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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达雅 ...

  •   冰盖退却了。冰盖重生了。
      ——题记

      时间如蜗牛般缓慢爬行,这句话突兀地浮现大脑。
      蜗牛,鹦十一很久没见过这种小生灵了。藏书洞里莫说蜗牛,连只蚂蚁都不得擅入,被允许存活的动物只有人类;抄录室犹为严格,每间房里仅能同时存在一头人类,且必须是体温符合标准的涵人。因为对部分严重劣化的原本而言,一丁点多余的温度都足以招致毁灭。
      所以,他怎会在抄录室内想起蜗牛呢?
      ……因为走神了!

      鹦十一陡然正了坐姿,往左手无名指哈一口热气,堪堪将白盘里已然分层的锅底灰和骨胶重新揉匀;右手提笔伸入水钵,轻轻涮了涮,目光落在刷过白土的麻布上,瞧了一遍适才自己写下的孤零零一个字符:
      《。

      啧……
      困难并不会因为走神变容易。

      目光左移,他怏怏看向放置在软垫上的一块构树皮——《钻石永流传》(雁一人[编]鹊四五[抄录])的其中一页,上头密密麻麻排列着方块字符。:
      《翁&昆》昆明卫[著]-翁84日不得鱼,犹未认输,85日幸得昆。昆化鸟挟翁高飞,翁不惧,殊死相博。两日后昆死,翁食其肉,获其骨而归。然恶疾缠身,数日卒。
      侧边用更小的字写着几列注释:
      ①翁:老头、老人。
      ②昆:同鲲,腹通北冥;一说鱼身可化鸟,二说原身为鸟落地化鱼。(《古代汉语词典》p.286【昆】注③)。
      ③昆明:冥古地名,有地图为证。
      ④此文删改痕迹明显,建议后世解译者多加斟酌以下三处:其一,鲲之体型巨大,一人之力无可匹敌,故“翁”或指代部落。(《压子》云:北冥有鲲,化鸟为鹏,其背几千里,其翼若云。坊间有云:鲲之大一锅炖不下。)其二,持猎杀巨兽之力者,今唯有纯血荒人;然荒人不惧毒食,无可毒发身亡,故“翁”或为冥古仙人。又,仙人之姿无从考证,文中所述搏斗过程恐有假。其三,《压子》未记载鲲肉有毒。然雁门编其余典籍(如《冥古仙人传》)中凡涉及食用水兽者,多有“毒发身亡”桥段。又,坊间所云“一锅炖不下”之后半句“可惜咬不动”。鹊门讨论认为,鲲有毒一说或为误传,或为形容洪水汹涌之修辞手法。
      ⑤综上所述,此文或描写了仙人携手抗洪,却不幸为洪水倾吞,壮烈牺牲的悲剧故事。(鹊四五拙见,仅供参考)

      鹦十一在心里叹了口气。他其实更想叹出声,却害怕损坏构树皮上的笔迹,哪怕只损坏了一丁点。
      “删改痕迹明显”是他最想回避的一类批注。它意味着,他的工作从“信达雅”地译出原文大意,临时转变为判断原文之“信”并“达雅”地还原大意。
      说是“还原”,实则近似扩写,毕竟在“删改痕迹”面前,饶是鹊门前辈的悉心注释也不过盲人摸象——这个典故是从师父鹦九那儿学来的,诚然“仅供参考”。而作为“后世解译者”,他又不得不根据他人摸到的一片象耳朵或一根象尾巴独自想象、思考,独自拍板决定如何释义其全貌。
      这份责任有文献调阅中心的大梯子那么沉,他不认为上任未满两年的自己担得起。可是他若不担,便只能由刚上任不足一月的鹦十二担,或者待鹦十三过几年长大后担,再或者未来的鹦十四……大/饥/荒后藏书洞失去了优先挑选“苗苗”的权力,如今可用之人太少了。
      鹦十一听鹦九感慨过多次“若能像鹊门一样围坐一桌……”
      若又如何,鹊门盛景是一去不复返了。

