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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
02
船上,夏颂白仰起头来,望向天空,似乎望见铅灰色的云层间,一架直升飞机正自市区飞向前方的岛屿。
这样的天气,哪个疯子会坐飞机上岛?
夏颂白只以为是自己看错了。
香港本来就有赛马的传统,位于港内的几家马场都被廉晟嫌弃不够奢华,特意在位于近港的岛屿上兴建了一座新的马场。
今日是马场开幕,免费向全港市民开放,廉晟则请尽了港内名流,派了渡轮在这座私人港口接送来宾。
当然,愿意坐公共渡轮的,都属于是世家里面混的比较差的那一拨。真正鲜花着锦的,自然有自己的游艇。
夏家说是三流小世家,其实三流里面也只能算是末流,自然没有什么游艇。
夏颂白作为廉晟的未婚妻,却也没有什么特别的优待,混在人群里一起下了船,来接客人的是廉家司机,看到他时只微微一颔首——
廉家下人,派头摆得都比别的地方足。
等夏颂白上车之后,司机却又低声道:“少爷为您留了最好的观众席。”
要是原主,肯定会受宠若惊,觉得这是廉晟对他的优待。
但是夏颂白却嗤之以鼻。
廉晟不是不知道,自己也报名参加了赛马比赛,却还说给自己留了观众席位,意思不就是让自己老老实实待着,别出去丢人现眼?
硬了,拳头硬了。
廉晟原来不只是超雄,他还是个大男子主义的傻[哔——]。
夏颂白装作没听到,等下了车本来想直接溜走,结果看到前方,廉晟站在那里。
身为霸总文学主角攻,廉晟肩宽腰窄,剑眉星目,白色的亚麻衬衫,浅灰色的长裤,虽然神色冷峻,但不开口的话,却称得上一声玉树临风。
廉晟:“怎么这么晚才到?”
夏颂白在心里翻了个白眼。
夏颂白脸上露出个明媚的笑容,加快脚步到了廉晟身边,伸出手想要挽住他的手臂,却又像是想到什么,怯生生地收回手来,小声说:“晟哥,我错了。”
为了符合原主人设,他真是拼了。
廉晟原本有些不悦,看他低着头,露出的后颈是一种惊人的白,在并不明亮的光线下,隐隐有种玉一样的质感,让人下意识就想摸一摸,看是不是如同视觉一般的光滑细腻。
廉晟忽然沉默,夏颂白生怕这个超雄发癫现在就打人,咬了咬牙,伸出手指拉着他的衣角轻轻晃了晃:“晟哥?”
这动作对于夏颂白来说有点白痴,感觉像是小学生才做的出来的。
可廉晟这样的自大狂却很吃这一套,总算是和缓了脸色:“路上耽误了?”
“遇到有人车坏了,我让冯叔帮忙修了一下。”
廉晟道:“下次别这么烂好心。”
夏颂白微笑说:“我记住啦。”
廉晟这才满意。
他当初在那么多人里面,选择夏颂白做自己的未婚妻,除了夏颂白长得漂亮之外,还因为夏颂白是最听话的一个,就像是精致漂亮的玩偶,从来没有什么自己的想法。
做廉夫人,从来不需要什么多余的自我,只需要听从他、跟随他就够了。
廉晟说:“我给你留了间休息室,待会儿你等着我,忙完了我们一起吃个晚饭。”
他对夏颂白,从来是这样命令的口吻。
夏颂白的拳头又硬了,故作天真地问:“可是晟哥,我已经报名参加赛马比赛了呀。”
廉晟毫不迟疑:“我让人把你的名额取消了。”
这种理所应当的口吻把夏颂白给逗笑了。
廉晟看到他笑,还以为他是妥协了,爹味上涌,继续教育他说:“比赛无足轻重,今天最要紧的,是要招待好来宾,小白,你得知道自己的身份。”
又画大饼:“现在不练习一下,等以后你嫁入廉家,怎么应酬交际?”
