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29、重逢 ...

  •   “哪儿有人啊,走吧。”

      刘箫声刚刚在开车,嫌不方便把身上羽绒服的拉链敞着,这会儿出来刚走两步就冷得不行,忙把拉链又给拉上了。

      光看衣服他和程彻好像完全处在两个季节。

      银行门口就那么点地方,程彻也再找不到她的影子了。

      在回去的路上刘箫声又问了句:“你刚刚看见谁了,这么大反应。”

      “一个熟人。”程彻说。

      一个,不会再喜欢他的姑娘。

      -

      周末。

      林时初陪冯斯文又去了一趟金鱼馆,这已经是她第十九次来这个地方。

      冯斯文拿着票过去检,忍不住感叹:“时初,这城堡造型特别像我上课时候用橡皮泥勤勤恳恳一下午捏出来,转头就被小孩给我捏的东倒西歪。”

      造型滑稽,荒诞,童真又有趣,和旁边直挺挺的建筑风格分外割裂。

      “我头一次进去就感觉到了,这个建筑师要么就是从小在蜜罐儿里长大的,特别美满,要么就是原生家庭不幸,两个极端。”林时初跟着检票,穿过闸机,“不是缅怀童年,就是在弥补小时候的自己。”

      矛盾,又拉扯。

      人从场馆进去走一截,就能透过大面玻璃看到各式各样游动的金鱼。

      林时初对养鱼没研究,今年快26岁,才知道金鱼原来有这么多细分的品种。

      她对这个场馆构造轻车熟路,先和冯斯文去地下隧道拍了照,才上来挨着慢慢逛。

      林时初盯着两条白胖的兰寿金鱼走神,旁边冯斯文忽然叫了她一声:“时初,你看,这个区和你名字一样,都叫时初。”

      林时初偏头去看,面前区域亚克力牌上写着两个字:时初。

      刚刚她们经过的地方分别叫氤氲,雾。

      唯独时初,这好像不是一个现成的词。

      建筑师,金鱼。

      她只用顺着这两个关键词再稍微往下联想一下,似乎很容易想到某个人。

      如雨打浮萍,她呼吸都不顺畅了起来:“这个建筑师,Morven,外国人?”

      “中国人。”

      “你上次说,他今天会来。”

      Morven,会是他吗。

      金鱼馆的票根握在手里,她手指一点点收紧,硌得掌心生疼。

      冯斯文也不确定:“说是会来,但我刚刚听场馆工作人员说,那个Morven前不久刚动过手术,在休养,而且马上也过年了,年前可能都不来了。”

      冯斯文是后天的车票回家过年,趁着这两天闲着,才有空出来逛逛。

      场馆里本该温度适宜,林时初可能是出门时候衣服穿多了,觉得胸口有些闷。

      上一次穿多了衣裳,还是在长庭岩,外套的归宿是搭在程彻的臂弯里。

      这般想着,林时初愈发觉得喘不过气:“斯文,我有点热,出去透透气。”

      冯斯文:“好,你去吧。”