      磨蹭半晌,鹦十一总算鼓起勇气,在“《”后写上一个“老”字;又半晌,“老”字后多出个“人”字。
      笔尖再次顿住。
      ——参照鹊四五的提议,似乎将“翁”译作“老人部”,或按古代习俗译作“老人村”、“老人镇”等,方为稳妥之策。但鹦十一踌躇了。
      这和现实中能否组齐由老人构成的集落无关,毕竟他清楚记得小时候抄《古代汉语词典》时见过[老龄化]词条,说是冥古仙人长寿,年迈者扎堆之景随处可见,因此“老人部”确无不妥。
      只是,比起《钻石永流传》,他单方面认为一群老年仙人猎杀巨兽的故事更适合《冥古仙人传》。许是比起后者,前者收录的故事大多偏离实际,带有浓浓的幻想色彩。比如一名女性炼了36601块石头补天上的洞,结果只用了36600块就补好了,洪水和地震因此而停歇云云——且不论人可否上天,假如洪水能单靠石头填补就能治理好,他们的祖先也不必于千辛万苦中背下旧书库所藏典籍,一代代口耳相传至上古时期雁门成立,才找到机会用有限的骨甲重新记录编撰了。
      录入同一典籍的篇章定遵循着某种同一性。既然前有“一名女性补天”的故事,后有的故事就该是“一名老人抓鱼”,而非“一个部落捕猎”,对吧?
      鹦十一如是问自己。

      翻来覆去推敲了数遍,他才敢在心中颔首肯定,自己摸到了此删改篇章的“信”。
      那么,接下来便是“还原”,或者说“扩写”了。

      他涮干净笔尖上残余的锅底灰,静悄悄地闭上眼,在一片黑暗中轻轻挥动笔杆,清水勾勒出一名老仙人的轮廓。
      ——不,不是老仙人,是一个年老的人类。他的生命只剩最后一程,没有多少机会了。
      那是洪水肆虐的年代,耗了八十四日一无所获,他定然山穷水尽,毫无退路了。第八十五日遇到鲲时,或者说一条腹通北冥的大鱼,又或者说一头巨兽,这无关紧要;他定然是全力以赴的。而他未被吞入北冥,而是迎来巨兽化鸟相搏,说明这庞然大物也受困多日,山穷水尽了。
      一头垂暮的人类,一头垂死的巨兽,谁也不肯相让。双方斗得你死我活,最终老人险胜。又或许,他根本没有胜,只是巨兽先一步耗尽气力,油尽灯枯了。
      数日后,老人吃了巨兽的肉,也迎来大限——
      ……这结局不仓促吗?

      鹦十一睁开眼,再次读了一遍原文:
      翁食其肉,获其骨而归。然恶疾缠身,数日卒。
      虽未有一个字提到“恶疾”与中毒有关,但如果翁确是吃了鲲肉后中毒而死,整个故事的戏剧性会高很多。
      此外还有三处疑点:
      其一,“恶疾”是翁在洪水中和巨兽缠斗后染上的;其二,会游泳的巨兽竟能受困于洪水;其三,困得住巨兽的洪水竟然掀不翻翁的船。
      再加上《冥古仙人传》中涉及水兽者皆与“毒发身亡”有关……会不会,其实洪水并不汹涌,只不过有毒?
      毒不在鲲,而在洪水?
      想到这里,鹦十一挂好毛笔,将白盘收进木箱,用绢布与保护盖盖住构树皮;随后摘下右手的半掌手套,用浸过凉水的汗巾擦除手心的薄汗,站起身,脱下外袍叠好放置在椅子上,准备离开——他得去一趟文献调阅中心查证。

