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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第16章 ...

  •   《日出》的截稿期在12月15号,所以这半个月宋许都在做它的校正工作。

      Standing at the top of the world, waiting for sunrise and sunset。
      “站在世界的最顶端,等待日出日落。”

      《日出》以这句话作为结尾。
      随着最后一个字的敲定,这本书算是完稿了。
      宋许这个阶段的工作也告一段落。

      这本书是宋许刚来书舍时接手的一本短篇小说,篇幅在10万字左右。

      书中讲述了男主角任乐因工作问题回老家海边,遇到了治愈系女主沈溪的故事。

      这是一本治愈类的小说。

      因为男女主的发展方向不同,所以作者给的感情线很模糊,导致宋许在看完原著之后也陷入了深思。

      这本书翻译不下去的那段时间,谭越带宋许去了趟厦门,感受主人公所住的海边环境。

      他们在那住了半个月。

      某一天宋许突然想到,她一直把男女主往感情线上牵引,以至于不能苟同原作者的心境。

      这世界上除了感情,还有很多事情可以做。

      男女主角是两个独立的个体,他们被作者创造的那一刻起,就已经有了属于自己的人生轨迹。

      豁然开朗之后,宋许的进度一下子提了上来,从厦门走之前完成了《日出》的初稿。

      周六早晨,宋许把文件打包,用邮件发送给上级领导。谭越眼巴巴的坐在外面客厅,就等着宋许忙完好办事。

      宋许从书房出来伸了个懒腰,眼镜都没来得及摘下,转身就往沙发上一趟,谭越赶紧往旁边挪一挪,给自家姑娘腾位置。

      宋许头枕在沙发扶手处,腿搭在谭越身上,闭目养神。
      谭越用自己娴熟的按摩功夫在宋许腿上捏着。

      “许妹啊,工作干完了?”说归说,谭越手上的动作可没停下。
      “嗯是滴,您有何贵干?”
      “你都很久没有正眼瞧过我了。”
      谭越最近也很忙,但是宋许根本无暇顾及他在忙什么。

      “诶,大清早的,不许少儿不宜。”
      “想什么呢你,我想说喻起新开了一家店,过去光顾一下?”
      “那得捧场。”宋许指了指小腿,示意谭越的手别停,“他开了什么店?”
      “书店。”

      宋许此刻内心的os:???????涉及的范围够广的啊。

      下午,两人开车去了喻起的新店,刚停下车,谭越的手机响了。
      喻起:【over,我们几个先撤了。】

      今天宋许穿了米白色修身毛衣,灰色毛呢休闲裤,脚踩一双米白色的斐乐休闲鞋,外面裹了一件黑色的羽绒服。
      临出门那会化了个淡妆。

      本来她说要买礼物,被谭越拦住了。说是在那买几本书就可以了,别的不需要准备。

      谭越原话:我们哥几个就喜欢这些实在的。
      宋许内心:掉钱眼里了。

      宋许下车就看见了街角那家名叫“Green”的书店,想来应该就是这个了。
      不过看起来像是关门了。

      “越哥,是那家店吗?”宋许指着“Green”说。
      “对,刚喻起发来消息,说他临时有事,先走了,让咱俩自己去看看。”
      “老板都不在,我们进去会不会不太好?”
      “没关系,We are family!”

      宋许:这时候又是一家人了?

      走到门口,谭越从大衣口袋掏出一把钥匙。
      “你怎么还有钥匙?”
      “进去看看。”

      这个问题的答案在书店。

      宋许走进去,左侧放了三米高的杂志柜,右侧是收银台,收银台后方是楼梯,直通二楼。
      二楼的门上贴了“闲人免进”四个字。
      往前走几步有几节台阶,里面是一片空地,没有摆放任何物品。
      空地左侧是规整的长方布局,整齐陈列的墨绿色书架映入眼帘,紧挨两侧的墙壁放了两排原木色的桌椅。

      宋许看着书架上整齐摆放的书,有很多书都已经加到自己购物车了:“我梦寐以求的店就是这样的。”

      “这个,这个,还有哪个...我都放在购物车了。”宋许一一指着这些书说。
      “一会可以都买吗?”宋许背过身,没敢看谭越,“你付钱哦。”

      “没问题。”

      答应的还挺爽快,知道这些书下来得多少钱吗?
      宋许小声嘀咕。

      “最后一排编号为0615的那本书拿起来看看。”谭越斜靠在墙边指着最后一排书架说。

      “嗯?奇奇怪怪的你。”宋许口嫌体正,按着谭越的指示找到了编号为0615的那本书。

      《遇见》
      是一本拆了包装的新书。

      宋许打开首页里面夹了张信纸,她认识这笔迹,苍劲有力的行楷,是谭越写的。

      纸上的内容:

      “你好宋许,我是你的男朋友谭越。今年是我们在一起的第六年。
      还记得刚开始认识你是在你们学校礼堂。我被喻起这小子拉过去充当评委,我其实当时很不情愿,因为那是我回国以来第一个休息日,没想到在那遇到了当导位礼仪的你。
      身穿淡粉色旗袍的你站在领奖人的前面,引导他们走到各自的位置。我清楚的记得你当天上台5次,下台5次。颁奖结束后我在走廊打电话,突然看见了坐在楼梯间的你,彼时的你把那双不合脚的高跟鞋扔在一旁,揉着自己快被高跟鞋磨破的脚后跟。
      那天也是无聊,我鬼使神差地跑去医务室给你买创可贴,可是等我买到返回楼梯间的时候你已经走了,而我在垃圾桶里瞥见了那双糟糕的高跟鞋。我好奇你是怎么走回去的。
      也就在那时,我对你有了好奇心。在那之后,我经常旁敲侧击地向喻起打听,还有没有类似充当评委的活动,为此我还编了一个蹩脚的理由:我享受当评委,给别人打分的感觉。
      后来终于有一次机会,我再次跟着喻起走进了大学的校门。说起来我好想还挺自信,怎么敢断定再去就一定可以见到你。幸好老天眷顾我,那次我如愿见到了你,也成功地知道了你的名字,宋许。

