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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罐之子,但是哥谭市长》
1.
艾尔德斯塔克,斯塔克的养子,又或是情人,在伊甸园里这些似乎都没什么区别。
不管如何,他确实像一个斯塔克。
举世无双的智慧,目空一切的傲慢。
可能唯一的区别就是,他比任何一个斯塔克都懂得伪装与审时度势。
所以他忍耐了整整五年。
五年之后,他终于有机会完成他日思夜想的梦想。
弑父。
2.
他没成功。
阴差阳错,他来到了另一个宇宙。
这里没有斯塔克。
但是有韦恩。
花花公子,慈善家,资本巨头,
还是超级英雄。
艾尔德DNA动了。
于是斯塔克家族横空出世,哥谭的夜晚第一次出现亮色,猩红者在滴水兽边俯视群魔乱舞,而优雅的商界新秀举起酒杯,遥遥向韦恩致敬。
钢蓝色的眼眸看过来,甜蜜的布鲁斯宝贝正打算开口搭讪,风度翩翩的年轻人却弯腰吻上他的手背。
“韦恩先生,请您原谅我的冒犯,您是如此迷人,我对您一见钟情了。”
3.
红罗宾最近发现了一种新型药品流传于哥谭。
可以使残疾者断肢重生,可以使衰老者重返青春。
穿着猩红色机械战甲的神明赐福于世。
“神爱世人,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
所有的使用者,都在重获新生后成为了他的忠实信徒。
拨丝抽茧,所有的线索都指向一个新兴起的家族。
但是还没等他找上门去,小斯塔克就亲自敲响了他的家门。
“您好,德雷克先生,我想向您及您的家族请求一枚选票。”
他微笑着,又微微皱起眉头,苦恼的表情是如此的惹人怜爱。
“我想要竞选市长,却总是遇到一些麻烦,您能帮帮我吗?红罗宾先生。”
4.
在白宫为第二次续任的胜利举起酒杯时,艾尔德斯塔克又想起了那个黑漆漆的大蝙蝠破窗而入的夜晚。
带着夜晚寒气的手掐住他的脖子,逼问他的目的与意图,
“当然,当然,我都可以告诉你。”
艾尔德被掐的几乎喘不过气来,举起双手,艰难的开口。
“但我们可不可以商量一下,也许你可以…”
他面色潮-红,虎牙尖尖,笑容肆意。
“再用力点?”
“宝贝,你太性感了。”
5.
艾尔德斯塔克知道终有一天他会回家的,就像远飞的候鸟归还家乡,他也必须得回到父亲身边看一看。
毕竟如果不能亲眼看到伊甸之主,新新上帝,他伟大的父亲——
灰飞烟灭。
那他该怎么安心睡去?
非混邪乐子人主角,但同样非传统善人,道德在水平线以下,白罐有的毛病他都有。
野心家,滥情种,前期见一个爱一个,后期被老爷揍到专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