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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看狗 ...

  •   烈日灼灼,天空中不见一丝云彩。

      空气凝固,大杂院的黄泥地被烤得开裂,一道道的口子蔓延伸长,停在路边几棵垂头丧气的枣树旁。

      宋沅是被落在他眼皮上的一滴树液惊醒的。

      鸦黑纤长的睫毛颤了颤,宋沅睁开眼睛,入目是旋转凌乱的绿叶,树杈的间隙里透出令人眩晕的阳光。

      他下意识揉揉眼睛,抬手的瞬间碰到一个罐子,只听到“扑通”一声,一罐汽水掉落在地,滚动几下停在树的另一边。

      原来他正躺在枣树下的一张藤椅上。

      宋沅有些茫然。

      他明明是在图书馆备战成人高考,几个月在医院和培训机构之间连轴转,实在是太累了,才趴在桌子上休息了一会。

      怎么一睁眼,就来到了这里?

      宋沅低头看了看自己,身穿一件米白色的背心,和一条松垮的深咖色短裤,两条又细又白的腿上被叮了几个蚊子包,脚蹬一双薄荷绿的塑料凉拖。

      这不是他小时候的打扮吗!

      宋沅一惊,从残破的藤椅上跳下来,环顾四周。

      一人高的砖墙,厚涂的白灰已经剥落了许多,上面被顽皮孩童写了许多歪歪斜斜的字,墙角还有一块雕刻着“泰山石敢当”字样的石碑。

      而身旁这棵只有手腕粗的枣树上,不知被谁贴了一张小广告。

      宋沅揭下来一看。

      上面红底黑字大咧咧写着:为欢庆香港回归,龙翔饭店凉菜免费!

      香港回归……难道说,现在是1997年?

      开什么国际玩笑!

      宋沅觉得自己在做梦,可咬紧牙关狠狠拧了拧大腿根,只收获了一阵令他呲牙咧嘴的疼痛。

      这不是梦。

      他真的回到了小时候。

      为了印证这一荒唐的猜想,宋沅努力去够树上的红枣。

      无论怎么踮脚尖,他都无法触碰到那些树杈。

      1997年他才十四岁,从小身体就羸弱,算是个药罐子,这时候自然也比同龄人要矮半头。

      宋沅的心快要跳出来了,如果他真的能重活一次,是不是就意味着后来的一切都不会发生,他还有机会把握住命运!

      “砰——”

      一声重物落地的响,把宋沅从悲喜交织的激动中拉了回来。

      刚才被他碰掉的易拉罐汽水,又滚回他的脚边。

      宋沅这才注意到,树的另一端有个人。

      那是一个肮脏的少年。

      他一头过长的黑发沾染了杂草碎屑,不合身的一套衣服已经看不出原来的颜色,大大小小的伤痕布满了裸露的手臂和腿,原本高挑的身体此刻蜷缩成一团,双眼紧闭,嘴唇干裂煞白,已经昏了过去。

      更让人不忍直视的是,他的脖子上赫然有一个粗黑的铁环,连接着长长的铁链,链条的另一端被绑在树上,让他无法逃脱。

      任谁见了都要倒吸一口凉气,这不是绑人,这分明是栓狗!

      可他就被锁在大院门口,来来往往那么多人,竟都跟看不见他似的,从始至终没一个人觉得奇怪。

      宋沅终于想起来,现在到底是什么时候。

      1997年的暑假,他被一瓶汽水诱惑,每天担任“看狗”的职责。

      他小时候性格软弱又卑劣,有人塞给他一罐很难买到的汽水,又挥拳吓他几下,他就哭着什么都答应了。

      每到中午,沈利就会被自己的叔叔揪住头发,一路拖拉到枣树下,脖子被套上专门用来囚禁大型恶犬的锁链。

      宋沅见过沈利反抗,他只觉得胆战心惊。

      沈利的抗争是次次都有,从未消停过,而且他够狠,每次都拿出要命的架势,有一次甚至拿起菜刀,拼命挥向沈存,如果不是沈存躲得快,恐怕就要被砍断喉咙。

      可街坊邻居冲了上来,把他死死按住。

      “孩子,你有啥想不开的也不能杀你亲叔叔啊!”

      “咱这大院里可不能见血!”

      “我就说他是个疯子!自从他来了,没半天安生日子!”

