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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Chapter1

      熙熙攘攘的机场出口处,他凭着身高的优势让手中的名牌脱颖而出——普通的A4纸,用黑色记号笔写了她的名字,不太规整地贴在一块纸壳上。他不知道她真实的名字,他没问过,她也不曾说起。她在□□、贴吧、论坛、博客、专栏……所有他视线所及的地方,都用同一个ID、同一个头像,打字喜欢空两格,带着点偏执的可爱。于是他记住了头像上那个几笔涂鸦而成的清浅轮廓,记住了那个泛着秋雨气息的名字——凌欢。

      又一拨旅客取完行李陆陆续续往外走,接机人群一阵骚动,他也抻长了脖子,努力寻找那个只在脑海中勾勒过的身影。他忽然有些后悔,认识两年的网友,几乎无话不谈的人,竟然连张照片都没交换过。万一误闯侏罗纪公园怎么办?他有些沮丧地想。

      左肩被轻拍了一下,他回过头,视线平齐的地方只能看到一个摩卡色的花苞头,略略垂目,才捕捉到一张女孩子的脸。那是一副算不上漂亮却也绝不“随心所欲”容颜,和他想象中的出入不大,只是稍稍丰腴一些,没有给他带来潜意识里期盼的惊喜,也算没让他产生当场落跑的念头。

      “蜜三刀。”她微笑着叫他,眼儿弯弯,声音温柔好听,语气如老友般亲切熟悉。

      女孩儿的落落大方反衬出了他的拘谨,他赶忙也笑着点头,“你好,凌欢。”

      凌欢看着他,忽然“扑哧”一笑,抬手向上指了指,说:“你的字真的不错。”

      他愣住,顺着她的手所指的方向抬头,才发现自己居然还举着那块纸板,不禁窘了个大红脸,讪讪地放下手,才发现肩膀已经有些酸疼。

      她仿佛没看到他的尴尬,不着痕迹地转移话题:“第一站去哪儿?”

      “先去旅馆放行李……”他这才发现,除了一个鼓溜溜的单肩包,她的周围再没有任何形似行李的东西。

      “别小看它哦,里头应有尽有了。”她拍了拍那个炸药包似的帆布包,笑着说,眼睛又画出两条弧线,月牙儿似的,仿佛抛出一张轻薄柔软的网,恰巧落在他心上……

      有些慌乱地移开目光,他随手将那块写着她名字的纸板折了折,借着这个动作平复了一下心跳,然后伸手接过她的包,动作反而自然许多。“按咱们商量好的,先去大雁塔、大唐芙蓉园,晚上回来登钟楼鼓楼、逛骡马市,明天早起去骊山、兵马俑,然后……”他犹豫了一下,问:“你确定后天就走?”

      凌欢侧过脸,笑着点了一下头,目光撞上三刀的,捕捉到他眼中的一丝慌张,于是笑意更浓,什么都没发现似的转看别处,有些夸张地哀叹道:“唉,是啊,每年就那么点儿假期,每个假期都那么短,还只有清明节这三天机票、酒店不疯狂地涨价。”

      三刀很想说,既然你这么喜欢西安,不如留下来吧?可他不敢,见面之后,他的一言一语都变得小心翼翼起来,他怕自己掌握不好分寸,唐突了身边的人。所以话到嘴边变成了起初想问的中规中矩的那句:“你是想晚上去城墙还是白天去?”

      凌欢回答得很干脆:“晚上!”

