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更~!大噶晚安(?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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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我不可能令所有那些参与讨论此案的人都满意,我确信我对此案的最后思考所形成的本书,一定会激起不同意见。
然而,恰恰是因为戈茨枪击案的含义很难用只言片语加以归纳,也很难确定无疑地判断此案中正义是否得到伸张,这个案件才成为一个文化上的纪念碑。
——乔治·P.弗莱切 1988年1月于纽约市
20世纪80年代,纽约市公共秩序濒临崩溃,各种犯罪在这个城市的角落里不断上演。
而地铁更成为纽约的“地狱”,这里平均每天发生三十八起刑事案件。
对此,纽约市民心存恐惧却只能痛苦忍受。当其他人只是幻想着如何应对时,一个人却用开枪作出了回击。
当社会的不公缺乏公共机构的解决,来自私人的复仇便满足了人们对秩序和公正的渴望——戈茨成为了大众英雄。
但于此同时,他也面临来自法庭的审判。戈茨僭越国家维护法律和秩序特权的行为,究竟是正当防卫,还是持枪杀人?
美国的司法制度成功地把公众的激情从复仇行为导入法律辩论的领域,从而引出美国历史上又一个经典案例。
摘自:地铁里的枪声——正当防卫还是持枪杀人?
作者: [美]乔治·P.弗莱切
——来自百科,1984年纽约地铁枪击案词条
写原作案件的时候就会忍不住一直想知道剧里提到的都是些什么事情,这个地铁枪击案是原剧提到的,也侧面说明了抓捕本案的凶手,在消息外泄的情况下,舆论压力会比较大
查这个事情的时候我去查了1984年这个年份,纽约当时针对黑人的歧视非常严重,这个案子影响很大,可能也有种族冲突的原因
法律上这个案子在正当防卫原则上有很大的推动意义,具体不研究这个哈,文中仅仅陈述这件事,给大家做个科普,主要是咱也不懂[笑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