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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借生 ...

  •   (1)
      天花板映入眼帘,方扬艰难地睁开双眼。
      纯白的墙壁、素雅的配饰,以及书桌上未写完的笔记……都跟他离开时一模一样,这是他租住的公寓。
      方扬死于三天前的一场意外,却在今天中午十二点重生。
      是的,他曾清晰地记住撞击带来的钝痛,模糊地记起灵魂离体的剧痛;但又完好无缺地回到了自己家的卧室,连角落的尘土仿佛都一模一样——唯一的不同就是日历上明确过去了三天时间。
      方扬用了十分钟来接受这个事实,然后捞起手机来,反射性想给谁打电话,最后在联系人中间来回翻选,拨给了远在老家的母亲。
      豪迈的北方女人听到儿子的电话只是一阵叮嘱,絮絮叨叨些家长里短的小事。方扬试探出来,女人并不得知三天前那一场车祸,也不知道他曾经死过一次,儿子只是许久未见而不是死里逃生后给她拨的电话——于是他在应下几声嘱咐之后匆匆撂下电话线。
      这其实是一种很奇怪的事情,按理说,方扬应该叫上三两好友,大肆庆祝他重返人世间——他之前也爱做这样的事情;但方扬现在只是想一个人静一静。
      来捋顺这荒谬的故事。
      方扬先来到了他曾经死去的地方,那是一个人潮拥挤的十字路口,车流又急又凶,三天前,方扬在这个路口匆匆跑过,然后被迎面来未刹住的大车径直撞上了墙面……
      而如今这个路口完好无损,像是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雁过留痕,而经历过惨烈车祸的墙体仍崭新如初。
      这不应该。
      方扬又明里暗里去问询身边的朋友,得到的回答除了白眼就是“你有病吧”,他的这些个朋友没有一个记得他曾经死过的这件事。
      甚至在网上搜索关键词,都没有那场意外留下的任何痕迹。
      或许这是一个光怪陆离不切实际的梦,方扬的好友这么安慰着他,活着不挺好的吗,别想这些事情了。
      巨大的疑云仍悬挂在他的脑海中,意识不会说谎,痛楚并非幻觉,可偏偏现实与方扬记忆中的完全不一样……
      方扬是个执拗的人,他决心查下去,搞清楚自己的死因,和复活的原因。
      ——这实在是个怪诞的故事,又有谁能有机会见证过自己死过一次呢?

      (2)
      那天是阴日,大雨。
      方扬记得他那天正匆匆忙忙地从市立图书馆出来,雨下在半路,方才仍晴空万里的天空立马阴云密布,不多时落起了雨,连绵不绝的乌云将太阳挡了个彻底,不到五点,外面的天空都灰蒙蒙一片,按老一辈的说法,这绝不是什么好日子、好征兆。
      隐隐的闷雷声埋藏在乌云里。
      方扬着急回去,那条路离家里没有多远,躲在旁边的小店里,许久那雨都没有停留的意思,方扬一咬牙,决定冒雨往回跑。
      他有重要的事情要做。
      ——等等。
      方扬一顿,他当时……是为了什么,要在磅礴的大雨天,赶着那一段路回去?
      到底是什么重要的事情,让他这个做事情向来求稳的人冒这么大的雨也要回去?
      隐秘的线头跳落在方扬的面前,他伸手一抓,白线化作泡沫,而后转瞬即逝。
      异样的感觉在方扬心里腾升起来,方扬隐约感觉到他抓住那么一条线,但远远不够,这个世界四处都充满着怪诞,不得不让方扬警惕起来。
      也许他并不存活于现世?
      也许一切都是虚妄的幻想?
      他握不准。

      (3)
      方扬决定“还原现场”,市图书馆向来不缺人流,这是人最多的地方,却也是最安静的地方。
      周遭除了翻书声、落笔声,并没有其他的声音,这更好的让方扬静下心来,去思考,去探究。
      方扬走过B-25的货架,齐齐摆放着的书籍映入方扬眼帘,无一例外标着法律,还有些是应考书。
      方扬神色更加怪异,他一个跟法律八竿子打不着的人,为什么会在图书馆看法律的书?这些东西,一看就不是方扬的风格。
      重生之后,萦绕在方扬身边怪异的感觉总算在这一刻达到顶点。
      不对劲,一切都充满了不对劲。
      方扬凭借模糊的记忆,取出几本他当时抱在怀里的书,浪费了整个下午的时间,都没从中找出什么线索来。
      而图书馆闭馆的铃声就要响起。