      三刀知道凌欢对城墙有着特殊的情结,她提起过,以前看过一本书,书里的女主人公在城墙的一块砖上触摸到了文字,仔细一看竟然是一个人的名字,女主人公因此便与穿越千年的男主人公灵魂相会,继而相爱。凌欢喜欢那个故事,第一次知道三刀是西安人之后,就兴奋地说一定要来西安找他玩儿,要亲自走一走城墙,摸一摸城墙上的砖石,看看能不能邂逅千年之前的因缘。

      “那行,那咱们明天晚上去城墙,后天只有一上午的时间,大概只够去趟碑林的。”

      “好,怎样都好,我听‘地主’安排。”说起城墙,凌欢的思绪有些出离,她跟三刀说这是她第一次到西安来,但事实上,她曾经在西安生活过一年,就在和三刀认识之后不久,只不过那时她一心追随的不是千年之前的唐朝将军,而是从小一起长大的邻家哥哥,那次举动在当时的她看来颇有些悲壮,可如今回忆起来,连她自己都嫌弃自己,可那样的单纯、冲动甚至盲目,一生总该有一次吧?否则现在她又凭什么嘲笑年少的无知?凭什么开始这段缅怀之旅呢?

      三刀说的那些景点,除了后建成的芙蓉园,其它的她都去过,并不新鲜,那一年中唯一的遗憾就是没上过一次城墙,而这一次,她一定要去寻一寻那块刻有名字的城砖。

      Chapter2

      三刀算是个称职的导游,每到一处景点,都能有板有眼地讲出这个景点的来历——是谁所建、为何而建、始建于哪年、因何被毁又于何时重修等等。旅行的大半时间是三刀在卖力地讲解,凌欢在看似专注地倾听,偶尔侧过头对三刀笑笑,或是递过一瓶水去,然后假装没看见他脸颊的红晕,移开视线。

      三刀和秦钺何其相似,从说话的语态到对人的照顾,就像晴好冬日里的阳光,温和,不刺眼。凌欢这样想着,不由得将记忆力的面容与眼前的人细细对照……嗯,连眉眼也有些相仿了。

      看凌欢的眼神逐渐漫过一片忧郁,三刀刚要问她怎么了,又见她忽然笑了,那笑容像一剂强心针,扫去一身的疲惫,三刀觉得就算刚从骊山下来,现在立刻让他去爬华山,他也能腰不酸、膝不软,一口气登顶。

      “凌欢……”

      “三刀……”

      他们几乎同时开口,又被对方的声音打断。“你先说。”三刀让道。

      凌欢收起笑容,很认真地说:“三刀,谢谢你。”

      三刀感觉笼在心上的网紧了紧,勒得心跳有些过速,他暗自吐纳呼吸,挠了挠头,冲口而出一句“不客气”——两人都愣了几秒,然后大笑起来。笑过之后,凌欢问三刀刚才想说什么,可三刀已经忘记了,他只记得好似有过一个装着傻念头的气泡从脑海升腾,差点儿就被自己戳破,还好,还好,忘记了好,就把它忘在骊山吧,不能带上城墙。

      夜色中的城墙有着白天看不到的温柔,少了一些雄伟,也减去一些悲壮,她不再是目送征人离去的妻子,而是张开怀抱守护这座古城和城中百姓的母亲;她吟唱的不是“岂曰无衣?与子同袍!”,而是“怀哉怀哉,曷月予还归哉?”。

      凌欢的脚步很慢、很轻,拂过墙壁的手指始终不敢着力,生怕惊动了沉睡的亡灵,叨扰了去国离家的长长思念。抬眼望去,摇曳的旗幡交融迷离的光影,明暗中静静播放着一部默片。

      片中有人牵着她的手,穿梭在西安的大街小巷,吃羊肉泡时帮她挑去她不喜欢的葱花,逛古迹时如数家珍般讲述背后的故事,在古玩街上捡漏,在戏楼里看皮影戏。他们去戏楼的次数不少,跟老板混得挺熟,于是那年她生日时,看到了在电视剧里看过之后就十分喜欢的皮影戏《踏摇娘》,是他特意为她点的,又特意为她学了,在幕后舞动着皮偶,念道:“来的是谁家女子,生得满面春光,美丽非凡?这位姑娘,请你停下美丽的脚步,你可知自己犯下什么样的错误……”一幕终了,他走到她面前,变戏法似的变出一枚戒指,对她说:“咱俩从小一起长大,走到今天好像一切都是自然而然的,所以很多该说的话我从没说过……欢欢,谢谢你,谢谢你不嫌我的工作忙碌顾不上家,谢谢你为了我放弃自己习惯的生活,谢谢你的追随和义无反顾,我不能为你做什么,除了爱你……”然后他执起她的手,声音格外低柔地说:“我爱你,你愿意嫁给我吗?”那是他第一次郑重地说“爱”,这个字在他们之间似乎已经微不足道,可当凌欢亲耳听见时,才知道它那样重要。雾气迷蒙了双眼,她哽咽着说出“我愿意”,然后被他紧紧搂在怀里,“给小钺哥哥当媳妇儿”是她从小立下的梦想,如今终于要成真了……可就在这时,秦钺的身体突然抽离,慢慢后退、渐渐模糊,凌欢赶忙追上去,伸手想要抓住他的手,“秦钺——”

