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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人 ...

  •   楼上的癫公癫婆闹了一晚上,一开始是男的拉了一堆朋友在家里胡吃海喝,女的回来,三言两语说不合就吵起来了。
      这次貌似是动刀了。

      我为什么听得那么清楚?因为我就在他们楼下。廉价出租屋过于狭窄,墙体隔音不好,平时哪怕是呼吸声都能听见,更不要说这种爆炸式的噪音。
      我房间不高,在二楼,一楼是房东太太用来自己住的房子,不过她一直住院,好久没回来住了。夏日潮湿,我这窗口被爬山虎在框上绕了一圈,我不敢开灯,因为警察来了。

      动刀了,血流了一地,救护车也来了。

      透过爬山虎的缝隙,外面警车车灯蓝的混着红的,一闪一闪地打在我的眼睫上。我把手放在阳台上,食指紧张地抠着伸进来的爬山虎藤蔓,不敢出一点声音。

      躲在爬山虎的庇护下,我看见有人被担架抬着送到了救护车里。老城区房子挨着房子,人挤人,一点消息只要沾染上风,那就遍地都是。

      警车都来了,旁边自然是被看戏的人群围得水泄不通。我从黑暗的房间里也看不出什么来,一片黑压压的人头里,只是看见有人被抬上去了,什么电影里的血迹和混乱倒是没有看到。

      警方还在仔细盘问旁边居住的人。四楼五楼六楼的都有,他似乎是要把整栋楼房的租客都盘问一遍。
      我还在不要命的观察,而那做笔录的警察似有所感地抬起头来,猝不及防地与玻璃窗后的我对上眼。
      我下意识不敢呼吸。

      “那间在住人?”
      我看那个警察的口型,勉强能知道他说了句什么。

      被他盘问的租客说着他笔尾所指的方向看到我这里,我和他也对上目光。
      不过那人也没有多看,就只是一两秒钟的功夫,我看见他转了回去,和警察说了几句什么。

      我心里确实不安,但好在警察没有逗留太久,过了一下警车就离开了。

      看那两人刚刚的反应,应该是没有看见我。毕竟他们在明处我在暗处,我这边好像他们在看我,估计从他们那个角度看只会是黑压压的窗户,其他的什么都没有。

      癫公癫婆家里砍了人,一个在楼梯口坐着抽烟,另一个在自家房里哭。不知道他们为什么没被警方带走做笔录。

      我寻思着这吵架的小两口都回去的时候已经快到凌晨四点,夏夜的后半夜雨露重,薄被盖在身上还有点寒意,我从床上摸黑爬起来,心想是该行动的时候了。

      行动的原计划是在晚上11点,定计划时我还不知道这有病的邻居半夜会把警察都叫过来,害得我只好在已经快要天亮的时候才过去。

      夏日日出时间早,更何况现在快要到八月份,再不走,过一会儿就整片天都亮开了。
      给我的时间不多,我不可能留到明天晚上行动。

      在黑得伸手不见五指的房间里我摸索着穿了衣服和鞋子。鬼使神差般,我竟然还刷了个牙洗了个脸,连我自己都惊叹现在自己已经冷静到这种地步了。
      出门前我顺手带上了垃圾,白天不好出门,那就只好在晚上把该干的事情干了。

      这小区是老城区里比较破旧的地方,房门是最古早的钥匙锁,门外面的绿漆铁门是有很多租客反应安全问题之后才装上的。

      江南地带多雨,就算再是新安装的,那铁门也会在短短几个月之内开始生锈。潮湿空气里,我推着铁门出去,那铁门生锈的地方掉了漆,有一些麻麻赖赖的凸起。墙皮脱落的楼道里,绿霉爬上满面墙,在这股霉味里的空气也让我昨天晚上开易拉罐不小心弄出来的伤口更加刺痛,这无法自行抑制的神经痛感。

      如果运气好,能遇上不打烊的超市或者24小时自助售卖机的话,那就买点吃的还有创可贴。
      不知道常规尺寸的创口贴能不能把我的伤口全部覆盖上。

      对了,还有口香糖,我实在受不了嘴里面的那股泡面味。
      泡面盒子堆了一堆又一堆,我那狭窄的出租屋里除了霉味便是泡面味了。

      只能用现金。以我现在进了警局黑名单的身份,刷卡什么的,等于自掘坟墓。

      我哥江青临给我的现金快要用完了,他两个月前给我塞了一堆外币现金和一张机票让我滚到国外不要再回家不要再联系他,他说再让他看到我就直接把我带到警局。
      可惜我应该是让他失望了,我转手把外币换成了人民币,还找了个机会在机场大门口把机票高价倒卖给了一个急着回国的外国孕妇。

      我又没杀人,就算所有人都这么说了,证据确凿,我认什么罪?

