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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   一慢四快的梆子声落下,清越的晨钟便在汴京城里层层叠叠荡开来,此时天蒙蒙亮,汴京是座不夜城,三更才歇业的酒楼店铺又开了门,门前从昨夜开始便挂上了花神灯,灯烛晃耀,将城中道路照得通明,几家正店门首的彩楼欢门已被挂上各式各样的花篮,城池中万花烂漫,千灯辉煌,这座不夜城早早为花朝节的到来做好了准备。

      “洗面汤——煎香茶——”

      “蒸饼,糖饼,香嘞——”

      这会儿刚五更天,城中的吆喝声就此起彼伏。

      沈家的宅院在甜水巷,临近东水门,这里还不是最热闹的地界,比不上州桥马行街那些街市通宵如昼交易繁忙,但今日是一年一度的花朝节,不管汴京内城或外城,早市这会儿都是人声鼎沸、行人如织。

      如今是仲春,万物复苏,春风渐暖,天也亮得早些。

      侍子从外间的小塌上穿衣起身,点了烛,往里屋的床榻上瞧去,只见被窝里的人微微动了动,乌发在枕上铺散开,只露出半张脸,白里透红的肌肤,饱满的额头,略微蹙起的黛眉,眼尾微微上挑,鼻翼两侧翕动,是位美艳动人的郎君。

      侍子见他已经有醒来的迹象,抿嘴笑道:“今日花朝节,郎君不好晚起,这会儿已经五更天了,咱们今天还要蒸花糕、剪五色彩笺,去花神庙祭神,你还应了谢郎君他们的扑蝶游园,得尽早起来准备着。”

      被窝里的人翻了个身,传来嗡嗡声:“唔——等我再睡一刻钟。”

      侍子知道小郎君的脾性,出门前嘱咐了句:“郎君切莫赖床贪睡,若是待会儿主君来了可是要掀被子的。”

      沈轻语又在被窝里挣扎半晌,总算睁开眼,他呆呆地看了会儿床顶,等缓过神掀开床帘往外看了眼,不禁感叹道:不亏是人口百万的东京城,这里一年四季全天候全时段都热闹非凡,节日也是真的多。

      沈轻语已经来到这里两个月,他是位网络小说作者,在一次通宵赶稿中昏厥,一睁眼就来到了这里,经他了解后,得知这里是大娀朝,刚开始他以为这里是宋朝,又得知自己身处汴京城,心下开心无比,自己不仅重获新生,还来到了世界经济占比高达百分之八十的北宋,人均gdp都达到九百多美元。

      这样一个物阜民丰,人民安乐的朝代,他来了不就是躺平享福的么,算是老天爷对他猝死的补偿了。

      但他逐渐意识到这里的不对劲,男子娇弱侍妻,女子高大挣钱,与他认知里的世界完全反了过来。

      后来他才知道,原来这是大娀朝,song一声,乍一听才让他听成了大宋朝,而且这里以女子为尊,女人负责赚钱养家,男人负责相妻教子。

      对于阅览万千小说的沈轻语来说,他知道这是女尊社会,只是他没看过这类的小说,也不知道在现有男女器官不变的情况下,男人要怎么生子。

      他好奇心十足,但不管他如何旁敲侧击地问,身边人都不愿意给他详细讲解这个过程,他爹支支吾吾告诉他,等他嫁人怀孕了自然知道。

      虽然朝代名与男女尊卑都不同,但这里的经济发达程度与北宋相差无几,不仅经济繁荣,而且国力强盛,是个实打实的国富民强的盛世。

      沈轻语是个随遇而安的性子,他很快就接受现实,虽然这里各方面以女子为尊,但如今社会高度繁荣开放,对男性的包容度也略高,听说一到夏季,汴京街上处处可见穿着清凉的男子,男子也不必深居闺阁,除了侍奉妻主外,也可到街上做些营生。

