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4、第37话 忏悔之花 其二 ...

  •   千掣有些头疼的摁了下自己的眉心,在这种紧张的时候,偏偏发生了那种事情。
      格斯亲王是学校最重要的赞助人之一,也是董事会的人,在遭遇刺杀之后学校已经第一时间派异能者去帮忙了。
      只是他们无论如何都无法在‘死亡空间’里找到格斯亲王。
      帝王对兰斯特异能学院表达了强烈的不满。

      不过还没到他需要操心的时候,这一次开会也是要求他们办好一个月之后的限制对战。

      “千掣老师!”
      “这不是阿莫和以斯吗?委托做完了?”
      千掣一边坐回到自己办公桌面前,一边将两人此次的委托信息从脑海中翻出来。
      他和其他的老师不太一样,比起异能,他更关心学生本身。

      “晚上好,千掣老师,我们想让您看看这东西。”
      普以斯直接拿出了那朵装在了封口袋里的花朵,红花即使花瓣脱落也依旧保持着艳丽,递给了千掣。
      千掣接过仔细的观察着,但是仅凭肉眼似乎察觉不到什么。
      “你们先说说察觉到了什么。”

      于是普以斯将前因后果解释了一遍。
      “我不知道是第一个触碰到花朵的人才会被影响,还是所有碰到花朵的人都会出事,千掣老师最好不要直接触碰。”
      普以斯从那种不受控制的情绪中挣脱出来之后,再次触碰花朵就没有反应了,而他也没让泊莫碰。

      千掣却并不在意,他直接拿出了花朵,和他想的一样,并没有什么反应。
      “能够附着在物品上的异能通常来说有两种,一种是常见的毒,一种是不常见的特殊反应,如果是前者你已经倒下了,所以多半是后者,而后者类型的异能,一般只会影响第一个触碰的人。”
      这是千百年来总结的规律,虽然翻阅图书馆并不会找不到特别的例子,但也是少之又少了。

      普以斯当然知道这个知识点,只是他向来谨慎小心。

      “先留在我这里吧,明天我让蕾莎老师再检验一下,有结果了就终端联系你们。”
      蕾莎老师是检验科的,这种事情她最擅长。
      “那就谢谢千掣老师啦!”

      两人正准备离开,光屏上的新闻却突然引起了大家的注意。
      “突发新闻,据我台记者报道,三天前袭击格斯亲王并最终导致亲王去世的犯人已被证实死亡,相关部门拒绝透露任何相关信息,但发布了悬赏令,任何知晓犯人信息的民众均可提供线索,并根据信息的重要性获得奖励。”
      主持人旁边的照片正是已经死去的犯人。

      泊莫的瞳孔骤缩。
      那脸色虽然苍白,但眼下绽放着金色花朵记号,有着如海天相接时蔚蓝发色的少年,不是那天惊鸿一瞥的人又是谁?
      可格斯亲王遇刺是三天前的事情,那昨天他看见的人又是谁?
      难道说是见到鬼了?!

      泊莫的脸色有些发白,下意识的看向普以斯,但那一天普以斯并没有见到过少年,所以也无法从好友那里得到自己想要的肯定了。
      “你还好吗?”
      普以斯关心的问道。
      泊莫却无法说服自己那只是长的像,毕竟特征实在是太明显了。

      “你认识那人?”
      千掣更是识人无数,泊莫的表情实在是太好懂了。
      泊莫想了想,还是否认了。
      “昨天我看见了一个与他相似的人,不过既然都确定在前天的刺杀中死了,那应该就不是他。”
      “凶手已经确认死亡了,也许是你看错了。”

      新闻上说凶手已死并不是为了安抚民众,千掣很清楚,如果凶手不是真的死了,只怕帝王的反应只会更大。
      他也没有将这件事放在心上,身为兰斯特异能学院的老师,他更应该关心的还是一个月之后的限制对战而不是皇族到底会有怎样的反应。
      “好了,你们到时候去调查的时候不要再往东走了,那里这段时间的‘异界反应’更糟糕了,知道了吗?”

      普以斯微微皱眉,“已经蔓延到那种地方了吗?”
      “那不是你们现在操心的事情,快去休息吧。”
      千掣不欲多说,普以斯便没有再问,比起这个,他还是更在意泊莫刚刚的反应。

      他看得出来,泊莫也有事情想对自己说。

      两人一起回了宿舍,打算第二天再回教堂那边。
      “你之前说看见的人,就是刺杀格斯亲王的人?”
      泊莫皱着眉摇头,“我不知道,可是我见到他是昨天的事情。”

      是啊,就连千掣老师都说了,凶手已经确认死亡。
      “你的感觉呢?”
      “什么?”
      “我......”
      在那之前,泊莫从未见过那位少年,他非常确定,但是在那短暂的对视中,从对方眼中流露出的情绪,他又是如此的...心绪不宁。

      “东望城教堂距离皇都就算是坐动车也要一整天,虽然东望城很偏,根本没有动车,但马不停蹄也勉强能赶到......他出现在天赐教教堂里,到底是为什么呢?”
      普以斯更担心的还是会不会对他们此行的委托有影响。
      泊莫却立刻反驳了。
      “应该与天赐教无关。”
      “...直觉?”
      “直觉!”