原主最烦别人喊自己小白,因为觉得听起来像是在喊狗,上学时候还因为别人这么喊自己和别人打过架。
偏偏他一心一意想要在一起的人,也这么随意地称呼他。
夏颂白收起笑容,静静看着廉晟。
他的瞳仁是极为漂亮的纯黑色,谈笑时,眼底波光流转,可现在安静下来,却又如光洁的水晶,有一种无机质般的冷淡冰凉,矜贵至极。
廉晟猛地看到,下意识噤声,旋即却有些恼怒。
他居然被夏颂白的眼神震慑住了?
廉晟想要发火,可周围已经有人看了过来。
他订婚后,在外一向是体贴温柔的好形象,只能勉强压住火气:“又怎么了?我是为你好,你不是总觉得我妈不喜欢你,今天我妈也来,你去好好陪着她,培养一下感情。乖一点,懂吗?”
“我知道晟哥你是为我好,但我来之前,恰好遇到了何凯文。晟哥,如果我不参加的话,谁知道他会怎么乱写?”
何凯文真名不叫这个,这是他的笔名,作为港内如今出名的笔杆子,他却和廉晟关系很糟,曾经公然嘲笑过廉晟是个绣花枕头一包草。
闻言,廉晟的脸色冷淡下去。
想也知道,如果夏颂白不参加比赛,何凯文肯定会大肆宣称,夏颂白之前报名参赛只是做戏,现在临阵脱逃,是因为骑术低劣。
——夏颂白丢脸,也就是廉晟自己丢脸。
廉晟冷冷看着夏颂白,夏颂白装作被他吓到了,怯生生地低下头。
良久,听到廉晟冷哼一声:“算了,你要参加就参加吧。我到时候想想办法,替你多少弄个好听点的名次,只要不是倒数第一就行。”
你能想个屁办法。
夏颂白暗暗腹诽。
廉晟好面子,一场马赛,请了不少专业俱乐部的选手助阵,对于这些人来说,名誉胜于一切,难道能赌上职业生涯帮着廉晟弄虚作假?
夏颂白:“晟哥你真好,都是我替你惹麻烦了。”
声音又甜又糯,带着一点点颤抖的哭腔,像是被廉晟冰冷的语气吓到了。
廉晟不疑有他,毕竟之前夏颂白对他的态度,说是跪舔也不为过。现在听夏颂白这样乖巧认错,廉晟敷衍地伸出手来,想要将夏颂白揽入怀中,给他一个吻来安慰一下。
只是刚伸到夏颂白面前,就被夏颂白隔着衣袖,一把攥住了手腕。
廉晟:?
夏颂白:^_^凸
别看现在是廉晟主动来搂他亲他,要是真的搂到亲上,以后廉晟绝对会倒打一耙,说是夏颂白勾引的自己。
贞洁是一个攻最好的嫁妆。
自己不洁身自好,以后迁怒别人的,都是屑中屑。
迎着廉晟有些狐疑的眼神,夏颂白眨眨眼:“晟哥,你这是原谅我了吗?你还是第一次主动牵我的手。”
廉晟觉得有些不对。
夏颂白握着的是他的手腕,而且攥的死死的,像是生怕他会挣脱。
大概夏颂白是受宠若惊吧,毕竟他确实没有主动牵过他的手。
至于为什么拉的是手腕……可能激动之下拉错了。
廉晟自己将思路理清,看夏颂白的眼神多了一些怜悯的包容。
他对夏颂白,虽然有一些好感,却远远不到爱的程度,在这种无关痛痒的小细节上迁就一下,就当是补偿了。
夏颂白不知道他在想什么,把他当做路边会咬人的野狗,牵到了观众席附近,立刻顺势松开手:“晟哥,就送我到这里吧。”
廉晟:“我不指望你拿名次,至少要跑完全程,别从马上摔下来。”
夏颂白甜甜应下,目送廉晟离开后,把廉晟刚刚说的话通通当做耳旁风,转身就去了马厩。
马厩修得高大,一般的地方,同时收纳这么多的动物,难免会有气味,但是廉晟这次花了重金,配备了高级的空气循环装置,令这里的空气同室外一样清新。
夏颂白轻车熟路地向里走去,来到了最后一间。
听到他的脚步声,正在低头喝水的马儿仰起头来,发出了一串喜悦的唏律律声。
这是一匹漂亮的白马,身上的肌肉线条明显流畅,毛发甚至呈现出一种闪闪发光的银色。
夏颂白露出个笑容,上前轻轻地抚摸它的额头:“雪团。”
雪团亲昵地在他掌心蹭了蹭,夏颂白又查看了一下,发现它的饮食没有什么问题,身体和情绪都看起来很健康,这才放下心来。
其实这场比赛,对他来说可有可无,按照他现在的处境,应该尽量避免和主角攻产生矛盾,不引起主角攻的注意。
只是书中写了,这场马会,是主角攻受第二次见面。原本主角受对于主角攻十分讨厌,觉得他是个骄傲自大的野蛮人。
(夏颂白:原来主角受这个时候审美还是很正常的。)
但马会上,有匹马受惊失控,冲向了主角受,还好主角攻及时出现,将主角受救下,并开枪击毙了这匹疯马。
英雄救美之下,主角受的感情发生了微妙变化,对主角攻生出了好感。
对此,夏颂白有六点要说:……
第一,就算这里是公海领域,可你哪来的枪?
