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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Green-Finger ...


  •   一个月的时间,不足以让头发变长,却能让原本了无生气的菜园,变的生机勃勃。嫩绿的芽破土而出,又在阳光雨露的滋养下一点点长大,青绿一片煞是好看,季云思盯着自家院子止不住的想,把迟清淮放出去种地,应该也能盆满钵满吧。没办法,在这个地方,手艺是稀缺资源,比坐办公室的挣钱,怎么都饿不着了。

      就在季云思盘算着怎么卖迟清淮的时候,对方毫不知情,仍然兢兢业业的除杂草。小白菜鲜嫩,还带着露水,十几颗被从土里拔出来,上面还带着泥。迟清淮认真的在院子里冲洗,然后举着给季云思看,笑的傻极了。

      你们想象不到,在英国,能吃到家乡的新鲜蔬菜,是一件多么奢侈的事儿。国内买菜论斤,在这,论棵。三颗油菜超市里能卖到二十块人民币,抢钱都不如这个有效率。

      所以蔬菜自由是件挺困难的事儿,可有了迟清淮,或许也不是不可能。

      一点干辣椒带出辛香,小白菜被切成四瓣,丢进锅里翻炒随意。一点点盐,一点点糖,又烹了一勺黄酒。季云思吃了一口青菜,觉得咬到整个夏天,清脆可口,鲜甜水灵。

      “清淮,我从来不知道,青菜居然这么好吃。”季云思眼睛里满是惊奇。

      “咱们从小在城市里长大,好像还真没吃过刚刚采摘的菜。”迟清淮笑,把饭碗递过去,又把其他菜端上桌,“西红柿苗出来了,可能得三个月才能吃到,豆角什么的长得也挺好,再有一个月也就结果了。其他青菜也都不错,我今早捉了好几个鼻涕虫……”

      一听到虫子,季云思的表情僵住,一脸嫌弃,“讨厌虫子。”

      迟清淮笑,凑过去亲了她脑门一下,“别担心,被我扔出去了。”

      不知道为什么,自打迟清淮从国内回来之后,似乎变了一些,而两个人的相处也更自然了点。季云思发现,对方虽然年纪不大,但是好像是……爹系那一类的,每天会把她的饮食起居照顾好。偶尔她加班半夜会饿,开门总能看见小桌子上放着宵夜,而迟清淮已经睡了,躺在自己那边,缩成一团,乖巧又可怜的。

      反差这两个字,就没离开过迟清淮。

      季云思不想说自己四体不勤,但也……是事实,所以她需要一个能在生活上对她悉心呵护的。而迟清淮呢?敏感细腻,虽说性格不够坚毅,但生活上这点事儿,没有她不会的。从换灯泡,到修家具,有事儿季云思就吩咐,而迟清淮就会自己去网上学习。

      东西就这么修好了,仿佛有魔力一般。

      两个女生在一起过日子,总得有人干脏活累活体力活,十指不沾阳春水的不现实,小说里现在都不这么写,太误人子弟了。所以季云思跟迟清淮说,家里只能有一个小公主。

      而迟清淮笑,说那我当小王子行不行。

      季云思也不答应。

      “王子最没用了,天天只会耍帅,自视甚高,我比较喜欢Shrek,接地气。”

      迟清淮愣了下,“绿色的那个……ogre?”

      季云思点点头,接着吃青菜,一盘子都快吃光了。

      “可是我不绿啊……”迟清淮挠了挠头。

      “没事儿,你有green finger,也算沾边。”季云思记得把最后的两根青菜夹给了迟清淮,“一不留神就给你剩了两根。”

      “没事儿,好吃我再种。”迟清淮把青菜放进嘴里,嗯……还是挺新鲜的,菜味很正,“什么是……green-finger?”

      “英语俚语,意思是很会种植的人,什么经过了她的手,都能长出来。”季云思夹了块鱼肉,放进嘴里。是很家常炖鱼的味道,但放了花椒提香。英国很难买到白酒,迟清淮就丢了伏特加进去。你别说,还挺好吃的。

      “哦……”迟清淮点头,“那还有什么别的finger?”

      问完,觉得不太合适,“我是说,俚语。”

      季云思看着她,思考了下,“golden-finger,金手指,意思是很会挣钱的人。”

      迟清淮点点头。

      “还有magic-finger。”季云思看着她,“猜猜什么意思?”

