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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6)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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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森自然考虑过让父母搬到S城来住,不过他想的不是和自己住一起,而是让宋美兰和吕志坚到小房子那里住。当初之所以没答应汪明才和葛承艳过去,就是做了这个打算。因为他非常了解家中的状态,汪露露绝对不会接受宋美兰这个婆婆的。换句话说,住一两天可以,住个把星期可以忍,要是久住,绝对不行。
这就好比汪明才和葛承艳现在的情况。
吕森当然也不愿意和岳父岳母住一起,毕竟小两口在家里随便惯了,冷不丁多了两口人很不方便。比如,夏天的时候吕森不得不穿着家居服在屋里走动,晚上想和汪露露亲近的机会减少。
但汪明才和葛承艳住在吕森家又与宋美兰和吕志坚来有本质上的区别。
毕竟现在这套大房子是汪家人出的大头。说白了,人家是大股东,甚至是董事长。别看房证上明晃晃地写着汪露露的名字,可实际上却等于是汪明才的。而吕森呢,连个名字都没有,监事都算不上。所以,吕森没有发言权。
前面说的是小差异,最大的区别在后面。
汪明才和葛承艳来了以后除了带霖霖以外,还做家务。此外,老两口还往家里搭钱,吃的用的不说,孩子的穿的以及日常开销,哪样都买。无形中,吕森和汪露露减少了大量的开销,两个人一个月挣的钱除了还房贷以外,剩下的几乎都能存下来。当然了,能存住钱的前提是汪露露能控制住购物欲。但汪露露能挣,所以花多少吕森都没有怨言。按吕森的话讲,“别说你还挣钱,就算你不挣钱,该花的时候也得花。女人嘛,要是不喜欢臭美,哪还能吸引住男人呢。”
可换成宋美兰和吕志坚来呢?吕森用脚指头想都能想出来,汪露露就更不在话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