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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第四十二章 你看,满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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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我拖着受伤的右腿在轨道之间奔走,多亏了那位置处于多个路线的岔路口,来往的火车鸣着笛,四通八达得从我的身边呼啸而过。腿上的血顺着我的足迹滴在轨道的碎石里,还好那血迹飞快得渗入地底并不明显。
我找不到先生了,我也不敢大声得叫喊,我不知道那些人有没有追上来。我觉得子弹卡在我的骨缝间,汗水顺着我的头颈滑落至伤口处,那汗水中的盐分腐蚀着,产生钻心的疼,我越来越虚弱,我的后背已经湿了一大片,衣服粘黏在身上,一阵风吹来却让我打了个哆嗦。
我躲在一个废弃的大型集装箱后面,我必须处理一下伤口,不然我就要变成一个废人,先生不会留一个废人在他的身边的。
在那集装箱后,我咬着牙,将左臂的袖子扯下来,将其绑在伤处,我一个人没办法取出子弹,只能先止血,确保自己不会失血过多。
我待了大概有半个时辰,四周寂静无声,我警惕地查看四周的情况,除了间或飞驰而过的列车,什么动静也没有,就连半个人影也看不见,我非常担心先生,他应该已经逃走了吧,却也有可能已经被人捉了去,所以才没有人追上来。
此时正是正午,毒烈的日头直射着大地,我的视线越过面前一辆停运离轨的火车,落在远处的白杨树上。
呼啦呼啦——此是风吟。
那布谷一定是那躲在大片白杨树叶后,它们的声音空洞悠扬,好似离我很远,忽而一切都静下来,这时候我感到分外的悲恸与无助,之素的面容又出现在我的眼前,她将我带回耳朵眼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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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朵眼儿”是天津有名的一条穷街陋巷,因为离天津站很近,所以这里聚集了形形色色的穷苦人,如是要去繁华的原旭街,必须从此经过,所以很多人在此乞讨。又因为它街道狭窄拥挤,楼顶的乱扯的黑帏布将整条街道遮盖得暗无天日,像是狭窄黑暗的耳朵眼儿,便由此得名。
我出生一直到十六岁先生将我带走之前,我一直在这里生活。那时候我和母亲相依为命,母亲替人修补衣服,洗衣服,有时候也会去搬煤。
记忆中她的视力并不好,因为她要摸黑在煤油灯下做针线活,冬天她的手也满是冻疮,只有开春天暖和一点才会好转,她的身体非常瘦小,三寸的脚让她走起路来像个蹒跚的孩童,更别说压着几十斤的煤块。不过,可能上天不愿再看她这样劳苦,她在我十岁那年便得了肺痨走了。
母亲走的那天我们那破旧的小屋门口站满了人,可大家都不愿意进去,他们怕我母亲传染给他们,不过还是有几个好心的几个大伯将我母亲从床上抬下来,他们给我母亲脸上盖了一层白布,他们从我身边经过的时候,那领头的大伯特意停下。
“再看一眼吧,往后就你自个儿啦。”
那覆在母亲脸上的白布从她的头低顶滑落,露出她未阖上的眼,那眼睛似鱼肚白一样斜翻着盯着屋顶,我不想看母亲的样子,有几只苍蝇恰巧飞来,在母亲的尸体上打转,我用手赶走那些恼人的苍蝇。
母亲被抬走后,有几个妇人拿着石灰洒在我家的每个角落,我知道他们是在消杀,而又他们却又掏出糯米撒在空中,当时我用力得推开了那妇人一把,也不知小小的年纪哪里来的那么大的力气,那妇人一个趔趄,扶着水瓮,差点摔倒。
“嘿,你这小王八羔子!”
我怒瞪了她一眼,喊道:“我妈是病死的,驱什么邪!”说完从人群中挤出来,飞快得跑掉了。
之后我一个人跟着那些中年男子到处找活干,去码头做搬工,那时候可能是出于自尊,即便是饿得快要昏厥也绝不去乞讨或者蹭别人买饭吃,但是我养成了自食其力的好办法,那便是偷。
我只偷有钱人,每周五住需要蹲距耳朵眼儿出口不远处的电车停靠的地方便可以收到不少的现金。
冬天是最容易得手的时候,因为人们穿得厚都不易察觉。可那天,当我准备将手伸进一个富太太的皮包时却被人截了胡,那是一双藏黑的小手,那双手指缝里藏满了泥垢,那小子眼疾手快得将几张大钞装进自己的口袋,压低了他头顶的那顶毛呢帽便要走。
白天我刚被工头臭骂了一顿,正火气没处撒,这小子刚好撞到枪口上来了。
我在耳朵眼儿的西侧的死胡同堵住了他,他虽然比我小一个个头,可是并不怕我,我让他把钱都交给我,他却笑了,他那张清秀的脸上缀了几颗不大的黑痣,就像粘了几粒黑芝麻。
我将他逼近角落,却没想到他的身手竟然那样好,他像一条鱼一样挣脱我所设的牢笼,轻盈得游到我的身后。
“想抓住我,下辈子吧。”
他撂完这句话就跑了,可是不到一天,我就找到了他的老巢。
他和他妹妹就睡在外环河的石桥洞下,那时候正是寒冬腊月,他们不知从哪里找来了一块被码头用来盖货的篷布,实实的将他们的洞门塞住。我掀开篷布准备进去时,一大团风雪瞬间涌了进去。
“快把门堵上!”我还未看清里面究竟是何情形,那小子就冲着我大吼。
风雪迷了我的眼睛,我胡乱得在门口摆手驱散飞雪,那门口的篷布竟然也抵挡不住忽得被风吹跑了。
“你是谁啊,究竟要做什么!”
