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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橘子落下要几秒(上) ...

  •   第一次看排球比赛是高考结束。
      成绩还没出来的时候,很多同学去染了五颜六色的头发,打了耳洞舌钉鼻钉,以此展示憋屈了十二年的叛逆。我也想找点什么证明,找来找去发现自己没什么感兴趣的。就拿着攒了很久的钱一鼓作气去了日本,带着吉他和一个旅行箱。
      为什么会去宫城呢?
      让现在的我回去追忆当时的想法,多少有点为难我了。一定要说的话,大概是冥冥之中有种去那个地方的冲动,一定要坐上某趟火车,去吃哪家便利店的饭团,大概是这种直觉吧。
      去了宫城,靠着翻译器勉强看懂路牌,一条路走到黑。
      到终点,被热情的女生塞了应援物,推推搡搡进去,才发现那是排球馆不是餐馆。我一边痛恨自己的白痴行径,一边靠着翻译器一字一句告诉她自己是来吃饭的不是来看比赛的。
      谁知道那个女生塞了一个饭团给我,指指比赛场地的某个男高背影,比了个大拇指,笑得灿烂又开心,嘴里的话照样叽里咕噜的我听不太懂,大概是很喜欢他吧。那一堆话里,我只听得懂“我喜欢他”那句话,也就点点头。
      场中吹起了短而急促的哨声,场中的观众除我之外都神色一凛,目光投向场中。
      我身在其中也难以自拔,只能跟着球员的节奏走。高高抛起,扣球,拦网,接球或是得分。他们身处其中便是一支乐队,奏出的是无言的哨歌。但我能知道他们在想什么。
      想赢。
      那种情绪连带着气味,从场馆中心蔓延开,激昂慷慨,要把所有理性都吞噬殆尽。
      对面经常扣球的球员身材高大,我的视线甚至经常捕捉不到球的弧线,只能听见连续的“啪”。强大的力量掩盖了一切努力,青色的球队颓势初现。
      一场比赛看下来,我已经熟悉他们的几句排球术语,目光紧紧跟着旁边女生指过的球员。他举止轻松,身材高大,深受队内信任。长相帅气在球场上,反而不是他最卓越的特点。
      我当时脑海里只有一句话:
      感谢你,发明翻译器的大发明家,或者掌管语言的哪个神明。谢谢你让我走错路,还没转头就走。
      青色球队还是输了,但直到最后一刻前,都没人知道胜负。
      我和那个女生告别,干巴巴地感谢了她的饭团,等了一会才出去。
      然而日本的街道我实在不熟,绕来绕去,又回到原地,好不容易等到人,不敢上前。还是对方看我实在为难,用日语问我有什么事吗。字句组合在一起,好不容易听懂了,我又下意识说了中文,看到对方一脸困惑整个人僵在原地。
      日本,实在算不上给我留下多好的印象。我这种异国旅人,说有强烈中国特色的散装工地日语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吧!只好又用着翻译器,一字一句一字一句艰难交流。
      他歪着头笑,说的中文比我说的日语还不标准。他用食指指向自己,说了个叽里咕噜的咒语,然后指指我。我大概知道他的意思,先照猫画虎重复一遍,再爆出我那个远在他乡无人知晓的中文名,点点头。
      帅哥索性接过我的翻译器,熟练地摁了几下,递给我。
      外壳有些发烫,上面的白底黑字明晃晃地显示出“及川彻”的字样。我只能点点头,得到了清晰准确的地址,转身要走。结果走出几步,又小跑追上去。
      “比赛,很,精彩。”
      “希望,你们,继续,打排球。”
      我不知道自己那时出于什么心态,还留了自己的邮箱地址。
      这句话及川彻听懂了,用那种轻浮的口气说到,还贴心地准备了提词器:“下一次,会让你看到我们胜利的画面哦。约好了,到时候再来看我打排球。”
      话说得自信满满,眼角却泛红,眼泪都要出来了。
      “嗯。好。”
      “下次,失败了,我请,吃拉面。”
      一切恰如其分。耳机里恰好放着我刚打通游戏的bgm,恰好放到我最喜欢的一句歌词,他嘴角的弧度和语调恰好和某个白月光角色相似。
      很久以前,昏昏欲睡的数学课上,我同桌那时候正在暗恋隔壁班的男同学,本子上抄了很长的句子,我瞥了一眼就趴下去,小声问她这是什么东西。她掐着声音,很慢地念着:“你是上帝展示在我失明的眼睛前的音乐、天穹、宫殿、江河、天使、深沉的玫瑰,隐秘而没有穷期。”
      “王小波的?”
      “赫尔墨斯的。”
      “哎呀,我对文学一窍不通啦。”
      “那边的同学,在干什么,起来回答这道题……”
      我对所谓的诗歌和爱情嗤之以鼻。那种东西不够疯狂,不够叛逆,甚至不够填补一个闷热的下午,在我的高中生活里,远不如小卖部的限量棒冰来得重要。那个真名是博尔赫斯的故乡离我太远,南半球的阿根廷停留在地理书最后的世界地图上,遥不可及。
      他被队员们簇拥着离开,我则转身寻找今晚的住处。