      林时初像个没本事的逃兵,她想要见到他,又害怕见到他。

      她从金鱼馆出去沿着路边走,风吹在脸上是凉的,北京的冬天,寒冷又干燥。

      林时初视线漫无目的地落在前头,蓦地,模糊世界逐渐与一点对焦。

      一个穿着黑色大衣的男人站在金鱼馆的指示牌下,脖子上松散围着一条深灰色的围巾。

      相隔六七米,那个男人也在看她。

      几分钟之前冥冥之中的那点预感在这一刻得到证实,男人和她记忆中尧山少年的那张脸无限重合。

      他长相没怎么变,还是放人群里一眼看得到的出挑,经过岁月沉淀,他好像五官更硬挺了些,多了几分成熟男人的清隽。

      林时初觉得耳根发烫,刚刚好不容易被风散去的热气,又一点点爬上来了。

      他们中间这段路上有人经过,散去,再经过,像极了电影里慢了再慢的一帧。

      良久,画面中的男人缓缓提起脚步,朝这边走过来。

      六七米的距离,不过短短几步。

      林时初呼吸间的节奏都变得急促,心跳得快要从胸口跃出来。

      就在男人即将走到身前,林时初却是低下头,假装没看到那样,与他擦肩而过,离开了。

      在经过他的那一瞬,林时初余光看到男人偏头,目光落在了她的身上

      这一刻,心跳到达了顶峰。

      -

      那天之后,林时初上网搜了一下Morven,后面紧跟着就是程彻的名字。

      东大建筑系毕业,师从著名建筑大师,刘爽。

      毕业后随刘爽赴美国深造,于五个月前回国。

      后面还有一些他这些年获得的荣誉和奖项。

      两个人在金鱼馆外偶然的碰面,林时初便笃定几天前她在昆明机场碰到的男人应该就是他了,虽然那天人没看清,衣服也不一样,但感觉错不了。

      喜欢过一次的人,她就是这么没出息的,爱了又爱。

      冯斯文收拾了行李回家过年,当年冯斯文也是转学去的尧山中学,不是当地人,随着高考结束,上了大学后也逐渐和尧山的人断了联系。

      刚分开的那两年,林时初还偶尔听爸妈提起过,知道程彻那年高考考得不错,上了东大,建筑学,再后来爸妈搬到北京,她就再没听到关于尧山,关于程建军他们一家的事。

      冯斯文一走,转眼就到了除夕,明明前两天还没觉得,这一到过节,林时初才忽然觉得家里少个人冷清了不少。

      今年爸妈在广东出差,因为没赶上航班,回不来,不过一家人平时都在北京,也不差这一天半天的。

      除夕这天下午,林时初看着朋友圈里别人发贴对联的,包饺子的,还有赶着年假度蜜月,小夫妻俩在外面风花雪月的,再抬眼看过空荡荡的客厅,才忽然想到今年对联儿还没买,怪不得一点年味儿都没有。

      这么想着,林时初换了身衣服,去了超市。

      她买了两幅对联,福字,还买了两串挂在门内的装饰,红红火火的看着特喜庆。

      林时初推着购物车走到食品区,又想着家里冰箱都塞不下了,过段时间再买也行。

      她毫无征兆地一转身,好巧不巧的,又碰到他了。

      程彻带了顶鸭舌帽,休闲款式的冬装,肩上落着一圈厚实的毛领帽子,鸭舌帽帽檐压下来,让他看过来的眼神晦暗不明。

      这次连一点缓冲的距离都没有,刚刚转身的角度要是再大一点,她都能直接撞程彻身上了。

      程彻手边的购物车里没半点喜庆颜色,几瓶奶,面包,还有一些看起来比泡面强不了多少的速食。

      林时初视线从车篮子里抬起,情绪比上次要平复得多:“今天过年,就吃这个?”

      “一个人,随便吃点儿。”他嗓音倦淡,目光一瞬不移地看着她。

      “手术的伤口,还会疼吗。”

      “会疼。”

      其实没有,早就没感觉了。

      他张口就来的本事也是见长。

      林时初双手握着购物推车上的横杆,刚还表现不错的情绪,这会儿又紧张到手心出汗。

      不久前刚动过手术,就随便吃点儿这个,一个人过年。

      他这人能不能不要总把日子过得这么随便。

      过了半晌,她开口道:“你住这附近吗。”

      “嗯。”他应了声。

      那天,林时初去了他住的地方。

      和她想的一样,门上别说对联,连个福字都没有,她好歹去年贴的福字还没揭。

      屋里也中规中矩,和她住的地方差不多大,两室,一百平左右。

      整体的色调简约,也冷淡。

      这倒是和林时初想的不太一样:“我以为,程建筑师已经住上大平层了。”

      程彻进门把东西放了。

      “国内的建筑读五年,我毕了业主要是在给我师傅刘爽办事,按月领工资,刚回来不到半年,只能说一个人在北京生活还算宽裕,但北京的房子,我还买不起。”

