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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坂大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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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有百样红,人有百不同。像毛延安这样不付责任的人,我还是头一次见到。我不仅要独自一人前去<九神剑天>,还要负担起拯救公主的重任。毛延安啊毛延安,你杂就不能替我,这祖国的花朵分担一点。难怪人家柳眉和你在一起只是为了刺激你表弟。
“保重吧,毛大叔。”我轻声说道。嘴上这么说,当然是说给岳金听的。我要让它知道他大哥是怎么一个申明大意的人。
我匆忙与岳金上岸。我穿上衣服。一屁股坐在地上。河水在清风下,泛起层层涟漪。我到底从不从这条路去<九神剑天>呢。算算现在离排位赛,时间已经不多了。而且那条路又这么危险。一不小心连小命都会搭上。但是如果现在换路线,不但违背修真者的职业道德,还会赶不上排位大赛,让月华那小子有机可趁。不行!不能便宜了那小子。虽然我现在确实很多地方配不上紫瑶,但是大家都说,不想吃天鹅肉的赖□□不是好赖□□。世界上没有谁配不上谁,只有谁不懂得珍惜谁。不知不觉,我陷入了沉思……
“大哥,收拾东西走啦。发什么呆!”岳金等得不耐烦了。
我回过神来,用手托起胸前的蓝色吊坠,点了点头。柳眉的故事,给我感触很深:爱一个人,如果不能拥有就要放弃,如果有一线生机,谁叫你放弃,谁就是在放屁。轻言放弃的人,不是好的归宿。但别人不爱你,你却打死个舅子不放手,那么你也不是个好的结局。我要把握好尺度才是。
我将毛延安的<遗物>翻个遍,在臭烘烘的衣服里,找到一本日记,一个手镯。其他的什么都没有了。虽然翻别人的东西不好,但是我是经过主人同意才拿的,虽然偷看别人日记不好,但是我是因为好奇心才去看的。(读者:难道受好奇心的驱使,不算犯错?主人公义正严词的说道:你听说人有几个心脏,我只有一个心脏,那是肉长的。我的体内才没有什么好奇心,什么良心,什么公德心。心脏多了也是负担。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我才懒的理会,那样活起好累。所以那些意象中的东西,让它们见鬼去吧。读者:诡辩。)。乖乖,还写得真多,连这些日子和我生活的事都记载到了上面。所谓独食难肥,从今天起,以后每天给大家说一段。那死鬼还写了不少我的坏话,如果我有机会到了仙界,我一定让他吃不完,兜着走。
这是一个兰色的储物手镯。我还不知道它怎么用。岳金一把拿了过去,把玩了几分钟,告诉我。心里面想着手镯里的物品,那里面的相应物品就会出现在持有者的手中。
“靠,我怎么知道。里面装什么!”我愤愤道。
“大哥不用着急,手镯上说,如果两个月后。还没用人使用手镯的储物功能,那么手镯将自行破裂,里面的东西就会露出来了。”岳金解释道。
“看来也只有这样了。我们走吧。”
“好的,大哥。”岳金回答道。
我随手丢掉了毛延安的裹尸布(注释:衣服)。坐在岳金变成的小船上,过了河。
今天天气很好,万里无云。太阳公公也滚回去了。在下立刻为大家奉上毛延安的日记。
公元2049年8月17日星期三晴从小妈妈就告诉我,助人为快乐之本,要向雷锋叔叔学习。学习他艰苦朴素的作风和助人为乐的精神。在我10岁生日即将来临之际,我一定要干100件好事,让妈妈开心。到那时她一定会给我买变形金刚玩的。
今天上午,我又干了一件好事。
在一个简陋的公共厕所外,我看到一个阿姨走了进去。正巧妈妈叫我到厕所倒垃圾。我透过厕所墙壁的缝隙,看到哪个阿姨大便之后,没有起身。神情十分焦急。我想是我帮助别人的时候到了。我从荷包里取出一包餐巾纸,向女厕所那边抛了过去。同时说道:“阿姨,接着。”
那个阿姨眼疾手快,准确无误的抓住了我丢过去的纸巾。感激的说到:“小朋友,很感谢你呀。你叫什么名字?”
