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5、简答及论述题4 ...

  •   审理期限比普通程序的审理期限短,且不可以延长
      (五十五)可以上诉的判决
      1.地方各级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审理后作出的第一审判决
      2.第二审法院发回重审后作出的判决
      3.准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对案件再审后作出的判决
      (五十六)可以上诉的裁定
      1.不予受理的裁定
      2.简易程序与普通程序中驳回起诉的裁定
      3.不予受理强制清算或破产申请的裁定
      4.驳回强制清算或破产申请的裁定
      5.将案件移送上级法院管辖的裁定
      6.简易程序与普通程序中管辖权异议的裁定
      (五十七)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不开庭审理的上诉案件
      1.不服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和驳回起诉裁定的
      2.当事人提出的上诉请求明显不能成立的
      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的
      4.原判决严重违反法定程序,需要发回重审的
      (五十八)第二审程序和第一审程序的主要区别
      1.程序的发生基础不同
      (1)二审的发生基础是一审当事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上诉权
      (2)一审的发生基础是当事人的起诉权和法院的管辖权
      2.审理对象不同
      (1)二审审理一审裁判
      (2)一审审理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益争议
      3.审理组织不同
      (1)二审任用独任制、职业合议庭
      (2)一审任用合议庭或独任法官
      4.审理方式不同
      (1)二审以开庭审理为原则,不开庭审理为例外
      (2)一审一律开庭审理
      5.审理期限不同
      (1)二审中,针对判决是3个月,可以延长,针对裁定是30日,也可以延长
      (2)一审中,适用普通程序是6个月,可以延长;适用简易程序是3个月,可以延长;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是2个月,可以延长
      6.裁判效力不同
      (1)二审裁判不可上诉
      (2)一审判决原则上可以上诉,一审裁定原则上不可以上诉,一审决定、民事调解书不可以上诉
      (五十九)不得申请再审的案件
      1.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调解解除婚姻关系的案件
      2.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企业破产程序等非诉程序审理的案件
      (六十)当事人申请再审,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
      1.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再次提出申请的
      2.对再审判决、裁定提出申请的
      3.在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不予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抗诉决定后又提出申请的
      (六十一)针对生效的判决、裁定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的法定事由
      1.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2.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4.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5.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法院调查收集,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6.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
      7.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8.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9.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10.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11.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超出诉讼请求的
      12.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
      13.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又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
      (六十二)检察院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的条件
      1.提出抗诉的主体是上级检察院与最高检察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的主体的地方各级检察院
      2.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针对的是法院作出的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调解书
      (六十三)当事人申请检察建议或抗诉的情形
      1.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2.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3.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六十四)再审程序与二审程序的区别
      1,审理对象不同
      (1)二审审理的是一审为生效的裁判
      (2)再审是审理二审生效的裁判
      2,提起的主体不同
      (1)二审是由当事人提起
      (2)再审是由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提起
      3,提起的理由不同
      (1)二审提起的理由是当事人不服一审为生效的裁判
      (2)再审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依据审判监督程序提起
      4,起诉的期限不同
      (1)申请二审的期限是判决书送达后15天内
      (2)申请再审的起诉期限是自判决、裁定发生效力后六个月
      5,审理组织不同
      (1)二审是由独任制或职业合议庭审理
      (2)再审是由合议庭审理
      6,作出裁判的法律效力不同
      (1)二审的判决、裁定,一经宣告和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是不准再行上诉的终局裁判
      (2)人民法院决定再审的案件,应裁定中止原审裁判的执行。按一审程序裁判的再审案件,在上诉期间暂不生效,按二审程序裁判的再审案件,一经宣告和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六十五)调解与审判的区别
      1.解决纠纷的方式不同
      (1)调解是通过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纠纷
      (2)审判是以判决的形式解决纠纷
      2.前提条件不同
      (1)调解必须建立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遵循合法原则
      (2)判决无须建立在合法的基础上
      3.适用范围不同
      (1)调解适用于各种类型的争议
      (2)审判主要涉及法律纠纷的案件
      4.体现的意志不同
      (1)调解体现的是双方当事人的意志
      (2)审判则体现了人民法院的意志,即国家的意志
      5.法律效力不同
      (1)调解是双方当事人自愿履行协议内容,解决争议
      (2)审判结果是权威性、具有强制力的
      (六十六)可以不制作调解书的情形
      1.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2.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
      3.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
      4.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六十七)简述财产保全接触的法定情形
      1.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为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
      2.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
      3.被申请人已经主动将申请人请求的标的物提交人民法院保管的
      4.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被申请人自行履行义务的
      5.申请人向人民法院声明放弃请求的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