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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瓦特霍格,一段家史》 ...

  •   Poop.1
      【
      瓦特霍格家族有这样一个传说,很久以前,他们的祖先因为魔法,被麻瓜驱赶到万物冰封的苦寒之地。
      魔法在这奇怪的地方变得微弱,他们没有食物,没有阳光,没有温暖。灵魂几乎快迷失在这雪色的风暴之中。
      他们向上天祈祷,如果奇迹降临身边,他们愿意付出任何东西。
      突然,风雪中传出模糊的声音,好像随时会被吹散。
      “你希望你的血脉能够永存吗?”
      族长跪倒在地,悲切却正直的说:
      “是的,我有这样的野心。但是没有什么是能永存的,更何况血脉呢?我们几乎快死去了。”
      声音大笑着,嚎哭着,叫嚷着。
      “我会帮助你们!”
      在痛苦之中,族长的肚子快速的涨大起来,直到一只疣猪冲破他的肚皮站在所有人面前。
      疣猪对他们说:“吃掉我吧,让温热的血,腥甜的肉带回你们的魔力。然后用我的獠牙,我的皮肤去开垦苦寒...最后,请带上我的眼睛,让我注视着你们,保护你们吧!”
      四溅的红色融化了冰雪,血肉随着吞咽消失,魔力再现。
      他们有了食物,有了阳光,有了温暖,并在这处苦寒之地立足,带着疣猪的眼睛,创造出了无比的财富。】

      小小的博恩斯就是听着这样的故事长大的,但这个故事却在不同长辈的嘴里呈现出不同的版本。就像她的奶奶说疣猪是从族长肚皮里钻出来的,她爷爷说疣猪是一个怀孕的女巫生下来的,表亲的长辈却又说疣猪是襁褓里的孩子变出来的....

      不管如何,疣猪(wart hog),是瓦特霍格(watthog)家族的起源,是家族的守护神,族里的每个巫师都应当对祂充满尊敬与谢意,而不是博恩斯的一个表哥对她开玩笑说“疣猪是祖先在poop的途中诞生的。”

      是的,她的表哥因为对守护灵开了恶劣的玩笑,在说完的不到一个小时后莫名其妙的被饲养场逃出来的一只神奇小猪拱飞,栽倒在给猪猪们玩乐用的泥潭里。大概只有守护神或者梅林才知道,不能自己用魔法的小猪是怎么逃出被施了各种咒的猪圈门的了。

      瓦特霍格的族地坐落于群山之间的巨大平地上,称为瓦特霍格平地,相传是祖先用獠牙铲飞了一座大山而行成的。一条被命名为cream(奶油)的河流从平地蜿蜒流过,水质清澈,甘甜。

      散养在河畔的奶油小猪因为肉质鲜美,没有腥味,一直被巫师们喜爱。当然,在山地上奔跑的山地小猪也因为其紧实的肉质,较高的营养价值,也经常出现在餐桌上。

      但要数最受欢迎的,还是养殖场里的神奇小猪,全英国的巫师家庭,没有一点猪肉不来自这里。不仅如此,德国,美国,中国等巫师集聚地也有神奇小猪的肉影。

      说是魔法世界最受欢迎的猪肉也不为过!

      在早期,巫师界认为猪懒惰,丑陋,粪便味道难耐,是极其不通魔法的生物,常常对猪肉嗤之以鼻。但瓦特霍格家族择优杂交,得到了能够帮巫师舒缓魔力脉络,能少量提高巫师魔力含量的神奇小猪!

      它们吃含有魔力的饲料,产出的彩色魔力便便没有难闻的味道,还能制成肥料,加快魔药药材的形成。

      这种彩色的便便被博恩斯亲切的称为“lovely poop”。她年幼的时候喜欢偷偷抓一把这样的彩色便便来玩,ta们可以被塑造成博恩斯想要的形状,就像麻瓜小孩的橡皮泥一样!有时是一只独角兽,或者是一只猫头鹰。

      它们通常会被小博恩斯送给她亲爱的表哥,然后表哥会哈哈大笑,将这些东西重新喂到神奇小猪的嘴里。

      “它们什么都吃,只要是富含魔法的。”表哥龇牙咧嘴着,把小博恩斯逗的直发笑。“说不定我把你扔进去,就能得到彩色的你呢!”当然不可以了,小博恩斯心中这样想着,把手上剩的一团砸到表哥的脸上。

      “我想你现在才是彩色的,表哥!”