妈妈曾经告诉我,作了好事不留名,才是真善人。于是我对那个阿姨说:“阿姨,我叫雷锋。”说完,我屁颠屁颠的跑出男厕所,回到家,记录下了这件惊天地,泣鬼神的大事情。今天是我最难忘的一天。(注:由于此篇日记,错别字太多。例如<记录>被他写成了<妓女>。<感谢>被写成了<赶借>等。于是主人公对此稍加了一些修改,是文章念起来通顺一些。以后每篇,均是如此。)
这本日记竟然是圣大陆,出现之前写的。原来毛大叔以前也是个偷窥狂。我还错误的以为他是个正经人。世风日下,人不好色,天诛地灭。我与岳金急行军,来到了瑞星部落外延的小城-----坂大城。城外有一片草原,种着许多嫩嫩的小草,是一些牧民生存的依托。我一直认为坂大城是个与金山部落省会,同样□□的地方。但是我后来才知道,这着小城也有着灿烂的文化。如果你到这里来,你会听到,城外50米动人的歌声:“坂大城的石头硬又平啊,葡萄大又甜啊。坂大城的姑娘辫子长哟,两个西瓜真漂亮……”
城内戒备好像很深严。城门口,士兵认真盘查着进出者。我想是我与毛延安大脑金山部落的事,被人们传开了。成内才会加强防范的。凡是做好两手准备,防范于未然。这也是我的一贯作风,要不然我早死在曹建堪的手中了。
“站住!什么滴干活?”一个士兵严肃的问我道。
“关你屁事!”岳金代我出口骂道。
“MD斯拉斯拉滴!”
说着,几个士兵就要向我动粗。地上顿时出现一堆黄金。“几位大哥,我小弟不懂事,还望各位海涵。”这些白痴,我才懒的理会,所以贿赂一下他们就行了。
门口那几个士兵顿时放下武器。全部围到黄金边。有的用牙咬,有的用脚踩。边验货还边说道:“良民,大大滴好。请进!”
“走!”我叫住已经准备好战斗的岳金,这小东西还真是个虐待狂,什么人都想过几招。我身后的几个士兵已经哄抢起金子来。什么地方都在放金子。一个士兵兜里装满了,手上提个桶装,桶装满了靴子脱下装,靴子装满了,嘴巴里面还含着几个。他旁边那个士兵更绝,全身上下装满了黄金,竟然用长头发捆黄金(长头发就是帅),头发用完了,他已经站不起来了,但是他没有死心,那种不顾一切,拼命追求的精神,让好多过路的行商叹为观止,他竟然当众脱下内裤,把金子放在内裤里,甚至把金子夹在□□里面。瑞星族人就是厉害呀。一堆金山很快就被他们瓜分完毕。没有哪个士兵还是站着的,都躺在地上喘粗气。我认为:有钱能使磨推鬼。为了奖赏他们如此的执着,地上又出现一堆金子。嘿嘿!老子看他们怎么装。
坂大城的街道上有不少的商贩和农民。这里的好多基础设施都不像金山部落那样,全在妓院里。街道两旁还种着斯坦大陆难得一见的绿色植物---大树。我不得不称赞坂大城的环保意识过硬。大树之间挂着一些广告标语:“用洁尔婴洗面奶,白的自然,白的亮丽。”
“绿巨人内裤,怎么变都有型。”
“农夫山泉保险套----有点甜。”
“热烈庆祝本族特产水果花红片远销圣大陆。”
我还没走上两步,一个小女孩抱着一个红色的纸盒子挡住了我的去路。
“先生,你行行好。我妹妹患了白血病。你能捐点钱吗。我刚才见你给了那些官兵很多金子。如果这样不行,你捐献点骨髓给我妹妹也可以啊。求求你了,先生。”眼神里充满了渴望。我知道她不会轻易放过我这个有钱人的。“你妹妹在那里,带我去看看吧。”如果我就这样被她骗了,我的一世英明就被毁了,还是确定一下再说。“先生,我带你去。你跟我来吧。”说完小女孩抱起箱子,带我来到一个无人巷子里。一个女孩躺在地上,她身下铺着一床烂草席,戴一顶蓝色小帽子,脸上毫无血色,十分憔悴。脱发,苍白。这女孩白血病的基本素质已经具备了。我决定出钱医好她。多可怜的孩子。“大哥,你决定帮她吗?你听我一句话,我们还是找公主要紧。”岳金用心语对我说。
“不行,我不能见死不救。”我如果一走了之,地上这小妹妹还指不定会变成什么样子。
“大哥,你怎么这样呢。我不是说我们不帮助她们,但是现在患白血病的人,越来越多。岂是你我2人能够帮助的完的。你看那个女孩,一动不动躺在那里,像个死尸,显然对生活已经失去希望了。这些事,需要大家,需要社会的普遍关注。人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应该坚强,都应该对生活充满信心。乐观的去面对人生的每一次风雨。这样活着才有意义,才有价值。放弃生活的人,永远会被生活所放弃。这还是以前你对我说的。”岳金郑重的说道。“既然看见了,就还是帮一下。怎么说见死不救的事,我都做不出来。我尽力而为就行了。”岳金知道我的性格,认定的事,雷打不动。它只能配合的说道:“那么大哥我帮你,需要干什么。”
“小妹妹,你知道怎么治她不。”我问道。给她钱只是治标不治本的方法,好人做到底,佛主送到西。
“先生,你愿意抽一半的骨髓给我妹妹!太好了!你真是个好人。”小女孩激动了。
靠,原来救她就要抽骨髓。“那还需要什么?”我还搞不懂,怎么救人。
“恩。在我妹妹身上打两个洞,把你的脊髓从上面传送进去,再让她的脊髓送另外一个洞流出来。”
我在想她也不知道,看她说话的表情,我就有不祥的预感。如果这么不成功,我的脊髓不是白送人了。“你确定?”