第二,那他妈是我的马!
夏颂白特意来马厩,就是为了看看雪团有没有什么问题,可目前看来,雪团一切正常,并没有发疯的迹象。
但为了保证雪团不会在参赛途中,像是原著中描写一样,冲向观众席,夏颂白今天无论如何,都要亲自上场,骑着雪团来控制它。
至于为什么不干脆不让雪团参赛……
只能说,有些时候,剧情的惯性是十分大的。
作者之所以特意设定,廉晟击毙的是夏颂白的马,就是为了激化矛盾。
很难说后期原主那么疯,是不是有一部分原因,是想要为自己亲手养大的马报仇。
他参不参赛对于剧情来说是小事,但雪团,却是注定会上场的。
时间渐渐临近比赛,夏颂白亲手替雪团换上马鞍,牵着雪团向外走去。
-
十二匹赛马并排,骑师们坐在马背上严阵以待。
看台上人流攒动,都是港内普通市民,买了门票特来观赛。不少人手中还拿着马券,为心仪的选手下注。
中心的电子屏上,显示各位选手的实时赔率。
夏颂白作为首次参赛的选手,大家都以为他是来玩票的,赔率居然到了200:10。
场边,不少人指指点点,还有人开了直播,肆无忌惮点评:“夏家当初也算豪门,现在是一年不如一年,要小儿子出卖色相钓金龟,露骨得一点脸面都不要了。‘金凤凰’也是晕了头,不想着好好看紧男人,居然还来赛马。场下有廉少护着,上了场难道还能当众勾引别的选手?”
港媒刻薄,当初夏颂白桶廉晟订婚时,八卦小报写的就是“掘金郎挖到金山,低进尘埃当凤凰”,来嘲笑夏颂白为了勾引廉晟,不惜伏低做小。
原主受不了嘲讽要把小报告上法庭,反倒闹得沸沸扬扬,丢尽了脸面。
现在看夏颂白这么不自量力,网上全是对夏颂白的嘲笑,不少人就算没来马赛现场,也在网上购了马券,押夏颂白的对手赢。
网站上,选手们的实时赔率波动起伏,唯有夏颂白的一动不动。
没有人相信夏颂白会赢。
除了夏颂白自己。
夏颂白轻松地坐在马背上,俯身喂了雪团一颗糖,余光看到三号闸箱内的黑马,有些焦躁地喷着响鼻,马身上的骑师正紧张地安抚着。
夏颂白挑了挑眉,又抬头看了一眼天空。
远方黑云压城,山雨欲来,空气中甚至能嗅得到过分饱满凝重的水汽。工作人员已经开始示意,比赛马上开始。
夏颂白忽然举手:“我申请延缓比赛。”
-
说来也怪,明明刚刚电闪雷鸣,雨却一直没有落下。
观赛视野最好的贵宾包厢内,沈钊有些坐立不安,悄悄拿出手机来,看了一眼微信。
可惜微信里,只有公众号发来的消息,刚刚加了好友的夏颂白,却始终一言不发。
“阿钊。”上首,沈庭宗正垂眸看手机里的文件,余光看他这幅心猿意马的样子,淡淡道,“待会儿想好怎么说了吗?”
