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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Chapter 01 欺负同性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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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负同性恋是天经地义的!
这个想法在王家洛十五六岁的时候就有了,并且这么多年都沉淀残留在他的灵魂深处,没有得到任何的有效纠正。
只不过现在没人看得出来而已。
他高一的时候有一个同桌,叫陆特丹,他只记得这个人长得特别白。至于帅不帅,他不想评价,因为在他的价值世界里,同性恋男的都丑。
陆特丹说话声音斯文,字也写得好看,浑身上下香扑扑的,作为同桌,这些都不算让王家洛讨厌的地方。他甚至为了抄一点陆特丹的作业,对他态度还错。因此,他们刚成为同桌的时候,关系其实比普通男生之间更好一点,只不过陆特丹的过于精致让他不太舒服,不愿意发展成哥们儿。
他们关系的转折发生在陆特丹跟自己表白这件事。
后来王家洛想了很久都想不通,他到底哪儿看起来像个同性恋,以至于让陆特丹敢跟自己表白的!
说起来那天的情况也来得十分突然,他一点点准备都没有。
傍晚两人放学一起走,一般到了公交站就要分道扬镳,王家洛跟爷爷奶奶住,就在学校附近走路不到十分钟就回家了。但是,一向要等公交车的陆特丹那天忽然说自己想吃烤肠,问王家洛要不要一起去买。
说实话,读书的时候王家洛每天肚子都是饿的,并不是家里不给吃饱,只是可能十五岁的人永远不会被填满。
烤肠,是肉,那对他来说有致命的吸引力。
他高兴地跟着陆特丹去买烤肠,因为陆特丹说请客,他要了两根加辣的,三两口就吞下去了。陆特丹一直是个娘娘腔,吃东西也慢,半天儿了也只咬了两口,还觉得烫。
王家洛有心先走,话还没说出来,陆特丹就毫无预兆地对他说:“王家洛,我喜欢你。你能不能做我男朋友?”
他一句话都回不出来。
最后看着陆特丹手上拿着的肉肠觉得气不打一处来,一巴掌给人挥到了地上。
王家洛气呼呼地走了,之后陆特丹主动跟班主任说想要换座位,他们便俩分开坐了。但是事儿还没完,他们班上一群腐女,不知道是不是看出了点什么,反正跟脑子进水了一样,天天围着陆特丹心疼,大骂王家洛渣男。
王家洛觉得自己比窦娥还冤,这雪怎么还不下?!
嘴皮子说不过那些女生,王家洛只能拉了一帮兄弟,天天四处散布陆特丹的性取向,还说他喜欢自己,但是自己宇宙直男,怎么可能被他拿下。他这么一吵吵,很快就搞得全校都知道了,甚至惊动了对方的父母。
他自己不觉得这有什么,只感觉大仇得报,还得意地对那群腐女龇牙咧嘴,说些难听的下流话。
陆特丹很淡定,从头到尾都没跟他计较过。王家洛其实很不爽他的态度,总觉得一拳打在棉花上,他甚至觉得换了自己可能都被气哭了,什么陆特丹却可以不给他丝毫反应呢?王家洛想不通,可是每次看那群维护陆特丹的腐女同学恨不得吃他肉喝他的血,他又觉得自己做得好,报仇了!
