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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梧桐雨 ...

  •   (一)

      英格兰总是在下雨,伦敦给人留下最深的印象是无处不在的黑色与潮湿。苏梧桐去过爱丁堡,那是具像化的沉寂。也曾到过德国,拗口的德语和古板的德国人并不似传说一样让人生出无聊,而伦敦不一样,光是街头的人群就让人觉得“黑”。即使这是有名的时尚圣地,也完全无法遮掩这座城市骨子里的黑色。

      苏梧桐从前并不十分讨厌雨,她的名字就由来于那首千古美词“梧桐更兼细雨”,她疑心父母只是看到南京城随处可见的梧桐,索性起了这个看似文雅的名字。当然,她个人还是偏向文雅的说法。总之,雨不论在南京还是伦敦,都并不惹人厌,下了这许多年,梧桐也未曾生出疲倦。

      开始讨厌下雨天,还是由于俗气的故事,她遇见一个男人,然后他死了,从此梧桐恨上下雨天。无边的潮湿淅淅沥沥浇进她心里,从此世间又多一个多雨之地。

      (二)

      梧桐是作为京大中文系的交换生到伦敦去的。起先她并不就心甘情愿,出自书香门第,又读了最好的中文系,纵使没有所谓文人风骨,也大抵有几分惹人厌的傲气,心中自然不愿到伦敦这样冰冷的工业城市,整日泡进钢筋水泥和哥特建筑中。后来听从父母建议,又读了一些资料,竟不免也生出好奇,于是她来了,住进了学生公寓,伦敦市中心三万榜的地价,她也许该庆幸自己免费住进这里。

      只是,有些遇见确是出人意料又让人感到本该如此的。

      德维希是她在这儿交到的第一个朋友,大西洋的风雨日日降落在这片平原,她递给她第一把伞。

      开学报道只是走个流程,这所大学里人少得可怜。梧桐打算自己逛一逛,初到没多久,好奇仍战胜着对家乡的思念,令人目眩神迷的古老建筑密集的排列,或许说鳞次節比并不合适。因为排列的有序,让人难以生出促狭之感,伦敦的大道也宽敞,和其他大城市诸如纽约或美东都市圈的窄□□兀的通道相比,伦敦还是略胜一筹。

      她身着一件淡紫色粗织毛衣,上面缀了几朵明黄小花,和伦敦竟有种“不和谐”的协调。可天不愿让这位东方的姑娘打破伦敦的黑平衡,她走到查令街时,雨已经下了起来,皱着眉走进一家酒吧,高加索人身上的体味几乎让她晕厥,梧桐逃也似的出来,站在屋檐下望着雨出神。

      那只骨节分明的手出现在眼前时,她还没有收神,只觉得这手骨肉均匀,修长莹白,手腕处的尺骨茎突不突出也有存在感,指甲也整齐干净,手中握着把明黄色的折叠伞,梧桐之后曾想,那样鲜亮的颜色也没有夺去他的手的引人注意,她从一开始,就抱了别的心思。

      “你应该需要一把伞”

      牛津腔给人耳朵的冲击很大,她抬起头看到一个高大的男人,金色短发梳得整齐。白人脸孔对梧桐来说难以分辨,这张脸却有让人很难忘记的冲击感,高鼻深目,还未到留胡子的年纪,美得青涩,却有一双黑色瞳孔,令人印象极深。

      他动一动手伸向她,“我叫德维希,你呢?可爱小姐”Mrs.cute ,本该觉得油腻,梧桐此刻却忍不住微笑,她伸手接过他的伞,明黄色从手上暖到心里
      “Firmiana,你知道吗?”她鬼使神差开口问了

      “梧桐树,这是你的名字吗?”他神色里有惊讶,这并不像人名。

      “不,我叫wutong ,中文的意思是梧桐”她没有给自己起英文名,不俗又有特色的名字不好奇,她懒得寻麻烦。
      “我记住了,你是那所学校的吗?”他指指学校最高的建筑,这片城区几乎都看得到,梧桐点头后,他也笑了,“你好,校友”,伸出的右手依旧漂亮,她握了上去,微凉而宽大。
      她终于结交了第一个朋友,也许,她还爱上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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