      林时初“哦”了一声,没有再说。

      她也买不起,都是她爸妈买的。

      林时初走到冰箱前,打开看了眼,里面盒子叠盒子,也看不出是什么东西:“你冰箱里连挂面都没有吗。”

      程彻无声看了她一眼。

      林时初指了下他那兜东西,“我只会煮挂面,总比你吃那些强吧,好歹是碗热的。”

      程彻慢了一瞬,说:“我会做。”

      程彻不是嘴说,他是真会,这些手艺也是刘爽教的。

      刘爽家从来都不让老婆下厨,都是刘爽做,刘爽还总拿他开玩笑,说以后娶了老婆,也要这么惯着。

      林时初在外面看着程彻切菜,刀工还挺熟练的,在节日下这份浓厚的烟火气扑来之时,她也恍惚地想起,她和程彻曾在尧山一起度过了一个年。

      不过那会儿刚吵完架,谁也不搭理谁。

      程彻开火煎了两份牛排,还抄了三盘菜。

      林时初拿筷子尝了两口,口味竟然还行,起码秒杀掉外面一半的馆子。

      她不会做饭,但平日里也没委屈了自己这张嘴。

      程彻会做,却是怎么将就怎么来,随便吃两口饿不死就成。

      除夕的这天晚上,随着春晚的某个小品结束,林时初叉了块牛排,随口问他:“尧山的他们,还好吗。”

      “黄茂林被一个刑警收了,给当地公安办事,大刘赌博,进去了,秦修在煤矿上班,吃不饱,饿不死。”程彻顿了几秒,继续道,“我家,还是老样子。”

      程建军还是继续喝酒,摔东西,坏了就买新的,再摔,再买,没消停过。不过他离开后没再听说过程建军打人。

      林时初没问他过年怎么不回去,他当年在镇上都不回家,别说是现在了。

      那帮人里面真正靠自己从尧山走出来的,只有程彻一个人。

      这其中的辛苦,又有谁知道呢。

      林时初默默把这块牛排塞进嘴里,告诫自己,别想了,别再想了。

      那天的最后,程彻站门口瞧着她,欲言又止:“微信可以加回来吗。”

      林时初目光对上他的眼睛,不过一瞬,又移开。

      “不了吧,没必要。”

      -

      “家庭中产,从小既不缺钱也不缺爱,这种姑娘最难追。”刘箫声知道程彻挺久之前有个喜欢的姑娘,但这是破天荒头一次从他嘴里听到那位姑娘的大名,“你这把,大逆风。”

      现在人出门都没有随身带钱包的习惯,程彻的钱包里也没放钱,塞了几张证件,还有一张女生的红底照。

      这钱包平时就放在车上,刘箫声偶然见过一次。

      照片上看着样子也就是十七八岁高中时候的,却也被他完完整整的,保存了这么多年。

      自除夕之后,正月里这些天程彻再没碰见过林时初。

      他只大概知道她应该就在周边某个小区,但就平常出门,也没那么容易碰见。

      程彻晃了晃手里的酒,也不喝,就听冰块在杯壁上撞:“那会儿为了逼她走,什么难听我说什么,现在我想留住她,又什么手段都想用,你说人是不是都这么贱。”

      刘箫声喝了口酒,瞧着他:“那你当年把话说那么绝干什么,一点儿后路都不留。”

      酒吧暗调的灯光笼罩着,不明朗的光线里,程彻垂眼,淡笑了声。

      “是我怂了。”

      如果那时候的程彻能未卜先知,知道自己在将来能混出个人样儿,能从别人口中尊敬地听到一声程先生,就算他不会张口让林时初为他留下,在姑娘最后吻下来瞬间,他也多少能为自己说句舍不得,他舍不得她离开。

      可那时刚刚高考结束,一切都是未知又迷茫的。

      他什么也不知道,什么也不敢说。

      他只能祝她一路顺风,前程似锦。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9章 重逢

  • 本文当前霸王票全站排行,还差 颗地雷就可以前进一名。[我要投霸王票]
  • [灌溉营养液]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