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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拉 ...

  •   湾里六月份的雨季似乎比白昼还长,总是从天光破晓时分起,持续到夜深。

      直至雨停,虫鸣声起。朦胧的水汽中透着泥土的气息,从窗外飘进屋里。

      “喂…关窗呀,会有虫子飞进来。”谭芃芃用脚尖挠了挠躺在外侧的人的脚踝,困意使得他的声音都有气无力。旁边的微隆的被褥动了动,程添半梦半醒地掀开被角起身。

      谭芃芃偷捂在程添衣服里的手臂失去了支撑,掉在被单上。等程添再次沾到床,谭芃芃就习惯性地迫不及待地又把手钻进他的衣服里。

      程添也出于习惯性地去抓那只不安分的手,他嘀咕道:“热。”

      “开空调呀,窗都关上了。”谭芃芃紧紧搂着程添的腰不松手。

      从小到大,程添的身体是他最满意的,从第一眼见到程添开始。

      首都和湾里相隔了一千三百多公里。那是谭芃芃记事以来第一次出省,第一次坐飞机,第一次坐动车,第一次坐大巴。

      也许因为路途遥远,百无聊赖的他在路上背会了一首貌似非常贴合心境的《行路难》。因为是古代出了名的大诗人写的,谭芃芃觉得背了这首诗是一件特别帅气特别酷的事。

      如果在少年宫背出来,谭芃芃一整天都会被男孩女孩围着玩游戏。因为他是今天,最耀眼的星星!

      对湾里的第一印象就是落后、破败、萧条,就是个乡下城市。

      此外别无其他。

      于是他大失所望,以至于母亲想他去跟邻居们见个面,他都表现得闷闷不乐,不想见人。

      直到程添一家下班回来。

      母亲的声音变了调,从一开始的彬彬有礼,变成了夸张的喜悦。

      她少见地大幅度地奔跑出去,抱紧了一位比妈妈要矮上半个脑袋的女士,亲昵地贴着她的脸。这个动作,即使是谭芃芃也很少拥有过。

      那个女士的手边还牵着一个小男孩儿,皮肤晒得跟小麦一个色,一手攥着大人的手,一手握着一根冰淇淋。

      那个孩子的眸子亮晶晶的,映着湛蓝的天空和白墙绿树,仿若颜色绚丽的油画。微风徐来,他的眸子眨了眨,胸前挂着的两把钥匙碰奏出了悦耳的乐章。

      谭芃芃眼前一亮,眼前这个孩子是他从未见过的类型,像是这片贫瘠土地之上金灿灿的银杏。

      他视线从未移开,一直盯着,一直盯着。

      最后气急败坏了。

      那个小孩儿……他分明也看见了自己,见到了闪闪发光的,从繁华首都来的谭芃芃!为什么却能一点反应都没有,就只顾着舔他手里的冰淇淋。难道在他眼里,闪闪发光的谭芃芃还不如那根颜色跟屎一样的冰淇淋!?

      “咳咳!”

      谭芃芃重重清嗓,将众人的目光都吸引了过来。

      “此情此景!我要背一首诗送给大家!”他势在必得地睁开眼,盯着程添,心道:“你一定会被我折服。”

      看来表演的效果不错,程添果然抬起头来了,那双好看的眸子此刻也映着他。

      没错,未来之星就该出现在世人目光的最中心。

      母亲也很会捧场,她亲切地问了那个矮小的女士:“我们程添会什么呀?”

      成天。他的名字叫成天?

      这次换谭芃芃翘首以待了。只不过现实中的脑袋没翘多少就是了,因为他站得远比程添高,正居高临下地凝视着底下的人。

      程添蓬松细软的发丝在风中微扬,因为被所以人注视着的缘故,小麦色的那双小手不自觉握紧了冰淇淋,于是冰淇淋底下的脆筒不出意料地被他“咔嚓”一声捏碎了。程添担心冰淇淋球掉在地上,于是一口全都叼走了。

      “噗哈。”谭芃芃见状展颜大笑,“这个特长好!”