      “凌欢!”三刀眼疾手快地从身后抱住凌欢,怦怦的心跳震疼了鼓膜!太险了!他本来亦步亦趋地跟着凌欢,看着她的手指划过城墙,见她停下望向远方,自己便也停下,望向她,觉得她若有所思的样子也挺好看的,刚想调侃地问她是不是找到了写有唐朝将军名字的城砖时,她突然疾步往墙边跑,上半身向前探出垛口,他一声惊呼,身体先于意识而动,蹂身扑向她,一把把她箍在怀中……电光火石的一瞬,差一点吓跑了他的小命!

      “你想干什么?!”三刀把凌欢拽到安全的地方,惊魂甫定,语气急躁而生硬。

      凌欢怔怔地看着眼前的人,满脸泪水。刚才发生了什么?她只是想去拉住秦钺,让他留下来不要走,他分明亲口说爱她,让她嫁给他,怎么刚刚说完就忘了呢?她不信!可再次望去,哪还有什么戏楼?哪还有她的小钺哥哥?只有远处招摇的旗幡和晦暗的灯光,如魅影鬼火。

      没有了,一切都不会再出现,秦钺,婚礼,儿时的梦想,都随风消逝在茫茫沙海中。凌欢再也忍不住,瘫坐在地上,嚎啕大哭。

      Chapter3

      当晚凌欢哭了很久,从城墙哭到酒吧,从地上哭到三刀肩头,像是要把这一年来积蓄眼泪都倒尽似的。三刀想劝,却实在不知从何劝起,便由着她哭,由着她喝,由着她把他的T恤当毛巾,等她终于哭够了,仰头干了面前的半杯啤酒,三刀试探着问:“还喝吗?”

      凌欢摇头,喝再多也醉不了,那一点酒精早就随着眼泪流走了。“不喝了!”她边抹着脸,边说:“三刀,我给你讲个故事呗?”

      三刀虽然有些木讷,却不傻,他能看出这两天来凌欢一直心不在焉,也猜测过她此行的目的,但凌欢一直故作雀跃,他也乐得陪着装糊涂,不想打消她的兴致。但今晚发生的事情真真实实地印证了他的猜想,有些败兴的话题是躲也躲不掉的,既然她愿意说,那么他就愿意听。他向服务生要了一杯优格,推到凌欢面前,笑着说:“讲累了润润喉。”

      于是,凌欢极有条理性地讲了一个生动的故事,三刀的心跟着情节的起伏游了一遭五味海。讲到求婚的段落时,三刀心里的酸味儿直冲进鼻腔,连自己都要受不了了,他觉得自己别叫“蜜三刀”了,改叫“醋三刀”更合适。他出言打断:“等等!让我平静平静。”说着拿起给凌欢的那杯优格灌了一大口,什么味儿的?这么酸!

      凌欢打趣道:“又不是跟你求婚,你激动个什么劲儿?”

      “我不是——”

      “不是什么?”

