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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Chapter 3 ...

  •   “草!我以前不爱吃很甜的红烧肉,但这味道真不错,嘿嘿嘿嘿嘿嘿,下次还要。”周麒又将一块红烧肉塞进嘴里,看得出来是真的很喜欢。

      这顿饭原本是吃得挺乐呵的,但架不住有人偏要找事。

      “哟,这不是萧珩和他的狗腿子?”

      萧珩的位置正对着门口,一眼就看见了来人是谁:“魏奇,你是好了伤疤忘了疼?”萧珩从不跟傻逼客气,但这里是别人的店,他不太想在这里发生冲突。

      魏奇这人脑子有点毛病,特爱装逼,一天不装逼就难受。直到有一次在网吧闹事,刚好闹到萧珩头上,被痛殴一顿后放下狠话说是要弄死他。

      然而萧珩等了一个多月,也没等到这人把狠话付诸实践,用周麒的话来说,这人就是纯种杀软,不能跟他一般见识,容易影响智商。

      “萧珩我真是草你马!”魏奇显然是想到了这一茬,脸色十分精彩,他大概是恼羞成怒了,不给萧珩反应的机会,抄起个没人坐的椅子就往萧珩那边丢,桌上的碗筷噼噼啪啪掉地上碎了一地。

      萧珩知道这架算是避无可避了。

      “嘴巴放干净点!”萧珩闪身上去把人往外拖,“这他妈是别人的店,想打架出去打!”

      “你怕了是不是!我告诉你!这家店的老板来了老子也不怕!”魏奇听说过这店老板的凶名,但他并没有放在心上,只当是街坊邻居把这人神化了。

      魏奇甩开钳制住他的萧珩,然后又扑上来和他缠斗在一起,周麒等人就是在这个时候反应过来,纷纷上去拉那些想要上去帮忙打人的小跟班。

      沈阿姨被吓到了,她这店已经很久没有遇到这种事了顿时吓得脸色苍白急忙喊人:“江哥!江哥!店里打起来了!”

      后厨的温度很高,现在都十一月底了,江凛穿着件黑色背心待在这儿却不是很冷,他是被钱超越喊来帮忙的。

      男人个很高,在他关系不错的那一众南方爷们儿里就他和钱超越两个鹤立鸡群。钱超越没事干时酷爱进健身房锻炼,肌肉看起来很大块颇有种耀武扬威的感觉,但歇段时间不去,就又差不多打回原形了。

      江凛和他不一样,他的肤色是健康的小麦色,比别人的肤色深些,肌肉紧实微微隆起,绝对没有钱超越那家伙看起来那么夸张,但也都是这些年摸爬滚打里练出来的,所以整个人看起来很精壮,肩宽腰窄腿还长,那脸更没得说,他这身天生的行头没少被钱超越这没脸没皮的家伙拿来调侃。

      用钱超越粗俗到不能再粗俗的话来说就是,江哥你往那一站都有女人来倒贴你,从这城东排到城西都排不下。江凛自然不会计较这种小事,就随他说去了。

      当然,钱超越说归说,但从来不管他江哥的私事,所以这人单身到现在他也不会像个老妈子一样成天到晚地催催催。

      第一是真干架他还真干不过看起来比他瘦些的江凛,第二是就算催也没用,要好的谁不知道江凛是个面瘫性冷淡二合一,就算他面前站着几个光着的尤物他都能把人当路障似的绕着走。要不是他们弟兄几个关系好,他都要以为他江哥是不是不行。

      江凛是被钱超越叫过来的,就今天,说是厨师师傅老婆养二胎去了,实在没空来上班,这才不得已去叫了正好没事干的江凛,钱超越知道江凛手艺不错,让他来顶一天。男人有些疲惫,觉得自己这日子真是没法过了,正经工作接不到活,都闲得没事干来当保安和厨子了。

      这会儿没人点菜,他点了根烟,靠在后厨的窗户那休息。

      今天饭馆看起来生意不错,外边很热闹,具体在聊什么他听不真切,油烟机轰隆隆地工作着,几乎屏蔽了外边的一切,他呼出一口烟,尼古丁能给他带来短暂的放松。

      “江哥!江哥!店里打起来了!”