沈钊一凛,连忙收拢心神,肃声道:“这半个多月我一直在看之前的资料,相信不会出纰漏。”
他这样郑重,沈庭宗反倒笑了一声:“放松点。今天只是让你见几位叔叔伯伯,看看赛马,叙叙旧,那些资料也不过是让你了解一下,免得我们聊起来,你听不懂无聊。”
沈钊知道,沈庭宗说这个只是宽慰自己,但也确实心头一松:“二叔,廉家怎么突然想起来,要和咱们合作了?”
作为港内首屈一指的豪门,沈家产业却并不只在香港,名下的崇和集团作为跨国企业,涉猎多个领域。
这次的赛马会,明面上是廉家炫富,实际上却是廉家邀请沈家,一道商谈合作事宜。
沈庭宗冷白指尖,慢慢摩挲拇指上那一枚硕大的鸽血红权戒。闻言,唇角勾了一下,却并没有什么笑的意味,只淡淡道:“在商言商,廉家做事,自然是无利不起早。”
沈钊若有所思,门外,传来声响,却是侍者引着几人走了进来。
其中一个走在最前面,满头银发梳得一丝不苟,面上含笑,正是此次合作的发起人廉润文。
廉润文是港内出了名的大善人,乐善好施,每年捐赠超过九位数,从不与人交恶,在外界名声极佳。
见到沈庭宗,他立刻笑道:“沈总大驾光临,实在是蓬荜生辉啊。”
沈庭宗只一笑:“廉总客气了。”
似他们这般塔尖上的生意人,时间宝贵,就算寒暄,也不过三言两语,便落座开始谈正事。
沈庭宗并不多言,交由沈钊自己发挥,偶尔开口,大多一锤定音,根本不给这些老狐狸挖坑给沈钊跳的机会。
廉润文面上还是乐呵呵的,但是每次听到沈庭宗开口时,都觉得牙酸。
当初沈庭钧死的时候,人人都以为崇和要易主,没想到沈庭宗一个还没十八岁的学生,硬是以一己之力扛了下来,后来更是在商场上战无不胜,几乎逼得他们这些老家伙没有落脚之处。
只是近些年,沈庭宗退居幕后,行事低调了许多,否则整个香港商界,说不定成了他的一言堂。
回忆起之前那几年的腥风血雨,廉润文还觉得心有余悸,看看一脸傻相的沈钊,也觉得亲切了不少。
正事告一段落,廉润文和沈钊闲聊:“贤侄还在念书?”
沈钊道:“今年大三。”
“是在哈佛?”廉润文笑道,“头脑真是好,我家阿晟当年本来也要去,可惜还是差了点分数。”
沈钊正要谦虚,众人身侧的屏幕忽然自动亮了起来,原来是赛马比赛即将要开始。
镜头扫过一排选手,明明离得不近,看不清楚众人面目,可其中一名骑师,却十足吸睛。
与盛装舞步选手的黑白双色骑装不同,赛马中,为了区分马主,骑师们需要身着不同颜色的彩衣来进行标注。
在一众五彩斑斓的骑装中,有一名骑师身着漆黑上衣,以丝线刺绣的金红色火焰自脖颈一路蔓延至手臂,如同盘旋的金龙般,同他白得耀眼的肌肤形成了分明的对比。
镜头推进,定格在他身上,他似是察觉到什么,忽然扬起脸来,对着镜头露出一个笑容。
却比身上的火焰更加明媚灿烂。
沈钊又惊又喜:“怎么是他?!”
怪不得夏颂白不回微信,原来是忙着比赛!
他表情太过明显,廉润文看他一眼:“贤侄认识?”
沈钊有些不好意思,解释说:“今天路上车坏了,是他帮了我。廉总也认识吗?”
“何止是认识。”廉润文呵呵一笑,毫不留情地戳破了青年的幻想,“颂白前段时间,刚和犬子订了婚,现在我们已经是一家人了。”
好消息:一见钟情了
坏消息:一见钟情的是别人老婆
说的不止是沈钊哦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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