      沈家祖上三代都是在皇城根脚下长大的,虽不是钟鸣鼎食之家,但这么多年的家当积攒下来,在汴京也算是有房有车有存款的富庶人家。

      汴京城内属开封府的管辖范围,城郊便属于汴京县,沈轻语的祖母曾任汴京县县令,后因意外去世,膝下只沈母一个女儿,只是沈母并未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当了个从八品官的县尉,沈家妇夫膝下有二女一子,大女儿在东十字大街开了家书肆,如今已成亲有夫郎,二女儿正备考科举,幺子正是沈轻语,刚满十六岁,处于待嫁闺中的状态。

      沈家人丁好歹兴旺了起来,但家中开销也变大,给大女儿在闹市街上开了书肆,算是立业成了家,若是光靠沈母一人的官俸,一月二十贯钱加上四石的米粮,那也是入不敷出。不过在寸土寸金的汴京地界,沈家有一处三进的宅子,沈母便想了个注意,将三进宅子的其中一进给拆分出来,设为三个房间,分别出租出去。

      沈家的宅院在东水门城内,内外城的交界处,比上不足比下有余,所以房租也没有那么贵,每间房每月能有十五贯钱的收入,加起来比沈母的俸禄还要多,再加上朝廷赐的良田几亩,沈家在汴京城里也过得滋润。

      侍子端着热水进屋,见郎君只着里衣坐在床上发呆,放下铜盆连忙走过去,将衣服从横架上取下来放到床边的小凳上。

      “虽是仲春,但晨起晚间也凉薄,郎君还是快快将衣物穿上。”

      沈轻语回过神,看了眼一旁的衣物,襦绿色绢抹胸加月白色宅袖褙子,是大娀朝最流行的款式。

      在一叠衣物上还有一截薄纱,纱上绣着朵朵胭色玉兰。

      这也是大娀朝的特色,用来遮男子的颈部喉结。这里的人认为,男性凸出的喉结是性特征的一种,若是被女子瞧了去,便有辱男子清白。

      大娀朝的喉结巾已经算是十分开放的了,在此朝代之前,所有男子都必须穿高领衣物以此遮挡整个颈部,如今男子可用的选择变多,普通家庭的男子可用麻布素绢遮挡,家境富庶的则是花样众多,有丝绢的、绸缎的、香云纱的等,有长条状的、颈环状的、衣巾连体的等等,从材质上到样式上都是层出不穷。

      沈轻语刚开始还以为是冬天冷要戴围巾,后来才知道喉结巾的说法,他觉得有些羞耻,但既来之则安之,在家闷了几日后,他实在想出门见识下书中的汴京城,只好戴着喉结巾出了门,所谓一回生二回熟,再加上周边环境的影响,他就当作是戴了条围巾,接受了这个规定。

      他摸了摸顺滑的丝巾,道:“会不会太透了点?”

      “不会呀,如今天气暖和了,这样的款式可是春夏之际最时兴的呢,你瞧,这几朵玉兰正好挡在喉结处,旁人是看不见的。”侍子有些诧异,之前郎君出门总是没有戴喉结巾的习惯,光着脖颈就出了门,今日又嫌这丝巾太透了些,着实是猜不透。

      沈轻语点点头,掀开被子下床穿衣,再是净面刷牙,侍子在一旁为他梳头挽髻。

      收拾完后,两人齐齐往饭厅走去,路上刚巧碰到租住在沈家的一位带着女儿的郎君,这位郎君名叫柳月生,比沈轻语大六岁,四年前租下三进宅院中最大的一间房。

      “欣欣,你起来啦。”沈轻语弯下腰摸摸柳月生牵着的小人儿脸蛋。

      柳兰欣三岁,长得粉雕玉琢,扬着笑脸,奶声奶气道:“轻语哥哥早。”

      沈轻语笑笑,也没再纠正她的称呼。

      “月生哥,今日花朝节,你有约么?”沈轻语看向柳月生,不禁有些感慨。

      柳月生是扬州人,身上有江南人的温润,一双柳叶眉似蹙非蹙,小巧鼻点绛唇,身材看上去弱不禁风,但接触后才知道他的坚韧。
      他来沈家租房时已经怀孕三个月,提及孩子母亲时,他神情落寞,后来沈家才知道孩子母亲已经去世,沈家也不好再问,再加上他给房租痛快,是个整洁利落的郎君,便让他住了下来。

