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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第十二章 ...

  •   见顾臻分神,被剑鞘压制着的黑衣人暗自举起砍刀,就要往顾臻迎头砍去。

      说时迟那时快,黑衣人只觉侧肩一阵沉痛,半个身子都麻了,手上无力,砍刀哐当一声落在地上。

      光洁的刀面落到月光中,将光折射到顾臻的眼睛,惹得她闭眼一瞬。

      她耳朵动了动,两个黑衣人没有动作。

      “谁派你们来的。”

      顾臻用剑鞘挑开面前黑衣人的面巾,不过她是个生面孔,两道粗眉尤为瞩目,顾臻并不认识,再看二人这身手,顶多算个杂耍泼皮,会些三脚猫功夫。

      见两人仍是嘴硬不肯说,何夕转动手腕,长剑半脱鞘,青光乍现。

      剑脱了鞘,粗眉的脖子上出现一条血线。

      见了血,粗眉才开始害怕起来,她两股战战,哀声祈求道:“大侠饶命大侠饶命,是黄老二雇我们来的。”

      顾臻搜索一番记忆,确认自己并不认识此人:“此人是何长相。”

      两个黑衣人对视一眼,支支吾吾道:“我们只知道你们为了杨家包子铺的玉柱郎大打出手。”

      哦,原来是那日被她打瘸腿的找茬女人。

      粗眉讨好地笑起来:“您看,我们也是出来混口饭吃,大侠高抬贵手,就放了我们吧。”

      顾臻忽然觉得有些好笑,她想起那个黑脸女人,长得凶神恶煞,欺软怕硬的东西。

      “你们走吧,跟她说让她在家安心养伤,要是再犯,下次可就不是断腿那么简单了。”

      两人跪趴着溜了出去,宅院里安静下来。

      顾臻找来干净手帕,坐在月光中,细细地擦着剑。

      -

      翌日,一上午,沈轻语都候在他爹身旁。

      两人一同去了大相国寺,那里不仅是皇家寺庙,还是汴京城中最大的商业中心,里头珍禽异兽,无所不有,每月开放五次。

      其中有一块是专门的宠物市场,不仅卖猫卖狗,还有有各种宠物服务,卖猫粮狗粮、猫窝,甚至有给宠物猫犬做美容的店。

      两人抱着猫窝、提着猫粮回了家,又在院子里忙着搭猫爬架,大姐夫坐在一旁看着,他放下手里的绣花,满眼柔光地看着小猫儿。

      “爹,这猫儿取名了么?”阿箬问。

      沈轻语摸着小猫的头,答:“叫踏雪,欣欣取的名儿。”

      阿箬想到欣欣,有些感慨:“欣欣这孩子是真聪明懂事,你说都是吃住相同,这孩子怎地能养得这般伶俐。”

      沈轻语心想,未来天下大统的继承人,各方面肯定高于常人。

      总算弄完,沈父起身拍拍手,叹气道:“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呗。”

      离午饭还有一会儿,沈轻语一直跟在父亲身后转悠。

      沈父洗了把脸,看见小儿子像尾巴似的跟进了屋,心下明了:“说吧,你跟了我一上午,有什么事要求我?”

      沈轻语有些不好意思,他凑近爹,撒娇道:“爹,要不我后面雇人去给大姐送饭吧?”

      沈父看了他两眼,好笑道:“怎么,你发财了?”

      “我这不是才给咱们家多添了笔收入么,出门去找个货娘或者贩夫走卒,五文钱就能帮忙送饭了,您说咋样?”

      沈父原本也觉得每日让儿子这样出去抛头露面不好,如今他到了议亲的年纪,男红也做得不好,是该在家多花些时间练习。

      “也行,待会儿我让赵婶去外头找个相熟的贩子。”

      午饭时间,顾臻按时按点来了。

      今日午饭吃的是虾籽绞面,馄饨皮薄如纸,透出虾籽肉馅的粉嫩,拉面细长筋道,汤水里再舀上一勺猪油,油花浮在面汤上,撒上几粒葱花作点缀。

      馄饨的馅料是陈伯父的手艺,但这些近两百个的馄饨是沈轻语一起包的。

      他虽厨艺不好,但以前在家中也会帮母亲包饺子馄饨,所以也算熟练,只是不知道怎么和馅。

      沈父倒是很满意,他原本预想的是小儿子连作羹汤都不会,更不用指望他会包馄饨了,哪里知道他独独连包馄饨没忘,这也是怪事一桩。

      掐着大家伙到家的时间,等各位吃客们都落座,陈伯父跟香茗便端着大瓷碗放到每人面前。

      碗内如同一条条小银鱼翻滚在层层波浪中,顾臻拿了调羹先吃了个馄饨,只需轻轻一嗦,馄饨就滑进嘴里,面皮破开,虾籽便如同一个个跳珠炸裂在嘴里,滋味鲜美。

      顾臻觉得自己从来没吃过这样可口美味的馄饨,就算在那些高档的正店中,她也从未有过这种体验,独独是好吃到她心窝里去了。

      所以她一口气吃了五十多个。

      等她吃完擦嘴时,才发现桌上其余人一脸震惊地把她看着。

      顾臻淡定地收好手帕,面不改色赞美道:“此乃人间美味,加上我饭量本身就大,让大家见笑了。”