他对同性恋的偏见从此就没有消失过。
但是,要说对陆特丹这个人有多么大仇恨,其实也谈不上,毕竟对方也没骚扰过他。
后来文理分科,陆特丹就转学了,去了省城。更离谱的是,两年后,他居然以省理科状元的成绩考上了北大,他们省一年也出不了十个清华北大的学生,排除竞赛奖特招的,这种硬考上的也就五六个。于是,作为曾经的“母校”,王家洛他们学校也大张旗鼓地与有荣焉起来。甚至还请了陆特丹回学校来给学弟学妹们讲讲学习经验。
王家洛嗤之以鼻,心想这群人的嘴脸可真恶心。
以前都觉得陆特丹像个艾滋病携带者,知道他是同性恋之后上厕所都不用他上过的同一个格子。如今这人成了“人上人”,眼看以后就是个社会精英,立刻就被大家供起来,甚至这种异类的性取向也成了大天才身上的一点儿小不同了。
他恶心得不得了,在陆特丹光荣返校那天,他恨不得上去给陆特丹一巴掌,就像当初打掉那根烤肠一样。
可惜,他连人家面都没见到,被热情的同学隔开了十万八千里。
后来上了大学,王家洛发现世道变了,跟高中的时候完全不一样。高中的时候男生们一呼百应,戏耍取笑同性恋这件事连老师都不怎么管。怎么到了大学里,搞同性恋是不能被批判的,如果不表示认同和理解就是素质低、没格局。他感觉学校对那些搞男同女同的也太过于支持了一点,甚至还开什么讲座专门介绍这件事。
王家洛捏着鼻子去刺探了一回敌情,也没从教授的讲座里听出什么大道理来。
他仍旧觉得不按照传统模式搞一男对一女的对象就是反社会。
但是他学会了不表达这种偏见,因为持有这种偏见会被人歧视。他好歹明白了被人歧视是一种什么滋味,就假装自己根本不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同性恋。
大学毕业以后,他一个二本中等成绩,家里也没什么门路,就业变成了难题。
好在他那个时代,经济形势一片大好,大家都挤破头去搞钱,进私企、创业、出国。所以,考编制没有现在这么难,他在他爸的建议和亲戚的帮助下,顺利当上了一个片儿警。
比起那些月薪没两年就过万的同学,他确实有点不如意。
但是比起那些还在不断换工作的同学,他又安稳得十分如意。
到了警察局工作后,他自己人生的婚恋高峰终于抵达,他开始谈女朋友,开始被人戴帽子,开始相亲,开始有同事喜欢他,开始在外面偶尔来一次一夜情……
日子久了,他发现结婚这事儿可能真的需要看缘分,否则他怎么交往了好几个,就没一个好结果呢。按照大部分人的人生经验来看,谈三次恋爱差不多都能结婚了。他又不是不具备城市人口结婚的标准,房子、车子都有,工作稳定,收入中等,甚至长得也是个平均分以上的,凭什么呢?他后来都开始有点迷信了,跟他妈去庙里求了签。
解签的说法是—缘分来得晚,叫他别急。
别急就别急吧,于是他和他妈神神叨叨地迷信着,直到三十岁,他忽然就泄气了。
倒不是因为结不上婚或者谈不上恋爱,而是他最好的哥们儿离婚了。这也是同龄人中他认识的第一个离异人士。
这件事对王家洛的打击可能比对他哥们儿、离婚的当事人谢殊林还要大。他忽然意识到自己的求偶太盲目了,他可能根本没做好跟一个女人组建家庭、生儿育女的准备。他只是在和这个社会上的大多数的同龄人竞争雌性资源,觉得自己必须要在这个年龄段找一个体面的老婆,才算过得去。
可事实上,他并不需要。
也没有把握真的做一个好丈夫、好爸爸。
他看到被婚姻折磨得像鬼一样的谢殊林,魂飞魄散,自以为清醒了。
那之后王家洛就开始过起了打打小麻将和同事吃吃火锅的单纯下班生活,不再四处琢么着约会了。可是,还是有让他心烦的感情问题,那就是他身边的一位女同事。
——他上班的派出所有一个三十出头、离婚没小孩儿的女同事,长得还挺好看,大概对他有点意思。同事之间多有撮合之意,每次出警回来写报告交过去,办公室那几个女的就起哄,他头皮发麻,想到了高一的时候班上那群总觉得他和陆特丹在搞同性恋的疯女人。
但是,女同学忍两年就毕业了,同事却不能。
尤其是他们这种单位,说不定一辈子都是同事,要对看三十年。
后来连领导都觉得他应该和对方发展发展,跟他说出了女大三抱金砖这种话。一时间,他也迷茫起来,毕竟自己年纪不小了,过了这个村,可就没这店了。
但是,这个店,到底还是不够吸引他。
王家洛知道自己应该很明确的拒绝对方,免得给人虚假的遐想空间,可他回忆一番,发现自己不但没有这方面的经验,还只拒绝过一个男同性恋,想想就晦气。
所以,最后他还是选了拖字诀,想着女方比他年纪更大,总会先放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