      表哥是博恩斯爸爸的妹妹与一个麻瓜生的,他们瓦特霍格家族不信纯血那一套,你可以跟自己的所爱在一起,但还是有自己的家族规则。

      疣猪的獠牙扎透手掌,取下数到第三秒后流下的鲜血,滴在刚被斩下的猪鼻子上,会有风雪从猪鼻子钻出,其汇聚形成的文字,将是他/她能带给后代的。

      这样的文字只有即将与她/他成婚的瓦特霍格家族的人才能看见,并且决定是否与其繁衍后代。

      因为这些文字,不仅仅是好的,还有坏的一面。瓦特霍格家族的人希望孩子像疣猪一样健壮,而生来具有的痛苦疾病是对新诞生生命的不负责任,哑炮也好,巫师也罢,没有病魔骚扰的童年,才是瓦特霍格想要的。

      正因如此 ,瓦特霍格家族被例在了纯血家族之外,甚至被他们排挤,认为以养猪发家的家族的人,像猪一样愚蠢,懒惰,甚至于肮脏。

      【他们竟敢让自己的后代与哑炮,甚至麻瓜结婚。哦,梅林呀,瓦特霍格干脆跟神奇小猪结婚算了呢,至少它们还有魔法!】

      博恩斯不仅一次在各种宴会上听见这些人说三说四,他们讨厌瓦特霍格的作为,却又对巨大的财富趋之若鹜。吃着瓦特霍格家的猪肉,却又说着家族里的人下作。

      真是可笑极了。

      博恩斯悄悄记下所有说这些话的人的样貌与姓名,她是绝对不会忘的,侮辱尊敬的守护神,侮辱瓦特霍格的规则。哪怕他们死去了,博恩斯的小小报复之心也会找上他们的后代。

      以疣猪的獠牙起誓。

      而博恩斯七岁时,她有了第一次魔力暴动。就像家里老人常说的“獠牙要开始长大了”。博恩斯的这次魔力暴动让小猪们苦不堪言,彼时的她正骑在玩具扫帚上,用自己的脚去揣奶油小猪的屁股。

      ‘我能不能骑一次飞天小猪呢?’小博恩斯这样想着,慢悠悠的朝着河边吃魔法草的一只奶油小猪靠近。她从玩具扫帚上跳下,整个身体趴在了小猪的身上。不知怎么的,这只猪确确实实的飞起来了,不仅如此,方圆十米内的所有猪都飞起来了!

      河边休息的管理人远远的看见后,立刻摇响了警铃。喧闹声顿时充满了整个瓦特霍格平地,博恩斯开心的大笑起来,驱使着这股力量向自家的庄园飞过去,所到之处,地下的大人们都举着魔杖高呼着。

      “守护神在上!博恩斯小姐魔力暴动了!快下来...快下来!”

      他们不是没有发射过咒语,但都被小博恩斯拉着猪耳朵躲过去,或者用魔力让另外一只小猪挡住。她离庄园越来越近了,底下跟着的人也越来越多,他们要么惊慌,要么捧腹大笑,说她以后一定是一位优秀的找球手。还有的捧住脸颊,说自己说不定会为此丢掉工作。

      没过多久,博恩斯看见她的爸爸和妈妈了。只见爸爸史蒂芬轻轻一甩魔杖,这些飞在天上的人或猪都落在了地上。

      “宝贝,你就像疣猪翻身一样闹腾。”妈妈拉波内抱住了博恩斯,把她翻上翻下想要查看有没有受伤。史蒂芬站在一旁,嘱咐心急赶来的人们回去,告诉他们没有任何问题,又让管理人将猪群赶回奶油河旁。

      博恩斯笑着,对着妈妈撒娇要吃蹄子蛋糕。不仅如此,她还要很多盒比比多味豆,小猪们能察觉糖果隐藏的味道,不好吃的就不会理睬博恩斯,能入口的就会粘着她,哼哼唧唧的要吃的。

      但博恩斯从来不会给它们吃这些糖豆,能吃的只会进到自己的肚子里或者是留给爸爸妈妈,表哥还有皮格。不好吃的她还会存放进玻璃罐里,然后再由自己慢慢分辨是哪个难吃的口味。

      鼻屎口味的博恩斯已经集齐一罐半了!