      之后我们就保持着若有若无的邮件联系。及川彻不愧是帅哥,每次见到他几乎都被女生簇拥着,受欢迎指数No.1。在他的描述里,小岩天天对他施加暴力,自己身为队长被社员欺负;最近又挖掘到哪个有能力的后辈,今年说不定真的能进春高。
      看到消息的时候我刚洗完澡,想了想,约他出来散步。
      手机屏幕暗了不到一分钟,又亮起来。
      “好啊。”
      大忙人及川彻白天刚被女友分手,我作为情感上的后辈给不了什么建议,只能带着装出一副悲伤样子的及川彻去吃拉面。夏夜的空气里,热腾腾的豚骨拉面能消除很大程度的不安。
      “你不吃吗?”
      “男子高中生,我在减肥呢。”我支着下巴,观看他进食。
      及川彻吃饭的仪式感很重——大概日本人都这样,开吃前要说“我开动了”,把筷子夹在大拇指和食指之间,再放到额前,吃完还要说“多谢款待”。只不过他吃得狼吞虎咽,看上去与先前的绅士判若两人。
      我头发还没全干,末梢带水珠落到衣襟。
      “这里的夏天,什么时候结束呢?”
      “宫城的话,十月中吧。”他就保持那种进食的状态,含糊不清地又问我些什么,被我嗯嗯啊啊应付过去。
      已经结束了啊。
      我从口袋里摸出一个橘子,塞给他。他亲昵靠过来问我给他橘子干嘛,我别过脸,声音压到最低。祝福什么的,我说不出口。
      “……图个吉利咯。”

      第二年去日本的时候,这个人就被打哭了。男子高中生的故作镇定可逃不过本社会人士的眼睛。我对竞技体育不感冒的原因,主要就体现在这个除了冠军其他一文不值的价值观上。这还不是全国春高,只是宫城县内的出线比赛,就已经打得那么激烈。
      我就坐在小卖部门口的长凳上,有一下没一下地弹着吉他。夜晚的宫城,空气里有一股初秋的味道,我就闭上眼,直到有人在我身边坐下,一言不发。
      “比赛很精彩哦。”
      “我输了欸!”
      “那你打得开心吗?”我放下吉他,看着他的眼睛,“看你打球之后,我觉得排球也挺有意思的,都要成为你的粉丝了呢。”
      “谁让及川大人魅力无穷、人见人爱呢?”他臭屁没一会,吸了吸鼻子,尴尬地咳嗽两声。
      “噗。”
      “绝对是笑了吧?”他摸摸下巴,“要留下来吗?”
      “不知道呢。我记得,阿彻喜欢阿根廷的某个排球明星吧?”我狡黠地眨眨眼,避开话题,“等你毕业了,就可以去看看了哦。”
      “当然了。”

