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8、第 8 章 ...

  •   莫遮站在客厅焦急地看着挂在墙上的钟表,今天不能让那群警察待到下午,不然他们的交易就完了。
      “现在客户已经到了公海,只要往这边一转,用不了2个小时,就能到这儿,要是因为咱们耽误了,咱们几个就死定了!”
      莫遮咬牙切齿,他此时已经有些后悔告诉这些条子林煜死了。
      早知道他们就应该趁着清早离开酒店,在东边的废弃港口等一上午,也比现在被条子们包围,下午不一定能出的去的情况要好。
      代渊带着宋可出现在二楼楼梯口,莫遮看着两人走下来,开口问道。
      “代警官,找到凶手了吗?”莫遮声音中带着些许难以隐藏的不耐烦。
      代渊眼角轻轻一跳,他知道这群人下午有事,如果自己跟他们过多纠缠,恐怕会出现冲突。
      “哦,我们来了解了解你们昨晚的情况,除了祝泽被捆了一晚,剩下的你们可是全都能动的,昨晚什么情况?”
      代渊走到沙发上坐下,一副要审他们的模样。
      莫遮一挑眉,不耐烦道:“我们昨天打电话给三楼的餐厅,让他们送了趟饭,我们吃完饭就回屋睡觉了,直到今早我们想给你们一个交代,将祝泽给你们压过去,结果我们去叫林煜,发现林煜死了,剩下的代警官就全知道了。”
      代渊扬着下巴将客厅的一圈人扫视了一遍,“你们吃完饭全部都回了屋吗?再没出来过?”
      “没有!”一众说的异口同声。
      “哦,那行吧,”代渊没打算太为难他们,反正最后都能抓起来,等抓起来再审也是一样,没必要在这个关头跟他们硬抗。
      “宋可,把祝泽带走!”代渊起身招呼宋可。
      这个反应让莫遮一愣,从昨天看,这个警察看着不像是个废物点心,怎么今天就这么好糊弄。
      愣神间,宋可将祝泽带了出来,祝泽小腿上绑的绳子已经解开了,宋可随身带的电棍抵着他,厉声呵斥。
      “老实点!”
      “走吧!”代渊刚想带着祝泽走,大门却再次被撞开,服务员气喘吁吁地跑进来。
      “代警官,不好了,有个游客在海边发现了一具尸体!”
      代渊此时已经无语了,他眨眨眼,深深地喘了一口气,将心梗死死地压下去。
      “知道了!”
      刀伦倒是像想起来什么似的,用所有人都能听到的声量道:“莫遮哥,会不会是阿胡?”
      代渊一挑眉,转身对他们道:“你们派个人跟我们去认尸,看看到底是不是那个叫阿胡的人。”
      莫遮看了看,指了染典,让他跟着代渊去认尸。
      这些人之中,染典最是沉稳,如果今天林煜不死,跟过去认尸的一定是林煜,现在林煜死了,只能让染典上了。
      宋可单独将祝泽关到酒店一楼的房间单独看管,代渊则独自带着染典去了海边。

      ·

      此时海边除了发现尸体的男人,周围围满了游客和服务员。
      窃窃私语的声音此起彼伏,大家都在猜测这个死者是从别的地方飘来的,还是就是这个小岛上的游客?
      代渊到后,正好看到那个男人在仔细观察尸体,那男人正是昨天住在林嘉述房间旁边屋子的男人。
      “你好!”代渊穿过看热闹的人群,走到男人面前,“是你发现的尸体?”
      男人笑笑,握住了代渊伸过来的手,“代队,是我发现的。”
      “贵姓?”代渊发现这人不打算说名字,只好主动问。
      “哦,程澈,程咬金的程,清澈的澈!”程澈一笑,“今天本来想着到海边洗个澡,没想到碰到这种事。”
      程澈让出一步,好让代渊能够看清死者长相。
      代渊看过去,一个已经被海水泡的肿胀的脸出现在他的眼前。
      “没有巨人观,”代渊皱眉看着死者,“最近死的?”
      “是阿胡!是阿胡!”染典声音中带着些许的颤抖,他本以为阿胡是受够了这种颠沛流离又提心吊胆的生活,所以趁着夜色逃走了。
      看这个样子,是被杀了。
      代渊看向他,“你能确定他是阿胡?”
      “嗯,虽然脸被泡发了,但是衣服是他来的时候穿的衣服,”染典伸手在尸体的衣服上摸索,最后找到一部手机。
      “你看,这是阿胡的手机。”
      代渊看着染典一点一点的将能证明阿胡身份的物件一点一点指出来。
      确定了阿胡的死亡,代渊基本快要确定凶手是祝泽了。
      这里面有太多的讲不通的地方,可抓捕在即,代渊就算再想仔细盘查,也得先优先隔壁的缉毒抓捕工作。
      “好,先把尸体抬上去,我得找人看着,等人来抬走进行尸检。”
      听了代渊的话,染典看着他,“代警官联系了你们的人过来?”
      “对,方宸找了法医,阿胡也好、你们经理也好还有那个林煜,我们都需要尸检确定死者的确切死因。”
      代渊看了一眼染典,“怎么了?”
      染典:“没,就是我们明天下午就要回公司了,所以,他们三个的尸体,我们能带回去吗?”
      “明天啊,没问题,”代渊笑的真诚,“今晚法医没准就能到,让他们连夜做尸检,明天在你们走之前,应该能够完成。”
      染典笑了起来,“好的,多谢警官!”