      她还想继续跟爸爸妈妈分享些什么,可眼前却越来越黑,越来越困了。博恩斯坚持不住,干脆放弃抵抗,眼一闭脚一蹬,直接躺地上睡着了。

      “真可爱啊,史蒂芬,死猪一样的睡眠,真不愧是瓦特霍格家的孩子。”

      是的,不要怀疑,在瓦特霍格家里,这是夸人的话。

      一天后,博恩斯砸吧着泛有魔药苦味的嘴,从床上挣扎着爬了起来。地下站着的是照顾她的家养小精灵皮格。

      皮格嘀嘀咕咕着什么,用魔法为他的小主人穿好了鞋袜,随后又给楼梯施了魔法,防止博恩斯从三米高的地方摔下来。

      博恩斯不是个怪女孩,虽然她的床铺是吊在天花板上的,离地大概有三米高。楼梯更像是用铁链链起的桥,附在几根粗壮的高木桩上。旁边还有一根被固定的死死的铁杆,能够让她抓住,直直的滑下去。她的整个房间更像是游乐冒险的地方,麻瓜玩的攀岩墙,半米高的巫师棋等等只是小意思。

      瓦特霍格家族的人多多少少都有点小癖好,博恩斯的这点不算什么。

      “皮格,爸爸妈妈呢?”博恩斯随手从半空中的瓷盘里抓了一块蹄子蛋糕塞进嘴里。里面的榛果有点硌人,但她还是吞下去了。

      “两位主人去谈生意了,今天由皮格全程照顾小主人。”皮格有点老了,蓝色的大眼睛已经开始泛灰,但他还是用最大的努力去服侍他的主人。

      博恩斯点点头,随后走出房门,趴在楼梯的金扶手上就从上面一溜烟的滑了下去。她知道皮格会用魔法保护自己,不仅如此,扶手两头是长着翅膀的黄金迷你小猪雕像,它们被施了魔法,全身软乎乎的,还有自己的一些小动作。

      博恩斯从上面滑下来的时候,它们就会用屁股对着她,好让她有个缓冲。就算真摔着了,博恩斯也不会在乎。

      你要为你的所作所为负责,哪怕是疼痛也要咽到肚子里碾碎。这是瓦特霍格的家训之一,博恩斯从小就记在了心里。

      “吃完饭后,我今天要去看新小猪的培育!然后再去骑一下玩具扫帚...如果能练一下魔咒就好了!”她并不在意穿着睡衣到处跑,因为整个瓦特霍格平地的人都多多少少习惯了这位小姐的咋咋呼呼。

      她或许会是个格兰芬多或者拉文克劳,不少人都这样想着。瓦特霍格家族的巫师大多都来自这俩个学院。

      从庄园大门跑出来去镇上玩,博恩斯首先遇到了她的表哥,爱德华德。他是个格兰芬多,已经快要从霍格沃兹毕业了,准备成为一名傲罗。

      博恩斯抓着爱德华德的衣服快乐的围着他转了几圈,又给了他一颗可以入口的比比多味豆。“我们一起玩耍的场景仿佛还在昨日,你却快要工作了!当一名傲罗!”爱德华德抱起博恩斯,用另一只手狠狠搓着她的金棕色头发。

      “小小姐,你才七岁,怎么敢这样对我说话的?另外,这颗豆子是辣椒口味的。”爱德华德又把博恩斯举了举,掂量了一下她的重量,抱怨着她又重了。

      博恩斯怪叫一声,毫不留情的扭着身子想要在爱德华德脸上踢一脚,被表哥躲开后又想再续上另一只。爱德华德只好把他可爱的表妹放在地上,举起双手表示认输。

      “你下次再来大概是什么时候呢 ,表哥?”博恩斯扯着他的衣角问道。

      “你的重生之日孩子,家里的所有人都会来看你,当然包括我了。”

      说到重生之日,博恩斯一点底气都没有,那到底是个什么日子呢?