      江凛一个机灵,将烟熄了,冲了出去。

      魏奇这人没什么本事,空有一身蛮力,但不得不承认以这种硬碰硬的打架来说蛮力确实好用,他比萧珩高上一截,长得也壮,是个大块头。萧珩才吃完饭,剧烈的打斗让他的腹中传来阵阵绞痛。

      萧珩几乎被这人从后方以双臂钳起来,他心想这他妈真是个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蠢货,他来个肘击都够这傻逼喝一壶了。但这饭馆今天是好不了了,萧珩自暴自弃地心想。

      然而还没等萧珩反击,后厨里冲出个高个子男人,给了正得意的魏奇下盘一脚,他重心不稳,直直往后栽去,后背结结实实地砸在了地上给萧珩当了个垫背。

      听声音就疼。

      那男人一句话也没说,但出手却极其狠戾,外围那些马仔不是他的对手。男人的一招一式看起来很专业,萧珩没系统性地学过格斗术之类的,不太懂这些——他打架一向都是怎么疼怎么来。

      没几秒,这十来个来闹事的就全部被制服,男人大概是分出了哪个是领头的,蹲下身把萧珩拉了起来,又将魏奇的双手反剪至身后,魏奇是真一点都动不了了。

      “沈姐,报警,我打电话给老钱。”男人用另一只手掏出口袋里的手机,见脸贴着地的魏奇还要挣扎起身,手上又用了点力,一阵痛呼响起,外圈倒了一地的混混们原本还要再群起攻之,男人突然又来这么一下,这群人看着老大都这副狼狈的样子,彻底老实了。

      “谁让你们乱动了!站好!”做笔录的是个老警察,看起来特别凶,对魏奇这些不学好的小混混更是没好气,“我看看啊,魏奇是吧,一个星期前还见过你,老朋友了。”

      “这……警察同志……这是个误会……误会……”魏奇在职高读书年龄和萧珩他们一样,但看起来特别显老,萧珩一直不知道这人多大,警察不说,他还以为这人是二十多岁的社会混混,魏奇这人混归混,但真进了局子怕也是真怕。

      “同学,你没事吧?”这地方离六中不远,只有六中的冬季校服是冲锋衣款式,也是这边高中最好看的,警察一眼就认出了萧珩等人是六中的学生,神情顿时温和起来。

      六中虽然不比一中那么好,但好歹是池城排名第二的高中,再差也差不到哪去,就算有不学好的,哪有这么容易就遇见?现在已经到了晚自习下课的时间,民警并没有多想。

      不过这位警察叔叔大概没想到这五人刚好是“不学好”的那一波。

      “我没事,谢谢叔叔。”萧珩当然没事,毕竟刚才当肉垫的是魏奇,不是他萧珩。他从小就因为没爹而被别的小孩欺负,早就练出了一身打架的本领,刚刚要不是那个男人冲了出来,这会儿警察都得去医院找这傻逼。

      警察同志见这孩子这么有礼貌,又满意地打量了这群孩子一眼,见真的没事才转头去问最后一人:“同志,这几个小混混都是你撂倒的?”

      男人点了点头,没有多说什么。

      民警一开始还不信,但调出了饭馆门口的监控结果却由不得他不信,但这是这群混混闹事在先,所以男人不需要负责,更何况魏奇等人没受什么伤。最后出于严谨,民警还是多问了几句有的没的。

      “沈姐不是我媳妇,是我朋友媳妇,我刚好来帮忙。”男人没有多解释,舔了舔嘴唇,似乎烟瘾犯了,但想起来这是在局子里,他没有立刻从口袋里掏烟。

      “警察同志,这事儿不能这么算了,把他们家长叫来!妈拉个巴子的!我闺女还在店里哭呢!这事儿没完!”警局门口又进来个大汉,肌肉颇为夸张,魏奇见这架势愈发害怕,赶紧往角落里缩了缩心说他要早看见老板是这么个大汉,后厨还有个凶神厨师,那他今天是打死都不会在那饭馆跟萧珩打起来的。

      “先生,这还有未成年,不要太激动。”民警以指节敲了敲桌子,嘴努了努,意思是你看那边,有五支祖国的花朵。

      “好好好,好好好,不好意思警察同志,我媳妇儿吓坏了!我这不急呢么。”大汉挠了挠头,有些不好意思,萧珩看着这人,心中觉得好笑,看起来这么结实,没想到还算是个讲文明的人,“我给你说啊警察同志,我这店好久没遇见这种破事了,您看……”

