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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羽林郎 ...

  •   三天之后,玉骨终于摆脱了没完没了的艳遇,然而并没有什么值得欣喜的,妖精是不见了,人影也没看到,入目的是山连着山,他都要怀疑这个世界到底有没有人类了。要不是还能没事撩一下统统,他怕是会憋疯了。
      本来他还想着初来乍到,不太熟悉这个世界,准备先去个偏远一点的小村子试试水,一来看看自己在人群中被接受的程度,二来也熟悉熟悉脑海里还陌生的术法知识,谁知道出师不利,他连个人影都看不见。
      “统统,这片山脉究竟是哪里,我这走了有五百里了吧。”玉骨戳戳袖子里的山河社稷图问道。
      统统沉默着,这几天经历了无数次套话和冷语的统统并不想说话。
      “别这样,憋了万万万年了,你不怕得失语症啊。莫非是因为待在我袖子里难受不想说话,也对,在地心关了万万万年禁闭,是个妖也会得幽闭恐惧症了。”
      系统:又在说听不懂的话了,你是人会移动很了不起啊。长得那样清冷,心里的却这么话痨,你自己不觉得割裂吗。
      玉骨看系统不说话,又道:“其实我一直好奇,你的万万万年究竟是多少年,地球的年龄应该是四十五亿年,不过那时候地球上的物种也没你图画上那么丰富吧。”
      “地球是什么,洪荒以来几个元会了,没听说什么地球。”
      玉骨了然,既然说洪荒以来,那这里应该是神话世界了,“统统,地下有地府,人间有修士,天上是不是有玉帝王母。”
      “咦,这些常识你都不记得了?天庭是天帝在主宰,凡人也叫他玉帝,你这样的妖精渡不过劫数就别想登天见他了。王母是谁没听说过,不过有西王母,住在西昆仑,还有东王公,住东昆仑,嗯,东昆仑还住着百花仙子,这些都是天生地长的神仙,你有空倒是可以去看看,指不定有意外收获呦~~”系统忽然快乐起来,声音里都是笑意。
      玉骨侧目,听起来有点幸灾乐祸,单独拎出这三位大神,该不会原身得罪过他们吧,不可能吧,原身是人啊,怎么会认识级别这么高的神仙。
      心知统统不会解答自己的疑问,玉骨暗暗留心,决定这辈子都不踏足东西昆仑,FLAG立得也是很标准了。
      “至于修士……”系统语气有些复杂,“目前凡是修真的生灵包括鬼修都可以算作修士,这是一群……与天地争锋的群体,唯一目标就是利用灵气修炼,直到飞升成仙,无拘无束得无上逍遥。你遇到他们,尤其是能看穿你真身的修士,最好躲远点。我虽然遮掩了你的跟脚来历,但是也保不准人间有什么大能会看出来。”
      “为什么?”
      系统似是不满:“修士的世界,怎么说呢,虽然追求的是神仙境界,但修炼的过程很残酷,向来是强者为尊,为了飞升无所不用其极,巧取豪夺都是小意思,一不小心小命搭进去也不少见。”
      “这样靠杀戮和巧取豪夺得来修为,不怕以后生出心魔吗?”
      “心魔?倒是个奇怪的词,是魔族吗?”
      “你不知道?你不是从盘古开天就存在的吗?”
      “我生出灵智后还睡了很多年呢,不全知全能很正常啊,你倒是知识渊博,解释解释啥是心魔?”
      玉骨怔住,地球上这个词很常见,但是现在这个修真世界,似乎不能套用过去,扒拉一下脑海中陌生的记忆,好像是有这个词,但是云山雾罩,不很明晰,他还真解释不了,“我只似乎听过这个词,也不确定,以后碰见了再说吧。”
      一路走来,玉骨很是好奇自己原身的身份,“自己”以前因为什么孤零零来到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死成了一副貌似还有意识的骨头架子,可惜山河社稷图虽然不聪明的样子,这方面嘴却很严,任你怎么套话也不松口。
      愣是走了九天,才终于看见了一个小山村,村子很小,村口却有个大的不正常的大牌坊,上书“烈女村”三个大字,字的色彩鲜红亮丽,与灰扑扑的山村极不相称。
      “这村子看起来对自己的村名很自豪,不知道本地出过哪位烈女?”玉骨向借宿的谭婆婆问道,边说边笑眯眯拿出一个蜂蜜糖放在婆婆唯一的小孙女莲蓬手上,没有平日的高冷时他的俊美就凸显出来,显得十分亲和。
      “谢谢哥哥。”小莲蓬怯怯地笑着,小心翼翼的接过蜂蜜糖,轻轻舔了一口,瞬间眼睛眯成两条缝,像极了吃到小鱼干的小猫咪,让玉骨的心差点萌化了。
      谭婆婆道:“道长听过《羽林郎》这首诗吗?”
