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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又一个天才 ...

  •   许诺跳过去开门,却没有想到,门外站着的是一个陌生的男孩。许诺站在那,刚才和季书懿打闹的自然瞬间消失了,社恐属性立马暴露。站在门边,许诺和男孩两人互看着彼此,大眼瞪小眼,都不知道对方什么来路。
      男孩长得很白净,看起来年纪不大,应该比他们俩都要小几岁。
      “怎么了?”察觉氛围不太对劲,季书懿才走过来看,发现门口站着的原来是天风。
      “我靠,怎么回事?”
      天风看到季书懿,这才反应过来。刚刚看到这里居然出现一个女生,他还在疑惑是不是自己走错楼层了。
      “兄弟,你怎么回事?”天风显然对这个家比许诺要熟,很熟练地走到沙发上躺下来,在那对着季书懿挤眉弄眼的,眼神中话里有话的。
      季书懿倒是很淡定地和他介绍起来许诺。
      “天风,这就是许诺。”
      天风很了然地看着他俩,又冲着许诺笑了,露出一口大白牙。
      “许诺,天风,我朋友。”季书懿说完这句,天风却是紧紧盯着他。
      “只是朋友?”
      “好吧……他还是我学长,我们在美国认识的。上次在跳海,你去过的,就是他的店。”
      眼前这个看起来不过二十刚出头的小男孩居然是季书懿的学长,许诺有点难以相信。她第一次在季书懿脸上看到一种挫败的又很无奈的表情。季书懿摊了摊手,说,“好吧,你们俩,一个是我学长,一个是我学姐,都是天才。”
      许诺没有反应过来,天风倒是已经在那笑得直不起腰了。
      “Leo,原来你也有今天。许诺,你快跟我讲讲,他高中的时候有哪些糗事,我要狠狠地嘲笑回来。”
      天风和许诺差不多,都是十五岁上大学,但明显要更天才一点。十八岁毕业的时候,已经是威斯利教授门下最优秀的学生,是各大金融公司争抢的人才。而许诺的辉煌,似乎只止步于高中毕业的那一年。
      季书懿在普林斯顿自然也是个厉害的角色,但在天风面前,还是略逊一筹。
      天风和他很对脾性,打过几次交道之后就很顺理成章地成了朋友。天风自由散漫惯了,即便是后来和季书懿一起开金融工作室,也没有任何想要参与管理的兴趣,他只对赚钱感兴趣。他有很敏锐的市场分析能力,和很强的理财能力,所以他基本只参与投资以及市场分析。在季书懿和天风之外,他们还有第三个人,就是可可。他会帮他们打理一些产业,做管理类的工作。三个人组建的这个工作室,很稳固。
      许诺听完季书懿的介绍,哪里还能想的起来他高中时候的糗事。只觉得她记忆中的季少一和在美国时期的李晏初,还有现在她面前的季书懿,似乎是一个人的三个人格,在她的脑子各自割据,很分裂。
      “你怎么会突然过来?”季书懿问天风。虽然他向来行踪不定,但明明俩人正月里就刚在上海见过,不至于有什么紧急的事情来找他。
      “没啥,洛华请我吃饭来着。我懒得去吃他的饭,还是来蹭你的饭香一点。你家有饭没?”
      洛华?许诺听到这名字,有点耳熟,突然想起来之前和沈雨可争吵的那段。洛华不就是沈雨可的父亲吗。
      “洛华找你干嘛?”
