出几分好奇。
      剪裁得体的西装,嗯,表面的纤维孔洞很独特,我推测是用了福雷克斯家的开放式纺织工艺,用的强捻面料。这种布料特点是耐皱、轻薄,但是他身上这件外套却显得皱巴巴的。天哪,你究竟对可怜的西装外套做了什么!
      “嗨!我是阿提卡斯萨维斯,很高兴见到你,你叫什么名字?你今天过得怎么样?我很好谢谢你。”看得出他因某种原因很不待见我,但我坚信“为人态度恭谦总不会有害”*。
      他没理会我。
      哈哈,我干笑两声。
      开头,他重复了前人问过的、关于我身份的问题,我老老实实地回答了。随后,他骤然拔高声音:“你在说谎!”
      我感觉像是被人平白无故打了一拳,一时间怔愣住了,一脸懵逼的看着他。大哥,能不能不要突然间这么热血啊。
      “利亚姆李(Liam Lee),你是一名外科医生,这是你在科西加诊所档案里登记的名字。我走访过那里,属实。
      钻石区舒艾克街B219号被登记在你的名下。
      在那里,我们一共发现了五具尸体。其中一具女性尸体损毁严重无法辨认身份,dna也无法与失踪人口相匹配。
      另外四具尸体身份分别为:哥谭市地方检察官哈维.丹特,一名小有名气的B级恐怖片演员巴索·卡罗,哥谭市知名犯罪心理学家哈琳·弗朗西斯·奎泽尔,外交官的女儿吉安娜·哈德森。”
      小卷毛话语同密集的子弹般,不给我留有插话间隙。连续且迅速的这一串话,使得他涨红了脸,深陷的绿眼睛里恨意翻涌。
      我真的很担心他会背过气去,然后又给我新添一个罪名——谋杀执法人员。
      “你说的什么玩意!”尽管周围已经安静下来了,可我仍觉得脑袋嗡嗡作响。我开始怀疑,是不是今天第2752次眨眼时,我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穿过了虫洞,来到了异世界。
      “我从没杀过任何人。什么官员学者的,我根本就不认识,更别提杀他们。”我对我的话很肯定,说这话时,我眼神坚定的像要入党(不是民主党也不是共和党)。
      “这些狡辩你留着和魔鬼说去。律师和预审法官将在下午来看你,你最好把所有事情都交代清楚。”说完他立刻转身离开,不愿同我再多待一秒。
      “不,”我轻柔的嗓音像蛛网般飘忽,“…哥谭没有死刑,我当然见不到魔鬼。”
      我满意地看到小卷毛的身影僵住一瞬,虽然只有很短的一瞬间。接着他的身影慢慢消失在门口。
      取而代之的是两个壮硕的狱警,他们冲进来邦邦两拳给我干废了。
      ---
      大概半个月后的清晨,一辆囚车载着阿提卡斯到法院。两名法警贴在我两旁,他们动作迅速地将我带到一个房间。我听着房间外一片骚乱嘈杂声,似乎那是一个有一百头猪的猪圈。“紧张吗,”一名法警说道,“你居然杀了外交官的女儿,这就是哥谭,一视同仁的哥谭。老实说,你在杀死吉安娜前有没有爽一爽?”
      说着,他露出一个男人都懂的微笑。
      “不。”我木着脸回答。我浑身酸痛,这些天我被牢牢地束缚在拘束带之下,每个人同我说话都得隔我一米以上的距离和一条铁栏杆。我现在僵硬的要命,四肢都像绑在躯干上的木条。
      我得挣脱这些荒缪的指控,我再一次感受到实现这个目标的紧迫性。
      这趟不愉快的旅程还给我带来了另一个毛病——我的手在经历最初的痛扁时护住了头部,但它们并未受到及时的治疗——我的手开始不怎么听大脑的调摆,它们时不时会有自己的想法。我真想知道,那些替罪犯追求人权的组织这时候干什么去了。
      又过了一会,刺耳的铃声扎入我的脑髓,在我脆弱的神经上跳起踢踏舞*。法警给我卸下手铐,带我走上被告席。
      我向席下望去,人群挤满了房间。室内所有的窗子紧闭,拉着窗帘,空气沉闷。我坐着,法警守在我两旁。我感到很奇特,这么多人全都是来看我的,来看一个他们心中的杀人犯。
      “最近出了个蝙蝠怪人,罪犯们被迫安静了许多,你的案子可以说是近来比较热闹的事了。不过我相信用不了多久,他们又会重新活跃起来。”法警看出了我的疑惑解释道。
      “其实并不全是为你的案子而来,”另一个法警补充,“你看那边,那些记者,都是因为听说阔佬韦恩会来,就是那个死而复生的布鲁斯韦恩。真不知道他们有钱人怎么想的,不去快活来看什么庭审。这或许就是有钱人的恶趣味?”
      “啧啧,要是我是布鲁斯韦恩,我要一周换十个女伴,每天都吃不重样的食物…”
      我懒得再反驳他们关于我杀人的不实指控。见我不在说话,法警们转而向陪审员们攀谈起来。法庭内,人们坐在一起,彼此谈笑风生,一时间法庭内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我的律师朝我走来,我注意到他的西装右边袖口的一粒角质扣和其他纽扣颜色不一致。可见,他对这次庭审并没有多认真。
      然后,他心不在焉地同我握握手。
      我感到一阵窒息。
      “她太活泼了,我只好先杀了她再办事。呃,我是指那个什么的女儿。”我盯着前方的空气,冷不丁地开口道。
      我偷偷瞥了瞥周围,咂咂嘴做出回味的模样。
      法警立刻对我肃然起敬。
      我也露出了满意的微笑。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一觉醒来,我竟成了连环杀人案件的始作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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