      ……

      而沈存往往会在把沈利绑起来之后,猛踹他十几分钟,直到沈利奄奄一息,没了挣扎的力气。

      “狗娘养的!”沈存还经常丢下这句话,再自顾自地打牌去。

      只剩下遍体鳞伤的沈利,和悄悄赶来的宋沅。

      宋沅以前不敢招惹沈利,但更惧怕沈存。

      他和母亲租住的是沈家的房子,每月要向沈存交八十块钱,虽然没人教过他,但他隐隐约约觉得,他不能得罪沈存。

      可他重活一世,就不同了。

      数年后再见到沈利,是在报纸上、杂志上、城市中心的巨型广告牌上……

      谁也没有想到,沈利将来会成为药业集团ceo,在商界叱咤风云。

      未来的商业巨鳄此时就躺在自己面前,宋沅不可能置之不理。

      拜托,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现在还不抱紧大佬大腿,那才是傻子呢。

      大佬将来在指头缝里露出一点来,都够他一辈子吃香喝辣了!

      更何况据他所知,在不久的以后,沈利的亲生父母就会找上门来,把他接回豪门。

      如果到时候他们知道自己的亲生儿子被虐待,宋沅也有参与的份,那他下场会很惨。

      前世宋沅就是落得个被万人唾弃的下场,母亲不得已才带他搬了家,转了学。

      后来发生的一系列事,更是摧垮了宋沅的人生。

      好在现在一切都不晚。

      宋沅凑近了沈利。

      面前少年的面庞是锐利而俊秀的,眉骨凸起,鼻梁高挺,薄唇微抿,一双细长凤眼此刻紧闭着,像是在对抗什么可怕的梦魇。

      现在他年纪尚小,还看不出那股上位者的淡漠和凛然。

      宋沅尝试伸出手,轻轻拍了拍沈利的侧脸。

      后者毫无反应。

      宋沅又去探他的鼻息,还好是有的,他松了口气。

      难道是缺水缺糖,低血糖了?

      宋沅灵机一动,把那罐在地上滚来滚去的汽水捡回来,利落地打开,撇去那些奔腾的泡沫,准备给沈利喝。

      宋沅咽了咽口水,天太热了,他也好渴。

      但还是大佬最重要。

      宋沅小心翼翼地把沈利扶起来,让他靠在自己的怀里,感受到下巴甚至能蹭到沈利的头发,他内心有些微妙。

      大佬大佬,苟富贵,莫相忘!

      捏开沈利干裂的嘴唇,把汽水小心翼翼灌入,昏迷的少年下意识将那些兑满香精的液体咽下,紧皱的眉头终于舒展了一些。

      宋沅把汽水罐放下,又想帮沈利解开锁链。

      给前世的宋沅一百个胆子,他也不敢擅自把沈利放出来,所以沈存信任他,把钥匙留在了他这儿。

      一般等到沈存在外打牌归来,就会伸出手,宋沅这时便把钥匙拿出来,乖乖放在男人的手心。

      宋沅把沈利放下,让他靠在墙上,自己则背过身去,在裤兜里摸索,几下后果真掏出一把生锈的钥匙。

      他心中一喜,正要帮沈利开锁,全然没注意到一片阴影正从他身后投过来。

      “哗啦啦”一阵响,绑在树上的铁链滑动,宋沅的脖颈突然一痛,下一秒,铺天盖地的压迫感席卷而来。

      “砰”的一声,宋沅只觉得自己被一个重物压在了身下。

      是沈利,他醒了。

      后脖被沈利死死掐住,全身都被压制得动弹不得,后背紧贴着一具滚烫的身躯,几乎连蓬勃迅速的心跳都感受得到。

      “噗通、噗通、噗通——”

