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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 4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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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痛苦的时候,总会有所探求,我很想搞清楚,为什么我和我同父同母的弟弟会喜欢上对方,我求助于科学和神学。
然而,科学无法解释,神学不解释。
我被全世界的目光钉在原地,不敢动,尤其那些目光里,包含着对一切一无所知的我敬爱的母亲。
可李羲承不怕,从告白开始,到主动提出给我收拾房间为止,我不清楚这是不是第一次他来,但他应该看到了我和女朋友的合照。
我的母亲接受了我喜欢女生,我甚至可以跟她讨论恋爱的烦恼,那些照片就被我堂而皇之地摆在客厅里,用毛毡板布置成了更加可爱的样子,李羲承不可能没看到。
我喜欢我的女朋友,这点毋庸置疑,在她看向我的时候,在她亲吻我的时候,在她抚摸我的时候。这些时候,我的血液在体内循环,伴随着的,是我对李羲承的爱,也包含了因为这份永远不能被了解的爱所带来的痛苦。
我爱李羲承,在我血液流动的时候。这就是区别,喜欢和爱的区别。
我自私地拥有女朋友,用她来遮盖我身上的不堪,用她来给我快乐,让我能够在事实面前重新获得片刻呼吸的权力。
可李羲承没打算遮盖,他非用他残忍的天真揭开我们身上的遮羞布。或者说,揭开我的遮羞布,他并不打算,也从未采取行为遮盖。那些可以轻易被解读为亲情的行为,在他人眼里看来再正当不过。
“我一直在忍耐,从我意识到喜欢姐姐的那时候开始。”
“继续吧。”
“继续看着你换一个又一个女友,连交往对象的性别都不敢和我产生交集,继续看你缩在沙子里做鸵鸟吗?”
“你说的这些,前提是我…”
前提是我喜欢你,可是我连混在其他语句中的告白也说不出口,我怕我的语调不当,被你发现端倪。
李羲承,和我一母同胞的弟弟,这个世界上和我基因重合度最高的人,也是最了解我的人。父母对我的了解,来自高台向下的凝视,即使努力弯下腰,也是向下的。而李羲承对我的了解,是眼对眼的,完全平视的。他的眼睛蕴含着风雨雷电,花朵树木,俗世众人。有时我在他的眼睛里自惭形秽,我对这这样的眼睛产生了不该的欲念,我又把这种欲念利用他人藏起来,这是我的两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