      今天皮格一直劝说,要她多吃点,就当是为了重生之日。可博恩斯一再问起那日子到底要做什么,皮格又转移话题说是以魔力暴动为开始的三年后的某一个雪天。

      整整三年,她都看不见她的表哥?!以及瓦特霍格平地全年无雪,至少博恩斯这七年里从来没有下过雪呢。

      瓦特霍格家族的小孩目前为止只有博恩斯一人,唯一说得上话的只有大自己一轮的表哥爱德华德。近些年来结婚的也只有爷爷的弟弟的侄女的孩子结婚了,与一名红发的韦斯莱,他们目前还不打算要孩子呢。

      博恩斯只好问抓住爱德华德这一根猪草问,就算他回来的时间很匆忙。“表哥,重生之日到底是什么?我具体要干嘛呢?”

      似乎是察觉到了博恩斯的焦虑与失措,爱德华德蹲下来与小女巫对视,双手轻轻握住她的双臂。只见一阵沉默之后,他吹了吹自己额前的棕色头发,终于是准备说些什么。

      “重生之日...就是重生之日。”好似爱德华德也觉得自己说的话没什么含金量,嘱咐了一些小事后就用门钥匙走了。

      好吧,瓦特霍格家族的人说废话都是一把能手。博恩斯满不在乎的耸了耸肩,向着研究部走去。

      博恩斯玩乐了一整天,直到晚上,她的父母才通过门钥匙回到了家中。

      还没等她开口,父亲就抢先说到“博恩斯,我的孩子,疣猪血脉的传人。想必你还在疑惑,重生之日到底是什么,一切会从明天开始,我会成为你的老师教授我所能提供的一切。现在,放宽心去睡个大觉吧!”。

      听到这,博恩斯直接拒绝了皮格递给自己的小零食,表示自己今天要早早的睡觉,然后起个大早。

      第二天一早,博恩斯就看见了父亲。他手里拿着一个吊坠,静静的坐在壁炉前的软皮沙发上。史蒂芬看见博恩斯,示意她走过来,然后把吊坠挂在了她的脖子上。

      【从今天开始,疣猪的眼睛会注视你的成长,直到重生之日才可以取下。你的魔力会被压制得微乎其微,身体是你继续奔走的基石。狩猎,会成为你的本能。】

      巫师界的瓦特霍格家族,最重要的日子就是重生之日。没有魔法,仅凭肉身度过提前设下的难关,这似乎是很难达成的事情。从博恩斯的爷爷的爷爷那一辈起,就没用通过全部难关的人了。但只要你通过了,毫无意外的,你会是改变巫师界,或者是瓦特霍格家的伟大巫师。

      “我能做到吗,父亲?”博恩斯难得的正经起来。虽然她很小,但她有野心,被外人耻笑为蛮力的,愚蠢的“猪”家族已经够让她怒火中烧。她要让那些迂腐的脑子明白,谁才是可敬的。

      史蒂芬却不回答,只拍了拍女儿金棕色的头发“从现在开始吧,小疣猪。”

      长达三年的训练开始了,那完全与巫师生活大相径庭,甚至可以说是像麻瓜的战士一样行动着。博恩斯被禁止食用巫师界用魔法制成的东西,比如一些烹饪魔法做成的食物,还有果汁。

      要吃的肉食也是直接从麻瓜界购买不含有魔力的肉,它们通常比瓦特霍格家族的猪肉要腥。

      房间里所有与巫师界有关的玩具也全都搬走了,只留下了麻瓜的玩具。另外有魔力的巫师也不能触碰博恩斯,哪怕轻轻一下也不行,博恩斯每次吃饭只好坐在餐桌的最边上。

      瓦特霍格家的餐桌是一个大长条,会为几十位瓦特霍格族人提供服务。在博恩斯所住的金鬃毛庄园,只有舅舅一家跟她们住在一起,其他的族人要么住在麻瓜界,要么在巫师界另找地方建了房子。

      这就导致博恩斯在餐桌的另一头吃饭,离她的父母亲大概有好几米的差距。母亲会让博恩斯再靠近点,但通常会被她拒绝——万一突然打了个充满魔力的喷嚏怎么办,自己不就失败了吗?

