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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Chapter 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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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也许每个女生从小的时候,就幻想过自己有个青梅竹马。
毕竟,在我们那个年代,从初中二年级开始,各种青春杂志小言开始流行于校园内外,谁都曾经看过几本“霸道总裁爱上我”以及“青梅竹马Happy ending”的剧本。
这里面自然也包括我。
在无聊的课堂上听着窗外蝉鸣嘶哑和老师唾沫横飞,我开始幻想起我的理想竹马:他必须长着吴世勋的脸,有着迷人清澈如夏日气泡水一样的声音,每次考试近乎满分,无论走到什么地方都备受瞩目,甚至还时不时会有路人甲乙去暗恋议论他……
想到这里,我扭头往侧后方看了一眼。
遗憾地叹了一口气。
我也不是没有一个从小认识到大的男生,那个人就是坐在我侧后方的秦奕。
我和秦奕认识了足足六年,从小学三年级到初中三年级。只不过特别遗憾的是,我并不想承认这个人是我的竹马,因为他根本和帅气丝毫不沾边,恰恰相反,他普通到丢进人群里,都很难找出来。
长相毫不打眼,过分黝黑的皮肤,临近中考时,身旁的大部分男生都迅速高了一截,只有他还是清瘦干瘪的超绝儿童身材。
最重要的是,这二货从小就十分邪恶,不是扯我辫子就是把他的背包丢给我背,更邪恶的是,他还会抢我的冰激凌和辣条。
虽然上了初中之后,他开始收敛了一些,但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譬如,这次放学后他第N次把作业“啪嗒”一声丢在我桌面上,丢下一句“帮我写!”,而后抱着篮球和其他男生勾肩搭背离去。
我气愤地捏紧了拳头,第N次决定我要反抗!
*
(二)
之前,我也并不是没有反抗过。只不过每次都以失败告终,不是屈服于他的武力就是屈服于他的财力。
毕竟作为一个小学生和初中生,我的零花钱每天都少得可怜,而秦奕这家伙零花钱每天平均是我的整整十倍!
于是前脚被他拆了辫子,后脚为了几块钱给他跑腿买饮料这种事情我可没少干。正所谓大女子能屈能伸,拿到了钱我依旧是条好汉。
但今天不一样,我无比坚定地决定:一定要和秦奕正式决裂!这次我绝对不会,也绝对不能屈服于他。
于是,我拿着他的作业本,雄赳赳气昂昂地跑到了篮球场,打算酷酷把作业本甩他头上,而后再酷酷地和他说:老娘不干了!决裂吧!
但是令人想不到的是,意外出现了。竟然半路杀出了个程咬金……哦不。准确来说,应该是杀出了个白马王子。
在看到篮球场上那个面生的白衣少年的第一眼,我承认,这是我这辈子第一次动了芳心。
那种心跳砰砰加速的声音,实在是太太太太明显了!
*
(三)
“喂,许青芽,你傻了?”秦奕皱着眉毛,十分不耐烦地伸手在我面前晃了晃。
我呆呆地注视着那个帅气的白马王子离开球场,才渐渐地缓过神来。
我眨了眨眼睛,忍不住问秦奕,“你认不认识刚才那个穿白衣服的男的是谁?”
然后,我看到秦奕那张本来就黑的脸,好像变得更黑了,他奇怪地看了我一眼,而后直接转身离开。
*
(四)
切,小气鬼。
不说就不说,黑着脸做什么?
怪不得刚才秦奕和那个“白马王子”在球场打球,女生们只给“白马王子”欢呼,都不怎么理会秦奕。
这都是报应!
我实在忍不住,原地骂了秦奕好几句,这家伙从小脾气臭,我又不是第一天知道。
最终,我还是屈服了,把秦奕丢给我的作业老老实实写完。只不过这次让我屈服的原因,是因为……美色。
好吧,我在中考来临的前几个月,动了芳心,这让十几岁的我如临大敌。
但是我又控制不住我自己,就比如今天晚上,我就忍不住梦到了那个在篮球场上酷酷的白衣少年,我理想中的白马王子。
十几岁,正是中二的年纪。
我中二地喜欢上了那个男生,中二地改了网名:小白13号,白色是我初遇他那天他衣服的颜色,13号是他那天穿的白球衣的数字。
这个让多年后的我想起来都忍不住抠脚的羞耻名字,当时用于我抒发自己懵懂的暗恋。
*
(五)
我决定讨好秦奕,从他下手。
帮他写作业只不过是我讨好他的第一步,只有我放下昔日仇怨,和他建立起友好关系,这样才能让他为我所用。
每天早上带早餐我都会多给秦奕一份,他去打球时我也会假装去看他,实际上是去蹲点我男神在不在那儿。
终于秦奕看出了我的反常。
我们学校每周五晚上八点开始放假,周日回校。为了安全,这天晚上我们照例一起回家。
我给秦奕带了一杯奶茶,花了我足足五块钱大洋,这可是我半天的零花钱!而后用友好的声音同他说,“秦奕,请你喝奶茶!”