我匆匆往里面瞧了一眼,只见那里面黑黝黝不足一米高,地上铺了一层稻草,上面又铺了一层破旧的棉被,棉被上又躺了一个病怏怏的小孩,看上去已经病入膏肓。那小子端着药碗坐在床边,看见我便大喊:“快去把那追回来!”
不知为何,当时我像是被施了咒一般,什么也没有多想,就被这厉声的话赶去追篷布了。我在雪地上摔了好几个狗吃屎,所幸那篷布被一根铁丝挂住,我才顺利拿到它。
我飞跑着回去,蹲进他们的容身之处,哼哧哼哧用篷布重新将洞口封好。
虽然没有直面的冷风吹来,但是这还是冰冷得要命,那小子并不理我只是一口一口得喂床上的人药喝。
他把我冷在一边,我之前的火气又上来,本就是找他来麻烦的难不成还要在他面前忍气吞声。
“喂!”我话还未说完,就被他打断。
“我记得你是谁。”
他将药碗放在一个石龛内,抬头看着我,这时候他的嘴角上扬,是那种顽皮的小孩的坏笑,这种欠揍的笑我在耳朵眼儿已经见得够多了,可是不一样的是他的眼睛弯弯的,有点像女孩子。
“哥,他是谁?”床上那个小孩发出一声娇弱的声音,我这才发现病秧子是个女孩,她穿着一身灰旧的衣服,看上去像是个男孩。
“哥的手下败将。”
“什么!不服咱来单条,看谁是手下败将,你个小崽子,我还治不了你了。”我作势将袖子撸起来,像是要干架的样子。
“切~”
他白我一眼,将他妹妹放平,将被角紧紧掖在那女孩的身下。
看到他们这般贫苦的样子,我也没有初来的兴致,便问他们为什么躲在这里,起初他有些戒备,后来不知为何,我总想去他们那,给他们带点吃食,他知道我也是孤身一人便慢慢放下防备。
他说他父母早亡,家底尽被叔伯侵占,两人被赶出来便四处流浪。妹妹去年染了病,无钱医治,只好每日靠扒窃给妹妹买来汤药……
他和他妹妹是龙凤胎,他叫之璋,妹妹叫之素,两人相貌细看时确有相似之处,这样一来,妹妹便有些英气,之璋便有些秀气。
后来之璋说他要教我偷东西的本事,我们二人便变成了天津城的神偷双星,我们互相配合在出入于富人集结的场所,过往之处无往不利,偷来的钱我们三七分成,我三他七,他问我为什么,我说我一个人用不了什么钱。
可是并不是一直那么顺利,我刚和他定下规矩,若是被人抓住,他跑我留,因为他还有之素。每次被人抓住,若是妇人,她们只会骂几句,大部分都不会斤斤计较,可若是被男人抓住,尤其是不顺心的男人,便有得是拳头受着。
还好,母亲走时还给我留下了一间小屋,虽然不大但可以避风寒,临近年关的时候,我执意要他们两个搬来与我同住。于是我们三个人便住在了一起,之素受不了风寒,我们买了个炉子和煤球,即便费用对我们来说有些高,但我们也会保证之素在时,屋子总是暖和的。
他们刚搬来的那年三十晚上,我和之璋在街上转悠了好久,因为这时候人们的钱包是最鼓的时候,甚至有些人看我们可怜,还给我们扔了几个铜板或者吃的。那天我们收获颇丰,我和之璋用那些钱买了平时舍不得吃的东西,烧鸡、烤鸭、蜜饯干果……还到饭店提了一份猪肉馅饺子。
我们三个就着小屋昏暗的灯光大饱口福之后,听见外面已经响起了鞭炮的声音,火光映得屋内一片火红。我们痴痴得望着窗外的火光,可之素还是不能起床走动,于是我们俩便用棉被将之素裹得紧紧的,背着她朝码头跑去。
我们俩轮流背,地上是新落的雪,跑起来也很快,我们赶到码头的时候,那烟花开得正好,我们望着那天上绚丽的彩光,如同天上宫阙落入人间的瑰宝。离我们一江之隔的对面是租界与富人区,那时我们才是真正的小偷,偷看那些富人的烟火和幸福。
之璋眼中满是艳羡,他说:“陆潼你看,满天的金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