      “放心,我们会联系他们家长的,会让他们亲自登门赔偿,现在的娃啊,真是……”民警一句话算是给这事盖棺定论。

      魏奇等人被留了下来,正在里面接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熏陶,其他人则被放了出来。

      “江哥,你是真赶上时候了,现在的小孩怎么都这么傻逼,当啥不好当小混混。马勒戈壁的,也不看看这家店是谁家老婆开的,欠收拾!”大汉从口袋里掏了盒烟,递给边上的男人一□□男人没推诿,就这么接下了,想来两人关系很好。

      “我靠,那个大叔是不是在骂我们是傻逼啊?”今天摊上这么个事儿周麒本来就不大高兴,这会儿又被人地图炮是傻逼,心中自然更加不爽,但想到那个穿黑背心的男人一下就能撂倒十来个人高马大的混混,整个人都蔫儿了。

      其实他一开始还以为那个叫江哥的是沈阿姨的老公,毕竟他知道的信息就一米九这一条,直接先入为主了,但经过警察局那一茬他才知道这人就是个来帮忙的。

      “嘿!不好意思啊!钱叔忘了,钱叔不是那个意思,我说里边儿那几个呢。”自称钱叔的壮汉对少年们爽朗一笑,“小麒是吧,我听我媳妇儿经常说起你,下次再来吃,啊!要不要钱叔送你们回家?”

      周麒没想到这话被人听了去,脸顿时红得跟开了一样忙说不用,但他又想起来有刚刚这么一茬萧珩已经错过末班车了,这会儿得走回家,到家都不知道几点了,可累。

      “钱叔,我们四个住得近,走回去就成。”他说着又指了指站在边上的萧珩,“我们萧哥这会没车回去了,钱叔能送送他不?”

      少年人的心思单纯,心里想着像沈阿姨这样的好人那他男人肯定也是好人。

      “行,小萧住哪?”钱叔掏出手机,打开地图,似乎准备导航。

      萧珩不想麻烦别人,刚想拒绝,但周麒这狗腿当得恰到好处,已经率先把地址报了。

      “嚯,城关路八号,那不是跟江哥住一个地方?江哥?你看你方便不?我那车开不进去。”钱叔并没有将这事敲定,反而询问起还在抽烟的男人。

      男人没说话,径自向外走。

      周麒有些遗憾,萧珩却无所谓,大不了明天晚点起,翘两节课什么的无所谓。

      但钱叔却说:“小萧,跟上,江哥同意了。”

      萧珩满头问号地跟了上去,心说这人有说过话吗?他怎么不知道他同意了呢?

      萧珩一个不留神就把人跟丢了,他没法,只得站在警局前的大路边上等着,没一会儿,边上响起鸣笛声。是辆黑色机车,但看起来年龄有些大了,有些地方已经被蹭得掉了漆,但饶是这样也没法遮掩住这辆车好看的车形。

      车上的男人递给他一个头盔,示意对方上车。

      “草,开的原来是机车吗?”周麒看着黑色机车远去,心中满是羡慕。

      “机车快而且方便嘛,你别说机车,咱江哥什么车都会开。”钱叔嘴里的烟一抖一抖的,似乎没在开玩笑。

      萧珩回家需要经过一条市区主干道,然后拐进小路,原本坐车走这条路到家也不要多少时间,但奈何公交车弯弯绕绕的,乘客上下车又耽误时间,所以他每次到家都已经很晚了。

      男人开得很稳,但两侧呼啸而过的风和转瞬即逝的景色都在告诉萧珩现在的车速不低,要不了多久就能到家了。

      他们吃完饭那会儿已经十点多了,在警局又浪费了半个小时左右的时间,现在到家已经十一点多,好在男人开车很快,到家的点和平时差不多。

      上楼时萧珩走在前头,男人跟在后头。他心下觉得奇怪,他在筒子楼待了十几年,没有见过这样一个人,在警局那会萧珩打量过这人,如果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的话就是好看,用老话来说是标致,用通俗的话来讲那就是帅。

      不是某些电视里演的那种有些阴柔的帅,这人是属于那种看起来有些糙有些刚毅的帅,思索间,萧珩已经到了二楼,拐个弯就是他家门口,但男人仍旧跟着。萧珩皱了皱眉,心说送他回家也不是这么个送法吧,这也太送佛送到西了。

      然后萧珩就看见这人越过他,掏出钥匙打开了他隔壁屋的房门。

      得,原来是新邻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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