      有时博恩斯快要被逼疯了,就会翻看一些被解除了魔法的书籍。比如说霍格沃茨的一些指定教材,它们在被抽取魔力后,已经跟麻瓜界的书本无差别了。还有一些报纸和周刊,图像已经不能动了,但博恩斯还是从这些文字中汲取到了生命力。

      不仅如此,狩猎的技巧,猎人所能用到的技能都被博恩斯学了个遍。但她还是觉得不够,觉得父亲已经教不了自己什么了,又天马行空的要求父亲聘请一位杀/手或特工,来教自己一些其他东西。

      博恩斯的这份努力已经可以说得上超越了瓦特霍格家族的一大部分人了。

      但史蒂芬先生并没有为她找一名麻瓜特工,而是请来了博恩斯的姨妈奈芙蒂斯.亚当斯——来自神秘的亚当斯家族,曾经在博恩斯从出生到五岁的这段时间里充当她老师一职的巫女。直到博恩斯六岁时,姨母才因为怀孕离开了金鬃毛庄园。

      瓦特霍格家族的很多人都与这个家族结了姻亲,比如说博恩斯的父亲史蒂芬.瓦特霍格与母亲拉波内.亚当斯的结合,两族仿佛是天生就该在一起的家人一般,是那么的相同还有不同。

      母亲和姨妈从小就告诉告诉博恩斯,强大的力量是用来保护家人,而不是伤害别人的。

      在巫师界,那些高高在上的家伙认为亚当斯家族不可理喻,是黑魔法的家族,奇怪,诡异,只会带来灾难。但其实亚当斯家族的人都是善良又强大的人,他们从来不会对外人施加伤害,甚至自己受到伤害时只会逃走,而不是选择反击。

      他们只会对自己家的人大打出手,因为对他们来说,那才是爱的表现。

      与姨母一起来的是她的儿子阿玛拉.亚当斯,是一个女相男身的漂亮孩子。他来的时候只有一岁呢!因为是个哑炮,博恩斯可以放心的与他接触。

      亚当斯家族的身手可以说是相当出色的,躲避魔咒都是小意思,他们还相当擅长使用其他武器来保护自己。听奈芙蒂斯姨妈说,她们一家最近在非洲的丛林定了居。当地的土著巫师很少会有用魔杖的,很多都会无杖施法,也善战斗。

      姨妈的教导让博恩斯的能力更上一层楼,总得来说,连翻几十个跟斗都不带晕的,还做得又快又好。

      刚满九岁的时候她突发奇带上了一些野外露营用的东西,给父母报备后想要翻过山,去看看那边的风景,说不定还会看见麻瓜呢!父亲只好派来保护的人远远的跟着博恩斯,又给了她一笔麻瓜用的英镑,被告诉威胁到身心健康就立马回来。

      博恩斯大概走了两天,翻过了大概三座山,又越过了一条河流,就发现了麻瓜居住的小镇。在镇上吃了奶油蘑菇汤,南瓜馅饼,还要了一些在炭火里烤着的马铃薯,撒了点盐,就那么吃了。她随后又在这个镇上到处走走逛逛,体验着自己从来没接触过的世界。

      他们这个叫电视机的东西!还是彩色的!博恩斯混杂在麻瓜的小孩之中,看着橱窗内的摆放的电视机,里面正播放着一些麻瓜的节目。手上还不停的往嘴里塞洋葱圈,吃了一点后却又觉得发腻,随手塞在了身旁一个男孩的手里。

