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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第 44 章 ...

  •   二十三日更尽时,院内立杆挂天灯,家家户户祭灶神,

      糖饼、黍糕、枣栗、灶糖,四样祭品摆好,灶神马用香糟炒豆清水供奉,祭灶之日摆上这些甜嘴的食物,只盼着与自家日夜相伴灶神能上天言好事,下界降吉祥。

      冬日天气多变,前两日还算是晴朗,腊月二十二就接连下了两天大雪,急雪伴大风直接就封了进城的路。

      “宝哥儿这是哪儿去呀。”

      袁宝儿刚出家门就被村长娘子喊住。

      “柳伯母今儿起得早呀,我这正打算去喂兔子呢。”

      温度越来越低,进了腊月西北风刮过兔子冻得乱叫,甚至有两只刚出生的小兔子被母兔扔出窝冻死了。本想搭个厚实的棚子,但后院实在太挤了,同阿爹一合计,就将兔子移到了村西老屋。

      老屋厢房除了四堵墙,就一个小炕,房间大小合适,就是苦了喂兔子的人,风雨无阻日日村东村西的折腾。

      “这不是你兴林哥要来接我们去府城过年嘛,起来早点儿好收拾收拾。”

      “柳秀才真是孝顺。”袁宝儿笑着接话。

      秦春花:“哎,也是没缘分,要不咱两家人在村里过年也省得折腾了。”

      嗯嗯。

      嘿嘿。

      终于可以去喂兔子啦。

      冬季百草枯萎,饲料主要以干草、秸秆为主,辅以麦麸、豆粕,偶尔还可以加一次青萝卜调整一下冬季匮乏的食物来源。

      兔笼子方正规整,袁宝儿父子俩打扫的也打扫的极为干净,加了草药的草木灰又很大程度地压低了兔尿的臊气,再加清理及时,开门味道但是没想象中的难以忍受。

      兔子极为能生,发*情又快,三月便能出一窝,一窝四到十只不等。除去意外损伤的小兔子,现在共有已出窝不用大兔子再带的两月龄兔子五十二只,一月龄兔子二十七只,刚下的兔子两窝,未具体查数量,大兔子公兔八只,母兔十七只,十个兔笼子往哪儿一摆,每日虽然累却也难忍欣喜。

      添水加草收拾卫生,一套下来也到了吃早饭的时间。

      “哎哟。”

      袁宝儿出院门一甩筐,径直抡到了守在院外的人。

      半新不旧的薄棉袄,易磨损处七扭八歪打着几个补丁,裤子不似棉袄那般短一截,而是明显长了太多,皱皱巴巴地堆在脚踝处,玫红色的棉鞋倒是合脚,但单从颜色就知道并不属于他本人。

      “常哥儿?快让我看看,头嗑破没?疼不疼?”每天这时候除了柳从南,倒是第一次有人在门口等他。

      “没事儿的。”常哥儿揉揉头,抬头看了袁宝儿两眼,深吸一口气说道:“我来就是想问问宝哥儿招人不。”

      啊?

      袁宝儿一时之间也有些踌躇不知如何回答。

      宝记铺子腊月十八歇业到正月十五才营业,不需要大批量备货,并没有招人的打算,早就在村里通知过了,而且……

      “我啥都会干,切肉刀功很好的,也可以帮着喂兔子,只要有活儿什么都成。”

      焦急却忐忑地补充。

      满是期盼的眼神随着袁宝儿的沉默被逐渐下垂的头颅隐藏。

      寒风吹过,等待拒绝的人双手交握,低垂着头默默地看着互相扣动的拇指。

      “你,要不来帮我守兔子吧,可以住在另一间厢房,炭火充足,还可以带着弟妹一起来住,也省得你一人害怕。”

      袁宝儿看着眼前的小哥儿,终是没狠下心拒绝。

      常哥儿今年十三,家里还有弟妹四人,最小的不过百天,最大的才八岁。父母在时,他家中虽然一直不算富裕,却还是可以满足温饱。只是天降灾祸,十月中旬他爹失足落水,救上来就没了气息,他娘听了噩耗早产加难产,留下刚生的男婴便撒手人寰。

      晴天霹雳。

      养家的重担直接砸在了一个瘦弱温柔的小哥儿肩头。

      婴孩难养,没有奶水只能日日用精米熬米糊喂养,常哥儿原本就柔柔弱弱的,一朝重担加深只能咬牙硬撑。

      家中的秋菜不敢售卖,便见天的上山摘花椒挖野姜送到袁宝儿家换钱,甚至还打到过两只兔子。

      弟妹虽小但懂事,八岁的领着四岁的捡柴挖野菜,七岁的在家一边哄小的一边晒干菜。

      苦但好像日子也能过下去。

      营养不足的婴孩小病不断,常哥儿听人说鱼汤养人,冬月里就敢忍着河水寒凉下水捞鱼。

      水凉易抽筋,若不是袁老二路过捞了一手,这家怕是真的再也过不下去了。

      多日疲累再加呛水伤寒,常哥儿整整烧了三天,一度连药都灌不下去,好在他自个儿争气,硬生生地挺了下来。

      常哥儿:“守兔子?”

      袁宝儿:“啊……对。我家住村东,兔子在村西,晚上不守着,怕会被野物叼走。”

      结实的被加高过的石墙,新换的厚木门……

      野物怎么叼?飞进去吗?

