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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强制的爱(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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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初中开始,萧均就喜欢凌寒,那时候凌寒很耀眼,他经过的地方总是有默默注视的目光,其中一个人便是萧均。
那时候的萧均很自卑,戴着灰灰的眼睛,穿着洗得发白的校服,还有断了底面的白球鞋,跑步的时候,萧均的脚底能触到地,但那双鞋依然是萧均最珍贵的鞋,他总是把它洗得很干净,穿着它走着凌寒走过的地方,从学校的食堂到寝室,再从寝室到图书馆。
有一天,萧均晚自习回来晚了,忘了收那双鞋了,它就晾晒在窗户边,而凌寒单手揣在裤兜里,嘴里噙着吸管,笑看着那双鞋。
他勾起的嘴角非常漂亮,让他英气的面庞多了一丝温柔。
“谁的鞋?”
他扭过头看着萧均笑问道。
校园的制服很丑,但凌寒穿着却像王子一样。
阳光洒在他乌黑柔亮的头发时,萧均失神了。
“你的鞋吗?”
他又笑着问一遍。
萧均呆呆地不知道怎么回答。
“这种十几块钱的鞋都破了底洞还不扔掉吗?”
他像发现了什么有趣的事一样,一直看着那双膝。
“不……知道……是谁的。”
那一刻,萧均的心怦怦地乱跳着,虚荣而骄傲地抬起头,脸涨得通红,道:“不是我的。”
他漂亮的眼眸里透着狡猾地笑,萧均的狼狈倒映在他的瞳孔里,萧均知道,他知道那是萧均的鞋。
牛奶喝完,他站在那里,将盒子准确无误地投递到萧均脚边的垃圾桶里,顺带将萧均的鞋也扔在垃圾桶里,道:“我问过其他人了,他们说不是他们的,你是最后一个人。”
他说着近走萧均,手搭在他的肩膀上,笑道:“如果也不是你的,那就是没有主的,我扔了,你不会介意吧?”
这一刻,凌寒是有点劣质的,甚至坏坏的,他知道那是萧均的鞋,唯一换洗的鞋。
即便如此,萧均还是嘴硬道:“我怎么会介意呢?”昂起头,毫不在意地转过身,到最里面床角的位置,若无其事地翻开历史书,准备着考试。
凌寒嘴角微微勾起,笑着看了萧均一会儿,临走的时候将垃圾也带走了。
灰色的垃圾袋里,有萧均的鞋。
门被关上的时候,萧均狼狈地低下头,看着脚上这双灰土土脚底也断裂的球鞋,心很低沉。
他没有鞋可以换,甚至快没有钱吃饭了。
人穷的时候,越容易没有骨气,在最没有骨气的时候爱上一个最耀眼的事,注定是一件极卑微又可笑的事。
田径赛开始了,跑步是最基本的,萧均个子很高,跑得很快,确切地说,他跑得最快。
体育老师是一个退役的田径赛员,曾经参加过省里面的比赛,对萧均道:“你有没有想过走特长生?”
他很关切地询问萧均,并告诉他,他想收他为学员。
萧均拒绝了,不是他不想,而是他没有鞋,不能在毕业之前将那双鞋穿破,不能让它露出他的脚趾,不能让它断裂成两半。
贫穷快使萧均狼狈得抬不起头,也使他错过了一个绝佳的机会。
晚上回到宿舍,同舍友们都不在,凌寒坐在萧均的床位上,倚着窗,翻阅着一本黑皮笔记。
当萧均看到那本笔记的时候,脸一下子涨得通红,心跳得很快。
那是他的日记。
他怎么能翻他的日记?!
“他的身体一定很美,即便穿着洁白的衬衫,我也能感觉到那令人眩晕的身体……”
凌寒笑读着萧均的日记,然后抬头看着他,刚要说话,萧均疯了一般扑过去,想要从他手里夺走那本令他极其难堪的日记!
“别急呀!”