      程添脸红了,谭芃芃能看出来,脸红都是因为害羞,而害羞则是因为他露出了一个超凡脱俗的笑容,并且这个好看的笑容的归属者还夸了他。

      他一定被自己迷的神魂颠倒,迫不及待地想围着他转了吧。

      谭芃芃自我感动地在心中答应道:“可以,我的身边就需要一个你这样的跟屁虫。”

      然而。

      一天。

      两天。

      三天。

      一个星期。

      甚至一个月过去了。

      谭芃芃在家苦等了一个月,那个叫“成天”的家伙却一次都没来找过他!

      直到要去上幼儿园了。

      他们才终于见面。

      “听说这是邻居家小孩儿第一次上学,想起来自己第一次去少年宫的时候,差点就难过哭了呢。他一定也很难过吧,第一次离开家去上学。不过安心吧,我会让你知道上学是多么快乐的一件事的!”

      这么想着,却在长长的上学路上差点先自己哭出来了。

      以前住在首都的时候,少年宫就在自己家对面,趴在窗边就能看见在家里画画的妈妈,是以他一点也不害怕。

      可是在这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学校又离得远,谭芃芃还是忍不住难过得想回家。

      幸好手心里还握着邻居家小孩儿的手。他的手掌很肉实,大小也正合适,就像以前舍不得脱口的Q弹的奶嘴一样,捏着超级舒服。

      为了让程添心服口服做他的跟班,一定要好好表现自己,让他知道自己是多么多么的好。

      当他第一次得知程添是“程添”而非“成天”的时候,谭芃芃羞愤欲死,为了表达他的愧疚,他决定邀请程添来他家玩。

      还记得程添第一次进谭芃芃家的时候的表情。

      为了迎接他,谭芃芃将房子里的灯全都打开了,精美的雕花与透着高级感的大厅楼梯四射着璀璨的光。

      “怎么样,这个客厅可是能供一百多号人跳舞呢。”谭芃芃从楼梯上款步而下,他像训练有素的小王子,抬头挺胸,且故意将脚后跟踩的极重,发出清脆的声响,“快来,我带你去我家厨房吃饭。”

      程添拘谨地脱鞋进屋,感觉脚底像踩在袜子上,而不是地板上,痒痒的。

      母亲很喜欢程添,这点也令谭芃芃分外满意。程添果然是个能拿的出手的小跟班。

      晚餐应了谭芃芃的要求上了一大桌的海鲜,谭芃芃心想:“这些应该都是这带的家常菜吧。”

      见程添总是先塞一大口饭,再夹一小撮离自己最近的一盘菜,能吃得饱?为了展现自己的雄风,谭芃芃英姿飒爽地夹起一只大闸蟹丢进他的碗里。谁知程添心惊肉跳,更加坐立难安。

      吃完饭,就该带客人在屋子里好生溜达一圈。

      程添也十分识相地跟在自己身后。

      “这里是书房,书多吧?可惜我不喜欢,这些都是我爸的工具书。”谭芃芃一本正经地介绍,眼见着程添被一本书吸引过去了,他立马阻止道,“别碰,刚吃完饭不能翻书,会有味道。”

      下一个地方下一个地方,赶紧去下一个地方。谭芃芃一心想在一晚上介绍完自己家的角角落落,是以根本不容许程添呆在同一个地方超过五分钟。

      “这里面是我的爸妈的房间,我就不给你看了。我们去我房间。”谭芃芃打开一扇门,笑着邀请。

      他的房间堆满了喜欢的东西,玩得也都是当下最时新的电子产品,只是他一个人住习惯了,用的都是单个。

      这时的程添也站酸了,刚要坐在床边就被谭芃芃勒令制止:“没有洗澡不可以上床,会把细菌带进床里。你坐椅子上吧。”

      听完后,程添有点生闷气了,他气愤道:“我不坐了。”

      谭芃芃并没有在意,他兴奋极了,这是他第一次带别的孩子进自己家。

      “好晚了,现在我们去最后一个地方吧。”谭芃芃拉着程添,推开了三楼的玻璃门。

      眼前的泳池和远方的大海遥相呼应,细碎的月光洒在水面,像带妆而泣的少女。

      “有点可惜。下次你带泳衣过来。”谭芃芃咧着大牙看着程添,他坐在躺椅上,“这里的风景应该是湾里最好看的。”

      “我觉得还是我家的阳台更好看一点。”程添含恨在心地故意反驳。

      “哦?你家也有泳池?”谭芃芃挑眉看着程添,他绕着程添家走了三圈才花了五六分钟,怎么可能有泳池。

      “……没有。”

      嗯。诚实的程添他更喜欢了。

      谭芃芃:“那你家阳台有什么?”