      咳。

      袁宝儿看着他的眼神,又补充道:“也怕有小偷小摸的溜门撬锁偷兔子或者伤了兔子。”

      百十来户的小村子,谁家放个屁都能传出来,大雪封村,谁偷了兔子半天不到就能被查出来。

      常哥儿怀疑的目光太过明显,袁宝儿叹了一口气,说道:

      “你干不干吧?”

      费劲……

      都给你活了,还要我找个像样的借口。常哥儿也不知怎么回事,清醒之后谁去给他家帮个忙都要被他逼着倒腾出一个像样的理由。

      哪有什么理由。

      乡亲之间搭把手而已。

      “我……还是不干了吧,谢谢宝哥儿可怜我,但我总不能白拿你的钱。”

      走了?

      他走了!

      袁宝儿数兔子的大好心情被毁了。

      “哥哥,今日怎么来得这般晚?”

      自从不用再去城里卖货,袁宝儿每日到小石桥的时间都堪称精准,柳从南日日等待,陪他一同回村。

      眉头微皱,杏眼半睁。

      柳从南有些诧异地询问道:“怎的还生气了?”

      袁宝儿面上疑惑之色逐渐加深,唇瓣几度开合,最终化成了一句:“你说他是不是有病?”

      柳从南:“?”

      袁宝儿简单概括了刚刚的事,随后又带了一句“你说他是不是有病?”

      “倒是有些矛盾之处。”

      “对吧。”袁宝儿叹了口气,悠悠说道:“我是真想帮他,一个人支撑那么大一家子不容易。再说了,不怕人偷兔子,还不怕别人使坏吗,活儿都摆在那儿了,你求都求了,就干呗,非得让我给出个正当理由。还得我求着他干吗?”

      “许是经历了生死,性格有变。”

      “那变得也太快了,我都以为他被河中的孤魂野鬼夺了舍。”

      呸呸呸。

      大过年的,瞎说什么。

      “哥哥莫气,你无错,若是再继续生气可是得不偿失了。”

      行吧,行吧。

      大过年的。

      “今年的天比以往冷太多了。”柳从南感慨道。

      “哪有?”袁宝儿调整好思绪,笑着回道:“那是因为你从南边儿来的,跟往年比这可不是最冷的呢,最冷的时候戴着棉手套走路,手指头都冻得直疼。”

      “戴手套都冻手?那手套里的温度会不会就像这布包里一样冷?”

      柳从南拎着布包询问。

      淡青色的挎包角落上绣着一朵五瓣红花,文雅中透露着稚气,是柳从钰几年前送给他的生辰礼。

      不是布包。

      是教会他自己绣了一朵花。

      “你这挎包里衬是皮子的,八成比手套里的温度都高呢。”

      “真的吗?哥哥试试看?”

      布包的口袋越扯越大,离袁宝儿越来越近,再不进去试试温度都要挤在脸上了。

      试试吧。

      小秀才时而还挺犟,一个温度还这般在意。

      你别说哈,这皮子的是保温,要不回家用兔皮做个手套,反正攒了那么多兔皮,不做手套……

      嗯?

      袁宝儿眉头轻蹙,略有疑惑。

      空荡荡的包,只在底部躺了个长条状的物体。

      “哥哥看看,喜欢吗?”

      嗯?

      看啥?

      喜欢啥?

      修长的手指自布包中拿出,袁宝儿满脸疑问。

      柳从南:“!!!”

      不!不是这样的!

      为什么哥哥手上空空的就出来了。

      “还挺喜欢的,你这挎包还挺暖和,我回家就做个类似的手套,比棉的好用,兴许还能赚两个钱。”

      柳从南:“……”

      没有用……果然不能自己瞎设想。

      “哥哥没摸到它吗?”

      打磨光滑的金丝楠木灵芝如意簪,雪色与阳光的映衬下,棕黄色的木簪上似有金线,随着角度的不同金光闪耀跳动。

      “啊?你的发簪放包里做什么?”

      “不是我的。”

      “别人的你更不应该随身携带了呀,柳绥之……呜。”

      色若白玉的手指捂住喋喋不休的嘴,指尖在冷风和体温的交替作用下逐渐粉嫩起来。

      “哥哥……别闹了,你知道的。”

      “呜,不呜道。”

      “可是哥哥的眼睛笑得很是好看,出卖了你。”柳从南收回手指,将发簪重新递了过去。“何以结相于?金箔画搔头。”

      金粉相映。

      袁宝儿一时间竟然分不清自己喜欢的是颜色,还是情义。

      “哥哥。”

      冬季挡不住烈火。

      柳从南觉得自己就快要烧熟了,举着发簪的手在被他的目光炙烤,忐忑的心被烧得只剩羞涩。

      “绥之的手很美。”

      一直都很美。

      从第一眼被这双手吸引,袁宝儿就再也无法移开目光,工匠精雕细琢的白玉都比不上这双手引人注目。

      修长的手指搭在手心,麦色的肌肤,流畅的线条,清晰的脉络,哪怕是小一号也难掩其力量感。

      色差分明的两只手短暂相接,精心雕刻的发簪被心仪之人收在怀中。

      “我很喜欢。”

      发簪也是,人……也是。

      目光相接,除了红色逐渐扩散的耳根,万物都已静止。

      “快来人呀!常哥儿跳河了!”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44章 第 4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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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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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