凌寒嘴里嚼着口香糖,一手抬起,闪过萧均的抢夺,看着他,笑道:“没看出来呀,你这么闷骚。”
萧均气得说不出话来,再要去夺,凌寒随手一抛,将萧均的日记扔在垃圾桶里,看着他,嗤笑道:“你这个变态恶心人的玩意……”
萧均心口像窒息了一样,呆呆地看着他。
凌寒一手扶着架子床上的商铺边沿,手搂过萧均的脖子,唇覆在他的唇上,眼里流露出嫌恶的表情,最后转过身,开始吐起来,骂了一句:“他妈的。”然后就离开了。
萧均像霜打的茄子一样,呆怔在原地,看着那本日记上的呕吐物,良久说不出话来。
晚上十点的时候,寝室里所有的人都回来了,灯一关,风敛道:“妈的,原来宿舍里一直住着个变态!”
他骂一声,其他也跟着骂。
不知道谁勾着萧均的腿,将他绊倒,也不知道谁一拳打在萧均的肚子上。
萧均抱着头蜷缩着,拳打脚踢就像雷雨一样,持续了将近半个小时,风敛道:“再让我们看见你,就打死你!”
一夜之间,萧均是同性恋的事传遍了学校,所有人都知道萧均是一个变态。
萧均不得不辍学。
十六岁离开学校,到社会上讨生活很艰难,但萧均不怕。
第一份工作是在工地上,萧均个子大,抗钢筋不是问题,但,他不能一直抗钢筋,当攒够三万块钱的时候,他离开了工地,坐着火车,到了一个令人眼花缭乱的城市,做了一件大胆的事,刷了十五万的卡,买了一套房,赚了五十万。
尝到甜头的萧均,抵押贷款,又买了房子,并在三年后卖掉,赚了小二百万,开了一家小公司。
这期间,萧均钻脑子地想挣钱,又过了三年,公司变大,成了一个大贸易公司,而萧均也成了人们传说中的总裁。
其实,萧均知道下面的员工有些看不起萧均,因为,他连高中还没有毕业,但只要薪水够,这份看不起很快就消失。
跨境贸易并不难做,因为在风口上,即便如萧均,一个高中没有毕业的人也能当老板,因为政策松,卡关少,知道的人,做的人更少,随便上点货,躺着就能挣钱,但,萧均知道,这样的好日子最多不会超过三年,然而,他并不在意,因为三年后,他又发现了一个更能挣钱更有趣的项目。
一个新东西在出来的时候,都有一段吸金的时候,而萧均总是能在那个时候,抓到钱,在别人涌进来的时候恰到好处地离开。
钱对于萧均来说,就像锦上添花一样,萧均再不必为它而担忧。
别墅很大,佣人也有四五个,管家一个,还有一个巨大的车库。
这是多圆满逆袭的人生,可是,人生最有遗憾,萧均的遗憾便是,他有障碍。
从凌寒侮辱萧均的那一天,他就像受了惊吓被阉割的兔子一样,再也无法直起来。
这很悲哀。
不是吗?
浪漫的烛光晚餐之前,萧均端着红酒杯,看着坐在对面漂亮、知性、美丽的男子优雅地拿着叉子,吃着牛排,最后,脱了萧均的衣服,在他要碰触自己的时候,狼狈地逃开了,而那美丽的男子在尝试第五次失败后,也再没有出现。
一天夜里,萧均坐在车里,等着红绿灯,鬼使神差一般,将车停在路边,而正在这时,那辆三轮车极快地碾压过去,将一个电动车撞倒并将车上的人撞飞。
当那个电动车上的人下来后,他彻底傻眼了,萧均也怔住了。
是凌寒?!
他极快地看了四周,然后仓皇而逃。
萧均笑了。
真他妈的傻子。
四周都是摄像头,你跑得掉吗?
萧均拨通了电话,报了警,警察很快就来了,也很快抓住了仓惶的男人。
男人到了三十岁,是龙是鱼都在沙滩上,曾经最令女孩子头晕目眩的校草,走向社会时,经不住风霜雨打,就真的是草了,比如眼前这个吓得大哭胡子拉碴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