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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婚主义者穿书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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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落文宇是新世纪90后大好青年,奈何惨遭一朝穿书,重回70年代,顺利响应国家号召,成为一胎奶爸。
哦不,应该说是“奶妈”。
是的,你没听错,不过不是穿书的落文宇,而是原身“落文宇”其实是位罕见的双性人。
双性人这个名词,放在哪个年代其实都不多见,哪怕是放在万事万物趋向于开化的21世纪,仍是一个会被人避重就轻的词语。
倒不是说,这个词有多么隐晦与费解,只是双性人毕竟视为少数,“非我族者,其心必殊”这番话,对于不能被理解的极少数群体,抱有异样的目光却总是难以避免的。
穿书之前的落文宇,就是个宅男,工作也是属于自由职业,原因无他,他社恐。
因为社恐,所以他自然而然的恐婚。
落文宇上面有个哥哥,他哥早早便抱得美人归了,所以30多岁大龄单身男青年的日子虽然难过,但也不至于异常艰难……
落文宇的妈妈虽然总念叨着他成婚,但日子一久,也许是突然看开了,也就随他去了。
落文宇自然是落得个清闲。
落文宇的妈妈曾打趣说:“你这样跟出家有什么区别?”
落文宇一听,还有这种好事?
等到落文宇头发也剃了,念经的用具也通过网购摆在房间后,落文宇的妈妈突然沉默了,最后冷冰冰的丢下一句话:“……不结就不结吧。”
哥哥嫂嫂在家里吃饭的时候,落文宇的妈妈冷不丁的又开口了,说:“两个人在一起吃饭总归是不一样的……”
这下,落文宇听进去了,从桌子底下掏出一个被擦的蹭亮的紫檀木木鱼不紧不慢地敲了起来,不绝于耳的duang、duang、duang响彻整张餐桌。
落妈:“……”
落哥:“……”
落嫂:“……”
落文宇的妈妈彻底熄住火,自此之后终于放弃了提催婚一事。
可没成想,天不遂人愿,落文宇好端端的竟然穿书了!!
而且还是一本70年代渣攻贱受的狗血俗套文!!!
这对于一个不婚主义者而言简直就是晴天霹雳,再者又雪上加霜。
落文宇之所以看过这本书,纯粹是为了打发时间,毕竟,他一个社恐的男人。
所以会看耽美也不奇怪。
不过,落文宇能百分百确定自己不属于gay,落文宇只是不想结婚,说白了就是看淡了红尘。
想来如果不是因为社恐,他恐怕早就出家去了。
……
说来也是巧合,落文宇偶然看到一本书里主角受的名字竟然跟自己一模一样。
一番好奇之下,点开了这本书。
只是此行此举,差点没让他气的吐血。
书中“落文宇”因为身体的原因自幼被抛弃,这也为“他”自卑怯懦的性格埋下了伏笔。
然后,“落文宇”遭遇强迫怀孕了,这一段被作者草草略过,是以也没弄清那个杀千刀的畜牲到底是谁!!
不过,落文宇觉得这本书就是为了塑造“落文宇”悲惨的命运,从而打造出一个逆来顺受的形象,至于那个畜牲……想要伏笔的话就是主角攻,或者只是借此为了名正言顺的压榨主角受,然后巴拉巴拉……追妻火葬场,强行大团圆结局。
“呸!真tm的不要脸!!”
于是,落文宇再一次成功被自己的联想恶心坏了。
所以落文宇全程只看了开头和结尾,跟本看不下去一丁点儿的中间部分。
然后,成功穿书的落文宇就理所当然的懵圈了,与此同时一手抱着奶娃的落文宇内心泪流满面——早知道,就…看完了!
