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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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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随便咒人死,是真的会遭到报应的,对吗?”
阴曹地府里,沈知鸢抱着腿依靠在石碑旁,秋水般的眼睛无神地盯着旁边暗蓝色的轮回漩涡,静静等待那边的死神安排去向。
说真的,沈知鸢这辈子不是没有设想过自己会怎么死。
漂亮死,聪明死,可爱死,有钱死,开心死,幸福死,自由死,健康死,幸运死。
那是怎么都没想到能被雷劈死?!
倒也不是不服气,也不是为自己狡辩什么,就是想好好掰扯掰扯。她沈知鸢这辈子,从小到大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尊敬老师,孝敬父母,为人友善,遵纪守法。
那怎么就遭了天谴了?!
“没有这么荒谬的说法。”死神翻腾着手中的册子,表情异常凝固。
哦,那可能这就是她沈知鸢的命吧。
“怎么样?找到没有?我是做公主还是做仙女?”沈知鸢觉得,就算重新投胎也不能太差吧。
“那个……”死神翻完了册子的最后一页后,表情凝重得就像一个死人:“我好像搞错了,死的应该是南宫屹舟。”
沈知鸢与他相视了一个世纪,死寂。
次日,阴曹地府里某个鼻青脸肿的死神经过彼岸菜园时,就听到孟婆在跟几个婶婶闲言碎语,说昨天有个死神被一个姑娘揍得很惨,那个惨叫声传荡得比十八层地狱的厉鬼还惨。
她们叽叽喳喳地说着,突然一阵黑风席卷而起,蓦然间就瞧见有一团黑影极速而过。几个婶婶怔了半晌后,又开始叽叽喳喳起来……
沈知鸢醒来的时候,已是脱胎换骨了。
昨晚,她骑在死神身上往他眼睛揍下去的那一刹那,死神终于捂着脸痛哭流涕地大喊:“我答应你重生!!”
原来的身体已经被雷劈成灰了,所以这是一副崭新的躯体。据死神说,原主从小父母双亡,无亲无故,经历了非常非常多的波折,后来在15岁就死了,而死因竟然是未知。
沈知鸢并没有兴趣知道前世的任何事情,她只需要记住,她现在叫祝青灵就够了。
接下来,沈知鸢很快就适应了新名字。
在重生后的第一时间,祝青灵把自己前世的财产迅速收集起来,在星海买了一幢别墅,决定要过上与南宫屹舟永远隔绝的潇洒日子。
别墅的屋顶上,祝青灵种了满满的鲜花,当夕阳的余晖洒下来时,她就靠在藤枝编成的秋千上摇摇晃晃地小憩。虽然不明白为什么有时候醒过来时,脑袋在地上,而腿还搭在秋千上。
在院子里,祝青灵种了一些水果和蔬菜,春夏秋冬都有,如此这般,一年四季都不愁吃喝了,如果吃不完还会给邻居送点。虽然不明白为什么每次给邻居送鱼腥草的时候,他们脸上的表情都多少有点嫌弃。
不仅要种花种菜,还要注意生命在于运动,为此,祝青灵大方为公园捐了一些运动器材。
如此,她每天清晨都会去公园慢跑。虽然不明白为什么那些老奶奶和老爷爷,都要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盯着她和她脚下的跑步机。
这简直就是神仙日子,自从遇到南宫屹舟后,她哪里这般自由过。
不知不觉中,已经过了三年。
祝青灵本以为这种神仙日子就是她的一生,然而怎么都没想到会在一个明媚的黄昏,遇到一个女人后彻底荡然无存。
其实,如果祝青灵能再稍微聪明点,这场浩劫也许是可以避过去的。
蓝世商场内,依旧是那家冰淇淋店。
祝青灵只要有机会经过此处,就必然会顺便买这种冰淇淋。
而今天,兴许是赶上刚下班的高峰,排队的人比以往格外要多些。
祝青灵排在倒数第二位,百无聊赖中蓦然看到迎面走过来一个女人,她穿着一套与自己风格类似的棉麻森系裙,容貌清雅,姿态轻灵,海藻般的长发随意搭在肩上。
那女人走到最后排队时,祝青灵忍不住多看了几眼,倒不是因为她有多美,而是那女人脸上三颗痣的位置,竟然跟祝青灵前世脸的位置一模一样?!
