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文《绯色入喉》预收,和西西弗斯的部分故事线有关~宝子们可以看看嘿嘿......
1.
谌翡第一次见到凌墨晟的时候,是在明汇高中学生代表发言的台上。
那天阳光很热,他像是盛夏里咕咕冒着气泡的樱桃味汽水,看着很解渴。
但却是谌翡最不感冒的高高在上,一副乖学生的样子。
她无趣地打了个哈欠。
但是第二天,这位三好学生就让她产生了兴趣。
这来源于一个逃课的午后,她看到凌墨晟。
黑色的碎发遮住他俊朗柔和的眉眼,嘴角却勾勒出一抹兴奋的弧度。
谌翡仍记得那个下午,阳光把他手上那把沾着血的手术刀连同着他纤细指节上遍布的绯色照得瑰丽无比。
他在解剖一只麻雀,很兴致勃勃的那种。
啊。
一下子就想亲他了呢。
2.
后来再遇到他是在宾大的校园,Walnut St布满悬木铃的一处清吧里。
比她脸还大的朋克耳机里放着50 feet鼓噪的音乐,谌翡从小弟手里摆好摄像机,准备拍摄这学期的期末作业。
一个高挑颀长的火红色身影闯入了她的镜头,成了镜头里最耀眼的那抹意外。
“看着怎么像凌墨晟。”旁边小弟说道。
“No way, Charles never goes to the bar.(不可能,他从不去酒吧。)”有人反驳。
谌翡将耳机里的电子乐声音开到最大,对身边大胸翘臀的美式女孩眨了眨眼睛。
“Make a bet, winner kiss him.”(打个赌吧,赢的人吻他。)
3.
有人将北美东部地区藤校的亚洲帅哥排了榜,美其名曰“藤校必吃榜”,凌墨晟排在第一。
但不少人对此质疑,凌墨晟这人对谁都温和有礼,偏偏有着磨灭不了的距离感,就连那些美式辣妹的火热进攻都像是一拳打在棉花上。
都没人吃过,何来“必吃”?
对此,116 Market St的一处独栋宅基里,谌翡居高临下地望着昨夜不知分寸,现在小心翼翼将下巴搭在她大腿上乞求原谅的男人,深表怀疑。
还必吃呢,别被他吃得骨头都不剩了吧。
“你真过分。”她谴责他。
“你教我的。”他顶回去。
“好哇。”谌翡被气笑,将纤白的大腿收回,任由凌墨晟勾着她的尾指可怜巴巴地用脸磨蹭着,“下个暑假我再来你这我是狗!”
他又来捏她耳垂,酥麻的痛感随着神经涌向四肢,偏偏那双笑眼让人生不起一点气。
“那我把你绑起来,关在我这。”
后来谌翡才知道。
凌墨晟,没在开玩笑。
绯色入喉的绯,不是谌翡的翡,而是...凌墨晟的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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