      少年叹气,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无论如何,也要等到蕾莎老师看过花朵再说了。

      ——

      大家都害怕《生死逆旅》的作者南是突然一下诈尸更新一下,但是绝没想到第二章会在第二天更新。

      ‘这是灵感爆发了?’
      ‘我倒害怕南老师是消失两个月中憋了个大的。’
      ‘好耶!有饭吃了!快!速速端上我老婆!’

      书接上回,为了探查教会的底细,泊莫和普以斯决定参加每周日的教会活动,这样就能近距离接触到‘神之代言人’特艾利神父。

      ‘哈哈哈,以斯真的拿莫宝一点办法都没有!’
      ‘两小只真的很可爱!锁死!’
      ‘以斯真的好贴心,知道莫宝‘没有烦恼’还帮他想。’
      ‘我有预感,神父要倒大霉了哈哈哈。’

      这种预感是有依据的,毕竟泊莫不像是会正经像神父倾诉自己想法的人。

      ‘刚刚以斯那看得我好紧张,结果一到莫宝这里画风突变哈哈哈哈哈’
      ‘我也是!不过以斯真的好聪明,居然能够在那种情况下猜到神父的意图。’
      ‘只有我心疼以斯吗呜呜,母亲疯了,父亲不喜,从小到大没有感受过家庭的温暖。’
      ‘其实这样也好,毕竟对普家没有什么情谊了,以后断开也不会有犹豫。’

      ‘老贼还特意在快走吧三个字后面加了个括号滚,哈哈哈哈哈!!!’
      ‘孩子,快走(滚)吧——’
      ‘我真的要笑死了哈哈哈’
      ‘而且连红花都没给诶!真是嫌弃溢于言表了哈哈哈’
      ‘他活该!竟然敢挑拨我莫宝和以斯的情感,气死了!’

      很快,就到了两人回到学校的剧情。

      ‘我靠!复活了!’
      ‘没实锤是新角色吧,虽然确实长得一模一样......’
      ‘哇,泊莫见鬼了!我的脑子也见鬼了,所以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啊啊啊怎么没了!我想继续看啊!一天更完吧!’
      ‘活菩萨见多了,活阎王还是第一次见,你是想让南老师死吧。’
      ‘我也()’

      相较于情感更为直接的弹幕,论坛里对于剧情的讨论就更是激烈。
      尤其是‘死而复生’的新角色,他们到现在甚至还不知道他的名字。

      【关于新角色的异能猜想】(hot!)

      [1楼](楼主):开门见山,虽然千掣告诉了我们,刺杀格斯亲王的凶手确认死了,尸体都出现了,但是我还是觉得凶手没死。
      [2楼]:格斯亲王,我记得十多章兰斯特异能学院初次登场的时候他也出场了吧?作为校董,还说他是有名的慈善家,深受国民爱戴
      [3楼]:这么一说死的好可惜啊,难道新角色真是反派?
      [4楼]:感觉没那么简单,要真是反派,真死了,那老贼干嘛画的这么美丽
      [5楼]:可恶可恶快告诉我发生什么了啊我已经迫不及待了!!!
      [6楼](楼主):要知道在一开始世界观介绍的时候,南老师就隐晦的告诉了我们在这个世界还有一个介于生与死的空间,许多大佬都猜测这也是漫画名字的由来,也就是‘死者可以复生’,虽然具体需要什么条件不太清楚。
      [7楼]:我倒真害怕死者会复生。
      [8楼](楼主):条件肯定很苛刻啦,不然要是大家都能复活,世界岂不是乱套了?复仇的可能一抓一大把。
      ......
      [23楼]:所以异能到底是什么呀?死而复生?还是说从死亡空间逃回来的?
      [24楼]:打赢复活赛了(咳咳)
      [25楼](楼主):虽然不是没有这种可能,但我觉得是复活的异能的可能性很小,毕竟从超越次元的角度来看,南老师这么画没什么意义。
      [26楼]:确实,南老师的伏笔向来谨慎
      [27楼]:但是刀起人来也毫不留情(悄悄)
      [28楼]:楼上!!!
      ......

  • 作者有话要说:  悄悄埋下第一个伏笔(咳咳)
    爱你们!

  • 本文当前霸王票全站排行,还差 颗地雷就可以前进一名。[我要投霸王票]
  • [灌溉营养液]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