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章,小李伤害了两个人的自尊。对梁姐的就不用说了,说一哈对嘉平的。
小李说:“女子不该无父母之命便与人私定终身。”是引用了嘉平的话。
嘉平当初原话是:这女子啊,若是没有父母之命,便轻易与人许了终身,终究是上不得台面,说出去要被戳一辈子脊梁骨的。是用来怼李焉识的“亡妻论”的。
嘉平是遵从父母之命,封建礼教之人,也被礼教驯服,成为了守护礼教的一员(面上),因此在说此话时很是顺口坦然。
可她亦是维护宗法,统治,家族利益的受害者,即便没有林谦文,也会有张谦文,王谦文,半点不由己。包办婚姻,抹杀人性,为了婚姻而婚姻,她失去了自己作为一个人的主体性。
也正因此,她被压抑得癫狂无度。她拥有权势,金钱,珠宝,所有的物质都唾手可得,可这些反而让她更加疯狂地追求内心,想要把握自己作为一个人的主体感。她追求小李,追求他的替身,其实真的是爱他吗?未必,不过是追求自己的操纵,满足罢了。
在她眼里,一旦得到了(我不会让她得到的。),自己缺失的主体感便得到了满足,她那时也许便会发现,自己并不喜欢小李,她只是渴望做个人。
故而,小李这句应当遵从父母之命,对她来说是毁灭性的打击。就像卫道士被自己所卫的道而杀一般。所以嘉平要甩技能,开大了。
这两章出现的三个人,走到这一步,其实没有一个人有得选。嘉平在家族礼教的绞杀中癫狂,李焉识则是愧疚,保护,与萧影的交易,故而只能推开,梁姐是啥也没做,莫名其妙成了自己的替身,以为终究是错付了!(嬛嬛脸)
如果非要找一个上赶着作恶的人,那就是林谦文。(会死得很惨)
其实我觉得重回梦粱篇里,对小李和梁姐来说,最虐的一个点就是:他明白她的尊严,鼓励她的自尊,希望她斗志昂扬,却不得不用她的自尊去伤害她,离开自己,求一个长痛不如短痛。他知道自己不配,不能再看她走上白水城决斗的老路。
当然了咱们这是轻松向,虐不到两章,每天两眼一睁就是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