      宋沅的右脸被按压在沙土地里,荡起的土尘钻入他的鼻腔,让他忍不住剧烈地咳嗽起来。

      “你要干什么?”少年嘶哑虚弱的嗓音从上方传来,带着胁迫和威压,禁锢着宋沅脖颈的力道却松了几分。

      像是殊死一搏的猛兽。

      只是爪牙皆除、身受重伤。

      宋沅张了张口,却没说话,他能感觉到,沈利的体力快要消耗殆尽了。

      果不其然,没几秒,脖子上受的力彻底消失,“扑通”一声,沈利栽倒在宋沅身上,彻底昏死过去。

      宋沅从沈利身底下爬出来,不顾膝盖都磨破了皮,哆哆嗦嗦地将钥匙插进锁孔。

      “咔哒”一声,黑铁环分成两半,露出沈利的脖颈。

      伤痕累累,触目惊心。

      宋沅愣了一下,他从没这么近距离接触过沈利,也不知道他究竟受了多重的伤。

      上辈子他和大院里的所有人都一样,觉得沈利是条见人就咬的疯狗,因此能离多远就离多远。

      是被迫也好,故意也罢,总之那时懦弱的他,也算加害沈利的帮凶。

      要不是沈利命大,估计都撑不到亲生父母来。

      宋沅叹了口气,抬手擦掉沈利额头上沁出的细汗,用尽全力将他扶起来,让他靠在自己身上。

      随后撑起肩膀,竭尽全力站起来,一步一步地向门口挪。

      还好这个点的大人都去上班了,小孩贪凉不愿出门,不然让人看见宋沅这副架势,肯定要大惊小怪一番。

      沈利虽然瘦削,但毕竟是个十五六岁的男孩,身体已经抽条,比宋沅高了不止半个头,因此宋沅很是吃力。

      等打开房门,把沈利“扔”在铺着凉席的床上时,宋沅已经累得直不起来腰。

      他环顾四周,一切摆设都是那么熟悉。

      用宋沅现在的眼光看,这房子的装修和设施都简陋不堪,但一想到这是曾和母亲一起居住、他度过了整个童年的家,还是倍感温馨。

      宋沅进厨房喝了一大杯凉白开,又回到卧室,打开电风扇对着自己吹了一会儿,仍觉得燥热难耐。

      他小时候是不怕热的,为了省钱,电扇也极少开,这时久久凉快不下来,估计是被现代工业的空调给惯坏了。

      骤然回到二十年前,一时无法适应。

      宋沅干脆把上衣给脱了,扔到床下的红塑料盆里,还是觉得不够,又把短裤也顺了下来。

      现在凉快多了。

      他哼着歌又去水缸里打了一盆水,在午后阳光的照耀下,水完全不需要烧,手指触及到的清水都是温乎乎的。

      夹掉水盆上漂浮的一片树叶,宋沅给自己冲了个凉。

      擦干后,他换了身衣服,又重新打了盆水,来到沈利睡着的床前。

      小麦肤色的少年静静躺着,一道刚结痂没多久的疤痕在侧脸上横亘蔓延,停在鼻梁的中部,却丝毫不影响面容的俊俏,反倒增添了几分桀骜与野性。

      宋沅仅仅欣赏了几秒,就去扒拉沈利的衣服。

      他要先给他清洁身体,再包扎。

  • 作者有话要说:  新人写文,求宝宝们点个收藏么么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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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学鸡暴躁狼狗攻×甜美全能钓系受
      1.
      直到被愤怒的大黑驴一蹄子踹飞,林随然才知道,他活在一本娱乐圈穿书文中。
      貌美小天使穿进了娱乐圈修罗场爽文,原本只想美美吃瓜,却没想到所有1都爱他。
      而林随然,是被穿越者夺走气运的前主角。
      按照原先的剧情发展,他才是应该风生水起的那个,一夜爆红、豪门认亲、万人迷属性。
      可这一切,通通被“无辜”的穿越者抢走。
      林随然沦为全网辱骂的万人嫌,连呼吸都是错,唯一作用就是在必要时因为嫉妒而病态地加害穿越者,失败后顶着骂声悲惨下线。
      2.
      林随然再次睁眼,恋综直播弹幕满是对他的口诛笔伐。
      【啊啊啊我真的有厌蠢症,不会修驴蹄为什么还非要上啊】
    【救命,他还让我们语宝帮他拉住驴,驴被他搞得发狂差点吓到我宝】
      【每日一问:真的不知道自己很招人烦吗】
      【又耽误进度,见吝啬蚺吐】
      ……
      林随然整理好心情,任务倒计时在即,他又一次走到了驴子旁边。
      这一次选搭档时,他把目光投向一旁叼着棒棒糖、俊美不羁的红发男人。
      弹幕立刻冷嘲热讽。
      【林随然又要作妖了,陆芜是脾气那么暴,怎么可能跟他搭档】
      【陆芜是对语宝单箭头那么粗,会搭理他?】
      【林随然活该被孤立,赶紧滚回公司继续陪睡去!】
      然而谁也没有料到,陆芜是的唇角微微勾起,一双桃花眸里盈满了戏谑,漫不经心道:“你还有找我的时候啊……前夫哥。”
      “除非,你撒娇求我啊。”
      此话一出,全网弹幕评论轰然炸开。
      3.
      众人皆知,陆小天王有个神秘的心上人,爱而不得,相思成疾,三大金曲皆为ta作。
      心口朱砂,窗前明月,朝思暮想。
      得知网友脑补的痴情戏码后的陆:呸!那只是他年少无知犯下的错,被可恶的男娘玩弄于股掌之间!
      可恋综上再见到林随然,他还是不由自主地慌了神。
      林随然的风评直转急下,他一直等着林随然再次来倒贴勾引他,他也不是不能勉强答应炒个cp。
      可林随然宁愿被排挤孤立,也不跟他说一句话,把他当隐形人。
      陆芜是的牙都快咬碎了。
      直到林随然醒来向他求助,在一旁凹了好久造型的陆天王挑眉冷笑,一字一句当众说出了他能想到的最歹毒、最羞辱、最爽最斯哈的报复方式。
      前任再见,分外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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