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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疯狗和瞎子 ...


  •   [生生死死,何时尽?痛苦源于本身,痛苦源于活着。所以人生下来的第一声就是大声的哭泣。]

      庞蒂亚克平稳的行驶着,这豪车吸引了路人的视线。

      路边高大的杨树,枝叶都被夕阳镀上一层金红色。

      这里高楼林立,街道上车水马龙。熙来攘往的人群,像潮水。

      不愧是繁花似锦的上海滩,果真是让人大开眼界。

      叶琛兴致昂扬的望着外面繁华的场景,屁股底下坐的是软软而富有弹性的车垫,车内的气味非但不难闻,反而还有一股清香。

      车停在了雕花的铁门前,一直守在门口的保安一人一边地推门,叶探这才见识到什么叫做富丽堂皇。

      白色灰泥墙结合浅红屋瓦,车往里面行驶,却并不觉得拥挤,道路的两边是修剪整齐的草坪,四周都被郁郁葱葱的福建松包围着,经过园工的修理,漂亮又绿意盎然。

      左右两旁荷花形的喷泉笼不住地旋转,水花像水晶花复,流光溢彩。

      纵然见识多广的叶琛也被这壮丽的场景气派巍峨的温家大宅给惊艳到了。

      他心里一下子闪现了无数的主意,可是面上没有表现出来一分,装的跟个刚进城的小农民似的,眼睛都舍不得眨一下,不禁让旁边的人露出嫌弃的表情。

      虽然那很微小,但是一向对这种负面情绪极为敏感的叶琛还是感受到了。

      车辆停下,早有佣人等候替他们开车门。

      叶琛畏畏缩缩的下车,他身上的衣服甚至还比不上佣人身上穿的,于是看起来更加的局促。

      面容英俊,西装革履的男人淡淡的斜了他一眼,暗道:果然是上不得台面的东西。

      黑色大理石铺成的地板明亮如镜子,瓷砖华丽,水晶垂钻吊灯,玻璃的纯黑香木桌进口昂贵。

      叶琛看似低着头,其实一直都观察着,一切都让他惊奇。

      西装革履的男人把他带回来之后就扔给佣人了,自己驱车离开。

      给他带路的是个小丫头,低着头,看起来不爱说话。

      温家大得出奇,类似迷宫一类,就如同宫殿一般,很西式,走廊上挂着高昂不菲的油画。

      叶琛从小就住在破棚子里,甚至连屋子都不算,只要一到寒冬就遭殃,雨天也遭罪,后来爹妈死了,仅仅七岁他一个人孤身去了很多地方,什么都干过,每天过着有这顿没下顿的日子,饿的甚至跟野狗抢食,也翻过垃圾堆。

      没有读过书,也不识字,更没见过什么世面,也混着成了地痞头儿,天天不干正事,带着一群痞子要么抢劫要么就偷东西,尽干一些丧尽天良的事情。

      叶琛长得人高马壮的,一个人可以抵四五个人,那些村民也是敢怒不敢言。

      直到有一天他在河边捡到了一枚玉佩,这玉佩做工极为精美,滑润触温,一看就是上等货色。

      叶琛偷偷摸摸的看旁边没有人,连忙揣在兜里,躲在破棚子里,想着明天就拿去当掉,肯定值不少钱。

      晚上他总是因为太过于兴奋翻来覆去睡不着,总是把玉佩悄悄拿出来左看看,右看看,实在是爱不释手。

      以后他就靠这个过好日子了。

      这玉佩是的确是当了不少钱,叶琛揣着支票回到棚子里,笑的见牙不见眼。

      可惜还没有捂热呢,第二天就被人找上了门。

      是温家。

      叶琛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温家,他只知道门外停的车看起来很贵,而那些一个个西装革履,人模狗样的一看就挺有钱。

      其中一个冷峻的男人他拿出了一块玉佩,正是他昨天当掉的那个。

      当时叶琛心里就一慌,暗中警惕着,男人淡声的问他:“这玉佩你怎么来的?”

      叶琛面不改色,“这是我祖传的。”

      此话一出,所有人看他的目光就不一样了。

      随后被告知他是温家失散多年的小少爷,而这个玉佩的确是祖传的,是温家祖传的,还真被他误打误撞的乱猜中了。

      于是就被连夜从一个小破村庄里带去了繁华鼎盛的上海滩。

      也许这就是苦尽甘来吧,他从小也不信什么佛,但是这个时候他真的是虔诚的感谢了一下菩萨佛祖,求保佑。

      说不准这就是命啊。

      这里的一草一木都让他觉得新奇。

      丫头把门推开,低着头道:“小少爷,这是您的房间。”