      “很会变魔术的?”迟清淮认真的说。

      “是你。”季云思冲她挑了下眉,笑的坏坏的。

      迟清淮脸就红了,低头吃着饭,连脑袋都不敢抬。而季云思看着她笑,觉得这人呆透了。

      “清淮,我过两天带你去剑桥吧,你不是没去看过吗?”季云思看着只吃白饭的这人,夹了点菜给她。

      “你不忙吗?”迟清淮看着她,把碗伸过去接菜,然后说了句谢谢。

      “再忙也有时间去date啊,”季云思伸手拨了下头发,“天天在室内工作,会长蘑菇的。”

      迟清淮笑着说好,她最近天天在院子里种菜,倒是晒黑了一些,看上去挺健康。而季云思说她黑点好看,不然太白,总觉得像小白脸。

      嗯,后半句话被季云思咽在肚子里,她才不养小白脸呢。

      风和日丽,英国的夏季不会太热,温度正好。从伦敦开过去要一个半小时,迟清淮开车,季云思看着风景,喝着迟清淮从家里做好了带出来的冰饮料。草莓气泡水,配着蜂蜜柠檬薄荷,清清凉凉,酸酸甜甜,让人的心情更好。

      季云思偷偷看了眼迟清淮,对方专心致志的开车,心想,还挺靠谱的嘛。

      嗯,季云思没告诉迟清淮这事儿,怕她骄傲。

      剑桥大学,其实是很多大学组合在一起的统称,每个学院有擅长的科目。古朴老旧的校舍,每到考试季,会看见学生穿着黑色的斗篷,胸前别着花。第一天是白色,而到最后一天,则是鲜艳的红色,意思是,学习太辛苦,都咳血了。

      而成绩越好,斗篷越好看。成绩差的,就是两条布。

      等级差异这事儿,在这个国家根深蒂固。而季云思的斗篷很齐全,她是个学霸,虽然平时不显露。

      穿行在校舍间,看着古旧的庭院,迟清淮觉得自己到了哈利波特的场景。

      “清淮,你知道为什么牛津和剑桥不对付吗?”季云思看着她,一本正经的问。

      “因为…… 牛津建校在前,剑桥是牛津的老师出走后仿建的?”迟清淮小心翼翼的答。

      “错。”季云思笑了下,递过来一本挂历,清一色的俊男美女,都给了个背面,不着寸缕,“因为每年剑桥的挂历,都比他们的好看。牛津嘛,大部分都跟卡西莫多似的。”

      迟清淮愣住,看了看挂历,又看看季云思,“这么说……是不是不太客观。”

      季云思伸手揪着迟清淮耳朵,“我不是客观的人,你也不许是。”

      迟清淮笑着点头,心想,什么时候季云思也变得这么幼稚了。

      “每个学院的食堂都不一样,只面向本校生。所以经常会看见不一样学院的人,邀请别人去吃饭,而吃过了几个食堂,也变成了你人缘好不好的力证。而formal dinner的时候老师教授会坐在前面的主桌,他们吃饱离席,学生要起立相送,特别迂腐。”参观国王学院食堂的时候,季云思指着椅子跟迟清淮说。

      “跟哈利波特里似的?”迟清淮问。

      “对,但是我们不许养猫头鹰。”季云思一本正经的回答她,“没时间,还得看书呢。”

      唔……莫名其妙的有点可爱,迟清淮很想亲她一下,可是忍住了。

      木质的椅子透露着年代感,在这种世界顶级学府里走着,迟清淮不由得也生出一股要好好学习的冲动。季云思靠在图书馆门口,指了指窗户里那些在好天气,仍然奋斗读书的天之骄子,淡淡道,“看到没,死读书,一辈子活在学校里,都学傻了。”

      迟清淮抬头看看,都长的挺聪明的,“不能吧,这都是人尖子啊。”

      季云思拍了拍她肩膀,“年轻人,学历这东西就是拿出去好看,是打工人的敲门砖。人生在世,脑袋灵活是第一位的,不然,只能一辈子做研究,领funding。”

      迟清淮似懂非懂的点点头,冲她笑笑,“我也考不进来。”

      季云思看着她,认真到,“你可以,傻子都能考。”

      这算是鼓励……还是骂人呢?

      过了圣三一学院,穿过街巷,走到一个码头,里里外外不少游客都等着在康河里泛舟。徐志摩的诗迟清淮读过,轻轻的我走了,也映在她脑海里。但是徐志摩那诗里,没写,这康河,他喵的会堵。

      全是人,啊不是,全是舟。都分出左右车道了,还有撞上的。

      “这人……有点多。”迟清淮愣了下,拉着季云思胳膊,“要不咱别凑热闹了。”

      季云思朝她笑,“别担心,咱不跟这群游客一起,我让学弟给我留了船,咱一会儿再回来。”

      啊?迟清淮愣了下。

      “怎么?不信?”季云思伸手掐了下她的脸,“姐姐我好歹也是这毕业的,总得有点关系吧。”