      沈父倒是很喜欢看年轻人大口吃饭的样子,他觉得这样颇有成就感,这是对他们家吃食的认可。

      “哪里的话,你吃饱了没,要是不够还有,你可别不好意思。”

      顾臻摸摸肚子,其实她只有七分饱,但一想到这是她缴费吃饭的头一天,总得矜持些不是,不能一来就把人给吓坏了。

      所以她摇头:“我吃饱了,谢谢伯父。”

      其余人也吃了个精光,眼看着顾臻要走,沈轻语摸了摸怀中的玉佩,连忙跟了上去。

      顾臻探究地看着他,询问他有何事。

      沈轻语往四周看了看,这里是出宅需走的连廊,这会儿只有她一个人出门,没其他人。

      他抿了抿唇,看向她的双眸,抬手将她的下半张脸挡住,便可看作她戴了面纱。

      那双略微上挑的丹凤眼,清清冷冷的,确实跟那日的女侠一模一样。

      顾臻见他抬手,蹙眉往后退了一步,看不懂也不理解他的行为。

      沈轻语心里又生出那股麻酥酥的劲儿,他有些不好意思地放下手,轻声道:“请问姑娘花朝节那日是否经过天清寺外的那片玉兰树林?”

      顾臻立马警惕起来,她认真地打量起面前这个人。

      他只梳着简单的发髻,一把翠绿的玉簪横插进发内,长发如一匹黑色绸缎般柔顺,脸蛋如入夏后的新荔,看着白嫩光滑,此刻浮上一层淡淡的粉,一直蔓延至耳垂,原本圆溜溜的杏眸这会儿略微垂着,像是在掩盖什么,脖颈修长纤细,被一截颈巾挡着,他右手背在身后,身子紧绷,不知在隐藏什么。

      她压低声线,冷声道:“你问这个做甚?”

      沈轻语摸着玉佩上的纹路,一字一句坦白道:“你那天是不是救下过一个从树上掉落的男子?还丢失了一枚玉佩?”

      顾臻诧异地看着他,只是越看越觉得有些熟悉。

      那日她拿着画一路往城外赶,哪知看到一个人从树上落了下来,挡住了她的去路,她想着顺手帮一把的事,便帮了。

      只是她当时戴着面纱,又心急赶路,根本没心思多看两眼那人,只匆匆有个印象,知道是个郎君,且她后来发现自己的腰带中间,有颗珍珠,想来便是那位郎君身上的东西了。

      顾臻神情放松了些,点头:“那日我急着赶路,等停下来才发现玉佩没了。”

      沈轻语笑起来,将右手摊开,里头躺着的正是她的玉佩。

      “我也是捡玉兰花时才发现你的玉佩掉落在花里,只是那日你戴着面纱,后来你搬到隔壁来时,我瞧你总觉得有些熟悉,心中隐隐有了猜测,所以我昨日问你的‘臻’字是何字,若是能匹配得上,那这玉佩便是你的了。”

      他颇有些自豪地分析着,将玉佩递给了她。

      顾臻拿过玉佩,上头还保留着他的体温,温温热热的,看样子已经握在手里许久。

      她对沈轻语握拳,神情没了之前的探究疑惑,一脸正色,郑重道:“多谢沈郎拾得玉佩,此玉佩是在下的恩师所赠,意义非凡,今日失而复得,实在感激。”

      见她这般郑重,沈轻语连忙摆手:“我只不过是举手之劳,而且我才要谢谢你呢,要不是那日你救了我,我怕是还在卧床养伤,哪里能这样活蹦乱跳的。”

      这具身子这么弱,要是当时直接摔下来,指不定断胳膊断腿的。

      顾臻看着他唇角荡开的两粒梨涡,心中微动。

      此时春阳正当头,连廊外便是院子,院子里头种着桃树梨树,微风一吹,粉白花瓣翻飞起来,落在黛瓦上、石桌上、地上,还有沈轻语的头顶上。

      沈轻语还在自顾地笑着,眉眼弯弯,双颊泛红。

      顾臻望着他头顶那朵桃花,眯了眯眼。

      她想起那句诗,人面桃花相映红。

      或许应是形容她眼前的这一幕罢,顾臻的手动了动。

      沈轻语怕再呆久了被沈父发现,他说:“既然玉佩物归原主,那我也就放下心了,姑娘记得晚上来吃饭,对了,还请姑娘不要向他人提起你救过我这件事,特别是我的家人,我不想让他们担心。”

      说完他便转头跑开。

      顾臻收回抬起的手,转而轻捏成拳垂在身侧,目送他消失在走廊尽头后,才抬脚往大门走去。

      她抬头看了眼温暖的阳光,嘴角不自觉扬了杨,一时间说不清心中的感受,步履轻快地往自家宅院中走去。

      或许是玉佩失而复得的愉悦吧。
note作者有话说
第12章 第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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