      程添绞尽脑汁地想了一周,最后气馁道:“……什么都没有。”

      “那你怎么说的出口,明明是我家的更好看。”

      “……”程添转过身,“太晚了。我要回家了。”

      谭芃芃:“那我送你。”

      程添低声道:“不用了……”

      谭芃芃紧追不舍,关怀备至地道:“我得送你啊,这么多房间连我自己都要昏头,万一你迷路怎么办。”

      “……”

      程添越走越急,谭芃芃一把抓住了他的后衣领,程添往前摔去,因跪趴在地上而突显的肩胛骨十分诱人。于是谭芃芃蹲在他身边,不自禁地抬手摁了摁,揉了揉,搓了搓。

      最后,程添被吓跑了。且再也没有来过他家。

      青春期是身体发育最快的时期。程添的个子长得比他快,做同桌都得他特地去和老师报备。

      谭芃芃认为,程添哪里都可以很优秀,就是个子不能比他高,不然他做老大的威严何在。只可惜这并不是他努力就能改变的。

      青春期身体发育最明显的变化就是喉结。程添的喉结一定是他身上最迷人的部位,因为这个家伙老是吃一些垃圾食品,身上没一块肌肉,喉结一定是他值得骄傲的唯一筹码。

      “程添啊,听说喉结是男人最后的底线,为什么?”谭芃芃支棱着下巴问。

      “不知道。不许别人碰吧。”程添埋头做作业。

      “那也是你的底线吗?”

      “嗯吧。”

      “我呢?我能摸吗?”

      “……你能在摸之前问吗。”

      谭芃芃聚精会神地盯着看,像盲人摸物一样仔细描摹:“咬一口也没事吗?”

      “有事。会死。”程添郁闷地一把将他推边上去了。

      有的人十分耐看,程添就属于这一类人,越看越养眼。

      不知不觉间,谭芃芃越来越爱黏着程添了,好像和他在一起,做什么都可以,做什么都合理。

      以至于连私密的,说出来会令人羞耻的事都能在他面前毫无顾忌的说出来。

      捂在嘴巴上的程添的手掌心,还是和小时候那样紧实。因为总是和小蛋糕这种可爱的东西接触,总觉得这双手十分香甜可口。

      程添肉感的肚皮也是,就像他做的雪媚娘的皮一样软软的。有时候谭芃芃很想把耳朵贴在上面,这样就能听到肚皮下的声音。程添不愿意他这么做,夏天嫌热,冬天嫌冷,但谭芃芃总会找到机会做的。

      于是程添的底线一降再降,最后只不许谭芃芃去抠肚皮以上的那两点。那块地方很性.感,对此谭芃芃感到分外可惜。

      窗外的雨不知不觉又下了起来。

      谭芃芃的脑中闪过一道电波,他弹坐起身,不,不仅如此,他还跨坐在刚刚入睡的程添身上,抬手撩起他的衣摆。

      “你在干嘛……”

      半梦半醒中,程添抬起半臂,感觉身前又粘又痒。睁开眼发现自己的身前鼓起一个大包,当即吓得魂不守舍。

      “吓人!”他连忙把谭芃芃的脑袋从自己的衣服里掏出来,斥责道,“不好好睡觉搞什么偷袭。”

      “你一点都不敏感。”谭芃芃叹了口气。

      “敏感什么啊。有点麻,很不舒服,以后不要这样了。”程添手捂胸口嘟囔,接着就要继续睡过去。

      “就这?”谭芃芃撩起自己的衣摆,抓着他的手去摩擦。

      程添一个大手盖下来,将谭芃芃端端正正摁在床里,敦促道:“快点睡觉!”

  • 作者有话要说:
    写这章脸不红心不跳,也没去回看,不知道最后呈现出来的效果究竟是什么样的呃呜,甜吗?甜吗甜吗?总之请多多包涵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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