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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六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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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霍凌英很忙,一杯咖啡喝完接了通电话,略带歉意的表示自己还要回去开会。祝沅表示理解,他知道像霍凌英这种级别的大老板,每天的工作都很多。别看方彦花孔雀似的不靠谱,其实工作也是勤勤恳恳,日常忙到深夜。
站在原地目送霍凌英的车离开,祝沅看了一眼方彦给他配的司机赵叔,假装手机丢在咖啡店让他去拿,转头从另一条道跑了。
他在路边随手拦下一辆出租车,跟师傅报出自己曾经的住址,心情既忐忑又兴奋。
祝沅住的小区叫朝园,是这一代很有年头的老小区,里头的房子大多都是九十年代建造,房型也很老式,看起来破败灰旧,跟外面那开发的漂亮小高层不能比,地段也不怎么好,周围没有地铁直通,也没有大型超市,更别提像样的学校,几乎没有任何被开发的价值,只要稍微有点上进的年轻人都不会选择在这里买房安家。
即便这样,祝沅还是很高兴,对他来说,房子再简陋也是家。他实在是过够了前面十几年到处租房子四处搬家的漂泊生涯,现在有了能遮风挡雨的地方,再破也是好的。
回到家门口,祝沅弯下腰熟练的从墙角破洞里扣出钥匙。钥匙插进金属锁孔轻轻转动,防盗门发出一声轻微的“吱呀”声,他终于回到了阔别一个多月的家。
外面是明晃晃的白天,然而关上门后屋里的能见度却很低。因为户型不好,客厅没有窗户,他只能摸索着把灯打开,才能看清全貌。
屋里的摆设和他离开时没有什么区别,大多数东西都在它原本的位置上,仿佛一直在静静等待主人回来。
祝沅是个单身汉,又天天在外打工,房子要说多干净整洁也不见得,何况他本来也不是什么特别勤快的人,最多一周才搞一次大扫除。
不过乱是乱了点,绝对不脏。
祝沅站在客厅环视一圈,哪哪都看着顺眼,回到自己家他才真正感到了放松。方彦的别墅很大,但他战战兢兢,没有自由也不敢放肆,生怕碰碎了什么名贵的花瓶玉器赔不起。
老话说得不假,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
把桌上的空饮料瓶丢进垃圾桶,祝沅捋起袖子简单打扫一下卫生,然后跑进卧室从床头柜里翻出一张银行卡。他在户口本上已经死亡,销户后的身份证也不能用,手机卡恢复不了,他就想去银行把三万块钱都取出来。
三万块也许不算多,却是他省吃俭用好几年攒下来的,因为每月有四千块的房贷要还,还要维持基本的吃喝生活,攒这点不容易,就算命丢了钱也不能丢。
祝沅刚把银行卡塞进口袋,门外猛地传来一声暴怒:
“什么人!?”
祝沅吓一跳,回头就见一根木棍直直冲着他门面挥了下来。幸好他反应快及时侧身避开,肯定会被打得头破血流。
袭击他的人见一击不中,干脆扔了木棍赤手空拳扑上来。
祝沅从小就不是会被人欺负不还手的主,不然也不能在村里护住大牛那缺心眼的傻小子。后来出了社会更是没少因为抢活跟人起冲突,有时候对方人多他也不怕,哪怕赢不了也不叫人好过。
他心有猛虎,奈何这副羸弱的身体不中用,即便祝沅打架经验再丰富,硬件条件差也不行,更何况打他这人明显还是练过的。
混乱的打斗中,祝沅终于看清了他的脸,惊得脱口而出:“詹锦卓!?”
詹锦卓面带凶狠,他今天没有戴墨镜和口罩,完整露出一张保养得漂亮精致的脸蛋。因为刚才的激烈打斗,他向来打理精致的发丝乱糟糟炸了毛,脸上红一条紫一条,全是祝沅挠出来的印子,看着十分狼狈。
但是祝沅更惨,詹锦卓下手快狠准,嘴角渗血眼眶乌青衣衫凌乱,双手被反绞在身后动弹不得,蹬腿都没力气。
詹锦卓动作飞快扯过毛巾把祝沅的两只手绑好,接着伸到他的口袋里,掏出一张银行卡。
看清手里的东西,詹锦卓气愤难耐,回手又是一巴掌扇过去,气到发疯:“找死!”
打完后詹锦卓拿着手机准备报警,吓得祝沅顾不上脸疼喊了起来:“别报警,我不是小偷!”
“我、我是祝沅的朋友!”
听到祝沅的名字,詹锦卓动作一顿,即将按下最后一个数字的手停下。他扭头看过来,那双曾被祝沅夸过好多次的漂亮猫眼上下打量他,像是根本不信。
祝沅急得满头汗,要是詹锦卓真的报警,警察来了他没法解释为什么要拿那张银行卡。最糟糕的是,万一惊动方彦,他都不知道怎么糊弄。方嘉回国才半年,他们之前素不相识,怎么交代?
詹锦卓面上迟疑,但他很快想起柜子里的身份证,冷嗤一声:“你看到他的身份证了?”