“确定?确定!”女孩说道。
好吧,“出来吧,兄弟!”随着靠的姿势的出现,一个和我一模一样的金发男子出现在无人巷子。变这种有我一般功力的人,我最多可以变三个。
“大哥,你找我来有什么事情?”假楚情寒问道。
“你弄点脊髓给地上那个小妹妹。他快死了。”我平静的说道。
假情寒闻言,脸色“刷”的一下白了不少。开始挑战我的权威。“大哥,现在又没有先进的医疗手段,我给脊髓给她,弄不好两个人都要死。况且我可是你战斗的得力助手,虽然我不是你本源能量创造的,但是我也是个实体的人。我出事,你的战斗力也会大打折扣。依我看,你还是变几个凡人出来,如果手术不成功,死了也没什么大碍。你说是不是嘛!”他说的也有道理,但是变凡人出来的意见我不会考虑。我之所以变他出来,因为他是修真者,体质有所保证。我不会强迫他干不愿意的事。“好吧,兄弟你消失吧。”假情寒在我要求下,消失在地平线上。
哎!怎么办才好呢。求人不如求己,还是我自己来吧。我走到白血病患者身边,蹲下身子,准备救人。这时候一个声音对我大吼道:“朋友,小心。”我立刻收回刚要查看病情的小手。抬头看向声音的来源。
“MD,坏我好事。”我身后的女孩大怒道。
说话的是一个红衣女子,高挑的身材,迷人的大眼睛,脚踏一柄蓝色的飞剑。用最快的速度,飞了下来。挡在我身前。“朋友你先走,这两个是花满楼的妖人。专门用人的脊髓练魔功。一个叫追魂,地上那个叫夺魄。你小心点。”
没想倒啊!小小年纪竟然就干出这种坏事。不对!我忘记以前毛延安给我的书上说过,一些修真者可以重新塑型的。这两个小妹妹可能早就是老太婆了。
夺魄从地上站起来,似笑非笑的说道:“没想到笛歌斯坦门的一个后辈,也能认出我二人。”那阴深深的口气让我头皮发嘛。
“废话少说,出招吧。”红衣女子随即摆出战斗姿势。娇喝道:“出来,千足。”
千足是她的灵兽,为什么叫千足呢,因为那是一只巨大的绿色蜈蚣。它的出现让小巷子显的非常拥挤。蜈蚣用后足站在地上,不停的挥舞那些毛融融的手脚。
“原来是笛歌斯坦门的毒仙子---越越。失敬,失敬。”说话的正是追魂。但是她没给越越进攻的时间。大叫道:“追魂,夺魄第三式---疾风地狱!”
通常比武都是从第一式用起,这两个小妹妹,一开始就给我们一个下马威。使出了第三式<疾风地狱>。我确实不知道它的厉害之处,但越越像是有备而来。娇叱一声:“闪电风影。”三人一兽同时在我面前消失,只能看见四周打斗时留下的残影。速度之快叫我张膛结舌,幸亏目标不是我。不然怎么死的都不知道。MD,我也不甘示弱,大吼一声:“流星蝴蝶剑。”与岳金同时消失在原地。其实我根本不会什么狗屁<流星蝴蝶剑>,但是她们施展的招式都是以快著称,我不报个帅点的,同样能表现自己速度的名称,有损我帅哥的形象。此刻我与岳金正变成蚂蚁躲在巷子的墙边,这好像成了我们的惯用招式。既然看不见几人的速度,和出招,我何不静观其变。我索性和岳金聊起天来。
“小弟,你能看清她们的速度不?我估计他们的速度已经达到光速。”
“是啊,大哥。这几个女人可不一般。你可能看不清,但是我却看的一清二楚。那个叫越越的姑娘,配合她的灵兽,与两个妖人战的不亦乐乎。双方的速度可与光速相提并论。伟大的科学家爱因坦斯说过,当人力接近光速,那么他周围的东西就变的十分缓慢,在我们眼里,这几个人确实很快,但在她们眼力,几乎都是慢动作。以我们目前的速度是无法媲美的。”岳金心有余悸的说道。
“又是我的原因?”