      三刀瞪起眼抢白,可刚碰上凌欢的目光就立刻软了下去,下巴搭在吧台上,无精打采地说:“没什么……你接着说,该说婚礼了。”

      凌欢深吸一口气,喝光剩下的优格,淡淡地说:“没有婚礼。”顿了顿,又说:“他死了。”

      三刀腾地抬起头,不可置信地看着凌欢,想从她脸上捕捉到狡黠的笑,然后听她说“逗你玩儿的”,可是……并没有,凌欢的脸上没有笑意,也没有悲伤,出奇的平静,像一泓结冰的湖水。

      “怎么回事?”三刀听见自己的声音有些艰涩,他不想问,却忍不住。

      “有旅人说在敦煌北部的沙漠里发现较大面积的建筑残垣,他们研究所怀疑是古城遗址,于是组织科考队去考察,结果刚进沙漠就遇到了风暴,继而引起了沙暴,来得太突然,所有人都被埋在沙子里……半年后才找到遗体,有的人已经被动物啃成了斑驳的骸骨……”

      终于知道了原委,却是超乎想象的残酷,三刀只觉得心疼,更不知道怎样劝慰,张了几次嘴,最后只说了一句“对不起”。

      凌欢笑得释然,“要说‘对不起’也应该是我说,我不是第一次来西安,你辛苦做功课背导游词再带我去的那些景点我都去过,只是一直因为种种原因没登上过城墙,我想找那块刻有唐朝将军名字的砖石,是因为那个将军的名字也叫秦钺。三刀,我该跟你说声‘对不起’,可我更想谢谢你,事故发生的一年来,我从没跟任何人说起过关于秦钺的事情,甚至不让别人提起他的名字,我想念,却不敢回忆,我害怕面对过去,更害怕面对他已经不在了的事实。因为你说话的方式跟他很像,所以我喜欢在网上跟你聊天,听你说西安的风土人情,在你的描述中游历我和秦钺曾经去过的每一个地方……我只能在这种似有似无的怀念中让自己看清现实,慢慢稀释对他的思念,冲淡内心不可直面的悲伤……”

      凌欢说得很抽象,可三刀觉得自己能体会,她的痛苦和恐惧,这一刻的他都懂。那么现在的凌欢呢?是否已经释怀?可也彻底放下?这样想着,竟不觉问了出来。

      凌欢歪着头想了一会儿,然后眯起眼睛,露出如昨天初见时的笑容,“我以为能在我们曾经去过的地方找到秦钺的影子,可我发现,这座城市的空气已经变得这样陌生,一年前的风带走了秦钺的气息,却忘记送回来。”

      “因为雾霾太重,所以没有风。”三刀说完,真想抽自己一耳瓜子。

      “是因为没有风,所以雾霾重。”凌欢纠正道,“连每年如期而至的春风都忘记了,我想,我也能忘记不愉快的过去,忘记这座城。”

      “也忘记我吗?”话出口,三刀拧了一把自己的大腿,不知因为疼还是什么,他感觉脖子以上都涨得发热。

      “你希望我忘记吗?”凌欢大方地对自己的心承认,蜜三刀害羞的样子真是可爱。

      “当,当然不……”这一句的声音细若蚊蝇。

      酒吧正是喧闹时,舞池里光影交织,陌生人亦可以大胆地耳鬓厮磨,酒精蒸腾出五颜六色的云,盘桓在每个人的呼吸之间,空气中有逃不开的暧昧。

      凌欢拎起包,边往外走,边自言自语地念道:“看鲜花缠绵,我比它们还要柔弱;看野蝶迎风飞舞,我比它们还要纷忙迷乱。看在上天的分上,别再开启你那饱满生动的双唇,哪怕再有一丝你那呼吸间的微风,我也要跌入你的深渊,快快走远吧,别再把我这个可怜的女子纠缠……”

      三刀愣了好一会儿才跟上去,凌欢的声音被震耳的音乐切割得断断续续,他没能听得真切,他追问,凌欢也只是笑而不语,直到第二天下午凌欢过了机场安检,他被可怜兮兮地隔在安检通道外,他还是没能得到答案。