      所以你知道,我其实比你想的要更早认识你。”
      (PS:找倒数第三排书架编号为1101的书。)

      原来第一次见不是学校建模大赛那一次。

      她大概猜到谭越要干什么了,借用别人的新书店求婚,他也是可以的。

      书做了标记,宋许很容易就能找到,第二本书是《相知》,扉页依旧夹了张纸条。

      “后来我足足追了你半年,你才答应我,跟我在一起(我不是抱怨时间长,这才证明你对待感情认真)”

      括号里的内容把宋许逗笑了,他找补的倒是挺及时。

      “在一起这几年,非常感谢你能包容我的一切。我晚回家,你就坐在沙发上等我;我生病,你细心在旁边照顾,我醒来你都是趴在床边;爷爷极力反对阿尔法,你帮我说话,因为你知道阿尔法是我的心血(虽然你和爷爷联合起来做戏骗我,但我能理解,我不怪你,你肯定有自己的考虑,也怪我没关心你,让你着了老爷子的道)”

      宋许看到那句“虽然你和爷爷联合起来做戏骗我,但我能理解,我不怪你”时,眼眶里的泪水已经在打转了。

      谭越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走到了宋许的身旁。

      “笨啊,我骗了你,你还替我找借口。”宋许仰头看向一旁的谭越,尽力不让眼泪流下来。
      谭越抬手摸摸宋许的小脑壳,温柔开口:“接着往下看。”

      “好不容易解决了爷爷的事情,你父亲又出现了。对于他突然出现,我有应对措施。也许是去年的心慈手软,让他有了再次找你的机会,对此我表示很抱歉。之后肯定不会有类似的事情发生。”
      (PS:最后一本书在第一排,编号为1212)

      宋许按着指示找到最后一本书:《情书》。

      “很多话可能我平时也会跟你说,但是在这里我还是要郑重其事的说一遍:宋许,美丽的皮囊和有趣的灵魂你二者皆有(你不用不好意思,我说的是大实话)。我知道你时常敏感内耗,也知道你偶尔的小脾气。你会因为控制不住发脾气而更加厌恶自己。因为原生家庭的原因,很多事情都会不受控,但不要把所有事情的不好面归结于是自己的原因。我爱你,我也知道你很好,但如果你觉得自己不好,那就是因为我,我一定是某个地方做的不好,让我家许妹受了委屈。
      我们在一起时,永远都是你照顾我居多(余梦竹女士亲证),那么未来的日子,也希望你给我机会,让我可以多多照顾你(余梦竹女士说,如果我对你不好,整个谭家都是你的后盾)。
      我想和你有一个家,有一个只属于我们两个人的小家。如果你喜欢,可以附属一个小孩。如果不喜欢,二人世界我也是举双手赞成的。我的银行卡全部交由你保管,密码你知道的。
      最后我想说,其实这家书店是给你的,属于你一个人的婚前财产。
      我知道你想开一家书店,所以就擅自盘下来装修好。幸好,我还算了解你的喜好,看你的样子应该是挺喜欢的。

      诗经里讲: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所以未来几十年,你愿意跟我携手与共,直到生命的尽头吗?”

      “信看完了,该看我了吧。”
      宋许一转头,谭越早已单膝跪地,手上拿了一个宝蓝色丝绒盒子,里面是一枚戒指。

      没有任何纹路的黄金戒身上面镶嵌了一颗浅绿色的宝石。

      宋许喜欢简约的款式,谭越是知道的。但是求婚嘛,没有钻石,别的总得有。所以他三个月前特地找人从国外做了一款嵌有绿宝石的戒指。那家店里每款石头的成色,形状都不一样,每个成品戒指都是独一无二的。

      “纸上写的内容还算属实吧,没虚构。”谭越笑着看向宋许。

      宋许此时早已泪流满面,说话已然带了些哭腔:“谭越,这家店真是我的吗?”

      “我非常确定。不过姑娘,你关注的点跑偏了。”谭越用眼神示意自己手上的戒指。

      宋许伸出右手:“呐,帮我带上吧。”
      “傻姑娘,伸左手。”

      .....

      “那么宋许,你愿意嫁给我吗?”
      “我愿意,非常愿意!!”

      宋许一连说了两遍,边说边擦脸上的泪水。

      谭越从丝绒盒里把戒指拿出来,小心翼翼的戴在宋许的左手无名指上。
      戴上后谭越起身把宋许抱在怀里,小心的吻着她的唇,温柔且耐心,像对待瓷娃娃那般。

      “为什么是左手无名指?”
      人们不是常说男左女右吗?

      谭越认真回答:“左手无名指是离心脏最近的一根手指,其中的一根血管连接着心脏。”

      “奥,这样啊!”宋许没想到还有这样的说法。

      “那我以后还能随心所欲,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吗?”
      “再不触犯法律的前提下,你还是你,绝对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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