      “《羽林郎》?讲述霍家奴姓冯名子都调戏酒家胡女的那首诗吗,难道……”
      谭婆婆点头:“对,我们村的烈女就是那个贞洁刚烈的酒家胡。”
      诗歌里的胡姬当垆卖酒,无双艳色让长安的权贵毫奴都心动,而烈女村的酒家胡却在这个偏僻的小山村被奉为先贤,如果这两个都是一个人,那其中的故事就耐人寻味了。
      谭婆婆叹口气:“听我的婆婆说胡姬名叫慕璇玑,是被人从西域拐骗来才做了舞姬的,好在她命好,在一次表演的时候被当时的酿酒大家陆明看上买了下来。陆明虽然只是个酿酒的,但当时世人好酒,文人名士对他的酒十分追捧,他便成了长安城世家的座上宾。陆明爱极了慕璇玑,正正经经娶她做妻子。陆明擅长酿酒却不擅长卖酒,璇玑娘子便主动担起卖酒之事。哎,如果不是被大将军窦融的弟弟窦景看上,他们也没有后来的不幸。”
      所以故事里没什么霍家奴冯子都,有的是权贵纨绔窦景。慕璇玑当街拒绝了窦景,折了窦景的面子,随后这首影射他的《羽林郎》又传唱开来,窦景变成了长安城的笑话,他自然咽不下这口气,略施小计就将夫妻二人赶出长安,一直逃到这深山之中。可叹那些曾经将陆明捧上高座的狐朋狗友们没有一个伸出援手,说到底他也只是个操持贱业的商贾,根本不值得那些官老爷出手。
      “可见红颜祸水,璇玑娘子如果平凡一点也就没这些祸事了。”谭婆婆叹息道。
      玉骨最烦这种出了事就往女人身上推的观点,冷笑一声:“分明是在那些权贵眼里,人命只是草芥,所有人都该为他们取乐,何苦怪罪到女人身上。窦景对璇玑也非势在必得,只是丢了面子愤怒不甘罢了。陆明在长安讨生活,为人听起来也不是八面玲珑的,就算不娶慕璇玑,迟早也会得罪权贵,没有窦景也会有别人。”
      他最后总结:“权贵人品卑劣,与红颜如何并无关联。”
      谭婆婆怔了,半晌才低声道:“道长的说法很新鲜,世人有几个会这么想呢?”
      ——包括陆明。
      初时《羽林郎》让陆明得意许久,连酿的酒都比往日清冽,等躲避到深山,开始还能吟几句酸诗,歌颂一下田园风光,可时间长了,没有了文人墨客对他的追捧,看着日益缩水的财富和被生活磨损了容颜的璇玑娘子,他的想法就发生了转变,当年的红玫瑰变成了狗尾草,当年的坚贞不屈变成了不知变通。陆明觉得璇玑如果当时稍稍委婉一点,他再找自己的清贵朋友说和,事情绝对到不了这个地步。
      “呵呵,陆明恐怕不止这个想法。”玉骨冷笑一声。
      谭婆婆不解:“我们传下来的故事就是这样的,陆明没有否认他曾经阴暗的心理,甚至还为此羞愧忏悔了。其实要我说他想的也有道理,当时的事情也许有更好的解决办法。不过璇玑娘子那么处理,品行确实无可挑剔,不然也不会被村里人纪念这么些年。陆明也只是心理埋怨,日子还是好好地过下去了。不过璇玑娘子被纪念也还有其他原因。”
      玉骨认为以故事里陆明这个德性,恐怕更希望当年璇玑被窦景抢去,血溅三尺,他再怀着对璇玑的悼念继续留居长安,全了她情深他意重的美名。
      这绝对不是他心里阴暗,而是故事里的陆明实在不堪。
      后来的故事里,陆明病重,璇玑割肉救夫,陆明奇迹般痊愈,夫妻二人感情回暖,和和美美又过了几年。
      可惜好景不长,璇玑忽然病死了,陆明结庐而居三年,带着因对妻子无限怀念而成的尘缘酒返回长安重振声名,那酒第一个给的就是窦景。
      尘缘酒无疑是上品,甚至因此得到了窦景的原谅,从此他又回到了风光无限的日子,而且又有了新的酒家娘子。
      年迈之后他落叶归根重返烈女村,将尘缘酒的方子无偿送给族中,并想将村名改为“烈女村”来纪念第一任的妻子。村民感激陆明的无私,想着璇玑品德无可挑剔,便满足了陆明临终遗愿,将陆家村改名烈女村。
      “我们村还有个烈女庙呢,里面烈女的塑像是陆明亲自雕刻的,据说和璇玑娘子一模一样呢。只有在烈女庙的地下埋上三年的尘缘酒,才最出色,当年那可是一坛值一斛明珠呢,要不是后来打仗,世道混乱,村子也不会像现在这么破落。那庙就在村子后面的树林里,你明天可以去在外面看看,但是不能进去,那里只有封坛祭祀的时候和启封酒坛的时候才能进入,而且必须是本村人。”谭婆婆的话里有对往昔盛景的欣羡。
      玉骨对烈女庙没什么兴趣,对烈女倒是有点兴趣,他还是第一次接触传说故事中的主角呢,那值得用诗歌来传唱的酒家胡女,不知是何等倾城红颜。
      正想着,外面忽然传来清脆的钟声。
      谭婆婆昏黄的老眼顷刻迸发出灼灼光芒,一张脸笑成了菊花:“是十二月钟,村长终于决定重启祭祀,酿造尘缘酒了!”
      玉骨却觉得周身发冷,随着钟声一下一下敲响,周边的空气似乎有韵律的波动起来,那声音在这波动的空气里逐渐荡开,听在自己耳朵里,莫名变了声调,如低低的哭泣。谭婆婆和被她牵起来的懵懂的小莲蓬冲了出去,看上去对那如泣如诉的声音一无所觉。
note作者有话说
第2章 羽林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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