      迟清淮只好点点头,心里却想问,这学弟是哪蹦出来的。可这样问,会不会显得太幼稚?于是迟清淮把话憋回了肚子里,憋的脸红。

      走了很久,两个人都饿,于是在市中心的集市随意吃点东西,可什么季云思都觉得没迟清淮做的好。

      “你这手艺,放这,分分钟百万富翁。”季云思一本正经。

      “你总这么说。”迟清淮笑,拿餐巾帮季云思擦了下沾在唇边的酱汁,“我那都是家常菜,上不了台面的。”

      季云思看着她,轻轻挑了下眉,“我说好吃你不信,行,那我再找几个证人。”

      迟清淮把手里的水杯递过去,压着吸管让她喝,“家里就咱俩,哪还有别人。”

      “清淮,跟我去个聚会吧,见见我朋友。”季云思喝了口水,“她们挺想见你的,顺便……你也露两手,多几个评委,省的总觉得我在哄骗你。”

      “见……你朋友?”迟清淮愣住。

      “嗯,”季云思点头,“不乐意?”

      “没……”迟清淮支支吾吾,“就是……没想到你会带我去见别人……”

      季云思看着迟清淮,用脚趾头也能知道她在想什么。无非又是自怨自艾不自信那一套,小朋友嘛,总是期期艾艾的,等着别人来哄。

      “迟清淮,”季云思一喊迟清淮全名,对方就会抖一下,然后抬起头,可怜巴巴的看着她, “你又不是吸血鬼见不得光,我藏着你干什么。”

      很好的答案,但……却不是想要的答案。迟清淮点点头,算是同意。可心里挺想问,之前来拿戒指,哭的梨花带雨那大哥见过这些朋友没有,而季云思其他的前男友们,又获得了什么评价和肯定。

      人呢,最怕比较。迟清淮见过一位前任,也知道季云思的标准,自己不管是颜值还是能力,应该都是地板,她挺想自信的,但是又想问自己,底气在哪?没办法,她这人向来没什么信心,又木头。

      可这一系列的心理活动都问不出口,太煞风景 。话卡在心里,憋的难受。

      “现在就开始紧张了?”季云思看着她低着的头,紧绷的脸,觉得好笑,“呆呆,你为什么对自己这么没信心啊?”

      迟清淮愣了下,她答不出这个问题。因为……从来没成功过?也没被认可过?她不想当个盲目自信的人,也知道畏首畏尾不好。可……她性格就这样,能怎么办呢?

      “迟清淮,我的眼光可是很高的。”季云思看着她,就这么凑过来,吻在她唇角。周围来来往往的人走过,可季云思不在乎。“你是我看上的小狗,能差的了吗?”

      瞳孔放大的震惊,唇上的柔软告诉迟清淮,季云思确实吻了她,哪怕是大庭广众。她记得季云思说过,最不喜欢在大街上拉拉扯扯,也不喜欢公众场合牵手。

      可现在,她却吻了自己。

      红着脸,迟清淮看着季云思,不知道该说什么。

      季云思伸手挑着她下巴,在她耳边轻声,“我可是没少夸奖你的手艺,别给姐姐丢人。”

      午后的阳光洒在她栗色的发上,整个人笑意明媚,那酒窝好看极了。

      这一幕就这么刻在迟清淮心里。她呆呆的看着季云思,又用力点点头。

      “真乖。”季云思轻轻挠着她下巴,确实像在逗小狗,“我相信你……”

      这几个字,却让迟清淮想哭。

      说不喜欢牵手的季云思,现在却跟她十指紧扣。街上人流很多,来来往往,却没有冲散她们。掌心的温度很暖,就像季云思的笑容。救赎这事儿听上去很狗血,可迟清淮的心却被一点点治愈。

      好像,阳光了那么一点,可能是晒多了太阳的缘故。

      下午五点,游客渐渐少起来,而七点的康河,恢复了安静。毕竟工作人员都下班了,也没有谁再能入水泛舟。除了季云思和迟清淮,她们让学弟留了船,正稳当的停在码头。

      小伙子把长篙递到迟清淮手里,顺便把铁门钥匙也给了她。

      “记得锁好大门,船也得拴好,这可是我们挣零花钱的营生。”笑的挺好看,牙也挺齐。嗯,男朋友也挺帅的。

      嗯,这破地儿,鸟粑粑掉下来,都能砸个弯的,不然能叫腐国么。

      没人教迟清淮长篙怎么用,好在,河道其实不深,长篙碰到底儿,你稍稍用力往后撑,船自然会走。

      夏天的英国太阳下山很晚,所以光线很好。两侧的金柳被微风吹过,飘摇的枝条轻摆,却似轻纱般朦胧。徐志摩的梦,揉碎在浮藻间。而迟清淮的眼里,只有季云思的笑容。

      她拿着相机给迟清淮拍了张照,笑着说迟清淮像威尼斯贡多拉船夫。

      “清淮,给我唱首歌吧,贡多拉船夫都会唱歌的。”那浅琥珀色的眸子,胜过满船星辉。

      迟清淮是个内向的人,也容易含羞。可她却愿意为了季云思,在满天晚霞中歌唱。

      “黄昏远海天边,薄雾茫茫如烟,微星疏疏几点,忽隐又忽现。海浪荡漾回旋,入夜静静欲眠。何处歌喉悠远,声声逐风转。夜已深,欲何待。快回到船上来。桑塔露琪亚,桑塔露琪亚……”