“确实。”岳金回答道。靠!我真的弱的可以。谈话间,3人1兽同时出现在巷子里,不停的喘着粗气,看来累的不行。双方都是用的瞬间提高速度的招式,体力是很大的依赖点。我与岳金也变了回来。一直当缩头乌龟也不是个办法。
“不是叫你走吗,怎么又回来了。你刚才施展的哪个什么剑,怎么没什么效果?”越越对我严声道。她的红外套,被两个妖人手中的匕首,划破了不少。隐现出她娇好的身材,异常俏丽的脸上丝毫找不到女性的弱点,坚强得有点过分。
“我,这个。我还是留下来帮你。”我对她说着。“自己多小心。”她没有多说什么。“哈哈,刚才那只是开胃菜,现在要开始了。受死吧!”妖人追魂,显然休息的差不多了。“追魂,夺魄第七式<花残风月>。”两个妖人,同时丢出手中的匕首,并化身飞入匕首中。越越也没有多想,大喝一声:“千足,毒龙神杖!”那只叫千足的蜈蚣,应声变成一把白色的魔杖,飞入越越手中,原本越越手中的蓝色飞剑也变的很小,飞到魔杖上,变成一个漂亮的图案。如果毛延安还在的话,他一定知道,这个东西的练制方法十分特别:先是到〈九神剑天〉获取一把飞剑,如果飞剑里的灵兽与飞剑持有者体质相同,属性相仿。那么就由渡劫期以上修为的人再修炼一把飞剑,与原来飞剑上的灵兽融合为一体,将发挥巨大的威力。不过这种东西很少能成功,主要是因为,炼制的飞剑的属性与灵兽体内的排斥力不好控制。而越越现在使用的这把〈毒神魔杖〉,其攻击力已接近仙器。这种炼剑方法,鲜有人闻,不是大师级人物还不知道。空中飘舞的两把小匕首毫不留情的刺向我与越越。
与其坐以待毙,不如主动出击。或许还有生还的可能。“岳金,变身。”岳金在我的指挥下变成一把刀鞘,两把匕首威力巨大,泛着蓝光。在离我们还有几米的时候。我吼道:“岳金,上。”岳金一飞冲天,将其中一把匕首完全包裹。另一把冲向了越越。“毒龙神剑!”越越将手中的毒龙神杖向天空挥舞,两把飞剑凭空出现。将匕首斩的“当当”作向。而被岳金包裹的匕首,在岳金变化的刀鞘内拼命挣扎,你如果在现场,你会看见,刀鞘内有手脚在运动,妄想挣脱刀鞘的控制。与两把飞剑争斗的匕首,被砍出一个大大的口子,夺魄从匕首中飞出,身上一处伤口,渗着鲜血。如果是凡人路过,看见这个小姑娘受伤,都会认为我与越越不是人贩子就是虐待狂。“MD,把追魂放出来。”她大骂道。“放出来?哼!这么容易吗?谁知道放出来后,你们会不会又攻击我们。”我对她说道。追魂在刀鞘内,累得不动了。岳金带着匕首,落在我身边,插入地中20厘米。“我保证,你放她出来,我们立刻走。”夺魄有点担心追魂。“不行!你们不能走。”越越不同意她的要求。“放了她们吧,现在对我们也没什么危险,何必赶尽杀绝呢。”我对越越说道。“不行,她们出来后,又会去找处男,用他们的脊髓,练魔功,残忍之极。”越越还是不肯妥协。原来练魔功是需要处男的。这里妓院林立,处男确实不好找。小孩子又不符合标准,只有那些轻壮年才是最好目标。我实在搞不懂,她们是怎么知道我是处男的,难道我把处男两个字写在脸上,靠!!“你们还是跟我回笛歌斯坦门中,请师傅定夺。如果你们有心向善,他老人家是不会为难你们的。”越越继续说道。
“谁不知道你师傅是有名的老顽童,把我们抓去,还不知道虐待成什么样子。”
越越收回所有的武器,握着刚才那柄蓝色的飞剑威胁道:“我以项上人头作保,只要你们有心向善,师傅不会动你们一根毫毛。如果你们不从,那我也只有把你们灭在这里。”
越越的口气,让我不寒而栗。女人真TM可怕。
“你的追魂妹妹在刀鞘里,还不知道憋死没有。你快一点答应,就快一点完事。多拖一分钟,她的生命就多一分危险”越越继续威逼利诱。