这下好了,连唯一能通晓剧情的金手指也没有。
落文宇从床上醒过来时,感觉胸口闷闷的喘不过气来。一睁眼,就同一双亮晶晶的大眼睛对视上了。
趴在落文宇身上的小宝宝乖巧极了,安安静静的看着落文宇也不闹腾,一双乌黑发亮的大眼睛满目依赖地看着落文宇,好像生怕他不要他似的。
乖巧懂事的小孩总惹人心生怜爱,落文宇也不例外。
更何况,落文宇也说不上讨厌小孩。
“爸爸~”
小孩看起来应该在四五岁左右,正是很黏乎父母的时候。
“……乐乐?”落文宇记得原身这孩子的名字好像是叫落乐生,那叫乐乐的话应该也合适吧。
原身虽然不喜欢这个孩子,却也没有虐待过他,就连名字也起得寓意很好。
可见,原身虽然懦弱,但如果不是因为环境的原因,倒也算得上一位心肠软的人。
可惜,原身遇人不淑。
在悄悄生下落乐生后,原身带着孩子搬了家,搬到一个没人认识的地方,以单身爸爸的身份跟小乐生生活在一起。
可正是由于这个决定,造成了原身愈发凄惨的命运。
原身“落文宇”脾性虽然软弱无能,心地却又柔软良善,只是因为一个不经意的举动,招惹上了不该招惹的人,遇到了一个改变了命运的男人。
终究是造化弄人,在又一次遇人不淑的情况下,“落文宇”彻底屈服于命运的安排之下。
落乐生是早产儿,“落文宇”因为自卑身体的缺陷,从没想过自己会有孩子,还是——“亲自”生的。
说实话,“落文宇”厌恶这个罪恶的产物,他曾不止一次的认为——落乐生不该存在。
可他还是留下了他,还给他起名为“乐生”。
也许“落文宇”正是因为自己从来没有拥有过那份心心念念的亲情,所以才会格外贪恋与不舍。
哪怕落乐生的诞生是罪孽的延续,可有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最终还是莫名的占据了上风。
刚出生没多久的小乐生,时不时就要跑一次医院,因为是早产儿,身体一直不太好,总是比平常的小婴儿更容易生病。
原身“落文宇”没钱,就只能去借钱。但医院是个烧钱的地方,是个无底洞,就像个怎么也填不满的黑窟窿……
后来,“落文宇”都想要放弃落乐生了。
雪白雪白的病房,滴滴作响的仪器,皱成一团的丑丑婴儿,一切都正在预兆着一条幼小生命的将要消逝。
“呦!你想通了就好……”
“……能再多给一点吗?”
“可以是可以,不过……这年头谁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满脸横肉的黑脸大汉搓手示意,一脸猥琐的盯着腿在打哆嗦的原身。
“我愿意……去做。”
“这…好说好说!”
这是七八十年代,是由愚昧走向真知的历史齿轮,是从黑暗之下的阴影逐步展露出来的冰山一角。
事实是,当人们对一样东西或事物讳忌莫深时,就会有少部分的人对此表现出相应的猎奇与兴味,并且愿意花大价钱为之购买。
在物资匮乏的时代,人也可以是被明码标价的货物。
当然,货物有好有坏,并不是所有的人都会面临买卖的结局,也并是所有人都会有人愿意购买。
不过,这种交易一般隐晦地流通于上层人与下层人之间,或者下层人与下层人之间。
胡黑子是这一小片地头蛇,听说上头有个大人物给罩着,就连区警也要让着几分,平时可谓是蛮横着惯了。
不过不管平时胡黑子怎么不干人事,但如果谁家有钱急用,也能从他那里先借着应应急。
寻常人家哪里能一下拿的出这么多钱?过后,还不上的自然比比皆是。
胡黑子干的是会要人命的黑色交易,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年轻力壮的男人摘除器官用来抵债,至于女人孩子怎么办……下场自然可想而知。
原本,原身是打算去卖血换钱,不过很不凑巧,“落文宇”的血型跟一个有钱人家的孩子匹配上了。
那个孩子的血型是稀有血型,也就是传说中的异常罕见的熊猫血。
那家人疼爱自家孩子,由于担心自家孩子出现意外情况血库会供应不足,所以便调动手头上人脉资源的在私底下找寻了一个——“移动血源”。
而原身落文宇就是那个匹配成功的移动血源。
其实,要是事情的发展就真到这儿,也就好了……
那户有钱人家的男主人是个赘婿,平时在家里总是摆出一副窝囊模样。可谁知道,那竟然是个人面兽心的玩意儿!
吴文豪真实的性取向是男人,当初是为了前途才迎娶父亲当官的白富美。
吴文豪长相斯文儒雅,虽然出身穷苦人家,却颇有一番文采,是个读书的好料子,人人都认为他将来必有一番大作为。
“金玉其表,败絮其中。”这句话用来吴文豪可是再合适不过,谁能想到这人竟然会是个偷摸着养外室的斯文败类?
落文宇虽然算不得一个完全意义上的男人,但好在他“安全”、“方便”、“好操纵”。最重要的是,落文宇的软肋被捏在别人手里,他又是个一棒子打不出一句完整的话语的下层人。
要说,他吴文豪养三,还是个带着孩子的男人,谁信呢?
更何况,在那个只凭唾骂星子就能淹死人的年代。
只要吴文豪一口咬定是落文宇勾引他……毕竟,众所周知,落文宇才是那个为了钱会不择手段,劣迹斑斑的…婊子。
一个是前途无量的官家姑爷,一个是无亲无故无权无势拖家带口的男人,世人会偏向于相信谁?
答案可想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