      (4)
      方扬只好回家,一天都没什么收获,反而把他内心的疑云增重。
      这其中一定有鬼。
      方扬笃定。
      人生有定律可循,不会有人能够死而复生,哪怕这个人是自己——他狠了心,想从中找出问题的答案来。
      还有一点——方扬越是想这件事,心里越是有一种发慌的感觉,好像他忘了什么事情,忘了什么人,很重要的那种。
      只要一想到,心脏被攥紧一样的疼痛。
      就好像快要失去什么,格外的难过。
      方扬开始在家里翻箱倒柜,毫无目标的寻找只是让家里变得更乱,东西都乱扔一地,昏暗的灯光也让方扬越来越烦躁。
      有什么要离开了,有什么要走了。
      不、不要。
      方扬翻找的动作越来越杂乱无章起来,然后在被“掩埋”的地下,方扬拿到了一本日记本。
      粉色的包装,陈旧的款式,以及上面的灰痕,都足以证明它的年龄颇大。
      那是他小学的时候,小姨送他的日记本,好像是什么活动的奖品,方小姨是个很有魄力的女人,总喜欢到处参加活动,奖品又不要,几乎把“宠爱”都给了方扬,一堆堆的好东西往他这里送。
      最开始方扬看到这个本子还闹了很久,说男孩子绝对不会用这样的笔记本,是后来高中的时候才再翻出来的。
      那时候是为了什么?对了。是他暗恋路景,粉色的本子如果丢了,也不会被别人发现,别人会以为是哪个小姑娘写的。
      方扬忍不住笑起来:怪傻怪天真的,记下来的事情都是我们俩之间才会发生的,我居然会以为他不知道是我。
      然后他倏忽又一怔。
      ——路景,是谁?