      迟清淮的声音很稳,静静的扩散在水面。周围偶尔有游人在桥上拿着手机拍,可她眼睛却只看着季云思,唱的认真极了。

      季云思说过,她不喜欢仪式感,也不爱浪漫。弹吉他唱歌的桥段太老套,她每一个前男友都想来这套,被嫌弃的拒绝了。可她偏偏没打断迟清淮,反而听的认真。

      徐徐吹来的风穿过迟清淮的发梢,她看着季云思笑的温柔。而夕阳落在她眉眼间,让那本来平凡普通的样貌也变的好看。季云思从来没看过谁唱歌这么专注,挺像个专业歌手的。字里行间的深情,都能被清清楚楚的听见。

      “清淮,你怎么会唱这首歌?”季云思问她。

      “这个是拿坡里民歌……本来是船歌,挺应景的。”迟清淮的回答依旧很傻,“而且……Santa Lucia是当地人心里主管光明的女神,有一双美丽的眼睛……”

      迟清淮顿了下,有些不好意思,“云思,你的眼睛……是我见过最好看的……”

      俗套,且油腻的夸奖。换做任何人跟季云思说这话,她都得翻白眼,说这搭讪的台词太老套。可偏偏迟清淮的眼睛里满是清澈和真诚,一副纯良无害的模样。所及季云思没翻白眼,反而挑了下眉问她,“老实交代迟清淮,你看过几个姑娘。”

      “……没几个。”迟清淮愣了下。

      后半句怎么接?说你是最好看的?容易挨打。说她们都没你好看,这也是在比较。送命题的关键就在于,你怎么回答都不对。

      迟清淮选择闭嘴,而季云思看着她,一脸坏笑,“可以啊,还知道不往坑里跳了。”

      “云思,如果你想知道,我没什么不能讲的。”迟清淮看着她,认真回答。

      而季云思笑了下,“我才不好奇呢,你那些经历,我不用猜也能知道。”

      这话,迟清淮不信,毕竟季云思是直的,怎么可能猜到两个女生之间的是非曲直呢。可偏偏季云思接着说,“故事的开头是吸引,你一心一意奉献,夹杂着委曲求全。可别扭终有一天爆发,现实也摆在面前。从此一别两宽,各自新欢。人家当初未必对你不好,只是你后知后觉,也不愿意为了对方改变,觉得,换个人比解决问题简单。”

      说完,季云思冲她挑了下眉,“对么,小迟小朋友。”

      全中,迟清淮愣了下,点点头,觉得季云思通灵了。

      可季云思却笑,“别这么看着我,你啊,太好猜了,在姐姐眼里,跟透明的一样。”

      迟清淮不知道怎么理解这话,只是呆呆地看着季云思。

      “清淮,人这一生很短,老天爷不会总把正确的人送到你身边。所以当你遇到那个对的人,要抓住机会,要懂得珍惜,更要学会改变。相爱是两个人事儿,而改变一定也是互相的。我希望……你能早些明白,很多问题,不管换几个人都会存在,因为心结在你。我也希望,你不要重蹈覆辙。”季云思看着她,笑了下,“你太小,或许还不能很快的知道什么是正确的人。可姐姐不小了,是知道的。所以……咱俩,挺合适的。”

      这是……告白?

      在夕阳余晖下,康河的柔波里,季云思,向她告白了?

      迟清淮反映了一分钟,反复默念着季云思刚才那段话,却只记住了最后那句,她俩挺合适的。这是来自于季云思的肯定,把两个人放在了平等的位置上。

      这份迟清淮自以为一厢情愿的爱意,居然得到了回应。

      心扑通扑通的跳,好像比开心,更开心了一点。

      “呆呆,”季云思看着她,那声音温柔,“我对你的喜欢……好像比我认为的,多了一点。”

  • 作者有话要说:  世界上最诡异的事儿就是,我码这章的时候写了草莓蜂蜜薄荷气泡水,然后跟我太太去超市的时候,就看见她拿了草莓和薄荷放进购物车里。我问她,怎么突然拿这个,她说,因为快到夏天了,想喝特调的mocktail。她把原材料买好,我就不能找借口推脱不给她做了,还摆出一副我太了解你了的表情。 不过之前看到说,相处久的恋人,脑电波是会有链接的,我没信。 但是现在有点信了……我一度怀疑她看我手稿了,总是诡异的重合。你们有过这种经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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