撒娇卖萌,男生一般都抵抗不住。
但是我发誓,当我用这种恶心的调调和秦奕说话的时候,我真的是忍不住想吐。而且秦奕似乎也被我雷到了,连连往旁边退了数步,一脸一言难尽的表情盯着我看。
许久吐出三个字,“你有病?!”
在秦奕探究嫌弃的眼神之下,我终于忍不住坦白说,“我喜欢上了一个人,你就看在奶茶的面子上,给我问一下我男神的联系方式呗。”
秦奕愣了一下,而后冷哼了一声,用惯常十分讨人厌的声音对我说,“神经病。”
得。
这简直就是给脸不要脸!
*
(六)
被秦奕莫名其妙又骂了一顿,我十分生气。
回家之后,这是我第N+1次决定,一定要和秦奕决裂。
我想,我绝对是前几天脑子瓦特了,才会觉得自己讨好之下,秦奕会突然改性,会看在我们从小长大的感情之下,能够从他身上套取一些关于“小白13号”的消息。
比如他的名字啊年级啊Q/Q之类的东西。
但是现在看来,果真是痴心妄想!
决裂的方式之一就是。
我在Q/Q复制了一百个“神经病发给了秦奕,然后”单方面删除了秦奕的Q/Q。
而后舒舒服服地摔在床上。
嗯,爽了!
*
(七)
周末两天,我都没理过秦奕。
周一下午放学,秦奕丢到我桌面上的本子,被我原封不动地丢了回去,面对我的气势汹汹,他倒是反应平淡,从抽出两张毛爷爷在我面前甩了甩。
可恶!居然用钱来试探我。
真是手段卑鄙、可恶至极!
说实话我动了心,毕竟谁人不爱钱,更别说还是两张红彤彤的毛爷爷!但是最后我还是选择无视他,酷酷地往他座位旁边走过去,看都不看他一眼,完全只把他当空气。
废话,决裂就是决裂。
这次我玩的可是真的!
好友赶上来拉住我,“你和秦奕吵架了?你们不是青梅竹马吗?还会吵架。”
“竹马?他配吗!”我咬牙切齿道,“他长成那样,脾气又臭,充其量就只能算是住我家隔壁那男的!”
好友迟疑了一下,跟我说,“可是……我觉得秦奕五官好像挺帅的?只是不怎么高而已。”
居然有人夸秦奕帅?
我一度怀疑是不是自己幻听还是在做梦,张大嘴巴惊道,差点一跳三尺高,“你瞎啦?居然喜欢秦奕那一坨狗屎!盗版武大郎!”
“郎”字还没说出来呢,好友扯了扯我的胳膊,对我挤眉弄眼,我立刻会意,惊恐地扭头,而后看到面前的秦奕脸如黑炭,宛如地狱恶鬼一般阴沉着脸站在我的身后。
而后当着我的面,把手中的夏日新品冰淇淋丢进了一旁的垃圾桶,而后转身离去。
“啊!!不要啊!”这可是夏日新品,还是我最喜欢的樱花味!我痛心疾首,悔恨地流下了两滴眼泪。
早知道秦奕会给我买冰激凌,我应该吃完再和他决裂的呜呜呜。
*
(八)
我用了整整一周时间翻遍了整所学校,都没能够查出来白马王子究竟是哪个班的,只能偶尔在学校篮球场上看到他的身影。
只不过后来就再也见不到他了,也许他并不是我们学校的,只是偶尔出现在篮球场而已。
只不过虽然不确定每次放学后都会在篮球场碰到他,但是我每次都会刻意绕一段远路经过篮球场,然后再去学校食堂。
终于,在周四下午的某一天,我再次见到了他。
他依旧是白色衬衫,头发修得很短,身高在一众还未发育完全的男生里面可谓是出类拔萃,鹤立鸡群,皮肤也比其他人要白一个色号……无论从那个方面来看,都完全符合她对于理想竹马的完美幻想。
我不禁想:如果他是住在我隔壁的男生,那我一定会成为一个很温柔的小女孩,就和小说里面一样和他来一场甜甜的……
还没等我幻想脑补出一个冒着粉红色泡泡的场景,一个天外飞球直直地朝着我飞了过来,我顿时瞪大了鼻孔,还没来得及躲闪,那个飞球就朝着我飞了过来。
于是,球正中我的脑壳。
甜甜的邂逅没有发生,倒是成为了球祸现场的当事人……真是人算不如天算。
我顿时眼前一黑,往后连连踉跄了几步,抱头蹲了下来,眼泪鼻涕控制不住地刷刷流了下来,这个时候我才顾不上什么花美男白马王子了,满脑子只有一个念头:
哪个傻逼暗算我?!
我特么委屈死了,疼死我了疼死我了呜呜呜……
而后我听到有人喊我,“许青芽!”
我艰难地抬起头,而后发现天空惊现了九个太阳,下一秒九个太阳被换成了九张秦奕那个讨厌鬼的脸。
我绝望地大哭,吹起一个鼻涕泡,接着眼前一黑,醒来就在医务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