      这里的佣人都不是话多的,她低着头对叶琛说如果缺什么就尽管吩咐她,走之前还将门给带上了。

      叶琛走进了房间里,目光一扫,这间房间跟他之前的破棚子完全比不了,空间大的让人心惊的地步,而且屋内的布置豪华。

      他随手拿起一边的花瓶摆设,捧在手里看了两下,两个字,值钱。

      这里就没有什么是不值钱的。

      等一一把房间打量完,叶琛心中的兴奋感都还没有散去,他只觉得自己就像走在云端一样,飘飘然然的。

      突然想到以前从别人口中说的一个成语。

      “引狼入室。”

      此刻,他不就是那只饿久了的白眼狼嘛。

      快快活活的倒在了床上,软软的,舒服的让人的骨头都软了。

      盯着天花板,叶琛陷入了沉思,他知道温家他好像还有一个“哥哥”,却没有从他们口中听到父母的信息。

      而且这位温家的小少爷是从小就走散的,男大十八变,就算他现在活生生的站在那位“哥哥”面前,恐怕也认不出来。

      妙啊妙啊,实在是太妙了。

      真是老天助也。

      这般想着叶琛低低的笑出了声,英俊稚嫩的面容有着不符合这个年纪的恶意。

      看来连老天爷都想让他坐着这个温家小少爷的位置了,既然如此他也就更加的心安理得。

      至于真正的温家小少爷,他一点都不担心,温家的势力这么大找了这么多年都没有找到,那么就说明那位温家小少爷恐怕根本就不知道自个儿是温家人,现在玉佩又没了,还怎么来认亲呢?

      这床实在是太软了,也不知道是不是天上的云朵织成的,他满肚子里面冒着坏水,可是眼睛却困得睁不开,后来舒舒服服的睡着了。

      这一睡就睡到了晚餐时间。

      还是佣人来敲门,叶琛从来都没有睡过这么舒服的觉。

      叶琛只觉得自己真是白活了这几十年,第一次尝试了什么叫真正睡觉的滋味。

      外面的天已经黑了,叶琛看了一眼自己身上穿的布衣,然后走到了一间衣帽间,打开一看,目瞪口呆。

      衣帽间很大,衣服整整齐齐的折叠好,春夏秋冬的衣服准备得一应俱全,叶琛手掌拂过这些崭新的漂亮衣裳,这才知道恐怕那位“哥哥”应该很疼爱他这个“弟弟”。

      这么多衣服,恐怕每天换一套都穿不完。

      他随便拿了一件换上,跑到镜子上去照。

      镜中的少年长相英俊,可皮肤却是黝黑的,高高壮壮的像一头还未成年的小狼。

      他黑白眼球比例失调,黑眼球在眼球比例中占的较少,显得凶狠冷厉。

      稍微眯了眯眼,那股戾气就散了一些,勉强看起来有几分乖巧。

      叶琛把自己收拾干净了就下楼,温家的楼梯是旋转式的,巨大的枝型吊灯显示出难掩的低调奢华。

      他一下楼就闻到了淡淡的香味,餐桌很长,起码可以容纳几十个人,菜色更是让人眼花缭乱,用手指数都数不过来。

      实在是太过于奢侈。

      在外头不知有多少孩童饿死街头,而温家就如同皇帝的膳房似的,恐怕比皇帝都还有过之而无不及。

      他刚走过去,就有佣人替他拉开椅子。

      坐在椅子上,叶琛拿着筷子反而还不知道该吃哪一个,他第一筷子夹的是肉。

      爽滑酥嫩肉汁四溢,口感饱满回味悠长,这一下子就勾起了他的食欲,完全顾不了什么形象大开大吃的起来。

      一旁的佣人在目睹少年在餐桌上毫无修养的粗鲁吃相后,都暗暗的紧皱了眉。

      车辆驶入的引擎声响起,叶琛进食的动作一顿,耳朵里注意着外面的动静。

      丫头也全都如同花蝴蝶般都守到了门口。

      能搞这么大阵仗的恐怕也就只有那个“哥哥”了。

      先进来的是把他接到温家的冷峻男人,这个时候的他可没有在他面前的那张臭脸,虽然依旧没有什么表情,可是却让人觉得没那么冷漠。

      后面是一阵沉稳的脚步声,除此之外,还有……木棍有着节奏击碰着地板的声音。

      叶琛从那个男人走进来的开始就站了起来,也迎到了门口。

      不管怎么样,到底是他的“哥哥”,哪里能有不迎接的意思?

      可是还没有等他走到几步路,身后的人就露出了面容。

      他惊的僵住了脚,瞳孔都微微的放大。

      他竟然不知……不知这位“哥哥”长得这般……这般……

      赤白的灯光铺满他一身,落得他玉白的脸,眉如翠羽,肌如白雪,如花树堆雪,环姿艳逸。

      一身整洁干净的黑色西装,似黛青色的远山般挺直,薄薄得唇颜色偏淡。

      皎皎兮似轻云之蔽月,飘飘兮若回风之流雪。

      略带一些憔悴,整个人犹如高高在上的皎月,令人不由的产生一丝敬畏。

  • 作者有话要说:  哈喽宝纸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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