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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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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之旭从小在聚光灯下作为完美继承人长大,二十岁自愿进入娱乐圈,他有四分之一的法国混血,麦皮还是少有的浅瞳黑发,在模特界还是演艺圈都走红的极快。
除了小时候跟在小叔身后当跟屁虫,长大后林听眠就很少见到黎之旭了,除了在大荧幕上,便只有在十六岁拜年的时候。
他总是觉得黎之旭讨厌他,每一次黎之旭都很拒绝和他单独待在一起,见到他也是假装看不见,招呼都不打。
他觉得黎之旭抠门极了,压岁钱也舍不得给他。
再后来,他十六岁被发现不是顾家的亲生儿子,黎之旭反而主动给他发了消息,问他以后怎么办。
那时候嘲笑他的人实在是太多了,他害怕黎之旭是过来要以前给他的压岁钱,又怕这个人是看自己笑话,赶紧拉黑删除一条龙,藏到阴暗角落里过委屈巴巴的日子。
原本应该是脱离炮灰男配剧本,过窝囊且平稳的一生,但意外就是那么悄然而至。
把黎之旭睡了不要紧,要紧的是他跑的也快,那天他们的药效都极其强,但林听眠的体力不好,两次药效就过了,他哇哇哭的特吓人好像随时要晕厥了,黎之旭猩红的眼眶低声在他耳边说再来一次。
林听眠委屈的点点头说:“我能去洗洗吗?我..我感觉太撑了...”
黎之旭点头,刚要起身跟着他一起去洗,林听眠拉着浴袍披在身上,双脚一软爬出了房间。
留下了泻火一半的黎之旭,林听眠不敢回头,脚下踩了风火轮,在公园对付一宿后,他甚至不敢回那个贫穷的家,他害怕。
睡了黎家继承人,曾经叫了十几年的小叔,他叫了十几年奶奶的儿子,当今大火的明星,甚至还在睡一半拔出来跑了这件事。
虽然不是亲小叔,但随便拎一件事出来,罪罪当诛啊!
最好笑的是,祸不单行,当他发烧三天,进厂打螺丝一个月当场昏迷送进医院里被诊断出怀孕,他觉得这个世界就是个巨大的耽美生子文。
他都阴暗爬行窝囊成这样了,还能怀孕?
再说了,黎之旭质量竟然这么好?一次就中?男人怀孕,这根本就不科学,他不是双性人,更不是omega,生你妹啊?
医生给他的理由却很科学。
“因为你打了实验针啊,你瞧,一年前自愿参加实验的名单上还有你呢,放心,现在国内只是还没有普及,要是成功了,你可是国内第一个男妈妈耶?”
林听眠差点以为他失忆了,在医生给他把实验单拿过来的时候他才反应过来。
当初被赶回亲生家庭的时候,那个赌博的爹为了还赌债差点给他卖到柬埔寨,最后发现林听眠睡觉都睁着一只眼后才放弃。但这并不妨碍他在林听眠身上榨油水。
他拉着林听眠去医院扎针,献血,说只要参与实验就能还清他的赌债,林听眠当时被他家暴打的浑身青紫,再不同意真的会被打死,所以就稀里糊涂去医院里打了针。
是什么针,他当时并不知道,还以为是在给人类科研做贡献,还有钱拿,是好事。
至少打针了就不会挨打了,稀里糊涂的签了同意书,老老实实在实验室里呆了一个星期。
当时出院以后没有任何不适。
现在他明白了
哦~~
原来是培养男性宫腔实验针剂。
哈哈哈,林听眠真是要被自己倒霉笑了,前半生精彩,太精彩。
十六岁痛失私人用泳池和按摩浴缸进入绝地求生模式,挣脱剧情炮灰命运却睡了不该睡的大佬,惨遭男妈妈命运暴击。
在电视中看到真少爷结婚狂撒十几亿的消息,他真的心酸到极致。
他也想要按摩浴缸,也想有私人游泳池呜呜呜…
同时也明白了小说里那些炮灰为什么黑化,因为那是真金白银,是钱啊!钱!