      “他还能找我干嘛?帮他做参考呗。我感觉他可能是年纪真的大了,他两个儿子现在在下面就是虎视眈眈的,把他折腾得够呛。”
      外面门铃响起来,这回终于是许诺买的菜。
      “不过他这次请我吃饭倒是另一件事,上次你不是让我提醒他,让他安分一点。他把女儿叫回去之后,回去的飞机上竟和巨力集团的儿子看对眼,促成了一桩集团联姻。所以他要请我吃饭呢。我最讨厌这种场合,况且,他真要谢,也该是谢你。”
      许诺听到天风说的这些,已经愣住了。怪不得当时在剧组,沈雨可明明前几天还叫嚣着要给她好看,没过多久就消失了。
      季书懿帮许诺将菜拎过来,放在中岛台上,一个个地从食品袋中拿出来。
      许诺好奇地看着他的脸,“真的是你把沈雨可请走的?”
      他的脸看不出什么神色,但他闪躲的眼神泄露了他的慌张。
      “你居然还不知道?”
      天风仿佛是听到什么了不得的秘密,弹到他俩中间来,“你居然没有告诉她这件事?”
      他问的是季书懿。
      “利用人脉资源去隐秘地处理一些你不喜欢的人,这本身也不是什么很光荣的事情吧?”更何况,他知道许诺肯定并不希望他来插手这件事。
      天风却在一旁炸了。他的性格向来都是直来直往,做了好事一定要留名的那种人。没想到他帮季书懿这么大一个忙,他在许诺这居然还是个没有姓名的nobody。
      “你有没有搞错啊,老兄。做好事都不留名。”天风很夸张地转过身来,正儿八经地把他帮助季书懿解决沈雨可这件事又和许诺说了一遍。
      许诺虽然觉得这人有点夸张,但又觉得他有点熟悉地好笑,和林蓝的性格倒是有的一比,便不觉得这人古怪了。
      她只是笑了笑,“好,那我请你吃火锅。”
      “就这?”天风也被许诺的淡然给打败了。“好吧。”
      他只觉得,季书懿会喜欢许诺,也不是没有理由的,他俩根本就是同一类人,刀枪不穿,油盐不进,自己有自己的一个古怪世界。
      季书懿把天风一个人晾在客厅,自己跑来帮许诺的忙。
      “不是说我来做饭吗?”
      “不用,我想和你一起。”
      季书懿只觉得两人在一起的时间太短暂,能够和许诺待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他都想要。
      许诺买的菜还有多余的,季书懿又炒了两个简单的菜,一个西红柿炒鸡蛋,一个炒油麦菜。
      “等下次再来,我给你做红烧鱼。”
      “你还会做红烧鱼?”许诺突然意识到另一个问题,“你怎么知道我爱吃红烧鱼?”
      他笑了笑,想起来每次在剧组,但凡是聚餐桌上有鱼,她都基本上只吃青菜和红烧鱼,自然就很容易知道她的喜好了。
      “我说了,在国外的中国留学生的基本技能而已。”他只回答了她前一个问题。
      “那他呢?他会做吗?”许诺瞟了一眼躺在沙发上玩游戏的天风。
      “他的必备技能只有三个,赚钱,吃饭,睡觉。”
      许诺扑哧一下笑了。“看来天风真的很会赚钱。”
      有季书懿的帮忙,火锅很快也煮好了。天风似乎对许诺印象很好,一直很活跃地和许诺讲着各种他们大学里的事情,直到被季书懿眼神制裁。
      季书懿虽然是天风的学弟,但似乎年龄优势还在,压制起他来,还是占上风的。
      吃完了饭,天风便立马钻进了客房里,“我今晚要睡这里。”
      一点也没有当电灯泡的自觉,但很坚持地立住了电灯泡的人设。许诺倒是觉得天风这个人蛮有意思的,和季书懿好像完全不同,但相处起来又很和谐。这是一种很诡异很离谱的化学反应。
      季书懿也拿他没办法,“你去,把桌面上的东西收拾一下再睡。”说完,转头去拿了车钥匙和两个人的外套。站在门口帮许诺把外套拢好,“走吧,我送你回家。”
      许诺原本想象的温情的二人世界,结果成了这样的家庭聚餐,也有点啼笑皆非。今天也许不是一个适合情侣见面的好时候,许诺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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