      我平时都喜欢到公园散步,会拉上及川彻,及川彻没空就喊上岩泉。有一次我背着吉他在公园玩跷跷板,不认识的人过来问能不能救场。
      为什么是我?
      你看着很有那种落魄乐队人的感觉……
      旁边的人打断他,说他们在推特和油管上看过我的视频和照片,很喜欢我的演出风格。我不敢看他,低下去,支支吾吾。还好,边上有及川彻,他主动担负起了对外交流的任务,我的只言片语被他一一拆分,对方的话也被他掰碎了传递给我。
      我练习好日语,和别人组了乐队。表演的时候喊上及川彻就能完成指标。
      整个宫城就一家live house,摇滚还是小众娱乐,我刚从木吉他转型电吉他,买效果器买到倾家荡产。临到上台,手一直发抖。我那时候和队里的贝斯手谈恋爱,每次及川彻见到他都会“啧”一声,邮件里发不知道哪里听说的小道消息《最不能恋爱的3B人选:贝斯手,贝斯手,还是贝斯手!》,我看到哭笑不得。
      及川彻不是每次都能来。他要来的场次,都会大费周章通知我,今天给我发个邮件,明天喊上小岩到便利店告诉我自己真的要来,要我好好准备。
      后来乐队成员闹了矛盾,在春天来临前解散了。我也和贝斯手分了。

      我在日本留到他毕业的那个春天。青城不愧是私立高中,毕业祭的排场特别大,这个人上台发言的时候,底下的女生都在尖叫,上过电视的帅哥就是不一样。我在他们教学楼门前等了好久,才等到和及川彻见面的机会。
      这家伙,见到我还问我要不要合影,被我锤了一拳才求饶说我错了我错了。路过的女生问他我是谁,他笑眯眯地说这是我姐姐。我也就笑眯眯地应下来,背后偷偷拧他的腰。他整个人抖了一下,嘴上应付对方,单手把我拦下来。
      他问我是不是生气,我笑着否认,踮起脚拍拍他的脸,又退回安全距离。
      “及川同学。”
      “嗯?”
      “想不想和我来一场干净利落、说走就走的毕业旅行?”
      “哎?”
      “那我倒数咯?”
      “不给我点时间想想嘛?好不讲道理哦?怎么说呢、现在问我的话……”
      “三。”
      “……”
      “一。”
      我笑着跳过一个数字,把所有的冲动和可能性都掐断在合拢的左手。五指收拢,只有我知道手心放的是什么。然后把左手放到背后,故作轻松,伸出右手挥一挥。
      “那么及川同学,再见啦。”
      猝不及防地,一股犹豫着却不容拒绝的力道拉住了我的手腕,我愕然转身,他别过视线,看上去是难得的羞涩。能在这种人脸上看到这种情绪,是我赚了。
      “我没说不可以啊。”
      “那么,旅行现在开始咯。”

      去哪里这个问题好像很奇怪。
      地球表面积有5.1亿平方公里,除去海洋面积,也还剩下1.49亿平方公里。想去哪里都可以。只不过我的第一站就被及川彻否定了。他不去东京,出于一些微不足道的原因。
      好吧,去别的地方。
      “唔,及川同学想去哪里?”
      “去布宜诺斯艾利斯吧。”
      我们最后选择来到阿根廷,那个在高中同桌本子上涂涂画画很久的博尔赫斯的国度。艺术,足球,探戈,酒吧。我不知道对我——一个并不热衷运动,只是出于一时的热情的人——这里的热情是不是太多超过。我们换了钱,两种汇率快把我们绕晕;博卡区的房子鲜艳斑驳,他给我拍照的时候买了鲜花,说这个很适合我。
      及川彻保持着运动员应该有的自控力,每次我邀请他去酒吧,他都会说喝酒多了会老得很快,然后点杯牛奶,坐在吧台看我喝到整个人变成游戏里的烂泥怪。但我可没有什么自控力,酒品也不算好。据及川彻回忆,旅行的第三天,我喝个烂醉,黏在他身上,强吻了他。
      我对此表示抗议。怎么说我也是来自一个含蓄的国度,干不出这种没有礼貌的事情。及川彻哼哼两声,保持沉默。我们此时正站在布宜诺斯艾利斯的街头,刚从他心心念念的俱乐部里出来,拿着他喜欢的球员的签名。他心情很好,哼着歌,走在我前面,走到一半他突然停下,问我怎么看。
      用我的眼睛看?
      他笑话我,用无辜的表情讽刺我的阅读理解能力,再别扭地把问题提得更明显:
      “你想不想和我在一起?”
      我于是笑起来。
      “好啊。”
      我们都不会说西班牙语,每次进店交流都是英语或者用我的翻译器,加上怪异的肢体语言。可能在这里,他觉得孤单吧。