      三年的时间就这么飞逝而过,重生之日就快来了。博恩斯记得是六月中旬的某一天,四季如春的瓦特霍格平地却突兀的下起了雪来。“真的下雪了…母亲,我还没见过雪呢。”麻瓜的地盘或许会下雪,但父母不允许她在冬季前往那个麻瓜小镇。

      金鬃毛庄园从来没有来过这么多亲戚,仿佛是一夜之间全冒出来了。火热的宴会目前与博恩斯没有任何关系,她正为重生之日的考验做着准备。一把小刀,一个石英小罐,这就是博恩斯所需要带的全部东西。

      在雪落下的第二天午夜,她需要从庄园门口出发,穿过小镇,到达奶油河下游出山口的地方。

      那天夜里很黑,家族的所有人都带着猪头,举着火把,目送博恩斯走出庄园门。

      一粒雪飘到了她的嘴唇上,一阵冷风席卷了她的后背,让博恩斯不免呼吸沉重的向后望去。大门已经消失了,取代而来的是黑洞洞的一片,以及新雪砸在雪地上的‘嗤嗤’声。

      风雪穿过街巷的呼啸声,将博恩斯的呼吸含糊在其中,她的步伐也随之变缓。有人从暗中钻出,想要抓住这个似乎被吓得不轻的女孩,却扑了个空——她消失不见了。

      小镇的阴暗处藏着许多要抓住博恩斯的人,但他们早就被博恩斯甩到了身后,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什么能够让她觉得困难的。

      出了小镇就是一片雪色的平地,博恩斯能感觉到气温变得越来越冷,可见度也越来越低。

      如果说小镇里还能勉强辨识周边的砖瓦来分辨方向,那这处平地就没有任何的标志物可以提供价值了。为了不出岔子,她半蹲下身,用小刀向地下试探着。又偏着头,想要从风雪中辨别河水流动的声音。

      确定河流的方位后,她更加小心翼翼的向河边靠近。小刀有时会碰到铁质的东西或者丝状物,博恩斯都成功的躲过了这些陷阱。但随着越向河流靠近,耳边风雪声就越来越大,好似无数人的嚎哭,刺痛着她的耳膜。

      眼前已经完全的黑了下来,寒冷席卷了幼小的身躯,她甚至感知不到自己的手在哪里,小刀是否还在自己的手上,是不是已经掉落,只是自己没有发现呢?

      自己到还要不要坚持下去呢?反正失败了也无所谓,自己还是瓦特霍格家族的人。

      但博恩斯又很快打消了这个念头,因为她的小刀被流水带动了。找到了河流后,只需要顺着前进的方向一直走,就能到达目的地了。博恩斯这样想着。

      她在心中数着拍子,父亲从小给她唱的疣猪之歌刚刚需要一分半。在这一遍又一遍的歌曲之中,她慢慢的行进。

      直到一双闪着光芒的瞳孔出现在了博恩斯的面前——那是一只高大的疣猪。

      那到底是怎样的颜色,她始终无法搞明白。是橙色吗?又或许是黄色,更靠近点时,却又泛着红光。第六十七遍的疣猪之歌在博恩斯的内心停下,她的心中泛出一股火热,点燃了身躯,它告诉她,杀了它,就在这里。