      (5)
      “路景!路景!”背着书包的小男孩一边叫着好友的名字,一边扑哧扑哧跑着追他。
      被称作“路景”的小孩儿听到了,却没有停下,反而走得更快了。
      没想到就听到身后“哎哟”一声,好像还有什么东西摔倒的声音,路景倏忽一滞,回头看过去,果然看到小孩儿摔了个脚朝天,正躺在地上哎呦哎呦直乱叫。
      路景没有办法,只好回头去扶他:“方扬,你怎么这么笨,走路还能摔。”
      方扬“嘿嘿”一笑,眼疾手快得抓住路景的胳膊:“你干嘛跑这么快啊?刚刚不是说好了嘛,你给我做媳妇儿,什么事我们都要一起做的!但你放学都不等我!”
      还挺委屈。
      路景白了他一眼:“那是陪女孩子们玩过家家游戏被抽到的,那怎么能算?”
      方扬摇摇头:“怎么不算啊,你当我一天媳妇儿,就得当我一辈子媳妇儿。”
      “胡说八道,你知道媳妇儿是什么意思吗。”
      “知道知道,嘿嘿嘿,我妈就是我爸的媳妇儿,他经常叫,媳~妇~儿~”
      方扬嘿嘿傻笑,又让路景白了他一眼:“……那你明天玩游戏,也会被抽到跟其他人一起,每个人都是你媳妇啊,幼不幼稚。”
      方扬的小脸皱成一团,冥思苦想好一阵,才恍然大悟:“我知道了!以后的游戏我们都不参加了,我们是一家的了,你也不许参加。”
      路景转身就走:“……………我没有跟你说这个!我不是这个意思!”
      “那是什么嘛……路景……媳妇儿!!”
      “不许胡说八道!”
      “怎么了嘛——”
      渐渐走远了。
      方扬跟路景是竹马竹马,从小一块儿长大的那种,关系一直都很好,连同学都会叫他俩是连体婴。
      从幼儿园、小学、初中到高中,两个人一直都是一个班的,路景学习好,长得又帅,架着一副眼镜,颇有一种文质彬彬的邻家学长的感觉;而方扬嘛,成绩中不溜秋,但是长得更帅,总是挂着桀骜不驯的笑容,更惹眼了。
      两个人去哪里都是传奇人物,毕竟长得帅嘛。
      不过从来没有女生给他俩告白成功过,甚至找他俩告白的人都能被称是勇者。谁不知道这俩人天天黏在一起,好得如胶似漆,怕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弯在一起了。
      一起上下课、一起读书、一起打球、一起玩游戏……
      方扬其实也不知道他从什么时候开始,对路景有一种超乎友谊的感情的,因为他们黏在一起太久了,方扬已经习惯了生活中时时刻刻有着路景的痕迹,也许早就……离不开了。
      准高三那年的暑假,方扬在路景又一次微笑着拒绝了女生的告白之后,终于没有忍住,借了一口啤酒的力量,向路景告白。
      莹莹月夜下,方扬抓着路景的手,语无伦次地说着:“路景,我喜欢你。我、我不想只跟你当一辈子的好兄弟,虽然这么说可能有些突兀,但是——我喜欢你很久了,能不能给我一个机会,让我追你啊路同学?”
      路景笑了笑,也没拒绝,也不算答应。他说:“你大学跟我考到一个城市,我就跟你在一起。”
      那时方扬脑子稀里糊涂的,完全没有想过好兄弟被告白是不是应该是这种反应,傻乎乎地笑着应了声。
      路景的成绩在班里算是佼佼者,他的目标也只是北上广这样的一线城市,而方扬呢,只能算是班里中等偏下的水平,要追上路景,可还有好大好大一截路。
      但自从那天之后,方扬就把一切娱乐活动都推了,卯足了劲儿去学习,他所要的并不是同路景考到同一座城市,而是跟他考到同一所大学,能够骄傲地站在他身边,让成绩单上他俩的名字都紧紧靠在一起。
      韧劲是一项非常玄妙的东西,它足以推着、拉着,让方扬的名次一阶阶的往上蹦,在高考来临的时候,方扬已经有足够的底气跟路景考得相差不大了。
      尽管如此,报志愿的时候方扬还是紧张了一会儿,反倒是路景先过来问他,问他想去哪个城市。
      方扬仔仔细细分析了一通,最终才忽然顿悟过来。
      路景笑着看他,一双眼睛生得太美丽,叫方扬都忘记了眨眼。
      甚至有些结巴,“是、是……我想的那个意思吗?”
      “是,”路景点点头,大方的承认了,“无论你想要报哪个城市,我都会跟你在一起的。”
      咚、咚、咚。
      方扬听到了,他的心脏在跳。
      他们交换了第一个亲吻。
      录取通知书很快来到,方扬如愿以偿地跟路景一起去了北京的某知名大学。
      路景学的法律,方扬学的经管。
      两个人大大方方的,虽然没有公开他们的恋爱关系,也从不掩饰他们之间的亲密。
      甚至会一同在情人坡上走一走。
      长久以来,该知道的、不该知道的,也都明白他俩之间有一层别样的关系,是谁都无法插足,谁都无法打破的。
      比如路景参加了辩论赛,拿回来的冠军奖牌出现在方扬桌子上……
      比如方扬虽然是经管系的,但是隔三差五都会来法学院蹭课,还一定要坐在路景身边……
      比如他们俩经常会一起出门旅游,虽然风景照一个比一个拍得难看,但架不住人帅上镜啊……
      诸如此类,数不胜数。
      直到临近毕业,路景要准备法考和考研,方扬却不想继续考了,出去找了个实习的工作。
      两个人早在大二时就搬出来了,租了个小房子,生活得也很舒心。
      直到那天——
      路景已经连续奋战了好长一段时间,方扬每回看到都心疼,却又不好说什么,只有在他学习的时候独自出门,给路景提供一个安静的读书环境,不做他学习路上的绊脚石。
      有时候是咖啡店,有时候是图书馆,有时候是别的地方。
      那天方扬正在咖啡店里吃下午茶,手机上收到了路景的短信:[宝贝,你有没有在图书馆,能帮我借一些书带回来吗?]
      后面是他罗列的资料。
      方扬立马回复:[yes sir,在家等我凯旋!]
      还跟了一个俏皮的表情。
      路景也回了一个安心的表情。
      然后方扬就去了图书馆,在回来的路上,被一辆在雨里失去控制的车撞到墙上。