“好吧,我答应你。”终究还是姐妹情深,夺魄答应了越越的条件。
“吃下一颗,另外一颗给你同伴。”越越随手丢出两颗黑色丹药,夺魄没有多考虑,一口吃下了黑丹。她知道那是越越用来控制她的毒药,既然已经答应了人家,也只有这样才能得到信任。
越越对我施一个眼色,我立即会意。“岳金,放她出来!”岳金在我的命令下,放出了追魂,变成小狗。我蹲下身子,抚摩着它的毛发。“小弟,你辛苦了。”夺魄飞身来到追魂旁边,说道:“你没事吧。”
追魂累的上气不接下气,坐在地上说道:“没……事……你……试……试……MD……也……不……知道……是什么……做的。”
“吃下它。”夺魄丢出一颗丹药给追魂。追魂望了望夺魄,夺魄对她点了点头。追魂一口将毒药吞下。“MD,这什么恢复药。好难吃。”
“这不是什么恢复药,是毒药鹤顶红。如果三日之内,没有我独门解药。你们将会头上长疮,脚底流浓,全身溃烂,七孔流血而死。乖乖听我的话,我会定期给你们解药。别妄想逃跑,这世上,这毒,还只有我一人能解。”越越解释道。汗!黄蜂尾后针,最毒妇人心。
追魂一听,双眼怒视着夺魄,腮帮子股的红红的,特乖,怒道:“你……你……你……”显然气的说不出话,亏她刚才还以为是什么超强恢复的灵药。哈哈,看了忍不住想笑。夺魄,双手一摊,示意她也没办法。追魂气得再不说话。越越向我行个礼,准备带追魂夺魄,御剑离开。“等等!我有几个问题要问她们。”我对越越说道。
“你们是花满楼的人,里面还有什么高手。”我转身向两人提问。
“就我们二人。”头发稀少的夺魄回答道。“金山族长的手下,送来一群姑娘,被我们关在地下室。”她接着说。
“那……你们怎么知道我是处男。”我又问一句。当场除了岳金,全部脸一红。
“我们也只是猜测。我们一贯作风,宁杀错,务放过。”回答的是追魂。我还以为它们有什么方法可以鉴定,原来之是猜测。我心里塌实了不少。
“好了,走吧。”越越有些不耐烦。“朋友后会有期。”越越对我说道。我点了点头。越越随即带着二人,御空飞走了。
“小弟,我们快去救人。”目送几人离开后,我对岳金说道。
“好的,大哥。”
花满楼的救人行动很顺利,没遇到什么阻碍,我与岳金杀到地下室,就出了二十多个女子。全都是些美女。除了那个自称是天羽公主的丑妇。那个女人,单凤眼,鹰钩鼻,脸上的红韵,恰似两团日本膏药。亏我当初还有做个驸马的念头,现在想想还真是苯的可以。并不是所有公主都是那么漂亮的。记的我还是做狗的时候,听过一个笑话:睡美人被王子的口臭熏醒之后,与王子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可是睡美人一天大吃大喝,养尊处优。身体发福的厉害,王子对她日益冷淡。睡美人决定减肥。她来到减肥中心,里面坐着两个比她还胖的女人。打听之下才知道,那两个女人。一个叫白雪公主,一个叫灰姑娘。原来童话并不都是很美好的。我疏散了那些被抓住的女人,也包括那个公主。我才没有义务送她们们回家,以后的路就看她们的造化了。只有一个叫刘湘的美女死活要跟着我。她说她父母早亡,无依无靠,今日得我相救,愿意为奴为婢,伺候我一辈子。我告诉她我此行会非常危险,她却不依不饶,说再危险也要跟着我,哪怕一起死亡。都知道我向来对付女人,没什么好办法,也只好同意了。还有个原因就是岳金那死狗,可怜她的身世,一直帮她说话。好象是她养的一样,今不逢时啊!胳膊肘往外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