      突然,串进屋内的铃铛“叮铃”响了三声。
      刚走至门前的鹦十一稍感意外,开门一瞧,门口无人,只有走廊尽头站着一名身材颀长的半荒女性。
      “鹰七七?”他以询问的口吻道。
      洞外明亮的光线把那人的面孔衬得阴影笼罩,不好辨认,但鹦十一确信不太会是别人。毕竟整个部落中,连藏书洞走廊都不被允许进入的半荒只有鹰七七,因为她的荒人血统占比过高,致使平均体温超过了《藏书洞管理准则》划定的上限。
      “集散中心传讯,要你过去。”清冷的声音传来。
      果然是她。
      “现在吗?”鹦十一问。
      “现在。荒人来了。”
      “集散中心需要口译,怎么不找我师姐?”
      “她不够。”
      “不够?”鹦十一愣了一下:“荒人很多?”
      “很多,”鹰七七回答,“挤满了。”
      这么夸张……
      “我明白了,”他迅速锁上抄录室的门,小跑至山洞口,对着和他身高齐平的半荒女性俯身行了个简礼:“出发吧。”
      “等等,”鹰七七忽然脸色一变,转身朝远处眺望,似是感应到了什么。漆黑的瞳孔收缩成一小点,显得赤色虹膜格外艳丽。
      “怎么了?”
      鹰七七皱了皱眉:“不太好的感觉。”
      “你看到了什么?”鹦十一好奇。
      半荒张了张嘴,欲言又止——并非卖关子,她的语言能力有限,一遇复杂表达就卡壳,没比纯血荒人高超多少。犹豫良久,她弯腰拾起一截断枝,在脚边的土地上画了一个三角形图案,接着在三角中心位置画了一个小圈,然后在小圈周围勾出三片大小相同间隔相等的扇形。
      “这是什么?”鹦十一目露疑惑。
      鹰七七丢掉枝条,站起身:“图腾。”
      “所以,是这个图腾让你不舒服了?”
      半荒点了点头。
      “原来如此……”
      鹦十一虽不认识这个图案,但猜想它一定于某段时期的古代大范围流行过,作为某种危险的标志;以致在荒人血统内留下了集体印记。而现世的荒人部落十之八九偏爱利用这样的集体印记,拿危险之物作图腾威慑同类。于是,血统较纯的鹰七七就被误伤了。
      但荒人本身并不会带来危险。
      “他们习惯不好,别放心上,”他挠了挠耳垂,提议道,“要不这样,一会儿你就把我放在蜗牛野,我自己去集散中心。”
      对方稍显迟疑:“可以吗?”
      “嗯,大半年没下山了,正好散散步。”
      鹰七七想了想:“好。”
      “那就出发吧,拜托你啦。”

      半荒脱掉草鞋,捡起来系在腰上;与此同时,她的四肢簌簌发生着涵人永远做不到的变化——存贮于体内的力量集中汇入四肢,将四肢的皮肤冲刷成深棕色;随即,肌肉膨胀,越来越健硕,其形紧实如山岩,线条流畅如瀑布;骨骼也痛快地舒展开,将脊背架高了一大截。
      下一刻,就像随手捡起树枝那样,她不费吹灰之力地横抱起鹦十一,接着双脚一蹬。
      疾风呜呜擦过耳畔,途经的草木无一例外,流星似的拖起长尾。

      鹰门速运,使命必达。
      ——这是写在鹰门总部土墙上的标语,字迹大气磅礴,显然出自师姐鹦十之手笔。
      不得不说,标语一点没夸大其词,快是真快;就是一次只能运一人,而且老年涵人吃不太消。比如鹦九就没法再搭乘了,他老人家常年待在平原的鹦门办事处,偶尔往返藏书洞也是乘的鹿车。
      其实,鹦十一头几回也搭乘得晕晕乎乎,好在后来慢慢习惯了。
      却也有无论如何习惯不了的地方——许是被抄录室内的恒温养叼了,他始终适应不了半荒热烘烘的体温。如今能较为自然地将半个身子贴在鹰七七怀里,完全是出于对她个人的信任;饶是如此,挂住脖子的双手依然不由自主地攥起拳头,避免触碰热源。
      总显得不太尊重,但他真的尽力了。