在真假少爷的小说中,他这样的假少爷应该心态失衡,为钱发疯!最后阴暗爬行陷害主角失败惨死。
他不想死,还是躲在角落里偷偷打工赖活着吧。
他作为一个从小当少爷养大的小废物,出了社会进厂人家都嫌弃他动作慢,一个月就赚三千。
但现在好了,他怀了前小叔的崽。
林听眠已经看了许久小说,他明白,接下来就是四年后,带着缩小版的黎之旭回归剧本!
这一次,他是主角了!!
原来,他也是生子文那可爱娇软的主角受!
呸!他当机立断就要做手术,手术费,两万。
还要赔偿当初实验针剂的一切报酬,加起来,十万。
林听眠没钱,有家不能回,最后拿着身上的两千块开始摆地摊。
大不了一尸两命,死就完了。
呜呜呜他的命太苦了,尤其是摆摊被城管砸了好几次摊子,明明都交了保护费还是被砸。
他本来就瘦,原本前几个月肚子还没有什么反应的,这第四个月一到,他想吃很多东西,但还没钱买,原本想着去大学城小赚一笔就能多买点无骨鸡爪呢。
这下好,摊子被没收了,还把黎之旭招来了,他现在只期盼自己被救出去后,黎之旭不会单方面砍死他就好。
顾家真假少爷的事情都过去两年多,作为主角的真少爷已经爱情事业双丰收,而他,作为一个泯于众人的炮灰产物,摆地摊都失败。
当时间线回归到现在——
林听眠低头紧张的扣着手指甲,把棉大衣往身下拉了拉,紧张虽紧张,但已经快晚上十点钟了,他好困啊...
也好饿。
他的孕期反应如今并不严重,只是有点嗜睡,脑袋昏昏沉沉,脸也被下午的风吹的好热。
迷糊之间,看到一个穿着绿马褂的工作人员走了过来,旁边的张大哥笑问:“同志,我能走了不?”
“你和他什么关系。”工作人员问。
“我这不是摆摊出来挣口饭吃,这孩子今天新来的,我看他动作太慢了,帮他一把,想学习雷锋做好事,没想到竟然直接到这来了,下次我绝对不会再犯了,您看看能让我走不?”张哥讪笑着,和蔼可亲。
“可以,罚款两千到那边交一下。”
两千,在天寒地冻的大冬天想要摆摊卖回来可不容易,张哥颇为为难,挠了挠头问这事能不能再缓一缓,他没带这么多的现金。
“我帮他交过了。”一声淡漠的声音响起。
张哥愣了下,看到后面那张脸喜出望外:“谢,谢谢您!黎之旭!大明星!我媳妇可喜欢你了!能给个签名吗?”
黎之旭的身上还披着一件贵气十足的貂裘,但林听眠脑子里却只想到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
这男人竟然把小动物的皮披在身上,惨无人道。
他会把自己皮扒下来披在身上吗?
孕期的思维敏感会让他总是思考的出其不意,甚至有些弱智的情况,等林听眠反应过来,男人已经签完名站在他的面前了。
林听眠低着头,他身上穿着黑色的便宜棉服,袖口上戴着套袖,只是花边被磨的有些破,大冬天,他棉服里却穿着背带裤,那细品嫩肉的小手因为被冻的发红,还有干活时候留下的细小伤口。
黎之旭的眉头微微皱起,眼中似乎有些不满,因为在他的印象里,林听眠不是会把自己搞得这么狼狈的人。
他是顾家娇生惯养的小少爷,是大哥曾经最喜欢的儿子,虽然后来发现不是亲生送回原生家庭,每个月都会给他打十万块当做零花钱。
四个月前他很有胆量的爬上了自己的床,睡了自己两次后拍屁股走了,但也不至于沦落摆地摊的地步。
他找了四个月的人,竟然推着三轮车到处摆摊卖小蛋糕。
男人周身有一种无形的怒气。
真是荒唐。
“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