      ·

      染典走后,代渊站在原地想染典的表现,这人看起来不像是亡命之徒,和刀伦、莫潘似乎有些许的区别。
      难道他是那个缉毒队的卧底?
      代渊思考许久,觉得有必要跟方宸他们说一下,“程澈先生,可以让您帮我看一会儿吗?我进去找个人,一会儿就过来。”
      程澈点点头,“好。”
      代渊朝着酒店的大堂走,走到一半,看到西边的公路上停着一辆考斯特,一群带着小红帽的游客下了车。
      现在岛上还能上游客吗?
      代渊站在门口看着那群游客下车,不一会儿就看到了秦执和施序。
      两人一下车就看到了代渊,朝代渊露出一个意味不明的笑容。
      代渊没说话,看了看周围,低头拿出手机给秦执发了条信息。
      “找俩人去东边的海滩,那里死了一个人,让他们在周围看住了尸体。”
      代渊发出去的瞬间,秦执便低头拿起了手机,不一会儿,代渊就收到了回复。
      “是!”
      代渊关掉手机,转身走进大厅。
      “监控查的怎么样?”代渊到了前台,凑到前台的电脑前看方宸和毕阳。
      “邪门了,真的闹鬼了,代队!”毕阳不敢置信的指着屏幕,上面正好是一个黑影慢慢的从东边飘过去,到了别墅外墙,又飘飘然的飘上了二楼,从窗户进去。
      毕阳猜测道:“这个窗户就是林煜的房间,那个血脚印应该是这东西杀完林煜之后踩到了血,留下来的。”
      “他什么时候下去的?”代渊话音刚落,小红帽旅行团便浩浩荡荡走了进来。
      为首的男人走过来,“你好,我们是过来办理入住的。”
      前台的服务员已经躲进了后面,前台只有方宸、毕阳和代渊。
      原本三人正看着监控,那人一来,毕阳立刻退出视频,两人坐的笔直,装作服务员的样子。
      “好,”代渊走了过去。
      只见那人掏出身份证,底下夹着一个特警的证件,“我们是…”
      代渊没让他们说完,“知道,平港的。”
      那人一愣,佘淼凑了过来,小声道:“老大。”
      代渊打开抽屉,找了出两张房卡递给那人,“107、108,我一会儿过去收拾。”
      听明白代渊的意思,那人二话不说,拿起卡转身带着小红帽旅行天团钻进了北边的走廊。
      代渊给他们的两个房间是酒店为数不多能够看到莫遮他们别墅的房间,而祝泽就被关在隔壁的106。
      代渊看着那些人走进房间,他低头叮嘱两人,“你们先看,他们全是咱们的人,所以在集体行动之前,尽量不要接近莫潘他们。”
      “啊?”毕阳懵了,“不是,啥意思?莫潘他们是犯罪团伙吗?”
      方宸简直被毕阳气死,狠狠地一肘击打到毕阳的肚子,“傻逼,闭嘴!”
      “咳——”代渊抿抿嘴,敲了敲毕阳的脑袋,朝着107走去。

      ·

      一开门,就看到佘淼和隋敬承带着一群人扒着窗户盯着那边的别墅。
      “别这么明显!”代渊的声音吓得佘淼一哆嗦。
      “老大!”佘淼和隋敬承噌的站起来,屋子里的其他人代渊也认识的不少,纷纷站起来。
      “我长话短说,隔壁已经关了一个人,也是他们的人,我估计他们担心我再三纠缠,耽误他们的事情,所以着急忙慌的推了一个替死鬼出来。”
      代渊关上门,继续道:“他们在昨天清早曾经一群人拿着一个黑色的包跑到了东边一个地方,他们应该是装了什么违法的东西想要在这边交易,既然你们的线人说他们今天下午交易,那么你们打算怎么抓捕,需要我配合什么?”
      “我们打算让他们顺利交接,然后一举拿下。”平港市局缉毒大队的副队廖清影将计划说出,“代队只要确定他们敢顺利的从东边港□□接就行。”
      代渊点点头,“那我让人把阿胡的尸体从东边的海滩抬回来,清空东边的路。”
      说罢,代渊想起了什么,开口道:“对了,10号、14号别墅清空了,你们如果在这观察不方便,可以去那边盯着他们,等他们走了,我得把哥登和林煜的尸体带走,让崔元弋好好尸检,这案子真是奇了!”

  • 本文当前霸王票全站排行,还差 颗地雷就可以前进一名。[我要投霸王票]
  • [灌溉营养液]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