      约莫半小时后,鹰七七的脚程慢下来。“流星”的拖尾随之渐短,最终消失不见。
      鹦十一看见了爬在草叶子上的蜗牛,猜想最近下过雨。
      “就这里吧。”他说。
      鹰七七把他放下,转眼又感到什么似的,蹙眉眺望集散中心的方向,神色戒备:“有人。很近。”
      “荒人吗?”
      “嗯。一个。打不过。”
      “放心啦,没人和你打,”鹦十一踮起脚,安抚似地拍了拍她的肩:“一个的话,估计是偷溜出来玩的。”
      偶尔是会有的。他猜测是个小朋友,因为据他观察,成年荒人大多倾向于逗留在集散中心,做完交易就走。一方面是集散中心按照荒人习惯做了布置,能给他们带去不少安全感;另一方面,他们对荒涵间的交流难度有着更清晰的认知,为了减少带给涵人的困扰,他们宁愿克制自己爱往涵人面前凑的天性。
      至于为何他们会产生这种天性,鹦十一暂时没观察明白,过去的文献上也没做解释。总之,荒人绝无主动攻击涵人的可能。
      在涵人部落长大的鹰七七自然懂这个理,但血统本能时常跳出来提醒她同类非善茬,尽管其“不善”的一面只会在野外展露。
      “你小心。”她还是忍不住叮嘱。
      鹦十一温和笑了笑:“好,谢谢你。”
      “嗯。我复命。走了,”鹰七七说,赤色眼睛认真看着他,“评价?”
      “五星好评。”
      “谢谢。”
      鹰门最快的运送员礼貌地向他鞠了一躬,随即转身蹿入树丛,隐匿了踪影。

      时间如蜗牛般缓慢爬行——蜗牛的确很慢,时间却不慢。
      也许半荒的时间会慢一些,荒人会更慢,因为他们可以来无影去无踪,不用像他一样,只能迈动双腿一步一步往前走。
      不过,无妨。
      目睹穿在脚上的草鞋踩上泛着湿气的青草,他蓦地又想到一句话:
      煮豆燃豆萁。

      他记得这句话的出处是一首诗,收录在他抄过的《仙人诗大全》(雁廿八[编]鹊廿八[抄录])内。由于无需解译成白话,抄完后提交给文献调阅中心的是《仙人诗大全》(雁廿八[编]鹊廿八[抄录]鹦十一[誊抄]);那时他还为自己不叫鹦廿八而小小遗憾了一下。
      先前不懂为何无需解译,现在依然不懂,却新悟出一个理——若脑中没有“煮豆燃豆萁”,此刻想到的便只能是“踏草穿草鞋”了罢。
      接着他心生了些好奇:没读过《仙人诗大全》的涵人会作何感想呢?
      半荒和荒人又作何感想?

      一边漫无目的地思索着,一边踩下第七步——步数是从“煮豆燃豆萁”开始计算的,只因他想试试若自己走七步会发生什么——的确发生了一些微妙的变化,尽管看似与他无关——
      脚底的青草比方才干燥了。
      这是只有一步步慢慢走才能觉察到的荒人奔驰而过的痕迹。仅会在这世上留存片刻,过不多久便将消失。
      当然,只要荒人愿意,他们可以不留下任何痕迹。
      鹦十一抬起头,看着空无一人的前方:“我能见见你吗?”

      身为纯血涵人,他没有鹰七七那种高度灵敏的感觉系统和洞察能力,但是凭经验和学识不难推断,那个独自溜达来蜗牛野的小荒人窥视他很久了。
      他不介意这种窥视,毕竟说到底,它源自涵人部落的招待不周——假如部落的其他场所也多做布置,或者多多培养能和荒人沟通的译员,增添彼此交流互动之桥梁,便不会有荒人一边躲躲藏藏一边故意露出马脚引人注意了。
      都是人类,相互照顾才公平,不能总是他们涵人占便宜。

      这时,身后传来一股若隐若现的热意。鹦十一下意识躲了躲才回头,看到的却依旧是空无一人的旷野,只有簌簌摩挲树叶的微风诉说着荒人的移动轨迹。
      “对不起……我有点怕热,没有想回避,”他解释道,语速放得很慢,“可以原谅我吗?”
      脚下的青草逐渐恢复湿度,踩下去凉凉的,软软的。他走到那棵下,目光集中在枝繁叶茂的树冠上:“求求你。”
      只听树冠内扬起一阵杂乱的“沙沙”,由低处振向高处,再振回低处;鹦十一的目光随之上移再下移,最终落在树干上。
      准确地说,是树干背后。
      半晌,那里探出一双怯生生的大眼睛,饱满的黑瞳将亮黄色的虹膜撑得仅剩一圈边缘;睫毛湿漉漉地颤动,和弯腰的青草一样可怜。