眼角,耳边,鼻尖,这女人脸上没有任何妆容,脸上细微的斑点肉眼就可见。
这可真是太巧了啊。
祝青灵暗道了一声无巧不成书,随即便收回了目光没多想。排到她的时候,她朝老板笑了笑,道:“老板,我要芥末味的冰淇淋。”
老板当即一怔,眯着眼睛打量了她一眼,又将眼皮抬了几个毫米看向后面的女人。再然后,老板什么话也没说,现做了两支芥末味冰淇淋。
祝青灵错愕:“老板,我只要一个。”
老板的下巴抬了抬,“另外一个是给后面那位小姐的,芥末味冰淇淋做起来比较复杂,我顺便就一起做了。”
后面的女人走上前,接过冰淇淋的时候意味深长地盯了祝青灵一眼,然后付完钱转身就走。
天呐?这就是传说中的另世我吗?!祝青灵惶然地看着她渐渐离开的背影。
接了冰淇淋,付了钱,祝青灵跟着往她的方向走,这个方向其实不是出口最近的方向。
祝青灵倒不是为了刻意跟着她,而是她想经过这商场中的一家艺术馆。
那艺术馆的门前展示着一幅画,那副画祝青灵从小就很喜欢,所以每次放学都会刻意经过那里多看几眼。
当初跟南宫屹舟在一起的时候,她刻意在他面前隐藏了这份喜欢,生怕他二话不说将画买下来在家天天看。其实,祝青灵喜欢的不仅仅是这副画,而是喜欢身在此处看画的感觉。
看了几眼,祝青灵这才往出口走去,当她走到电梯时,拐角突然冒出一个女人,死死扣着她的手腕。
祝青灵懵了,这女人怎么还没走远?!
女人凑近了脑袋盯着祝青灵,声音铿锵有力而微微颤抖:“你就是南宫屹舟的白月光,沈知鸢吧?!”
卧槽?!祝青灵整颗心陡然提到了天灵盖。
“不是。”祝青灵凛着剧烈跳动的心,镇定道。
“你就是!!”女人瞳孔都在颤抖。
“我真不是。”
祝青灵甩了她的手就赶紧落荒而逃,走着走着就忍不住小跑起来。此时,身后传来一道高亢的嗓音——
“不管你承不承认!我都知道你就是!有本事你就逃避一辈子!再也不要管你救命恩人的死活!!”
两个小时之后,咖啡馆内。
祝青灵已经完全搞清楚是怎么回事了,对面的女人叫慕心遥,是南宫屹舟在这三年里找的一位替身,代替沈知鸢的替身。
据慕心遥所说,在沈知鸢死后,南宫屹舟就彻底疯了。
他不吃不喝,成天阴在房间里抱着沈知鸢的骨灰,将她的一切物品都保留下来,不许任何人触碰,甚至连她曾掉落的头发丝,经过DNA的检测,都已经收集到了666根。
曾经,他的行踪轨迹是全世界,而如今只有三个地方——
房间,长灵山,洗手间。
在沈知鸢刚死的时候,南宫屹舟总觉得她根本没有死,疯了般在整个长灵山搜人,亲自搜,亲自挖。
整整七天,他的眼睛熬得赤红,十指的指甲被泥沙磨成了畸形,只要任何人敢提醒他沈知鸢已死,他就要杀谁。
他将自己折磨了自己整整两年,直到遇见七分像沈知鸢的慕心遥才终于感受到一丝温暖。
此处略省慕心遥在南宫家做园艺时,与南宫屹舟的相遇情节十万字。慕心遥与南宫屹舟的心渐渐升温情节二十万字。慕心遥发现自己竟是个替身,与南宫屹舟情感拉扯三十万字。慕心遥拼命逃,而南宫屹舟拼命追的一百万字。
而当祝青灵诧异于慕心遥为何能一眼看穿她的马甲,慕心遥是这样回答的:“我性情本就七分像你,再加上南宫屹舟强行改造我,现在无论是外貌,举止,喜好,包括任何行为方式都与你毫无差别,我就是再蠢我也能认出我自己的原型吧?!”
“那你这痣是……”祝青灵小心翼翼地问。
“被他强行点上的!!”慕心遥淡定地抿了一口咖啡,忧愁道:“沈知鸢,你回去吧,让他放过我。”
听到这种话,祝青灵的心就已经凉了一大截。
“别啊,我现在已经不是沈知鸢了。”祝青灵含泪握着她的手,“姐妹,要不你就委屈委屈收下他吧,你就放在那当个钱包他不香吗?”
慕心遥将她的手一甩,愤怒道:“我慕心遥绝不做任何女人的替身!他根本就不是真的喜欢我!他心里永远都有你的位置!既然如此,我缠着他干嘛?!况且,他也不是那种随便能当钱包的人,你知道他是怎么折磨我的吗?!”
这祝青灵可就太知道了。
祝青灵差点忘了,慕心遥之所以能做她的替身,说明她们的思想几乎是一致的。祝青灵因为哥哥和恩人的事情,不可能再爱上南宫屹舟。而慕心遥则是因为不甘愿做任何女人的替身。
祝青灵垮着脸尝试硬着头皮挽留:“姐妹,要不你先冷静冷静,其实我觉得南宫屹舟现在有可能是真的爱你,要不你先……”
“说这些有什么意思?!”慕心遥一掌拍在桌上,斩断了她的话:“他根本不喜欢我,喜欢的就是你,我还能看不出来吗?!我不管,你赶紧回到他身边!让他还我自由!”
祝青灵拼命摇头,五官都快抖模糊了,“我不回!打死都不回!”
“可你是他的白月光啊?!”慕心遥拧着秀眉,将二郎腿一跷,斩钉截铁道。
“那你也是她的朱砂痣啊?!”祝青灵翻着白眼,将手往下肢窝一塞,掷地有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