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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 4 章 ...

  •   我从来没有问过卡玛我的爸爸是谁。

      就像住在流星街的每一个弃儿一样不屑于去探究自己的亲生父母到底是谁这个千古难题。

      有空伤春悲秋的都是闲的,饿两顿就老实了。

      在流星街活着是很简单的事,但活下去却很艰难。

      饿过几个日夜之后,大家的目光自然而然会汇聚到了相同的目标身上。

      或许与自己抢夺食物水源的是自己的父母,又或许躺在地上不停地流着鲜血的就是自己的父母。

      可是,谁在乎呢?

      多一个人就多一张嘴。

      卡玛愿意分给我她大半的面包,流星街又不是谁都是卡玛。

      在不用为食物和地盘大打出手的日子,流星街的生活其实还算和谐友好。

      我喜欢交流,尤其是在我学会说话之后,有一种强烈的欲望迫使我张嘴发声,驱策我去更多地了解我所生存的这个世界。

      卡玛无疑是最佳的交流对象,她的脾气简直好到过分,总是乐于回答我层出不穷的问题,就算是很幼稚的内容她也能不厌其烦地跟我一起讨论个三四五六七八遍。

      我最喜欢的话题就是卡玛口中的外面的世界。

      我曾以为一眼望不到边的流星街就是所有,远处天空与地面相交的地方就是世界的尽头。

      但在卡玛的口中,世界上还存在一个我从不认识的地方。

      那里比流星街大得多,甚至可以说,如果从很高的地方往下看,我生活的区域就是一巴掌那么大块的土地。

      卡玛说那里没有成堆的垃圾,没有熏人的恶臭,有高山草原,有湖泊冰川,甚至有些地方上高高凸起的土地能够喷洒滚烫的岩浆。

      岩浆?

      岩浆就是一种很灼热的液体,比水要粘稠得多,红红的,像火一样,如果不小心碰到,能瞬间把人烫成重伤。

      她指着天空告诉我那是天上的海洋,天空的蓝色就是大海的蓝色。

      我们脚下的大地和悬在脑袋上的天空一样浩瀚无涯。

      既然是浩瀚无涯,那么远处的天际线自然不是世界的尽头。

      我很震惊,也觉得意犹未尽。

      除了食物和水源,我逐渐开始留意起了绘本和图书。

      这两样东西比前者容易找多了,也根本不会有人跑出来跟我抢。

      最重要的是,这些东西就算放再长的时间都不会变质,我找到的很多绘本和图书就非常新,跟刚做出来的一样。

      我把它们统称为宝贝。

      就像卡玛说的那样,珍爱之物就是宝贝,它们也是我的宝贝。

      我也不是总喜欢跟卡玛说话。

      当当下的求知欲被满足时,卡玛就开始变得烦人。

      我忍受不了一天二十四小时都对着同一张脸瞧,我喜欢新鲜感,喜欢有趣刺激的人和事,喜欢自由地使用这具身体。

      这种时候我通常回去打扰我的邻居们。

      卡玛习惯这样称呼他们。

      听起来比那些硬声硬气的喂,崽种什么的开场称谓友善很多,我有样捡样地跟着学,自然而然地也习惯了这样的称呼。

      我的有些邻居们是千奇百怪的人。

      各种意义上的千奇百怪。

      长得千奇百怪、穿的千奇百怪、思维千奇百怪、行为也千奇百怪....

      我走马观花地见识了很多,然后总结了以下一点:

      千奇百怪就是强者的特点之一。

      真是奇怪的特点。

      再凶猛的野兽也有吃饱喝足,翻着肚皮晒太阳的倦怠时刻。

      我专挑这些时间点去和他们打招呼。

      他们睨我一眼,要么无视我,要么有些兴致的也肯跟我多聊几句。

      我第一次系统地学习打架技巧就是其中一个浑身都是毛的彪形大汉教我的。

      那天我被一个比我大很多的青年打得很惨,因为我抢他吃的,他不肯,反抗得很激烈。

      打完人之后这个崽种快速地将火腿塞进嘴巴里吃了个干净,还气不过得一直拿脚又踩又踹。

      可以看得出他很生气,因为就算裸露的小腿肌肉被我撕裂到外翻,血肉模糊,都要愤恨地咬着牙抬脚。

      臭垃圾!专挑我的脸踢!

      他究竟知不知道这张脸有多好看,卡玛每次见了都得夸它两句!

      真是有够小气。

      我被踩了一脸血,气得半死,躺在地上不停地呼气吐气还坚持张嘴发声:“下次还他妈抢你!”

      那个彪形大汉就是这个时候出场的。

      伴随着一阵豪迈的哈哈大笑,我转了转头,循着声音的方向看见一个扛着一把比他人还长的锯齿形砍刀从泥瓦房后面走出来。

      他长得好粗狂。

      我扭过头,让天上的海洋抚慰我受伤的眼睛。

      垃圾警觉收回被挖得稀烂的腿,留给我一个你马上就死的幸灾乐祸的眼神,然后一溜烟地跑没了影。

      那个大汉看完戏既不走也不动手,笑完之后就开始嘲笑完我鸡仔一样瘦弱的体型外还顺带一提我那一塌糊涂的打架技巧。

      我没什么个人的打架技巧,这些都是在一次又一次的实战中模仿别人堆积下来的。

      是生猛原始了一点,但架不住好用。

      毫不夸张的说,我是个天生的打架好手。

      看看我以前的战绩就知道,这也是我膨胀成球的原因,只打败了一群小垃圾就觉得自己强太多了,太可以了,天下无敌了,可以越级挑战了。

      没想到一下子越太过了。

      这次这个青年比我想象中的还要难以解决,他比我还能隐藏自己,我敏锐的观察力第一次失去了作用,他总是无声无息的,又在我意想不到的时间和方向发起进攻。

      滑溜得像个泥鳅。

      我唯一一次的手就是在最后一次攻击时撕烂了他的腿。

      然后他拧我的胳膊就给摔地上了。

      脑袋疼,手也要痛死了,我觉得应该是断了。

      输得这么狼狈让我一下子又想到了那只老鼠。

      两次同样的碰壁确实很令我挫败。

      被丑八怪这么评价又着实伤到我钢铁一样强壮的自尊心。

      刚刚输了没红的脸全都留到了这里。

      我忍着火气闭上眼,我想打死他....也只是想想。

      我挣扎着起身想回去找卡玛,却被男人叫住。

      我转身看他,啧,真不想看。

      那个男人盘腿坐在地上,饶有兴致地看着我说他还蛮喜欢我打起架来一副要吃人的架势。

      “老子正好有兴致。”他的嘴角咧得很开,锋利的牙齿全都漏了出来:“你想不想学学真正的杀人技?”

      我皱眉,沉默地盯着他浑身的腱子肉和那把杀伤力很强的锯刀,看起来很强的样子。

      那么他说的杀人技应该是很强的打架技巧。

      这种保命的东西都敢随便教给别人,他一定是活太久闲出屁了,找我这儿求死来的。

      可以满足。

      所以我毫不犹豫地点头:“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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