      我们的行程规划很随性,由及川彻大致决定每天的时间安排,我则负责每时每刻的随机任务。从酒店出发,往中国城走。我和他介绍我的祖国,说起新年的布置,怎么制作纸红灯笼。及川彻听的很认真。
      我于是跟他说,我的故乡,新年的时候都会买几箱砂糖桔放着,每次我一个人就能吃一箱,吃到整个人都发黄。他就笑着调侃我,说没见过,到时候看看。
      不知道是不是刻板印象,世界各地的唐人街都有几家古董店和赌石店,店里的价格让我咋舌,及川彻还是面不改色,凑到我耳边嘀嘀咕咕。
      “这个上面明明有很多纹路,算是瑕疵吧。为什么还是那么贵呢。”
      “就算有瑕疵,宝石也还是宝石。像你一样。”我转过头,感受着近在咫尺却礼貌的心跳声。南美洲的阿根廷,离中国那么远,离日本那么远,可我们还是到了,穿过白茫茫的云雾和太平洋。及川彻是像宝石一样的人,注定不会因为过去的瑕疵止步不前。我如此相信着。
      “我知道你想留在阿根廷,你有对排球的热爱,很多很多……只是及川彻,你要想好了。我们正在前往一条不能回头的道路呢。”
      我等他告诉我。
      但或许我没有真的在等待他的回答或者答案。他是怎样一个人我能用很多方式概括。文艺一点就装模作样用博尔赫斯的诗或者王小波说的话,反正中文他听不懂,日语我词不达意;专业一点就拿出我的吉他即兴创作,深情款款恶心人,从五线谱到简谱,从这个弦到那个弦,直到我手指痉挛或灵感枯竭。但这都是我的答案,他自己怎么想,我不是他肚子里的蛔虫,看不出来。
      要是他不想说呢?
      那就算了。
      “我从来没有赢过。”他闭上眼。北半球的水汽经过洋流热风,吹到南半球已经变成雨,淅淅沥沥下。
      他就是在雨天提起我未曾参与的过去的。那些被埋藏在心里的郁结,说出口轻飘飘的,一字一句压在心里,重若千钧。我代入了一下,想着如果是我会怎么做——大概在遇到那个天才后辈、第三次输掉比赛的时候,就会发誓再也不打排球了。
      “那你后来怎么做的呢?”
      “我告诉他‘这份微不足道的自尊,你给我好好记住了’。”
      “哎——感觉是你会说出的话。”
      我轻轻肘击他的侧腹,示意他继续。他说起来阿根廷的决定,说起教练的建议,说天分和才能的界限其实模糊不清,说自己其实很害怕但有很多朋友支持他。说着说着,他用眼角偷偷看我,嘟囔了什么,又说回自己。
      及川彻这个人总是笑眯眯,看上去特别好说话,碰到他在乎的事情却没让过步。他会在女友的强调下记住很多纪念日,但却不会因为约会翘掉哪一天的训练;阿根廷那么远的地方,也说去就去。排球是那么重要的事情。我没有那么重要的事情,只是不甘心。某个瞬间,我也想发光发热、与众不同。
      他说着说着,突然收起那副雕塑般沉寂的表情,重拾轻浮的笑意,轻柔地给我了一个拥抱。双手环绕肩膀,稍稍用力收紧怀抱。那个时候乌云散去,落日照在我的瞳孔角落,他身上是我带来洗衣液的味道。如果我的生活是一场游戏,这里肯定能留下一张CG。
      我玩游戏是沉浸式,感觉就像“争强好胜”判定成功,脑中的某根弦断掉,就满盘皆输。
      他不一样,他打排球的。不管用多大的力度击打,排球都只会变形,落到地上、打红手臂、能碰到的地方都生疼——但他最后还是会在哪里,原模原样,只多了些伤痕。这一局输了,下一次赢回来就好。
      我问自己这是怎么了。
      手机摔在地上。钢化膜左上角和右边中间摔出溅射性裂纹,蔓延出去。不止膜,里面的屏幕也碎了。像过去某个时代流行的冰纹砚台,它的破碎成了特色,墨汁慢慢渗透,味道再也抹不掉。
      “啊,手滑,屏幕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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