      半夜打车去谷江路,没有手机的时候在路上站半天也不会有出租车过来,更何况我白口罩黑帽子的,大半夜也没人敢载我。
      本来还好,问题出在我想去的谷江路。

      三个月前谷江路河畔发现一具女尸,经调查主人为最大的航运经贸集团董事长王军建的女儿。
      凶手仍然在逃,闹得周围人心惶惶。

      王鑫悦,女,今年十八岁。面部浮肿,尸表温度低,皮肤苍白。
      我现在还清清楚楚地记得尸检报告的内容,那女尸脖子上还有深深的红紫色电缆花纹勒痕。

      警方结合王鑫悦的生前24小时内行踪最后推断出的结果是在公园中被人从后部用电缆勒脖窒息而死,随后抛尸谷江路环城河畔。

      肝脏温度检测结果显示,尸体发现时间与作案时间相隔不长,仅仅十二个小时,处于极难得的黄金时间,按理来说在这个时间里线索众多,凶手会留下诸多的蛛丝马迹。

      可奇怪的是,案发现场的中央公园和发现现场的环城河畔,竟然没有任何凶手留下的指纹毛发,更不要说血液□□。
      没有DNA,最起码的监控也没有。

      凶手似乎是个惯犯,犯罪过程松弛感极强,为了抛尸竟不惜绕最远的路,全是挑着正在施工的路段或是待开发区,再要不就是刚好那天公共监控坏掉的老城区小区。

      公共监控坏掉的时间仅仅只有四个小时,他能掌控这个信息并为自己完成一次完美的犯罪脱身,让警方一度怀疑过是凶手藏在自己人里。
      可是我想不通。

      典型的杀人手法,典型的抛尸手法,还有那个极其笨拙的勒痕,都能看得出来凶手惊慌的犯罪过程,这可以证明他很有可能是初犯。但是整个现场却天衣无缝,没有一点点的凶手信息……感觉就好像是有人帮他处理过一样。

      所以当时刑侦B组接到这个案子的时候,我一度坚持过凶手为两个人。
      可惜没有几个人相信。

      河畔上游被判断为抛尸地点,全是一片未开发的芦苇地,土壤潮湿松软,没有车轮碾压痕迹,从中央公园到环城河畔六十二公里左右,急行军都得走一天,更不要说带着尸体的普通人。这一点不仅解释不了凶手是一个人,也解释不了是两个人。

      在死者被害到发现尸体的时间为近十二小时,在此期间内要完成抛尸已经是几乎不可能的事情,更不要说处理现场痕迹。
      不管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

      我的猜想不攻自破。但是我的直觉告诉我,这必定是两个人。
      破案不能靠直觉,只有线索证据和逻辑分析才是王道。

      而我这次再来来谷江路,就是为了再亲自看一眼现场。离犯罪时间越久留下来的证据就越少,我很清楚这一点,但是我除此之外再无选择。
      不然怎么样?进局子?

      前一天还是个不红不紫的小刑侦组长,第二天晚上就被全城通缉,这经历也神他妈的是没谁了。

      虽然我承认我在家族里确实是个废物,比起中央大学法学博士毕业做了法官的那个哥,我学历只到高中,混了六七年才从交通指挥那破工作干到刑侦B组组长,但废物归废物,我不是垃圾人,凶手另有其人,我为何要给他背黑锅?

      吊桥旁边有个公用电话亭,我在口罩之上的眼睛打量了一下四周围,确定没有人之后才投币拨通电话。
      “喂?”

      对面的女声显得着急,我的着急并不比她少。
      “怎么样?我哥那边怎么说?”
      那边似乎沉默片刻。
      “江法官和我说,你再这样尝试私连他,他就直接报警。”

      声音从听筒出来,还带着老式电话里的哧啦哧啦声,那听起来很像用手在摩擦泡沫箱。
      江青临是这样的人。

      中央法务院的一级大法官江青临,是出了名的大公无私,是一只铁公鸡,无论亲缘远近,一根法锤定罪量刑,他经手的诉讼案件实现了透明公开公平公正,自然对他亲弟弟也是如此。
      虽然我还抱有一丝的希望,江青临能够成为相信我的那一方。

      我现在都还记得江青临给我机票的那一天我质问他我在他们眼中就如此邪恶恶毒?以至于是个杀人不眨眼的魔头?

      实际上我比谁都清楚,江青临只信证据不信人话。证据当前,我又有什么辩驳的机会?

      不过可笑的事情就变成了,我的至亲一直在肯定我杀人的罪名,而现在相信我的两个人,竟然一个是之前跟着我在刑侦组混的警员小弟何鹤,另一个是多管闲事并且我和她不太熟的女记者白帆。

      可是,江青临要信我,我哥,他必须得信我。
      因为现在只有他能帮我。

      何鹤和白帆,最多只能做到搜证,要和我共同分析解决方案的,只有我哥江青临才能做到。
      我是废物,我只会找出真相,但洗脱罪名这种事我从未做过。
      我被冤枉了,我废物,但我很清楚,我需要的是洗脱罪名,然后才是真相。

      时间紧迫,我实在不该在头顶上有监控的公共电话亭逗留太久,我略顿了一顿:“我再想办法,过两天我会再联系你。”

      我猜想我的喉咙恐怕真的是被那成日成日的泡面封住了,说出来的话竟然会有一些沙哑不清晰,像是一层油糊住了气管。
      “好,我和小何继续搜证。”

