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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苟活性命于洪荒[洪荒] ...

  •   非正经严肃文风,就是轻松乐子文
      身在洪荒的商钱做尽了所有穿越者都不会做的蠢事,拜师通天,统领截教,在成为封神之战炮灰的康庄大道上一去不回头。

      商钱骂骂咧咧,决定要抱好圣人大腿,让自己成为三清最爱的弟子,鸿钧道祖最爱的徒孙。

      最重要的是一定要少管闲事不沾因果,君不见红云亡于多管闲事,巫妖死在招惹是非?

      只有抱着圣人老爷大腿,做个老实忠厚的小钱币才能苟活下去的这样子。

      并且对着新收的徒弟传授人生经验:
      ——想要富,先抱大腿后种树
      ——别人家的山,就是我们的金山银山
      ……
      商钱新收的小弟子:“?”

      苟了十万年以后。

      天道:这个封神be剧本到时间该拿出来了。

      商钱热情招手:“你要的是这个全员he的金剧本,还是这个只有天道独死的银剧本呢?”

      天道:!!这是哪冒出来的家伙抢了我的导演位置!

      ---

      嗯,这个作者,让我又爱又恨现已拉入黑名单,现在无cp top榜上那个《拉上始皇去造反》也是这位作者写的。

      作者的文笔和剧情架构其实都很好,但她有个爱给人降智的毛病,往往会在最后的时候给你放个惊天大雷让你眼前一黑。

      这篇就是很典型的那种洪荒玛丽苏爽文,用各种现代操作降维打击,然后披个搞笑文壳子就可以随便ooc。嗯,不得不说,这搞笑文确实是面好旗,哈哈。

      惊天巨雷在于,作者把天道人格化了。天道这种东西,就该是自然界摸不着看不见却确实存在的自然法则,有了意识和人格,那就落了下乘。当然,我也能理解作者这么设置就是为了打败天道,毕竟你无法打败规则,但你确实可以打败一个人。

      大道五十,天衍四九,人遁其一。

      这是洪荒的核心,就是要与天斗,搏这一线生机。

      天是什么?天是万物法则,是自然规律,不是一个叫“天”的人。

      而且,洪荒设定里鸿钧是天道代言人,都有代言人了,作者还要让天道有自我意识和人格,这不多此一举吗?而且如果天道有自我人格,它还需要个屁的代言人啊!自己来不比不知道会不会听话的代言人强?

      作者想不出怎么让玛丽苏女主一路躺赢,于是就给敌人强行降智,大家都是傻子不就显得女主很聪明了吗?

      看到雷点的时候已经快到结尾了,我真心疼我浪费的钱,我只有俩字想说:

      退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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