      ……
      与荒人面面相觑了一分钟有余,鹦十一无处安放的手抓了抓后脑勺的头发:“你……你好。”
      ……用鹦十的话说,这是最糟糕的一种开场白。
      可是他的勇气一共就那么点,全用在呼唤上了。而呼唤为的是弥补涵人不堪完善的待客之道,至于唤出来后该当如何,他着实未考虑过。
      待客,乃鹦十之所长,十一之所短……
      “你……你一个人吗?”他回忆着往常提动嘴角的方式,扯出一道礼貌的微笑。
      “呜。”
      荒人摇了摇头,害怕似的缩回脑袋,只有一缕卷发还露着,垂在肩头蜜糖色的皮肤上。

      鹦十一猛然觉察到自己的失误。
      对极度敏锐的纯血荒人而言,任何浮于表面的礼仪都是多余。他们理解语言靠的是洞察力,而非话语本身;话语最多占一成,说话者的状态至少占九成。
      只怕自己编排话语时,并不愉悦的心情率先被捕捉到,成为了听者的负担。
      本着亡羊补牢的念头,他收起笑,用自己最习惯的,总是被评价为冷漠的语气说:“我是译员,能听懂你说话。你需要帮助吗?”

      亮黄色的眼睛又探了出来。
      “你。听?”
      鹦十一认真点了点头:“能听懂。”
      荒人普遍嗓音清悦,说话却永远含糊不清,辞藻也永远支离破碎。若拖个从未接触过荒人的涵人来听,估计只能听出一团黏黏糊糊的呜咽。
      而大部分涵人是不知道的,荒人的发声部位本就不适合开口说话,因为他们根本不需要说话。花精力组织学习自己根本用不上的涵人语言,仅仅为增加与涵人接触的机会。
      这就是荒人。

      落单的荒人观察许久,终于放心似的探出一整张小脸,眼里闪着即期待又小心的光:“看字?”
      “可以,”鹦十一说,“你想让我帮忙看什么?”
      “啊。”对方目露欣喜,又磨磨蹭蹭了一阵,从树背后走出来。鹦十一方知他比自己以为的年长些,约莫有个十六七岁,个子目前略矮于他,不过说不准日后还会再长。
      他穿的麻布袍子既简陋又不合身——荒人普遍不喜穿衣,对待衣服极其随便;他掀起衣摆,将一处衣角举过来:“名字。”
      “非礼勿视”四字在脑子停留了半分钟之久,鹦十一的目光才从两条光溜溜的长腿移至用树漆写在衣角的字上:
      “金雷,是你的名字?”
      “呜,”荒人连连摇头,“不对。一个字。他们不会。”
      “一个字?”鹦十一盯着“金”和“雷”中间宽阔的“楚河汉界”陷入疑惑。
      “嗯!一个。错了。”
      鹦十一看着对方,努力理解着:“是说,本来应该是一个字,写的人不知道,错写成这样了?”
      “嗯嗯!”荒人也用力说着,“换来的。他们错。不会看。”
      鹦十一大致明白了:“你们和其他部落换了衣服,他们不认识这个字所以写错了,是吗?”
      “嗯嗯嗯!”
      “原来如此,”鹦十一点了点头,“所以你的名字是……”
      ……这个生僻字他也不认识。
      金+雷……镭?

      荒人向他凑近了些,湿漉漉的睫毛又眨了眨:“我看。不说。”
      “嗯……你看得懂字形,但是不会读么。”
      倒也说得通,毕竟都无需对话了,自然无需知道名字读音。这个荒人之所以对读音产生好奇,估计是被名字写错一事刺激到了。
      鹦十一想了想,如实道:“我不确定。但这像是个形声字,可能读作‘雷’。”一边说,他一边对荒人竟会用这样的生僻字取名感到百思不解。
      “啊!”荒人眼里的光明亮起来,捏着衣角的手欢快地举高舞了两下,“镭!”
      ……非礼勿视。
      鹦十一赶忙帮他把下摆捋回去,一边道:“我是猜的,不一定对。”
      “对!镭!”荒人的睫毛像小扇子一样扑腾着,眼睛弯作弦月,“谢谢你!”
      话语是软绵绵的。
      贴上脸颊的小片热意也是软绵绵的,带着一小声湿漉漉的“啾”。

      待鹦十一回过神来,旷野已然只剩下自己,未留下丁点属于荒人的痕迹——除了记忆中多出的“镭”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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