      柳月生宠溺地看着女儿,柔声道:“待会儿去祭拜花神,再带孩子逛逛。”

      一行人到了饭厅,圆桌上摆好了饭菜,坐着另外两位租客。

      房租中自然不包含早饭,只是沈父会在每位租客签下租契时多问两句,每月只需多添半贯钱便能吃上按时供应的朝食,最先应下的就是席间早到的这两位租客。

      她们中一个是正备考三月会试的穷秀才,一个是专研男科的女大夫,不仅没有下庖厨的经验,平日里也没有且不愿将时间花在烹饪上,在食肆里吃上一顿绝不止二十文,两人巴不得沈家将一日三餐都包揽下来,最终大家商量的结果是三顿都在沈家吃,一月多付两贯钱,但吃什么要沈父说了算,他们没有点菜权。

      邬素去年八月在乡试上取得经魁,如今正备考着三月的会试,但大家还没来得及改口,仍是称呼她为秀才,她此时拿着一卷书看得入神,杜大夫两手环胸,脑袋一点一点的昏昏欲睡。

      “昨晚张二家的夫郎难产,杜大夫在那儿待到几更?父子都平安么?”沈轻语问。

      杜仲揉揉眼,看着终于等来的两位郎君,点头答道:“今晨四更产的儿子,父子平安。”

      现在五更天刚过,杜大夫岂不是才睡了一个多时辰,这么拼的啊,沈轻语心中有些讶然。

      但转念一想,杜仲是男科中为数不多的女大夫,她是汝州人,母亲去世后便来汴京发展,成为汴漂大流中的一员,加上世人本就对男科女大夫有些偏见,所以杜仲出诊的机会并不多,这段时间事业才有了点起色,自然得拼拼。

      说话间,沈父跟沈二姐沈慎行走了进来。

      沈父扫了眼小儿子乖乖戴好的颈部丝巾,放心坐下,抬了抬下颌道:

      “人齐了,用饭吧。”

      侍子将饭食端了进来,两盘双下驼峰角儿,一盘酥琼叶,一叠花糕,每人一碗裙带素羹。

      这已是沈家为过花朝节准备的较为丰盛的朝食,平日里要么是炊饼,要么是汤饼,佐上一盏煎香茶,便是汴京人最寻常的朝食了。

      沈轻语夹了一个驼峰角儿放在嘴里咀嚼,角儿的样子跟饺子差不多,只不过这是烤的不是煮的,酥脆的外壳在唇齿间发出咔滋响声,油脂从外壳中溢出来,羊肉馅里加入了洋葱碎跟花椒水,肉香盈齿,不腥不腻。

      用完饭后再喝一杯应季的栀子花熟水,口腔中的杂物被洗净,只留花香,汴京人的一天便就开始了。

      回到房中,沈父拿了一顶花冠来,上头插着白里透粉的杏花。

      “待会儿让香茗帮你点妆戴冠,今日街上的郎君可都费尽了心思打扮,咱们家的儿郎也不能比下去。”

      沈轻语虽未戴过花冠,但也知道宋朝时人们时兴簪花,不论男女,所以他还挺感兴趣的。

      一番折腾下来,半个时辰便过去了,沈轻语从房间里走出来,沈父看过去。

      郎君身姿挺拔,如笋尖状的杏花冠稳当当地立在头上,腮凝新荔,鼻腻鹅脂,桃花眼闪烁着狡黠顽皮的光芒,纤细修长的脖颈被丝巾遮挡住,透明的丝质下是白皙凸起的喉结,若隐若现引人遐想,往下是两截儿月牙似的锁骨,上头贴着两颗珍珠。

      沈父满意地点头,小儿子姿色秾丽,纤腰长腿翘臀,实在不符合时兴的郎君风范,世人都崇尚清雅,所以他想尽办法让儿子素净些,从头到脚的衣着首饰装点都往素了方向靠,巧思都体现在了饰品上。

      “牡丹、芍药、蔷薇、金纱,飞入寻常家——”

      外头传来买花者的诵唱叫卖声,清奇好听。

      “时候不早了,咱们出门吧。”

  • 作者有话要说:  开新文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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