祝沅连连摇头:“不是不是,我真的认识他!”
“我还知道他很多事,你出道前还在他家住了一年多呢!”
听到这些话,詹锦卓面色一变,终于把手机放下了。
他双眼微眯,带着点不怀好意的试探:“你还知道什么?”
只有祝沅知道,詹锦卓才不是那些营销号和粉丝口中描述的什么“乖仔小王子”,他那臭脾气不输方彦,而且傲娇刻薄极难伺候,稍有不高兴就作妖,非得把天捅个窟窿才算完。
一起住的那一年,祝沅可没少吃吃苦头,就差把这家伙当祖宗供着了。
他还知道詹锦卓很爱面子,当年从他家不声不响搬走,还发了信息说什么桥归桥路归路,以后见面就当不认识,就可以看出他有多不想让人知道自己落魄的那段时光。
然而祝沅不敢在这时候揭他的短,含糊的说:“祝沅……祝哥没有跟我说太多,就是聊天提过一次,后来就没有了。”
“祝哥也是你叫的?”詹锦卓没有质疑他,反而揪着他的称呼问题不放。
他其实有点相信了。因为当年自己住祝沅家里的事没几个人知道,而且他冷静下来发现,这小子一身名牌,身上穿的羽绒服还是今年大鹅新出的款,一件上万,这么有钱的人应该怎么也不至于偷祝沅那仨瓜俩枣。
不过他不急着解开束缚,双手环胸往床边一坐,一副主人家的派头居高临下的审问:
“你叫什么名字?”
祝沅犹豫几秒,老实回道:“方嘉。”
詹锦卓觉得这名字好像有点耳熟,又想不出在哪里听过。不过他平时通告很多,交际广泛,对名字耳熟也正常。
没有在这个问题深思,他于是又问:“看你这样家里挺有钱,怎么认识的祝沅?”
祝沅只用短短数秒就编出了一个相对合理的谎话,他那三个前男友中,詹锦卓无疑是颜值最高的,但同时脑袋最也不灵光,只要在适当的时候顺毛捋就不会出问题。
“我有一次在酒吧跟人喝酒,然后被他跟踪抢劫,是祝哥送外卖路过帮忙解围,然后这样认识的。”
詹锦卓冷哼,确实是祝沅干得出来的事。
那家伙看起来没心没肺好像什么都不在乎,其实骨子里就是个傻|逼老好人,什么屁事都想管,什么烂人都愿意往家里带。
就好像他当年愿意接盘霍驰那白眼狼,后来把自己捡回家一样。
想到这里,詹锦卓忽然发现方嘉长得也非常好看,美颜五官完美符合祝沅那死颜控的标准。他心里一愣,说不出的满腔愤懑,拈酸吃醋。
“呵。”他控制不住的冷笑,“果然有了新人忘旧人,我说呢!”
他狠狠剜了祝沅一眼:“我还以为在我之后他只有一个郁斯,没想到还有你……祝沅那死人一天天就知道在外头沾花惹草!”
被兜头兜脸泼了一大盆脏水的祝沅奇怪的看了他一眼。当初詹锦卓走的时候,他连小手都没摸过,怎么听起来好像自己才是那个人渣负心汉?
“看什么看!”詹锦卓气愤难当,不轻不重的踹他一脚:“人都死了,你还跑来干嘛!?表演什么情深义重!?”
“你难道没有自己的家吗!?”
祝沅本来就被打得不轻,挨了一脚疼得龇牙咧嘴,下意识反驳:“你不也一样赖在别人家?”
“我怎么能一样!?”詹锦卓宛若被踩了尾巴的猫跳起来,趾高气昂的说:“这是我家!”
“我的房子!”
祝沅心说你放屁。他三十年的房贷还没还完,怎么就是詹锦卓的房子了?
詹锦卓看他不信,气呼呼的转头在衣柜里翻找半天,甩了个大红房本出来:“你睁眼看清楚,房主是我!”
“我没抢到他的骨灰,所以干脆把他的房子买下来了!”
“这屋里所有的东西都是我的!”
“我的!”
祝沅瞪大眼睛,不理解他为什么要买下这里。
他记得当年詹锦卓好几次嫌弃他这破房又小又窄,采光还差,一年到头也晒不到太阳,抱怨自己的衣服总有股甩不掉的霉味,闻着反胃。
后来他搬走,最后一次发诀别信息过来,依旧长篇大论抱怨他住在他这里多遭罪,言语间毫不掩饰的厌弃。
他知道詹锦卓心高气傲。
这个小屋承载的是他的不堪过往,连同见证了那段晦暗日子的祝沅,都是他巴不得甩得一干二净的陈旧包袱,一旦离开,詹锦卓永远不会再回头。
祝沅唯一不明白的是,为什么他死了以后,詹锦卓却像失心疯了一样又回到这里,还把这个他恨不得烧之而后快的房子买下来。
对现在的詹锦卓来说,一个破两居的钱根本不算什么,可谁的钱也不是天上掉下来的,他为什么要买一个对他而言毫无价值的东西?
祝沅心里默默地想……
也许,这就是犯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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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间有味是清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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