      女孩用小刀将疣猪杀死,用石英小罐盛满它的鲜血,破开它的肚皮,扯掉一些碍事的肠子,随后将自己的身躯塞进了疣猪的体内。

      她似乎还能听到另一个心脏的跳动,随着她的一起。温热的内脏让女孩不再寒冷,她的眼前出现了白光。

      博恩斯.瓦特霍格重生了,破出疣猪的肚皮重生了。

      随着身体的一阵抽搐,下坠感让博恩斯从疣猪的身体里醒了过来。周遭的灰尘味还有众多的呼吸声提醒她,她已经不在雪地里了。

      “她做到了…”周围的人低声讨论着,还有的压制不住自己兴奋的语调,被旁人狠狠打上了一下才克制。

      博恩斯从疣猪的肚皮里爬出来,就见它的尸体散作了飞烟,只留下了一个头骨,以及一撮流淌着黄金色泽的鬃毛。

      她连忙拿出自己怀里的石英小罐,就见里面的红色血液化作了疣猪瞳孔的颜色。

      ‘我真的做到了。'博恩斯摩挲着手中的小罐,这才有了实感,她几乎快以为这一切的一切都是自己的一个梦了。

      父亲史蒂芬单膝下跪,用双手捧起了头骨,走到了博恩斯的面前,将头骨戴在了她的头上。

      头骨并不重,甚至可以说得上很轻,面前是漆黑一片,只能任由父亲拉着她的手向前。没过一会,脚步便停了下来。石英罐子被打开,发出“啵”的一声。

      液体从高处滴向头骨,博恩斯却觉得那液体在自己的脑子里畅游,一会穿过耳膜。一会又来到了鼻子。随着眼睛感受到了一阵清凉,头骨消失了。

      人群终于放声喧闹起来,他们高举酒杯,高声欢呼着“敬博恩斯.瓦特霍格,敬疣猪!”随着一阵音乐响起,宴会真正的开始了。
      父母最先将博恩斯抱在了怀里,他们已经三年没抱过自己的亲生孩子了,‘你真是我们的骄傲’并没有来的及说出口,想要说什么都只能发出难耐的苦涩抽泣。

      泪水滴落在博恩斯脖子上,混合着她的一起。家养小精灵皮格已经哭得不成样子,瘫坐在地上任博恩斯怎么拉也拉不起来。这是场三年的无法触碰的爱意。

      随后是表哥爱德华德,几年没见,他已经没了少年人的稚气,取代是的成熟的锋芒和嘴角的伤疤。他轻轻抱住了博恩斯,眼里全是赞叹。

      “你才十岁。”他这样说着,其它夸赞的话到嘴边怎么也挤不出来,只能眼角泛着泪光。他轻轻拍着女孩的双臂,一如三年前最后见面时的那样。

      “…恭喜你,博恩斯,我们的小女巫…感受到了庞大魔力的流淌了吗?”姨妈奈芙蒂斯是个高贵矜持的巫女,饶是她也有止不住哽咽。苦涩和兴奋充斥着她的脸庞,轻轻俯身,给了博恩斯一个骨灰味的吻。一旁的阿玛拉满脸的鼻涕眼泪,兴奋的扑在博恩斯的身上,好似要把这些全部蹭到她身上。

      “恭喜你,博恩斯。”“你真的太厉害了博恩斯!”“简直是几百年难一遇的天才!”家族的其它族人纷纷向博恩斯靠拢,向她散发出自己的善意。

      博恩斯做完重生之日的的一切后本应觉得很累,但她现在精力充沛,兴奋的在宴会中穿梭,回应着周围人给她的一切。

      父母和皮格终于振作起来,继续主持了宴会。久违的魔力在她身体里流淌,她甚至还觉得自己能够跑得更快,跳得更高,眼睛也能看得更远更清楚。

      博恩斯真的重生了。她这样想着。

      兴奋的宴会一直持续到了早晨,族人们都陆陆续续的离开了。

      博恩斯跟表哥,姨妈,还有她的侄子好好的道了别。她很不舍,表示自己要趁空闲的时间去找他们玩。

      姨妈给了博恩斯一个镶着小牙齿的戒指,那是她自己小时候换牙时掉落的,一直保存到了现在。“一个门钥匙,你知道的…我们会随时在家等你到访,博恩斯。”

      表哥爱德华德给了博恩斯他现在的住址,傲罗的工作很忙,他不一定会待在家里。“记得用小飞猪送信。”

      随着最后客人的离开,博恩斯立马扑进了父母的怀中。史蒂芬和拉波内都对她承诺,直到她去霍格沃茨上学他们都不会离开博恩斯。“亲子时间…哈哈。”博恩斯开心的大笑起来,他们已经决定要去世界各地旅游整整一年多,直到霍格沃茨的来信。

