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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相逢疑似是前生 ...

  •   一
      1

      汪小超认识筱筱的时候,汪小超七岁,筱筱八岁。

      那是正月间,汪小超和父母去亲戚那做客,大人们在空地处拉家常,汪小超像一条脏兮兮的土狗似的,在一旁绕着爸妈打转。

      这时一个扎着两条马尾辫,脸蛋红扑扑,挂着微笑的小女孩蹦蹦跳跑了过来。

      突然出现的小女孩,把土狗似的汪小超给看呆住了,上一秒汪小超还傻卵子,调皮的劲头一下就没了。衣着干净,面带微笑的小女孩像一支镇静剂,让汪小超顿时安静了下来。

      汪小超躲在母亲腿后,靠着大人怯怯的看着,面前这个衣着干净清爽的小女孩。

      他从头到脚打量了一下眼前这个小女孩,一双小马尾辫搭拉在两肩,眼睛睫毛扑闪闪很灵动,脸蛋红扑扑像个小苹果,皮肤白里透红嫩弹可破,一套牛仔衣裤干净又贵气,脚上穿着一双绣花布鞋。

      汪小超再看看自己,衣服又脏又旧,脸黑的脏的能揭下一层皮,一双手爪黑的像猪蹄,脚上的布鞋也又脏又旧,鼻子还拉着鼻涕,活生生一土狗癞蛤蟆。七岁的汪小超第一眼看见误筱筱就胆怯,羞愧的心动了。

      筱筱大大方方地在他面前跳绳,还爽快的问他会不会跳绳,邀请汪小超跳,惊吓的汪小超一时不敢说话,傻愣愣的想过去,但却往后退,靠在母亲腿边,呆呆痴痴的看着小女孩,拉着母亲的裤腿咬着手指不敢说话。

      还是大人间的谈笑,聊天缓解了汪小超的尴尬,局促。

      汪小超对筱筱的心动,就在他七岁第一次见面就留下了,他就像个做贼的小偷一样担惊受怕,煎熬的喜欢着筱筱。

      2

      筱筱是隔壁村一户人家的女孩,汪小超也是认识了吴筱筱后,才知道了那户人家。

      他关心的并不是那户人家,而是因为知道筱筱是那户人家的女儿,才关心起那户人家。

      当然小孩的小心思,只有自己知道,大人总认为孩子小就没有情呀爱呀,小孩也有自己喜欢的人,眼里心中也有自己的光,只不过只有小孩自己知道罢了。

      第一次,第一眼就喜欢爱上的人,恐怕是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吧!即使对方不知道你的喜欢。

      汪小超知道,只要自己不说出自己的喜欢,这个世界上就没有第二个人知道自己的喜欢,他既高兴又难过,害怕对方知道自己的喜欢,又害怕对方不明白不知道自己的喜欢。

      他像是患了,患得患失的疾病,表现的胆小,怯懦的像个小偷,像个贼。

      不过汪小超还是很庆幸能认识筱筱,自己知道自己真心喜爱、很喜欢她,汪小超沉浸在这种自己一厢情愿的世界里,似乎就已经很高兴了,他也很享受,感觉自己就是在爱她。

      甚至他还害怕筱筱知道到自己喜欢她的意图,如果被发现道破,汪小超还会找借口竭力的否认自己内心的喜欢爱意,要装作根本不可能,不在乎的样子,其实心里的自己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