      Chapter4

      那之后,他们又回到了从前的状态,无话不谈,相聊甚欢,但始终隔着看不见摸不着的网络。

      再见面又是一年以后,三刀接到凌欢的邀约,于是两个人从各自的所在地分别出发,共赴敦煌。

      还是清明节假期,沙漠里的天气才真正像小孩子的脸,说变就变,无风时算得上晴空万里,起风时简直快要把人吹走。凌欢在机场买的大幅纱巾派上用场,她把自己裹得只露出戴着防风镜的眼睛,风一刮,她就躲在三刀身后,充分利用这堵高大的人墙。三刀只戴了墨镜和口罩,时不时有细沙从口罩的缝隙钻进嘴里,呛得他苦不堪言,但只要凌欢靠近,他就马上做出一副“区区小风奈大爷何?”的姿态将她护在身后,对嘴里的沙土甘之如饴。他隐约知道凌欢要去哪儿,他不问,只陪伴,他想等这趟旅行结束后问她一句话。

      目的地仍是一片黄沙,三刀看不出这里的沙和他们之前走过的沙有什么不同,可当他看到凌欢摘下眼睛和纱巾后肃穆的容色,心下了然,这里,就是秦钺的安息地吧。

      凌欢双手合十,闭目低吟着一首古老的祷文,那是三刀在一个国学论坛里看到的,转发给她,大概表达的是对故去亲人的怀念和祝祷,内容佶屈聱牙,三刀已经不记得了,没想到凌欢却能流畅地背诵。也好,让越来越多新的记忆填补她的大脑,这样该忘掉的就更容易忘掉了吧?三刀沉默地听着凌欢念完悼词,又看她从兜里掏出一个闪亮亮的小东西,挥臂扔向远处,很快地被新吹来的沙掩盖。

      “沙掩骨,覆我思,鱼龙逝,车马迟。风既起,燕双离,昨日事,今不知。”凌欢最后向无垠漠野喊出的这几句,三刀听懂了,走到凌欢身边,相视会心一笑,让昨天吹过的风把昨天带走,每一个今天都是崭新的明天。
      回到他们落脚的镇上,三刀在旅馆门口停住脚,下了很大决心似的扳住凌欢的肩,很是严肃地说:“凌欢,我想问你一个问题,你一定得回答我。”

      凌欢先是一愣,继而笑道:“你是想问一年前在西安的酒吧我说的那段话吧?那是《踏摇娘》里……”

      “我知道,”三刀打断她,“我断断续续听到一点儿,后来回家上网查了,我现在要问的不是这个问题,是一个很,很重要的问题,请你一定要回答我,看在我不远万里背井离乡搭着两张往返机票陪你跑这一趟的份儿上,你也得回答我。”说到后来,语气竟有些像在撒娇。

      凌欢强忍住笑,说:“问吧。”

      三刀清了清嗓子,闭了闭眼睛,又做了个深呼吸,以视死如归的态度问道:“凌欢,秦钺不在了,我想做保护你的将军、守护你的城墙,你愿意吗?”

      凌欢垂下眼,沉默了几秒,可这几秒经过三刀身边时仿佛刻意放慢了脚步,慢腾腾地蠕动着,坏笑着爬过三刀的心,在凌欢织下的那张网上磨蹭着。三刀急出一头汗,嗓子快要冒出火来,就在他觉得自己即将枯死在敦煌的烈日下时,忽然一丝甘甜的泉水激活他的味蕾,渐渐唤醒他快要麻木的感官——凌欢踮起脚尖,无声却用力地吻住他的唇。三刀的问题,她不想回答,言语太轻,太容易被风吹散,而心中的笃定,是什么也带不走的。

      双唇分开时,两人还微微喘着粗气,凌欢咬着下唇痴痴地笑,三刀像突然想起了什么,从裤兜里翻出一张皱巴巴的纸条,举在眼前,一字一句地读着:“看野花缠绵,我比它们还要渴望缠绵;看野蝶迎风飞舞,我的心也同样为你纷忙迷乱。任什么衣锦还乡,任什么荣耀故里,任什么结发夫妻,任什么神明责罚。它们加起来也抵不上你的娇躯轻轻一颤。随我远行吧,离开这满目伤心的地方,它让你我双双经受磨难,随我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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