      去旅游前还需要做好一些准备,史蒂芬掌控的一部分家族产业全权交给了他的弟弟,但还需要一些手续去办理。

      母亲拉波内则是带着博恩斯去往了对角巷的奥利凡德魔杖商店,约好了与加里克.奥利凡德见面。博恩斯要将手里的金鬃毛给那位老先生,让他制作合适的魔杖。

      英国不是没有其它的魔杖制作者,但奥利凡德家族制作的魔杖是公认的最好的。

      拉波内手上还拿着几根树枝,那是她的父亲,外公,外婆以及其他几个有血缘关系的亲戚的坟上折下来的——每个人的树都不一样,上面都还住着护树罗锅,一种神奇动物,它们栖息的树的木材都适合于制作魔杖。

      “准备好了吗?”拉波内抓着博恩斯的手轻声问道。特霍格平地是个奇怪的地方,只有瓦特霍格家族的人才能在这使用魔法,别人都不行。

      这就导致了他们不能使用飞路网较为舒坦的到处走,只能自备门钥匙还有可以用飞路网的房子——门钥匙的滋味并不好受,所以常驻在瓦特霍格平地的人很少。

      送信的猫头鹰也会在这里迷失方向,就算收信人站在它面前也会晕头转向,不知道给谁。所以瓦特霍格家族只好培育了新的品种,一种专门可以送信的天使迷你小猪,博恩斯爱称他们为“GG bond”,虽然她并不清楚为什么脑子里出现了这个奇怪的单词。

      兜兜转转的母女俩终于来到了奥利凡德先生的面前。店内飘荡着灰尘,灰白的蜘蛛网挂在了这些放满魔杖盒的架子上。一位老先生黑暗之中轻轻走出,首先吸引博恩斯的是他银白色的眼睛。

      “拉波内.亚当斯,现在应称为瓦特霍格夫人。我记得你的魔杖,黑胡桃木,十二又四分之一英寸,龙的神经,不易弯曲…难以掌控。”这位先生话才说完就看向了博恩斯。

      奥利凡德闭上他的双眼,似乎在回忆着什么。久到博恩斯快以为他要睡着了,才含含糊糊的说道:“瓦特霍格家族,神奇的一族,用的都是一种神奇动物的鬃毛制成的魔杖,每个人都不一样,但却又非常的贴切…今天你带来的是什么呢?小博恩斯。”

      被放在木盒里的金色鬃毛出现在了他的眼前。加里克.奥利凡德几乎快要落下泪来,这撮鬃毛的金色一直在缓缓的流淌,仿佛在尘世中轻轻的呼吸。

      他能感觉到,这是比凤凰尾羽还要强大和难掌控的一种杖芯,比他见过的任何材料都要饱含魔力,血脉的力量正如波纹一样向他涌现。

      “这是我的荣幸,有幸见过这样的一种杖芯…制作这样一根魔杖。非常感谢你,博恩斯小姐。”加里克.奥利凡德依依不舍的将木盒收好,准备为这跟魔杖做一些数据收集。

      拉波内将手上的木材交予他后,又给了一袋子金加隆,以作魔杖的定金。

      出门之时,博恩斯透过模糊的玻璃,看见这位老人正在长久的注视自己。银白色和金色,在黑暗的店铺里是那么的显眼。

      她只看了一眼就扭头走了,坚信这位先生一定会做出让她满意的魔杖,当然,魔杖也绝对会选择她。

  • 作者有话要说:  万字奉上,以表诚意。看累了就请休息一会,不要离开我。想写哈利.波特的同人文,但不只是哈利.波特,这就是我开文的初衷。
    先更一点瓦特霍格家族的一些传统,希望有些微收藏和评论。这是我写下去的动力(哭哭啼啼)
    还没决定女主在哪个世代读书呢,反正是亲,子世代选一个。想要谁被创呢,你们替我选吧(被打
    本来还想给文章取名《魔法漏屋》来着,但怕没看过魔法满屋的孩子看不懂,会觉得莫名其妙的就没取这个名字了。
    有些东西是在hp的wiki上还有pottermore上查的,有的是按照自己的记忆写的,有错误望指出。亚当斯家族是我的一点小心思,觉得他们的家族在巫师界一定很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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