      他害怕,对!汪小超他害怕。

      3

      吴筱筱第一次来汪小超学校时,汪小超一眼就看见了她,准确的说不是看见筱筱,而是看见给筱筱报名的大人。

      那一天汪小超的心像是被什么撞了一下,和同学追逐的他有点没缓过神,心里是既高兴的想笑,又难受的想哭,失魂落魄的像是丢了魂。

      筱筱进班,汪小超甚至都不敢抬头认真看她一眼,他觉得自己一点也不配。

      班里的孩子都比较调皮,尤其男孩子,流氓从来不分年龄,小小年纪,但脑袋,嘴里编出来的黄段子,侮辱人的顺口溜一点也不逊大人。

      班里来了新同学,增添了新人,就有漂亮聪明的女生筱筱。

      课后放学路上,就有男生小伙伴,三五成群的聚一块,分家产似的对女生分分拣拣,说谁谁谁归谁,一脸的嬉笑快乐,似乎那个女生真的是他老婆媳妇似的。

      真是俗话说的好,毛都没长全就想那事,真是不知天高地厚。

      汪小超在一旁清楚的听到自己心上的筱筱,竟然被划分给一同学,那同学还嬉笑着过来,给汪小超安排女生媳妇,好似学校里的女同学,都是他家养的似。

      汪小超心里都在泣血滴泪,可还是要陪着笑脸,应和着同学伙伴的好意。

      一群毛都没长全的小崽子,大白天的聚一块,议论怎样分人家小姑娘当老婆,有一个还不够,还要两三个,要不是小伙伴多,真恨不得所有女孩都是他的才好。

      4

      汪小超有幸和筱筱坐同桌,他心里高兴极了,但表现出却很平常无所谓,而他心里已经激动乐开了花。

      汪小超学习并不好,甚至可以说有点差,而筱筱则相反,她不仅长得漂亮,学习好还聪明。

      作为学生学习不好是一件耻辱羞耻的事,就像长大成年,出了社会没钱一样,穷是不受人待见的。

      汪小超就是这样一个失败者,一个loser,在学校学习不好,出了社会,没金钱,没本事,没背景,妥妥的三无屌丝,穷少年。

      即使他很穷,但不管过多少年,汪小超心里对筱筱,对那第一次,第一眼就心动、羞怯、萌生爱意姑娘的喜欢是只增不减,只是这么多年他清楚地觉得,自己是越来越配不上她。

      爱虽是平等,圣洁,高贵不分高低贵贱的,但现实世界却是复杂多变,人有贫、富、美、丑、善、恶、穷、通之分,它们互相组合,这个世界就复杂魔幻起来,再单纯的人也会像食物一样,慢慢的被侵蚀、腐蚀的变质。

      地位身份的不同,心中脑子里的想法也不同,对同一件事的看法就不同了。

      虽然汪小超很爱筱筱,但他不想让她知道,有一阵,汪小超很爱看那些甜甜蜜蜜的爱情小小说。里面的爱情故事,看的他荡气回肠感慨万千,傻乎乎的发笑,甚至会和主人公一样的难受、高兴,甚至偷偷的替故事里的人物抹眼泪,因为他感觉小说里面的那个人,似乎写的就是自己。

      汪小超喜欢筱筱,但他知道自己配不上她。

      上学时,他挫笨穷,长大出了社会,汪小超继续发扬好传统,好挫、好笨、好穷。

      汪小超一直活的卑微、低贱、小心翼翼,连喜欢姑娘都偷偷摸摸和做贼似的。

      当然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出身造成的,可父母给予了生命,汪小超能说什么呢,还要感谢父母给了自己生命,生养之恩在公众道德里是大于天,把娃生下来养大,似乎就是大功一件。

      经常有某一刻,汪小超都感觉生活无望,想要放弃,丧失了对美好生活追求的勇气,可一个正常的人,如果不突发什么意外,他是会继续活着的,就像余华小说《活着》里的福贵一样,只要不老去,会一直活着。

      可人家福贵毕竟年轻时还是地主儿子,吃喝嫖赌潇洒阔过,活成了人,过足了瘾,败光家产反倒救自己一命,妻儿子女连外孙死绝人家都没死,可见活着是伟大的,生命是顽强的。

      不管汪小超他人有多么好,心地多么善良,没有钱,没有本事,没有实力背景,在任何社会,那都没有用的,别人只会夸赞的说一句:“这是个好娃,是个好人。”

      好娃,好人,老实人,听得久了,被叫的久了,似乎汪小超都感觉那些词变了意思。

      难道做一个好人就要老老实实,本本分分,唯唯诺诺,小心翼翼吗?连对喜欢,爱的人,说出自己真实的想法都不敢说出口么。

      他终归是知道没有实力,没有锋芒的好,是一文不值的,也就是所谓的烂好人。

      似乎的确是这样,但好像哪里又不对。

      5

      筱筱结婚了,嫁给了一个自己同岁的男孩,男孩情况不错,好像是筱筱工作,认识的一同事,很帅气,家里条件应该很不错,至少要比汪小超家好太多,同样的年纪,人家都开上小车车了,而自己还要为一年全家人一千多的合疗发愁,真是万般皆是命,一点不由人,含笑看佳人,是哭却要笑。

      其实汪小超驾照已经拿到手好多年了,但方向盘还没摸过几次,甚至都有点忘记怎样开车了。

      汪小超去参加了筱筱婚宴,毕竟老家离的近,大家彼此又是同学,一块读过几年书。

      其实汪小超去之前,心里是纠结的,其实找个借口搪塞过去,不去也行。但纠结了一会儿,自己良心似乎不安,放不下许多东西,汪小超决定还是去,毕竟那是自己一直都喜欢的女孩啊,自己要去送她最后一程,或许以后再也不会见面了。

      汪小超去的是女方筱筱家办的婚宴,毕竟离得近,虽然囊中羞涩,但自己还是有能力,有精力去一次。

      筱筱笑着欢迎汪小超的到来,说很高兴老同学能来参加婚礼,汪小超就如第一次见筱筱那样,羞怯、木讷的只会冲她傻呵呵的笑。

      婚宴上的筱筱还是那么漂亮,在汪小超心里,她永远都是最漂亮的,永远都是自己喜欢的女孩,不过这喜欢恐怕只有自己知道,他就像个小偷似的,只敢偷偷的喜欢。

      婚宴上有喜酒,同桌的客人簇拥着喝酒,不会喝酒的汪小超,被迫也喝了一盅。

      一盅喜酒入喉,汪小超只觉得喉咙火辣辣的似刀子割喉咙一般的烧,辣的他眼泪直流,同桌的客人都笑了,汪小超也抹着眼泪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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