      (6)
      缀在日记本上稚嫩的笔迹唤醒了方扬沉睡的记忆,他终于想起了关于路景的一切。
      也终于明白,这个世界到底有哪里不对。
      找不到、找不到,到处都没有路景的痕迹,好像这个人从未出现在他的生命里一样。
      “路景?谁啊?我们学校最帅的那个不是一直只有你吗?和你一起蝉联班草校草的?从来没听说过。”
      “好像听说过,是不是哪个明星啊?”
      “你跟谁一起长大?不可能!你是自己长大的,我是你妈我还能不清楚啊?”
      “别是脑袋秀逗了吧你?谁啊这是?”
      所有人都忘记了路景的存在。
      所有地方都没有路景的痕迹。
      方扬找啊找啊,找得筋疲力尽,而唯一与路景有关的东西,只有那粉红的日记本。
      他抱起那本日记,整个人蜷缩在床上,无声地哭着。他们都忘了,所有人都被抹去了路景存在的记忆,而这个世界上唯一记得路景的人,就只有方扬了。
      但他也再也找不到他了。
      神明啊。方扬喃喃着。我不想要现在的一切了,能不能……把他换回来,我不想要活在没有他的世界。
      心里空空荡荡,很痛很痛。

      (7)
      神明打了个响指,对几近透明的少年说:“你赢了。”
      路景被送回到方扬身边,失而复得的方扬,抱着他就崩溃地哭了起来。
      放声大哭。
      路景只好哄了好一会儿,也不见方扬好,索性让他发泄出来。
      与此同时,也紧紧抱住了方扬。
      我也很想你,很想很想。
      路景说。

      (8)
      方扬出事的时候,路景正在写题,突地觉得心脏一麻,总有一种不好的预感。
      气氛似乎压抑地焦灼起来,让路景整个人都心烦意乱。
      外面的空气太差,他给方扬连续发了几个消息都渺无回音,让路景越来越不安起来。
      他开始给方扬打电话。
      电话接通了,对方却不是方扬。
      路景想,他这辈子都不会忘掉那个电话。
      电话里说,方扬出了车祸,请联系家属来办理后事吧。
      手机“哐”地一声被摔到地下,路景神情恍惚。不可能、不可能……他想。方扬明明还跟他约好了……见面。
      明明出去的时候还好好的。
      明明只是去借几本书。
      明明——
      都怪我。路景想。如果今天他没有出门就好了。
      但事实不会因为他的质疑与内疚而改变,路景随着方扬的爸妈一同去处理了后事。一向开朗的方家父母都哭晕过去好几回,眼睛里也黯淡无光了。
      直到那天夜里,路景处理完所有的东西,回到他们两个租住的公寓里,一项一项收拾起东西来,边收边颤抖,边装边哽咽。
      直到摸到粉红色日记本,看到幼儿园的方扬写的日记时,路景的理智终于断了弦,嚎啕大哭起来。
      神明啊神明。路景哭喊着。能不能用我的命把他换回来。
      没有他的时间里,每一分每一秒,都是窒息。
      于是神明听到了信者的祷告,出现在了路景的面前。
      神明说:“一命换一命,可以哦,你还想要什么吗?”
      路景沉默了一会儿,才轻声说:“我想要他忘了我。”
      神明笑起来:“我的能力足够把你在这个世界上的痕迹消除,但这样也太没有意思了,打个赌吧。”
      这位神明临时起意,跟路景打了个赌。
      神明把路景的存在掩盖了,如果三天内有任何人想起与他有关的事情,他就也可以不用死,神明可以为他预支三十年工龄,来帮助他们俩逃脱死亡的囚笼。
      他对自己的神术十分自信,并不认为路景还能活着回去。
      第三日晚上,重生的方扬找到了路景的痕迹。

      (9)
      一切的一切,好像又按部就班起来。
      除了路景学习时也要方扬在身边看着以外,好像世界并没有什么不同。

      (10)
      幸好,我没有失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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