      一个破天荒的罪名扣在我头上,三个人莫名联系在一起,何鹤和白帆两人竟然成为了熟悉的人。

      但是人难相处,人心就更信不过。我当下无所依靠,行事只能如同阴沟的老鼠一样东躲西藏,昼伏夜出。
      我现在的住址,那个隔音极差咿咿呀呀的脏乱出租屋,就连何鹤和白帆我也没告知。知道我住哪里的,只有我自己。

      三个月下来,我看透了很多东西,可以说我现在能依靠的勉强只有废物的自己,好歹自己不会把自己陷害得锒铛入狱。

      废物是废物了点,如果上天怜惜我,必定赐我一个关键线索。

      挂了电话,我走在吊桥上,河对面是第二现场,要去到那里必先走过这个吊桥。
      虽然案件现场去过很多次,但我还是停下脚步在桥边站了一会儿,算是给自己进行了一次浅浅的心理建设。

      吊桥上的光线打得很明亮,我长时间在黑暗里待久了的眼睛,眼尾此时此刻竟然有些胀痛。
      太难了。
      我艰难地想在这异常晃眼的光景里撑开眼皮,只为了看清前面的河面。

      算了。
      这么想,我狠狠地剥开刚刚从自动售卖机一个一个投进去硬币买下来的口香糖,站在车流稀少的吊桥人行道上。

      我突然想起来我那出门前随手套的外套兜里还有一个崭新的打火机。金属制的打火机,分量却很轻。
      我不抽烟,但是那个自动贩卖机也不知道抽了什么风,投了币按半天就品零乓郎地吐出来个这种莫名其妙的东西。

      金属制的,售卖机的透明柜台上没有的。
      我说真是活见鬼了。从哪里来的打火机也不知道。

      真他妈能废物到极点我也是能的,连自动售卖机都承认我这种废物体质。

      那机器吃进去的金币死踹都踹不出了,我只好收了那几乎不可能会用上的炫彩打火机,又投了点钱进去才掉出那盒口香糖来。

      前段时间刚刚降雨,这河水却平静得可怕,不知道黑压压的水里还吞了什么。

      我喜欢在进现场之前先嚼个口香糖,以防反胃不适。习惯是疮疤,这一点我是改不掉了。
      思绪似游走的鱼,此时手指像是不灵活一般,口香糖在指尖笨拙地绕了两圈,竟然滑落下去了。

      这吊桥正下面有个水泥砌成的桥洞,距离第二现场五百多米,是在警方所围起来的黄色警戒线之外的。
      那桥洞很大,能容得下一百多个人,遮风挡雨,是流浪汉之间的香饽饽。

      吊桥桥洞外围有大灯,刚好黄色的光能照亮一方区域,而我的口香糖,刚好就掉到大灯的位置,被灯光照得透明。
      草你妹啊。
      我盯着一时脑内血管爆充,太阳穴突突直跳。

      如果在平时,这么一条口香糖自然是不用管它,再拿一条便是了,但是不知为什么,我的情绪一下子上来了。

      被指认为凶手的时候我也没那么生气,自己父母在电视上哀叹他们没把我教好的时候我只是怔愣,去找江青临被他告密给警方的时候我也只是想着跑,甚至刚刚在售卖机面前我也忍忍算了……现在,他妈的小小口香糖,日了狗了……

      我算算也快三十的人了,不常有情绪波动大的时候,但是一旦疯起来我都觉得我自己极端。
      人在倒霉到极点的时候会爆发,我想我现在就是这狗比样子。

      我看那吊桥拉起高高绳索的铁疙瘩桩子,狠狠一脚上去:“你妈!”
      不料却踢到脚趾,那近乎骨折的钻心的疼痛让我脑子一抽:“卧槽尼玛啊……真特么煞笔柱子。”

      骂着,我就想着绕下去把那大灯上的口香糖捡回来。
      我他妈,今天非得吃上它了……

      我嘴里叨叨,从吊桥末的水泥台阶下去,走到平缓的地方有铁链围起来,并挂着“水深,请不要靠近”的牌子。

      那牌子挨着潮湿的水源,又是铁制的,上面长满的铁锈像是从上面淋下来的棕黄色油漆,一串字后面跟着的警示图案的小人只看得到半个身子。

      我是不屑于这些的。我这样的人,要死早就死在被冤枉杀人的枪决场上了,老天何必还留我到今日。

      我一个跨步翻过去,一个大灯一个大灯地找过去。大概走了一百多米,那上面安静地摆着口香糖的大灯座出现在我面前。
      俯身拿口香糖的时候,我突然背后一凉,像是有人在盯着我。

      这种被窥视的感觉从头凉到了脚跟。这里靠近第二现场,我脑子里似乎都有一瞬间闪过一个念头,凶手就在我旁边。

      大灯的亮度很足,这使得光线射入我的眼内的时候会造成我余光区域的视野盲区,我完全不能凭借余光判断出我身后到底有什么。

      不过我身后确实有人!

      在我心里有些惊疑地确认这件事的时候,身后鞋底触碰地面的声音就在面前响起,那声音落进耳朵十分清晰,它在表明我二十厘米左右的距离内有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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